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2013-12-26罗会方
罗会方
(长江档案馆,湖北 武汉 430010)
记载着中国悠久历史的上亿卷之巨的档案文献,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抢救并永久保存这些最为珍贵的档案文献,是“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将“世界记忆工程”在我国付诸实施的宗旨所在。档案文献遗产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档案文献遗产,是从档案文件的属性和价值分析,我国在绝大多数档案馆都收藏有一定量的重要档案,其中有相当数量的珍贵档案文献,它们都具有重要的价值和历史作用,是不可再生的“集体记忆”。这些档案文献都可称之为“档案文献遗产”,是普遍意义上的档案文献遗产,是一种广泛的概念;狭义上的档案文献遗产,是具有特指含义的档案文献遗产,具体说就是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档案文献遗产,是我国档案宝库中的重中之重,也是我们进行档案抢救的重点。
我国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现状
目前保存在全国各级各类档案馆中的全国重点档案文献仅新中国成立前的就有1000余万卷(册),不同历史时期都有一定数量的留存,这些档案文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华民族不同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除此之外,在全国各级各类档案馆中,还保存了大量我们党在领导人民建设新中国和改革开放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档案。党和国家对这些珍贵档案的抢救工作十分重视,拨专款进行抢救,各档案馆也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抢救工作卓有成效。2000年以来,我国还组建了“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课题组,制定并实施了《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总计划》。目前经审查批准共有两批48 件(组)档案文献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其中的清朝金榜、中国近代传统音乐录音档案、清朝内阁秘本档、纳西东巴古籍等4 项文献遗产还入选了“世界记忆名录”,我国也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为世界上第一个建立世界记忆国家名录的国家。
同时,在过去十年,全国新建、改建、扩建国家综合档案馆241 个,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总面积达377 万平方米,还开展了全国重点档案抢救工作以及副省级市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建立特藏室工作,为重要、珍贵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创造更好的条件,这些都对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但由于我国档案文献数量极其庞大,档案文献资料经历了多年的保存,以及环境气候的变迁,还有大量的珍贵档案文献处于濒危的状态。“我国各级各类档案馆现保存的近2.57亿卷(件)档案中,全国重点档案有1200 余万卷。约694 万卷已完成抢救工作,尚有506 万卷亟待抢救。”这么多的档案文献,如果没有有效的保护措施,其带来的损失是无法估计的。
我国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纵观我国目前的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工作,国家和各地区所做出的努力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由于我国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工作历时不长,在实践过程中必然呈现出许多不足。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制度不够完善
我国的档案法规体系是由四个部分组成的:一是宪法原则,即宪法中有关档案的规定;二是档案法律,即《档案法》和其他部门法或单行法中关于档案的规范;三是档案法规与规章,包括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档案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各种地方性档案法规和规章;四是强制性技术规范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中关于档案的规范和一些指导性的规范文件等。除去宪法中关于档案事业的宏观规定,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则是以《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为核心指导原则,通过各省、各地区《档案管理条例》或《综合性档案馆档案修复工作暂行办法》等地方性档案法规和规章来实现。相对于整个档案法规体系而言,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法规和规章数量相对较少,也缺失了行业规范或技术标准中关于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这使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缺少了法律上的依据和支撑,那么,它在实践中的操作就显得薄弱无力、难以推行了。
此外,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制度不够完善不仅体现在其法规体系的不完整,同时还体现在保护制度内容上的不全面。在现有的一些档案文献遗产保护规范中,对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内容主要侧重在档案文献如何修复,以及如何实现对珍贵档案文献遗产的收集等,而对档案文献的鉴定和评定标准,以及档案文献的管理和处置方案上都缺少完善的标准和规范予以约束。使得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实践工作缺乏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指导,容易造成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工作的混乱,从而影响整个档案文献实体的保护等。
2.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技术不够成熟
要实现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不仅要使档案文献的载体得到安全保管,还要使档案文献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得以延续。档案文献遗产保护技术的研究正是基于这样两个目的。
对档案文献遗产的载体保护,即实体保护而言,我们需要探索相关的修复和加固技术等,尽量延续档案载体的寿命。在档案文献遗产存续的时间里,由于受到自然因素或者社会因素的影响,都可能使档案文献的载体受到破坏。我们常见到的档案纸张发黄变脆,或者病虫危害,还有在不同历史条件下由于社会原因而使档案文献受到的损坏等,都不同程度的减短了档案文献的寿命。因此我们需要研究档案文献的修复技术、加固技术、病虫害的防治技术等,争取恢复或保持珍贵档案文献的原貌。
对于档案文献内容的保护,也就是信息的保护,我们则可以考虑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对其进行处理,用数字化等方式实现档案文献信息与实体的分离,将档案文献内容转移到更为安全、保存时间更长的环境中去,进而实现档案文献的长期可读。但这其中必然要考虑的是档案信息的真实性问题。如何在将档案文献的实体与信息剖离之后,还能保持档案文献信息的真实可靠,如何利用信息技术来采集档案文献的元数据,采集哪些元数据以及如何存放,还有关于如何制定档案文献数字化管理的技术标准等问题都将是我们要继续考量研究的。这些都是目前的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技术不够成熟的表现。
3.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意识不够深化
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而档案部门和社会各界对于保护档案文献遗产意识还比较薄弱,体现在有些档案部门对档案文献遗产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对档案文献遗产保护投入的经费较少,也未出台相应的措施、办法等;社会公众则鲜知档案文献的价值,也不会关注我国珍贵的档案文献遗产有哪些等,均有待于进一步的深化。
我国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对策与构想
针对上文所提出的目前档案文献遗产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以下对策和构想。
1.我国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对策和构想
其一是完善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制度。档案部门应积极制定行之有效的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法规或规章,并出台一些规范性的文件指导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工作的实践。同时整个档案行业内也可以探索研究适合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标准规范等;其次是要积极开发、完善或引进适合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技术措施,向国际上或国内技术先进的档案管理部门,如到胡弗研究所、上海档案馆等进行交流学习。同时要认真发现和总结现有技术在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实践中存在的不足并探讨解决措施予以完善。其二是强化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意识,档案工作者要树立长远的眼光,对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予以足够的重视,同时档案人员要以“珍藏社会记忆、保护人类档案文化遗产、传播与弘扬人类社会文化”为目标、以“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为指导,肩负对公众进行意识强化的使命,来提高整个社会对档案文献遗产的关注程度。
2.我国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构想
其一是档案文献遗产实体与档案文化相结合。我国博物馆对藏品的展示采用一种“物质形态文化遗产”与“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相融合的方式,即在展示实物的同时,还原当年的历史场景和文化遗珍。而档案文献遗产实体本身就承载着不同时期的档案形成特点或不同侧重的档案文化,我们档案部门在进行珍贵档案文献遗产的展示时,是否也可以采用一定的方法将不同档案文献遗产承载的档案文化呈现出来?或者以某一份珍贵的档案文献为主线,整理汇集出一个系列的档案文献,从而展示出不同时期或不同环境下的档案文化。其二是实现“传承”就是最好的“保护”。研究对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机制目的是实现档案文献遗产更好的传承,而实际上,“传承”才是对档案文献遗产最好的“保护”。要实现这一目的,可以积极发挥档案馆的“媒介”功能,不仅仅是作为各中小学以及高校的“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还可以向博物馆一样积极的“走出去”,在各地进行本档案馆特藏档案或珍贵档案的展览,或者对本馆的珍贵档案文献进行复制转赠给外地档案馆或社会各界的知名人士等,更大范围的实现档案文献遗产的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