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废标”和“流标”
2013-12-27刘海桑
刘海桑
(厦门华侨亚热带植物引种园,福建厦门 361002)
废标和流标是政府采购和招标领域中经常出现的两个基本术语,但时常被混用,这既不利于货物与服务的采购,也不利于工程建设项目、机电设备进口项目的招标。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由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联合制定并于2001年7月5日发布施行,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是最早详细界定“废标”的法律规章。《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若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第二十一条规定: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第二十三条规定: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1]。显然,在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工程货物、监理)招投标中,废标是投标人违法、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或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而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投标。简言之,废标完全是投标人自身原因所致。
《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暂行规定》并没有把被否决的有效投标称为“废标”。由此可看出,被否决的投标(包括有效投标)不一定就是废标,而废标一定是被否决的投标。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由商务部公布并于2004年12月1日施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在商务评标过程中应予废标的八种情形;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在技术评标过程中应予废标的四种情形;第四十条列出了资格不合格而废标的情形[2]。因而,机电产品进口招投标(包括工程机电产品,如电梯,以及非工程机电设备,如核磁共振成像装置)中的废标完全是投标人的自身问题所致。
文献[3]认为,废标是指投标文件不符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或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流标是指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所有投标都被否决(全部或部分投标文件为废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3年1月1日施行,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了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显然,《政府采购法》中的废标既包括了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投标人实施了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否决的情形,也包括了投标人的有效投标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被否决的情形,还包括了采购任务取消所致的废标。换言之,《政府采购法》中的废标既可能是投标人自身因素引起,也可能是招标人自身因素所致,抑或是大环境之改变而致。
既然《政府采购法》中的“废标”与《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中的“废标”不同,那么,《政府采购法》中的“废标”概念是否合理?
如果把非投标人自身原因而被否决的投标也称为废标,那么就可能导致前后矛盾。因为时常出现投标人不足三家而招标失败,在此后的重新招标中,原有的投标人之一并未修改投标报价及方案(如设计招标中的设计方案、施工招标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货物招标中的供货方案)而中标的情况。换言之,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虽未经开标就被否决,但并不等于是被废除无用的投标文件,它与有重大偏差而被否决的投标文件(废标)有本质区别,因为后者永远都不可能中标。
《政府采购法》称出现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情形时,应予废标,也明显不妥。因为,如果尚未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就根本不存在废标的问题;而在接受投标尤其是在开标之后再取消采购任务的,招标人应向投标人进行补偿,此时,不应称为废标,而是应当称为拒绝投标。
尽管“废标”和“流标”仅一字之差,但它们的英文相距甚远,前者的英文是abandoned tender,后者的英文是fail to be sold at auction。
综上所述,当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货物、服务或工程)取消时,应当称为招标终止(而非招标中止,因为不再进行该项目的招标),招标人拒绝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无论投标文件是否合格)。当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失败,应当称为流标(此时不得开标)。当开标之后进入评审阶段时,若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工程建设项目的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则招标失败,应当称为流标,所有的投标均被拒绝。其中,有重大偏差而被否决的投标文件均系废标。
参 考 文 献
[1][EB/OL]http://www.ndrc.gov.cn/zcfb/zcfbl/zcfbl2003pro/t20050614_27453.htm.
[2][EB/OL]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b/c/200411/20041100299173.html.
[3]刘海桑. 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与评标1200问 [M]. 北京: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2.
[4][EB/OL]http://www.npc.gov.cn/wxzl/gongbao/2002-07/10/content_52972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