贯彻落实3号令推动吉林省产权市场快速发展
2014-01-07李莘园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长春130022
◎ 李莘园(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长春130022)
贯彻落实3号令推动吉林省产权市场快速发展
◎ 李莘园(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长春130022)
自2004年2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3号令”)至今已实施10年。10年来,产权市场在3号令的规范推动下高速发展,成为我国新型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作出了重要贡献。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照3号令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积极推进吉林省国有企业改革和企业国有产权进入产权市场规范有序流转,发挥了产权市场价格发现功能作用,保证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资。在全省国企改革和资源优化配置的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大成绩,把产权市场建设推上了一个新台阶。
1 认真贯彻3号令,建设产权市场新体系
2005年初,吉林省在产权市场建设中以落实3号令为契机,借鉴京津沪产权交易机构的经验,依托长春产权交易中心构建吉林省区域性产权市场,实现资源整合,促进了区域性产权市场的形成。目前,中心已搭建成多元化的产权市场服务平台,使业务全面覆盖企业产权、金融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涉诉资产、物权、债权、技术产权、环境能源、文化产权、公共资源及其他资源类、权益类资产交易等范围。利用先进的互联网络系统,开展多种形式的项目推介、展示、对接等活动;活跃有效资源流动,促进各类产权交易,优化资源配置。在规范股权管理,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加快吉林省产权市场体系建设,中心在做好自身规范的市场化运作的同时,积极与全国各地同业机构开展业务交流与合作,构建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现在,中心已经与全国各地产权交易机构,实现了跨地区的产权交易业务合作,开展了产权交易信息异地网上挂牌,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业务的代理工作。吸引了国内外投资商和企业家来吉林省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也带动了全省产权交易机构规范运作,有利地推动了全省国企改革进程,更好地发挥了产权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做出了贡献。
吉林省股权登记托管中心大厅
2 认真贯彻3号令,规范产权市场阳光运作
中心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和省国资委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3号令,严格修订产权市场规范性操作文件和各项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产权市场阳光运作,杜绝暗箱操作,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避免了产权交易过程中腐败问题的产生。
2.1 严格规范产权交易程序和操作细则,认真办理交易手续
按照3号令、《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国家、吉林省、长春市相关法规要求,中心制定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实物资产交易规则》和《产权转让申请及受理操作细则》、《产权转让信息披露操作细则》、《产权受让申请及登记操作细则》、《产权交易竞价转让操作细则》、《产权交易成交审核操作细则》、《产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等两个规则、七个细则,对产权转让信息的发布标准与渠道、交易方式的选择、合同的签订、价款的结算、交易凭证的出具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建立了科学规范的转让登记、公开挂牌、撮合推介、交割结算、审核鉴证等一整套业务流程,以流程为主线实行层层把关,保证了产权市场规范化、制度化公开运营。同时编制了《产(股)权转让委托合同》、《挂牌申请书》、《产权转让合同》等10个标准及示范文本。并将本单位国有产权交易系统与国务院国资委的信息监测系统联网,对国有产权交易进行动态监管。
为了阻断竞买人之间的联系,杜绝串标行为,窗口承办人员实行一人负责制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交易项目实施隔离式登记,最大限度地防止受让登记信息的泄露。严格审核转让方拟定的受让条件,广泛建立信息发布渠道,争取更多的投资人参与竞买。通过交易资金结算制度,由中心作为第三人保证项目顺利交接和交接期间问题的公平处理,消除了交易双方钱款支付与标的交付的顾虑。
2.2 简化办事程序,开展“一站式”服务
产权交易采取一站式办公方式,为产权交易提供了快捷通道。按照法定程序、规则办理交易手续,保证整个交易过程的各个环节规范、合法、有序进行。在入场登记、委托公告、撮合成交、签订合同、交割结算和鉴证报告等方面设专人管理,做到了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的规范运作。切实解决了企业办事环节多的突出问题,也为企业节省了成本,保证了入场的产权,在权属明晰、权责明确的基础上,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
2.3 规范运作方式,实行阳光交易
按照3号令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使产权市场真正成为产权交易的“阳光平台”。采取挂牌拍卖、挂牌招投标、挂牌竞价等方式,公开、公平操作,保证国有企业产权通过产权市场提供的交易平台,进行公开转让,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2.4 坚持跟踪问效服务,做好产权交易服务全过程
为使进入产权市场的企业,在办理完产权转让鉴证手续后,能快速办理完工商、税务等变更手续,中心积极会同省、市政府相关部门,坚持做到服务工作五到位,即:业务和政策咨询到位、办事快捷到位、服务时限到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跟踪问效服务到位,保证产(股)权交易过户、工商变更登记、国有资产注销、房地权证更名等手续顺利、按时完成。通过快捷的全方位服务,吸引企业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公开进行,从源头上杜绝国有产权场外交易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 认真贯彻3号令,推动吉林省产权市场快速发展
中心认真贯彻3号令,积极总结经验,抓住产权市场发展新机遇,推动吉林省产权市场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有了长足进展。
3.1 交易平台设施完善
在吉林省和长春市领导的关怀下,中心于2008年底迁入新的办公场所,总占地面积8610平方米,建筑面积8282平方米。设立了产权交易和股权托管两个办公大厅,设置了带有动态监控系统的竞价室、拍卖厅、评标室和竞价席位。更新了软硬件设施和先进网络竞价管理系统,实现了互联网络远程办公。建设了“一站、一库、两个平台、六个系统”。“一站”,即产权中心网站站群;“一库”,即全省股权托管数据库;“两个平台”,即信息群发平台和异地交易平台;“六个系统”,即产股权交易系统、股权托管系统、网络竞价系统、交易监控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
3.2 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
中心学习借鉴京津沪产权交易机构的经验,积极推进金融资产、环境能源、股权、文化产权、技术产权、农村产权、林权、矿产和公共资源等交易平台建设。成立了吉林省股权登记托管中心、吉林股权交易所、吉林环境能源交易所、吉林省文化产权交易所等省级交易机构。与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招商银行吉林省分行、兴业银行长春分行、吉林亚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签署了合作协议,拓展了股权质押融资、资产抵押融资、商标权质押融资、并购贷款和科技企业联保贷款等创新服务,为企业融资提供了专业服务。
资源聚集飙升,服务成果凸显。近年来,中心开展的托管企业股权、融资服务规模一直名列国内同业之首。至2013年底,全省已累计完成股权托管11960户,股权总额1380.85亿元,通过办理股权质押业务,协助1337户企业融资额596.48亿元;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协助76户企业融资42亿元,融资总额累计达638.48亿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利好全国产权市场,为吉林省产权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展望2014年,中心有信心、有能力,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区域资本市场,加快以中心为核心的全省产权市场体系建设”的要求,把产权交易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带领全省同业机构,不断拓宽业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秉承“诚信为本、服务至上、公正规范、和谐发展”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理念。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为政府、为企业、为社会提供优质、专业、高效的市场化服务。为繁荣区域经济、振兴吉林、促进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实体经济增长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