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之我见
2013-12-26刘彩虹
刘彩虹
摘 要: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一种哲学理论,是把唯物论和辩证法有机地统一起来的科学世界观。而以往旧哲学过分追求无人世界,与意识无关的统一性,且仅仅把物质和运动的统一归结为天然基础。主要从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和运动观两大方面,对以往旧哲学中错误地把唯物论和辩证法割裂进行简要评述。以运动本身为对象,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关系同唯物辩证法体系即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一脉相承的。
关键词: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运动观
中图分类号:B0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1-0081-02
辩证唯物主义(即现代唯物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吸取德国古典哲学——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和费尔巴哈唯物论的“基本内核”,在总结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的基础上创立的系统的、科学的逻辑理论思维形式。
唯物主义经历了朴素唯物主义、机械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三大历史形态。唯物主义第三种形态即辩证唯物主义,它是包括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与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等在内的真正彻底完备的唯物主义。恩格斯有时称辩证唯物主义为“现代唯物主义”,正如恩格斯所说:“现代唯物主义,否定的否定,不是单纯的回复旧唯物主义,而是把两千年来哲学和自然科学发展的全部思想内容以及这两千年的历史本身的全部思想内容加到旧唯物主义的永久性的基础上。”[1]唯物主义形态的更替是哲学向上发展的必经历程。
一、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出发,物质的唯一特性就是客观实在性,意识就是头脑中对物质的反应。意识不同于物质的特性是相对于客观实在而言的反应形式。物质是相对于意识而言的客观实在,意识是相对于物质的反应形式。而以往旧哲学本体论追求纯粹客观,与意识、实践无关,无人世界的统一性,本体论哲学不允许有主观意识。没有主观意识何来对无人世界的认识,无人世界根本就不存在不统一的问题,它是天然统一的。只是由于实践分化造成世界不统一,才有重新统一的必要。哲学追求的统一性不是无人世界的统一性,而是被实践二重化了的实践的统一性,是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对立之中的统一性或曰不统一世界的统一性。
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是从划分两大类社会现象出发的,以人的意识为基准,划分为客观现象、主观现象。有了两大类现象的划分,才有哲学的基本问题。没有实践的分化,人们不会虚构、杜撰两大现象关系。由此,实践是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的现实根源。
要深刻而全面地把握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就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体现了物质和意识的统一,它是从物质和意识的对立统一关系中去把握物质、规定物质。相对于意识,物质具有独立性、根源性;相对于物质,意识具有依赖性、派生性。物质和意识绝对的意义体现在他们何者为第一性、何者为第二性这一认识论的基本问题范围内。除此之外,物质和意识的对立无疑是相对的。
第二,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体现了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唯物论着重说明世界的物质性、客观性,辩证法着重说明客观世界是运动的。物质和运动是不可分离的,唯物论是坚持辩证法的唯物论,辩证法是唯物的辩证法。这是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所体现的唯物辩证法。
第三,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是构成彻底唯物主义的出发点。而旧唯物主义是“半截子”的唯物主义,即仅仅是自然观上的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既看到了自然界的物质性,又以实践为基础揭示了人类社会的物质性,建立起统一地说明自然过程和历史过程的唯物主义原则,实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使唯物主义成为彻底的,完备的理论。正如恩格斯所说,“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的每一个划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而自从历史得到了唯物主义的解释后,一条新的发展道路也在这里开辟出来了”[2]。
二、辩证唯物主义的运动观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运动是标志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变化的哲学范畴[3]。恩格斯指出:“运动,就它被理解为存在方式,被理解为物质的固有属性这一最一般的意义来说,囊括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从单纯的位置变动起直到思维。”[2]346恩格斯这句话指出了物质和运动的不可分割性,没有不运动的物质,也没有脱离物质的运动。
(一)从物质和运动关系来谈运动
物质和运动不可分割。不存在没有物质的运动,也不存在没有运动的物质,无运动的物质或无物质的运动都是不可能的。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这是旧哲学本体论意义上的运动观。第一,运动为物质本身所固有的,物质自我运动,不需外力推动。第二,运动同物质是共始终的,而不是可有可无的、普遍的、绝对的、无条件的、永恒的。第三,同物质和意识相对应一样,物质和运动既是属性又是载体。由此可见,物质和运动的关系是同一现象即物质现象内实体与属性的关系,而物质和意识的关系涉及两大类现象即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的关系。物质和运动的不可分割性就是世界的天然状态。这是旧唯物主义和形而上学错误运动观产生的根源。
