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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夯实强军之基的战略意义与科学内涵

2013-12-26陆卫荣

学理论·上 2013年11期
关键词:战略意义科学内涵

陆卫荣

摘 要:习主席提出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强军目标,要求牢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具有特别重要的战略意义;夯实强军之基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涵;必须积极探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实现路径,切实将部队建设和战斗力的基础打牢固。

关键词:强军目标;战略意义;科学内涵

中图分类号:G81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1-0069-04

新形势下,习近平主席总结我们党建军治军成功经验、适应国际战略形势和国家安全环境发展变化、着眼于解决军队建设所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要为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而奋斗”[1]强军目标,并且要求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深入分析这一指示的重要战略意义和实践指导作用,认真学习理解其深刻内涵和理论创新价值,积极探寻夯实强军之基的实现路径,对于贯彻落实习主席强军目标指示,切实改进作风,推动部队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活动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一、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强军之基的战略意义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既是个理论问题,也是个实践问题;既是个老问题、大问题,也是个新问题、小问题。说它是个老问题,是因为它是伴随着军队和战争而生的,历时悠远;说它是个大问题,是因为它关乎党的建军治军方针问题,对于坚持听党指挥这个强军之魂、能打胜仗这个强军之要,所起作用举足轻重,意义非同小可;说它是个新问题,是因为随着世情、国情、军情的发展变化,治军方面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这些矛盾问题的产生、发展和解决,也与之密切相关;说它是个小问题,是指相对而言,它只是军队正规化建设中的有关作风建设中的一个具体问题、实际问题,有些可能就是一个指令、一个动作。

(一)它是推动我军建设发展一以贯之的治军思想

习主席在总结概括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基本经验(也即建军治军的基本经验)时,数次提到“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因为它不仅仅是这10年来,也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军队在长期革命战争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积累起来并不断丰富、发展的重要建军治军思想。

我军初创时期,毛泽东同志就倡导“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使军纪严明成为人民军队区别于旧军队的一个重要特征;新中国成立前后,他又适时提出了军队正规化建设必须实行“五统”、“四性”基本标准,为我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奠定了坚实基础。毛泽东依法治军思想的核心是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我们的原则是党指挥枪,而决不容许枪指挥党。”目标是建设一支“正规化、现代化的国防部队”。

进入改革开放时期,邓小平同志提出了“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重要思想。他特别重视军事立法工作,强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并指出“我们说治军要严,首先对领导班子要严,对高级干部要严。”开启了我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新时期。1991年中央军委召开重要会议,第一次提出全军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治军的方针。

随着世界新军事革命的兴起,江泽民同志明确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问题摆到了全军面前,将其确立为我军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推动了我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大发展。在他主持军委工作的10多年中,军事立法数量之多、门类之全,在我军历史上前所未有。期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颁布了13部军事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军委制定了100多部军事法规,各总部、军区、军兵种制定了2 000多部军事规章。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胡锦涛同志提出了“三个提供、一个发挥”历史使命,强调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必须抓好的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坚持把依法治军与从严治军相统一,部队全面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引领我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取得了历史性进步。

迈入新的强军征程,习近平同志审时度势,鲜明提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深刻揭示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在建设强大军队中的基础地位和基石作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与要求,开辟了我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新境界。

(二)它是实现新形势下强军目标的重要保证

作风优良既是强军目标的重要内容,又是实现强军目标的重要保证。而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又是作风优良的重要体现,是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强军目标的内在要求、题中应有之义。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与坚决听党指挥这个强军之魂,与能打仗、打胜仗这个强军之要,各有倚重、相辅相成。它精辟地概括了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与建设强大军队之间的本质联系,从而丰富和发展了党关于新形势下的建军治军思想。

依法治军与从严治军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密不可分,辩证统一。依法治军是从严治军的前提和基础,从严治军是依法治军的原则和要求。它内涵两层意思:一是依法必须从严。执行法律时必须严格,不能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不能搞“法不责众”、“下不为例”。依法不从严,等于没依法,法律就形同虚设,法律应有的效力就不能发挥;二是从严必须依法。必须在法律范围内从严,不能超越法律赋予的权限。从严不依法,那是主观随意的恣意妄为,没有依据和准绳的盲动,最终只会将问题搞复杂、将矛盾搞激化,甚至搞成冤假错案。所以,“依法”和“从严”结合并施,最能彰显治军的权威性、规范性、稳定性和强制性,最能保证全军高度集中统一和纯洁巩固,这是其他任何治军手段和措施所无法替代的。

