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路局强化装卸专业管理的实践与探索
2014-01-06
(北京铁路局 货运处,北京 100860)
装卸是铁路货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物流的构成要素和关键环节。铁路货运组织改革的实施给北京铁路局装卸管理体制带来很大变化,通过逐步理顺装卸管理机制,装卸专业管理得到加强,确保了装卸工作安全稳定、有序地开展。
1 装卸管理体制的变化
2013年,北京铁路局装卸管理体制改革本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业负责”的原则,在铁路局统一领导下,建立了铁路局货运处、货运中心、营业部三级装卸管理体系,成立装卸管理部,为铁路局货运处 (货运营销中心) 的局控附属机构,货运中心是装卸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的责任主体。
原京铁装卸有限公司属多经系统,在车务站段设立19个分公司,以及2个营业部和3个直属分公司。货运组织改革后,原京铁装卸有限公司货物装卸、煤炭抑尘、加固器材3项主营业务的经营职能划归货运中心。装卸管理部对全铁路局装卸工作实行专业管理和指导,另外分管北京装卸机械维修中心和石家庄铁路篷布维修中心2个非法人分支机构,原货运处装卸科职能并入,随之管理职能也发生变化,装卸管理部职能由原来的生产经营转变为专业管理,负责全铁路局装卸规章、装卸安全、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质量监督、劳动组织、委托装卸管理、煤炭抑尘管理、加固材料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
装卸体制变化后,面对新模式、新职能,急需解决存在的各类问题。首先,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还停留在以往的公司经营模式,19个站段分公司、2个营业部、1个直属分公司的人员全部撤并到货运中心,需要建立新的管理模式;其次,新组建的货运中心,装卸管理人员配备不齐、职能不清、业务不熟,造成现场装卸管理不到位,使装卸安全陷入被动局面。
2 强化装卸专业管理的实践
2.1 转变管理职能,强化制度建设
针对装卸体制改革后出现的问题,为尽快适应货运组织改革的新要求,北京铁路局按照“抓制度、机制建设,平稳有序推进装卸管理职能转变”的总体工作思路,在明确装卸管理部11项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及时印发了1+8系列文件,即:《北京铁路局装卸工作管理指导意见》,以及装卸安全、调站作业、委托装卸、装卸机械大修、设备更新改造、煤炭抑尘、加固器材质量监督等文件,对指导装卸专业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为使装卸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在装卸专业管理体系建设上,指导并督促各货运中心明确装卸主管科室的职责,配齐装卸专业管理人员,同时,进一步强化营业部、营业网点装卸专业管理责任,2014年以来逐步配备了专职、兼职装卸管理人员,形成了货运中心、营业部、营业网点三级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推进装卸安全、生产组织等管理工作的落实。
2.2 加强装卸安全管理
(1)强化安全风险管理。为加强安全管理,全力抓好装卸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北京铁路局修订印发了《装卸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将装卸安全管理分为34 项120条,提出具体管理标准和要求,坚持季度组织货运中心装卸安全管理的评比验收,强化装卸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落实。
(2)强化科技保安全。为加强装卸作业现场管理,北京铁路局在全局10个集装箱作业站点的20台门吊上安装集装箱装卸作业视频监控系统。积极鼓励科技创新,装卸管理部先后针对门式起重机远程安全监控系统、装载机远程安全监控系统、集装箱式抑尘站等项目展开科技攻关,目前已经形成技术成果并在现场投入使用。2014年针对轨行式电动起重机械电动防风夹轨器、门式起重机变频能量回馈装置研究等课题组织技术攻关。此外,对迁安快速拼装式起重机进行防摇改造、安装105套门吊大车运行警示装置等,均对装卸现场作业安全起到良好效果。
(3)开展装卸安全专项整治。北京铁路局从2014年年初开始,组织开展了“装卸安全专项治理百日行动”,货运处装卸管理部采取现场跟班写实、重点区域包保、隐患问题立查立改等措施,进一步强化了基本作业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同时,全面梳理现行装卸规章、制度和原装卸公司的文电、办法,做到规章严密,切合实际,新增规章17项、更新3项、废止替换1项;对装卸防护信号、皮带机防护装置、拉门绳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组织专项整治,限期整改,收到良好效果。百日行动期间,对65个营业部,174个有装卸作业的营业网点全覆盖检查,共发现和解决各类问题1178 件,实现了预期目标。
(4)努力提高装卸队伍素质。组织1年开展2次全铁路局装卸系统技术比武,进一步调动职工学技练功积极性。通过参观演示、现场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各货运中心开展管理标准、作业标准学标、对标,选树路内、委托装卸典型样板,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2.3 加强装卸设备运用管理