最后强调运动和物质的不可分割性,构成了辩证唯物主义运动观的根本观点。运动和物质的不可分割性是唯物论和辩证法统一的天然基础,是辩证唯物主义本体论基石。但仅仅把物质和运动的统一归结为天然基础是片面的,身兼自然科学的哲学家,在科学范围内也承认物质和运动的统一。虽然在科学上承认统一,但在哲学上没有把唯物论和辩证法结合,自然科学以追求天然本真状态为旨归,信奉客体性原则和自然间法则。而哲学不仅仅是一门科学,更是世界观的学问。从两大类现象关系去认识世界,一旦涉及关系,就不再是天然关系,而是同人的精神相关的社会关系。面对主客观关系,客体性原则太片面,单纯主体性原则亦然。而实践正是唯物论和辩证法相统一的现实根源。从实践的内在矛盾性看,只看物质和运动统一的天然基础,而无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尽管承认天然统一,但由于割裂自然物质的始源性和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必然表现为形而上学。
(二)从运动本身来谈运动
涉及运动本身范围内的矛盾,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关系不是绝对运动和绝对不动的关系,而是绝对运动和相对不动的关系。运动是绝对的,静止不是游离之外,就存在于运动之中。唯其静止存在于绝对运动之中,所以,静止是静动,静动也是动静。“运动应当在它的对立面即静止中找到自己的尺度”[1]402。唯其有某种静止状态存在,运动才是有序运动,而不是胡动、乱动。唯其有静动才表现规定性、秩序性、稳定性。唯其有三性,我们才知道是什么在运动,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关系其实就是共性和个性、相互映衬的关系。
第一,运动的绝对性映衬着静止的相对性。静止是绝对运动中的局部状态,运动则是整体状态。映衬表现了静止相对性,运动整体上的绝对性。静止绝不仅仅是局部状态,而且还是绝对运动中暂时状态。即暂时性就是事物量变状态,而不是不变状态。静止的局部性、暂时性就是静止的相对性,但这两种表现不是等同的。暂时性是静止相对性更为根本的表现,局部性只是以空界坐标距离为界。暂时性就是事物质的稳定性及稳定性的相对性。唯其绝对运动中有了质的稳定性,我们才能知道究竟是什么事物在运动。
第二,静止的相对性也映衬着运动的绝对性。相对静止指事物的量变状态,量变一旦达到某一限度,必然引起事物的质变,而质变改变了事物性质的同时又开始新的量变。这说明了任何一种状态都不能贯彻始终,因而它们才是暂时的、相对的。绝对运动就是指事物变的状态,贯穿于两种变化始终,因而它是绝对的。
相对静止从反面映衬着绝对运动,而这种反面映衬正是绝对运动决定相对静止的正面表现,辩证法的症结就在于此。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是运动本身范围内的关系,以运动本身为对象,辩证法具有贯通性的意义。这两者的关系是同唯物辩证法体系一脉相承的。
第一,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关系是同质量互变规律一脉相承的。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关系在事物变化过程中就表现为连续性和间断性的关系。绝对运动是永不停息的,因而是连续的。静止的局部性、暂时性表征事物的间断性。连续性和间断性是同质量互变规律一脉相承的。两种状态不断转化、相互转化意味着新旧事物的交替,交替反映变化中的间断性。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两种状态自始至终存在着“变”,即绝对运动因素。
第二,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关系与否定之否定规律是贯通的。首先,相对于肯定因素而言,否定因素是任何事物中有变动不安的因素,这种因素体现事物发展中的连续性,因而同绝对运动是同一的。肯定因素是维持事物当前性质的因素,表现事物发展的间断性,因而同相对静止是同一的。肯定、否定同绝对运动、相对静止是贯通一体的,即肯定、否定关系就是相对静止、绝对运动的关系。其次,作为事物发展阶段否定,即否定阶段,否定阶段同质变阶段相适应,而肯定阶段同量变阶段相适应。质量互变就与肯定阶段、否定阶段相适应了。
第三,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关系同对立统一规律是彼此通达的。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关系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外在表现,对立统一规律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关系的内在根据。对立统一规律强调事物内在矛盾性、斗争性、绝对性。矛盾斗争绝对性外在表现就是绝对运动。事物内部矛盾同一性同静止的相对性是相通的,外在表现就是相对静止。对立统一规律同绝对运动、相对静止关系也是一脉相通的。否认矛盾性,会陷入形而上学外因论。
旧唯物主义和形而上学错误物质观产生的根源就是不懂实践,追求无人世界的统一性。过分强调客体的客观实在性而忽视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割裂自然物质的始源性和主体的主观能动性。
旧唯物主义和形而上学错误运动观产生的根源就是坚持物质和运动的关系是涉及两大类现象,即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间的关系。运动是为物质本身所固有的,物质自我运动,不需外力推动,物质和运动既是属性又是载体。所以,这两者的关系是同一现象即物质现象内实体与属性的关系。
由此可见,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是运动本身范围内的关系,以运动本身为对象,唯物辩证法具有贯通性的意义。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关系同唯物辩证法体系即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一脉相承的。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81.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28.
[3]陈先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