用兵无常法,治军有铁律。不管时代怎么发展、环境如何变化、使命怎样拓展,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铁律方针不会改变,从严从难历来是强大军队的治军之要。无论大家的评价角度有多少不同,但对这一现实却都认同:当今世界,美军、俄军的军事实力最强,算得上“强军”、甚至是“霸军”,这其中就包含了其从严治军的成分和所起的作用。据公开资料:美军在2012年前10个月中,因体型不合格、被开除军籍的军人就有1 625名。俄军军事警察部队仅在2012年1月至6月,就查处了14.5万起违法违纪活动。相比之下,我军在从严执法执纪方面差距甚大。

作风就是形象,作风就是力量。古往今来,作风优良才能塑造英雄部队,作风松散可以搞垮常胜之师。我军之所以能够战胜一切艰难险阻,战胜一切国内外强大敌人,经受住一切严峻复杂的考验,不断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从胜利走向胜利,作风优良是重要法宝和根本保证。而作风优良中,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所起的作用功不可没。辽沈战役中,锦州那个地方出苹果,我们的战士一个都不去拿。毛泽东在文章中专门提及此事,足见我军纪律之严明,这就是我军能打胜仗的法宝。我们要切实把作风建设作为“生命工程”来对待,作为“胜利之源”来维护,作为军队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永葆人民军队政治本色。

(三)它是解决“和平积习”的必然要求

军人岗位因战争而设,军人生来为战胜。然而,我军经历了30多年和平环境,一些官兵逐渐滋生了“和平积习”:过分看重个人意志,淡化了服从意识,执行命令不坚决,接受任务讲条件;过分强调个性自由,弱化了纪律意识,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过分注重灵活性,虚化了权威性,对上级指示要求,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思想上的偏差,意识上的薄弱,行动上的惰性,正成为削弱我军战斗力的腐蚀剂。一是军魂意识上的“亚健康”。社会上各种思潮、多元价值取向交互影响,对军营产生了强烈冲击,少数官兵理想信念淡化,干事创业的信心动力不足,“守摊子”、“混日子”的现象比较普遍。二是训练演习中的“花架子”。由于长期备而不战,一些部队“亮剑”能力弱化,战备训练目标缺失,训练指导思想不端正,训练管理不严格,组训方法不合理,“练为看、演为看、考为看”的观念和做法,危不施训、险不练兵,消极保安全、随意降低训练标准和少训、漏训、简训、弱训等陋习普遍存在。三是日常管理中的“随意性”。用人治代替法治,用随意性代替强制性,表象是一团和气,实质却是损害了制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最终损害的是部队的战斗力。

战争是无情的,只有平时多流汗,战时才能少流血;只有平时敢拼命,战时才能不丢命。习主席告诫道:“军事训练实际上是未来战争的预演,来不得半点飘浮和虚假。训风不正是对官兵生命、对未来战争极大的不负责任,危害甚大,必须坚决克服。如果连训练都作秀,那今后还怎么打仗?”所以,“各级要端正训练指导思想,坚决防止和纠正训为看、演为看、以牺牲战斗力为代价消极保安全等不良现象。”[1]要强化“当兵打仗、练兵打仗、带兵打仗”的责任感使命感,彻底纠正训风、演风、考风不正问题,让“时刻准备打仗”成为官兵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

(四)它是提高部队全面建设水平的必由之路

在新的时代和社会背景下,推进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实现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强军目标,离开法治的支持和保障是难以想象的。剖析部队发生的一些重大案件事故,不难发现,很多都与我们的干部缺乏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有关,制度不健全,法规不落实,办事不依法,执法不从严。一些领导干部习惯于依靠政策指导,而不是依靠法律法规;习惯于运用行政手段,而不是顺应发展规律;习惯于强力推行决策,而不是充分尊重民意。政策滞后,不切实际;决策草率,执法不公;处置矛盾方法简单粗暴,甚至激化升级;组织诚信缺失,司法公信力下降。无数血与泪的教训警示我们,提高部队全面建设水平,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绝对不是可有可无、无所作为的。

二、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的科学内涵

习主席提出要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具体包括哪些内容,通过学习、思考,借鉴理论界业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主要方面。

