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实践与探索
2013-12-23张燕琴
张燕琴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中央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部署,是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治企的客观要求,是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有力抓手。近年来,国家电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检修公司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和上海市电力公司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将廉政风险防控纳入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作为实现惩防体系“业务化”的重要途径,通过查评廉政风险、制定防范措施、筑牢廉政防线,为公司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义
廉政风险涉及企业管理中的各个方面,相对而言,干部选拔任用、资金管理使用、基建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重要业务办理等人、财、物管理方面的风险更为集中。廉政风险防控就是将“风险管理”理念引入反腐倡廉实践,围绕权力配置和运行的各个环节,全面查找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和员工在履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促使企业提前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以掌握反腐倡廉建设的主动权,增强反腐倡廉的预见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廉政风险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影响,是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有效手段,对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检修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廉政风险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监察审计部负责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日常组织落实和协调,有序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2.落实防控责任。研究制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按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细化重点岗位、业务部门、监督部门、领导机构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中的防控责任。
3.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动员会,层层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并通过公司网页进行宣贯,理清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思路和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消除干部、员工对查找风险就是“破坏形象”、“对号入座”的思想顾虑,克服“与己无关”、“本部门无风险点” 等思想上的偏差,提高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三、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具体操作
1.开展风险识别。紧密结合各部门、单位职能和业务工作实际,以岗位为点、以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五个方面,深入排查岗位履职中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及主要表现形式,每年进行一次集中风险识别,确保风险信息的持续更新。
2.实行风险评估。由公司成立专家组,包括公司领导、中层干部、专业管理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对识别的廉政风险表现形式按照发生的概率、影响程度及可控性三个维度进行分析和评估,并由高到低划分为重点风险(需建立制度,重点监管)、防范风险(需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一般风险(需落实制度,加强提醒)三个风险等级,为确立廉政风险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3.制定防范措施。针对评估出的廉政风险,对现有工作程序、业务流程、管理方式进行认真梳理,根据“风险定到岗位,制度建到岗位,责任落到岗位”的要求,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进行风险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4.融入协同监督机制。把日常工作和监督工作有效融为一体,通过定期召开协同监督联席会议,听取部门分管范围内廉政风险和突出问题排查情况及工作措施建议,促进职能部门监督职能互补、信息互通、有效衔接。同时,应用协同监督“一书两报告”(整改意见书、情况报告、整改报告)的工作载体,对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措施制定不具体的部门和单位,下达协同监督整改意见书,落实整改,有效发挥协同监督对廉政风险预警的促进作用。
5.融入风险预警机制。以开展工程发包和物资采购业务(简称“两商”)分析管控为突破口,积极开发运用“两商”业务数据监察系统,对工程分包业务及物资、设备采购的审批、执行和管理环节实施在线实时监控,每月进行巡检,按照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预警机制建设的要求,对不符合规范的行为及时提醒和纠错,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廉政风险的发生。
6.融入廉政教育机制。紧贴干部、员工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立足于树立“干事、干净”廉洁理念和普及廉政风险防控知识,通过举办反腐倡廉知识辩论赛、邀请上海市纪委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领导作廉政教育专题讲座、观看各类反腐倡廉专题片和影视剧、参观上海市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旁听法院庭审等多种形式的廉洁文化教育活动,引导干部员工认清自身岗位面临的廉政风险,增强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为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初见成效
1.从决策层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将“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创建“四好”领导班子考核体系,按照决策准备、决策形成、决策执行的基本流程,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管控,重点防控“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违反科学性、民主性、合法合规性的行为,避免盲目决策,临时改动会议决策事项,决策前没有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忽视法律咨询意见、违规决策,决策执行部门工作不到位或擅自变更决策等问题,从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决策程序和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专项自查,进一步界定和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决策程序,对防范和规范决策风险、强化领导班子决策程序、提高公司决策质量与执行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
2.从执行层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进行风险防范,重点防控干部人事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管理、设备物资采购管理等业务领域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风险。从健全岗位责任体系着手,按照不相融岗位分离和关键岗位定期轮换的原则,进一步定岗、定职、定责,明确各岗位在处理有关业务时所具有的权力和责任,加强易发腐败关键环节的内部控制,编制了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将风险控制细化到具体业务操作层面,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3.从制度层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过程,从权力分解是否科学、权限界定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是否清晰、操作流程是否严密、制度规范是否完善、监督管理是否存在疏漏等方面,重新审视现有制度规定对风险点的覆盖面,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工程项目管理、招标监督管理、重点岗位人员监督管理、干部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夯实廉政风险防控基础。
4.从监督层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把监督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以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为工作的着力点,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专项审计检查和效能监察等工作,对岗位履职、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纠改措施,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
五、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思考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而是一个持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通过近两年的探索与实践,检修公司在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还不够深入,岗位廉政风险应对措施制定还不够完善,自我管控、上下游岗位监控有待加强,这就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和改进,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更具有科学性、长效性、时效性。
1.健全动态管理机制。结合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定期分析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定期廉情评估、更新风险等级、完善防控措施”的程序,建立起廉政风险信息档案,根据动态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注入持久动力。
2.强化风险预警处置。针对可能发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按照“防范在先、关口前移”的原则,实施廉政风险预警管理,从民主测评、专项治理、经济责任审计、效能监察、信访举报、舆情动态等多渠道获取和分析廉政风险信息,采取诫勉提醒、诫勉督导、诫勉纠错等应急措施,把廉政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3.加强信息技术开发。科技防腐是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崭新趋势和有效途径,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整合资源,建立起信访举报、风险等级管理、预警信息共享的廉政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实时监控功能,提升科技防腐能力和廉政风险防控的科学化水平。
4.注重检查考核评价。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惩防体系建设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与部门、单位和干部的绩效评定相挂钩,并将在风险排查和分析评估中发现的廉政信息运用到干部轮岗交流、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常态化开展。
(作者单位:上海市电力公司检修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