(1)完善装卸设备管理制度。北京铁路局先后印发《装卸机械设备大修管理办法》、《装卸机械设备更新改造管理办法》,修改《铁路装卸机械日常安全技术状态》、《铁路装卸机械管理》及《铁路装卸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使用、检验技术要求》3个铁路局标准,保证装卸机械日常技术状态良好,为安全运用奠定坚实的基础。针对装卸机械技术状态下滑和各货运中心装卸设备管理薄弱的现状,制定下发《关于加强装卸机械日常检查、养护工作的通知》,对装卸机械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交接班检查和出入库检查等“5 项工作制度”进行重申,明确了责任人、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并建立了质量考核机制,取得初步效果。同时,为加强装卸机械设备维修养护,货运中心逐步设立区域维修组,负责区域营业网点装卸机械的维修工作,保证装卸机械日常技术状态和运用安全。
(2)合理调整装卸设备布局。根据生产实际需要,积极组织装卸机械维修中心和各货运中心,针对闲置设备进行调拨。例如,将承德门吊跨区域调拨泊头,保证了跨铁路局合作项目的实施;将秦皇岛南门吊调拨迁安,解决钢材、集装箱作业能力。此外,结合装卸市场变化,及时在铁路局管内调动移动装卸机械,例如定州抓料机调石家庄西解决矿粉集中到达,泊头、邯郸夹抱机调保定解决棉花集中到卸等,充分发挥了装卸机械效能,提高了装卸作业效率。
(3)做好装卸设备更新改造。为解决铁路局管内装卸设备老化严重、不适应货运组织改革要求的现状,在铁路局积极努力下,按期对79台项装卸设备进行招标采购。目前除12台门吊正在安装,其他设备已经全部到位,对装卸设备基础提升起到促进作用。
(4)打造全铁路局电动装卸机械专业化维修基地。为保证装卸机械质量,明确装卸机械维修中心负责电动装卸机械大修工作,配备专业维修设备,改善生产设施,补充维修和技术管理人员,为大型装卸机械维修和运用安全提供保障。
2.4 加强委托装卸管理
委托装卸是铁路装卸能力不足时的重要补充,在铁路货物运输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多年以来,铁路装卸人员没有大的补充,普遍存在人员老化、关键技术工种岗位缺员的突出问题。通过对委托装卸现状调查,委托装卸担当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已经超过路工,因此必须逐步加强委托装卸管理。
(1)严格委托装卸资格审查制度,建立退出机制。重新修订发布《委托装卸管理办法》,明确《执业资格证》的申报条件和审批流程,对不服从铁路“五统一”管理等6种情况的委托装卸队,终止装卸作业承包合同,取消执业资格。
(2)建立委托装卸管委会制度。制定《北京铁路局委托装卸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要求各货运中心以中心为单位成立委托装卸管理委员会,各营业部成立管委会小组,定期沟通解决委托装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实行风险抵押制度。实行委托装卸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利用风险抵押加强对委托队的管理,并建立委托装卸人员担当铁路装卸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工资收入审核、备案制,切实加大委托装卸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和作业人员的稳定。
(4)完善装卸机械临时准驶证制度。对临时进入货场内作业的装卸机械,在《准驶证管理办法》基础上明确了临时准使证使用、管理要求,保证进场作业装卸机械的技术状态和操作人员符合规范。
2.5 全面指导装卸生产组织
(1)做好装卸费率调研分析。货运“一口价”实施后,通过调研详细掌握装卸费率等情况,对比改革后装卸收费变化,主动询问货主需求,将重点货物的装卸费率本着不多收、不少收、不漏收的原则上报中国铁路总公司审核批准。现已经调整散堆货物发送、危险货物加成等反映集中的问题,积极使货运“一口价”实施后的装卸费率政策尽快合理化、市场化。
(2)加强生产经营情况的定期分析。建立装卸作业量、装卸收入的日统计、月分析制度,以及货运中心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排名通报制度,按照各货运中心及不同货物品类,全面分析装卸市场的变化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巩固和扩大装卸市场占有率,努力实现增量增收。
(3)加强装卸收费监督检查。建立电子货票抽查制度,由专人每天抽查一定数量的货票,及时纠正现场收费问题。北京铁路局还成立专项检查小组,按照每半年为周期,对管内货运中心各营业网点的装卸费收取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抽查到达和发送货票、运费杂费收据、专用线运输协议的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装卸费流失、专用线超范围办理等问题。通过加大收费检查力度,确保装卸收费及时准确、依法合规。
3 结束语
通过一系列强化装卸专业管理的手段,北京铁路局各级管理人员观念发生很大转变,装卸安全被动局面得到扭转,基础管理得到加强,装卸经营等各项工作步入发展正轨,为货运组织改革的深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