(一)核心内容是加强纪律建设

习主席多次强调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核心内容,与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胡锦涛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一脉相承,这既体现了我军建设的个性特色,也反映了古今中外建军治军的共性规律。因为纪律是军队的命脉。严明的纪律,既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所要实现的深层次目标的内容,也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目标得以实现的保证。对于一支纪律涣散的武装力量、集团、团伙(无法称之为“军队”)而言,“依法”、“从严”无从谈起;只有军队、也只要是军队,才谈得上、也必须要谈得上“依法”、“从严”两词和“纪律”两字。纪律是打胜仗的保证。“古语说得好,慈不掌兵。稀稀拉拉,松松垮垮,就不成其为军队,就打不了仗,更不可能打胜仗。”[1]加强纪律建设的目标就是确保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培养部队严守纪律、令行禁止、步调一致的良好作风”,“把部队建设和战斗力的基础打得更加牢固。”[1]

加强纪律建设包含丰富内容,包括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军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严格政治纪律,就是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指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维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严格组织纪律,就是要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保持政令军令畅通。严格军事纪律,就是要坚决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坚决按照军事法律法规和军队条令条例办事。严格财经纪律,就是要认真落实国家和军队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各项规定,加大财经管理和整治力度。严格保密纪律,就是要加强反渗透、反心战、反策反、反窃密斗争,确保军事秘密安全。

在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因此,“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这是党员的权利。但是,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二)关键要害是从严治党治官

习主席一针见血指出:“从严治军,关键是要从严治党。”“从严治党、从严治军,要害是从严治官。”其中蕴含着的更深层次的意义是,从严治官,关键是从严治权。

我军是党领导、指挥的军队,军队各级党组织作风建设、能力建设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军队建设、改革和军事斗争准备的方向目标、质量效益、发展速度等。保持军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对于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党和人民赋予军队的神圣使命,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加强了,党员干部的能力水平提高了,党中央、中央军委的各项指示要求就能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同样,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方针也才能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所以,习主席要求,“全军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全面加强军队党的建设,坚持在思想教育上从严、在贯彻党章和党的制度上从严、在遵守党的纪律上从严、在干部教育管理上从严,以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促进从严治军方针的贯彻落实。”[1]

为什么说从严治军的要害是从严治官?“我这样说,是因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出了严重问题,对党和军队的损害太大了。”“军队是拿枪杆子的,军中绝对不能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出了腐败分子,不仅严重损害人民军队形象,也会给部队士气造成严重伤害。”“从严治官,就从高级领导干部抓起,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1]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问题上,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是由领导干部所处的特殊地位和发挥的特殊作用决定的。领导干部的作风形象对部队和官兵来说就是风向标,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形中在营造一种风气、提倡一种追求。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上有不好,下必效焉”。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说的也是这个道理。我们在评价一支部队风气正不正、好不好的时候,实际上就是在评价这个部队领导班子、军政主官的作风正不正、好不好。不能指望领导班子的作风不正、不好,而部队的作风能有多正、多好。所以,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从领导干部严起,抓上促下、以上率下。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严格要求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忌见事不见人、对人不对己、避重而就轻、搞走过场。要自觉锤炼党性,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深刻剖析产生作风问题的思想根源,打牢转变作风的思想基础,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从严治官的关键、命门是从严治权。无官一身轻,是官就有权,区别只在于权力大小不同。权力是人民给的、组织分配的,理应为人民用好权、服好务、谋好利。但现实中,渎职失职、越位越权、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现象屡见不鲜,尤其是各级主官,因为其特殊地位,往往成为从严治军的“特区”和监督视野的“盲区”。很多领导干部条件反射似的“把上级监督看成不信任,把同级监督看成伤感情,把下级监督看成走程序,把对口监督看成搞形式,把纪委监督看成装门面”,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置身于权力监督之外,有意无意中为自己贪腐变质留下了隐患,从而走进了通往违法犯罪的不归之路。所以,习主席特别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我们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1]

(三)根本问题是落实法规制度

经过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的理论与实践探索,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国家和社会生活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至2012年底,我国制定的宪法和现行有效的法律有243件,行政法规721件,地方性法规9 000多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军事法律和国防方面的法律法规有18件,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制定的军事行政法规98件,中央军委制定的军事法规236件,各大单位制定的军事规章有3 700多件。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我们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健全,有法可依的问题已基本解决,主要的问题在于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所以从根本上说当务之急是要解决法规制度不落实问题,也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其中也包括因为种种原因而导致的违法不究、执法不公等问题。

