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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影响

2014-01-02南玮玮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4年19期
关键词:交通运输业专用发票进项税额

南玮玮

(安徽三联学院 商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随着经济的发展,增值税在我国进行了多次的改革:1979年到1983年进行试点、1984年国务院发布了增值税条例(草案);1993年国务院按照国际惯例对增值税进行了规范,颁布了新的增值税条例;2004年7月1日开始,陆续在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六省老工业基地城市等地进行增值税转型试点工作;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201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2年8月1日起国务院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截止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营改增”后增值税的税率的主要变化是在原有增值税17%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加11%和6%两档较低的税率;一些无法满足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则按照3%的税率进行征收增值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适用6%税率.

增值税的改革之前还停留在制造业,主要是为了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有利于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而2013年“营改增”后,开始将增值税从制造业扩大到了现代服务业,不过试点主要还是选择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部分行业,覆盖范围为: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以及鉴证咨询和广播影视服务,扩大了试点范围.之前国家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允许抵扣增值税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实物投资等发生的进项税额,但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与企业技术改进、生产设备更新无关容易混淆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是“营改增”后将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和游艇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完善了增值税链条,降低了企业税负,也有助于提升摩托车、汽车和游艇的消费.不过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摩托车、汽车和游艇,也只限于生产经营用,属于个人消费用的,仍然不能抵扣.之前国家规定企业在外购物资和销售产品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现在由于交通运输业也实行了“营改增”,那么运费抵扣也就没有必要,因此规定取消了试点纳税人按交通运输费用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这一政策取消后,纳税人除了取得铁路运输费用(铁路运输暂时不包括在“营改增”范围内)结算单据外,将统一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面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由此看来,“营改增”后,一方面扩大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将以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调整为增值税征税范围;另一方面也扩大了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由于增值税具有防止重复征税的功能,这样可以增加企业进项税额的抵扣,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

安徽省从2012年10月1日开始进行“营改增”的试点,我们应该抓住“营改增”的减税功能,注重进项税额的抵扣,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企业发展;然而,营改增也有可能带来增税效应,增加企业税收负担.下面举例进行说明:

1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主要特点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税额是根据当期销项税额减当期进项税额计算确定的.虽然“营改增”部分税率在上升,但是由于增值税进行税额可以抵扣的特性,企业税负不一定会随之增加.

某企业2013年10月对外提供运输劳务获得收入300000元,营业税税率为3%.当月外购汽油50000元(不含税金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8500元),购进汽车一辆100000元(不含税金额,增值税发票金额为17000),不考虑其他税负.(“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税率为11%)

“营改增”前:营业税为价内税,交通运输业税率为3%,因此该企业

应纳营业税额=300000×3%=9000(元)

“营改增”后:改征增值税,增值税为价外税,税率为11%,因此该企业

由此看来,“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只要取得进项税额抵扣,企业税负将得到下降,“营改增”优势明显.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营改增后税率增加,进项抵扣也不太理想,企业负担较重,“营改增”的优势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一旦进项税额无法得到抵扣,那么企业税负将会增加.例如物流行业,物流行业的成本主要就是:人工费、油费、汽车修理费、折旧费等,物流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主要依靠快递员,所以劳动力成本所占比重比较高,人工支出即工资占总支出很大,但是工资无法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汽车修理费,需要在相对正规的厂家维修才能拿到发票,但价格也会提高很多.而且很多行业都没有实行营改增,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进行抵扣的项目比较少.因此营改增后对企业减负的作用短时间内可能并不明显.不同的企业会出现税负有升有降的情况.

2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就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的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因此小规模纳税人的应交增值税税额按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确定.

例:某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交通运输服务含税销售额为1000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负.

“营改增”前,该企业应该交纳营业税,应纳税额 =100000×3%=3000(元)

“营改增”后,该企业应该交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3%,

不含税销售额=100000÷(1+3%)=97087.38(元)应纳税额=97087.38×3%=2912.62(元)

由此可见,“营改增”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说明将“营改增”对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增加了生存机会.而且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本身并不存在进行税额抵扣问题,所以一般纳税人所出现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带来的税收上升的情况就不会发生在小规模纳税人身上.

综合以上“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我们得出如下建议:

第一,合理的开展税务筹划.公司管理人员应该研究法律法规和财务知识,尽量利用各种税收优惠,通过对经营方式、结构的调整和合理的财务安排,在合法合规合理的范围内为企业谋取最大利益,降低税负.

第二,扩大增值税的可抵扣范围,争取进项税额的抵扣.增值税的抵扣是进行税收管理的重要环节,企业购买的商品如果不能取得专用发票,则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因此企业应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完善企业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完善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吸取早试点地区的经验和教训.上海是“营改增“试点最早的地区,各企业可以吸取上海的成功经验,寻求对策.

第五,申请政府扶持,获得财政帮助.

〔1〕盖地.税务筹划[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

〔2〕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 [A].财会月刊,2013.

〔3〕“营改增”范围和计税方法.会计网.

〔4〕“营改增”新政,新在哪?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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