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知府审问投毒疑案
2013-12-29许石林
州历来是个富裕的地方。唐德宗时,有一家富户,老财主死了,留下儿子和老财主的继室。富裕人家子弟多骄横,老财主在的时候,其子即小财主还能有所忌惮,老财主死了,骄横就无人管束。老财主的遗孀,就是小财主的继母,对小财主一点都没办法。
一日,继母生日,小财主跟他媳妇在花园大树下摆了酒席,给继母祝寿。俗话说受宠若惊,老太太这回是“受惊若宠”了,心想这孩子这回怎么了?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小财主恭敬地端过一杯酒敬给继母。老太太很感动,回身吩咐:斟酒!旁边,小财主的媳妇斟了一杯酒,双手捧给继母,继母说:儿子,你父亲死后,这还是咱们第一次这么高兴地喝酒,来,为娘也敬你一杯!
小财主接过酒,突然脸色一变,把酒泼在地上,地上立刻起了一些泡泡,这不是毒酒吗?小财主立刻变脸,打骂继母要毒死他。老太太一见就快昏过去了,大哭:苍天啊!大地啊!我怎么受得了这种歹毒的诬蔑呀!
双方争论起来。告状告到扬州府。案件先由知府下面的官员类似扬州警方审问,还成立了专案组。可是,越审越没法结案,双方各执一词。争论的焦点最后集中到一点:谁说是毒酒?小财主说我看见了。继母说:我没有。证据呢?那时候没法保留证据,毒酒泼在地上,泥土起泡,可是,当地下了几场雨,花园里一点痕迹没有了。有司就准备这样结案:“感谢社会各界对‘毒酒案’关注。警方对这起案件未能侦破深感遗憾。工作中,专案组始终坚持依法公正办案,未受到任何干扰。因从案发时间到有司接报案件,已近半年,犯罪痕迹物证已经灭失,尽管办案人员尽最大努力,仍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就是打算不了了之。反正人没死,舆论关注归关注,过一阵儿就不关注了嘛。
但舆论汹汹,刑部侍郎出身的知府杜亚亲自审问。他先将此前参与侦审此案的所有人召集到一起开会,杜问:现在这个案子的问题纠结在何处?答:找不到证据。杜亚:有没有“听五词”?答:小的们不知道什么是“听五词”,请大人教导。杜亚:我朝法典规定:“凡察狱之官,先备五听。”一曰辞听,谓观其出言,不直则烦。意思是听他说话,不合事实,就很反常,不是啰嗦支吾,就是亢奋滔滔以掩其慌张;二曰色听,谓观其颜色,不直则赧然。意思是注意看脸色,不合事实,必定脸红,脸色多变,变换表情以掩盖慌张;三曰气听,谓观其气息,不直则喘。注意听他的呼吸,不合事实,必定喘气不匀称,不镇定不沉着;四曰耳听,谓观其听聆,不直则惑。注意观察他的听觉,不合事实,必定反应870eab1a1e34427b8f98ae9931d67b0d4dc64e3dfbff7de1610512811a5a83e6迟钝,或反应过分敏捷,或困惑,看上去像耳背一样,总之不正常;五曰目听,谓观其眸视,不直则毛。看他的眼神和眼色,不合事实的,必定眼睛看上去不明亮,像蒙上一层雾一样。
杜知府还说了一番话:我们办案,不能说没有证据就不办了,这是司法者的耻辱!我们办案,不仅仅是为了抓住犯罪的人,更重要的是维护世间的是非清白。我们审理案件,目的是息讼平怨,把案件处理公正,给世道人心一个妥帖的交代,才是真正的息讼。如果单单是把人的嘴堵上,那很容易,但是人心堵不上啊!人心有诉讼,最可怕。如果案件都因为找不到证据,不办了,那么冤案就得不到申雪,就会郁结在天地之间,久而久之,冤案多了,感天动地,鬼神不容,就会降下灾祸。有天灾的时候,舆论若批评人祸所致,到时候别说跟你们各位都没关系。
杜亚讲话结束,就提审毒酒案涉案母子。杜亚劈头问小财主:你说的毒酒是你继母亲自端给你的?小财主:是啊!杜说:那酒是谁斟的?快说!小财主猛被一吓,忙说:我媳妇。杜一拍桌子大喝:“尔妇执爵,毒因妇起,岂可诬母?”——你媳妇斟酒,毒是从你媳妇那儿来的,怎么能诬蔑你继母?你拿这么弱智的问题为难官府,你欺负官府都是弱智啊!来呀!把这小两口分开拘押审问!
审问的结果,果然如杜亚判断的:小财主夫妻想毒杀继母独霸财产。
许石林
文史学者,现居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