先立规矩后办事。有了规矩,那就按规矩办事,就是要抓住制度规定落实这个根本和关键。习主席指出,做了规定,就要来真格的,老老实实去做、雷厉风行抓落实。要坚持领导带头,坚持严字当头,坚持在求实、务实、落实上下功夫。习主席又指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习主席还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1]

做到真抓实干,就要坚持即学即改、立说立行,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在层层表态、层层开会、层层造势上做文章,真正把党中央、中央军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就要端正工作指导思想,改进工作指导方式,自觉做到不图虚名,力戒浮躁,多做解决部队发展难题的事,多做打牢部队发展基础的事,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放在提高部队战斗力、推动部队建设全面发展上;就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把握规律,不断提高工作实效;就要坚持知行统一,敢作为、勇担当,言必信、行必果。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狠劲,以滴水穿石、铁杵磨针的韧劲,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扭住根本抓,盯住问题抓,从严从紧抓,持续用力抓,把改进作风工作引向深入。在这个问题上,中央政治局、中央军委率先垂范,做了表率。2012年12月4日做出了《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2年12月18日做出了《中央军委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十项规定》。各级也随之出台了一些相应规定,并付诸行动。从半年多来实施情况看,效果是明显的,人民群众比较满意。

(四)重点任务是反对“四风”

习主席分析:“从当前情况来看,作风建设更加突出,因为有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东西,有些铺张浪费、豪华奢侈的东西,上上下下都有些表现,广大官兵反映强烈,必须下决心予以解决。”[1]全军要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坚持以纪律建设为核心,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反对特权,坚决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等问题,保持人民军队长期形成的良好形象。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存在之普遍、危害之甚大、令人之反感,不言而喻。然而,就是这种令人厌恶的“四风”为什么长期以来屡禁不止、大行其道?除了历史遗留原因、惯性影响外,还有其深刻的思想根源和广泛的现实根源。比如形式主义,它产生的思想根源是工作指导思想不端正,个人功利主义严重,现实根源则大多是由体制编制不合理、指导方式不科学、用人导向不正确“逼”出来的,也就是说根子主要在上面。所以,进一步推进体制编制调整改革,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变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基层,注重实干,注重官兵公认。这样做,不仅非常必要,而且十分迫切。它对于大力弘扬我党我军优良传统、端正和改进党的工作作风、激发部队凝聚力和战斗力、带领广大官兵践行强军目标,作用不可小视,意义相当重大。

(五)工作重心是推动基层建设

从根本上说,基层是部队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领导干部、机关改进工作作风,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基层建设;作风建设建什么、改什么,是在基层建设具体工作中反映出来、提出来的;作风改进的效果如何,改的好不好、实不实、正不正,是要由基层官兵来评价的。基层官兵的感受最直接、体验最深刻,最有话语权、评价权。所以,各级要强化强基固本思想,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研究解决基层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改进工作作风,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推动基层建设,要从领导干部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工作做起。习主席特别强调:“要集中整治各种不良风气,特别是要下大气力整治发生在士兵身边的不良行为,坚决纠正请客送礼、收受钱财、谋取私利等问题。要坚持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1]中央军委、总部发出了机关干部“当兵蹲连”的倡议,要求以实际行动转变工作作风,对于切实了解基层实情、密切官兵关系、保持昂扬精神状态、反思自身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增强工作指导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具有积极意义。

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心放在基层,并不意味着领导干部就不是作风建设问题的关键和要害。解决领导干部这个关键问题,有赖于和有助于基层这个工作重心问题的解决;而基层工作重心问题的解决,也有赖于和有助于领导干部作风的根本好转。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促进部队全面建设发展和战斗力的提高。

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意义重大,内涵丰富,任务艰巨,需要我们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积极探索实现路径,自觉投身实践活动。必须使广大官兵牢固确立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必须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必须大力增强法规制度执行力,必须坚持抓好基层建设,必须正确处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与以人为本的关系。只有这样,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之基要求才能落到实处,践行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强军目标才能取得实效,军队建设、改革和军事斗争准备才能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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