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西北监测区林地占用征收情况分析
2013-12-23蔺瑞岚
蔺瑞岚
(国家林业局西北调查规划设计院,西安710048)
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中具有核心地位。林地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近年来,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各种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较多。第七次森林清查结果表明,有林地转为非林地面积377.00 万hm2[1],占用征收林地数量有所增加,个别地方依然存在毁林开垦现象。为掌握各地林地保护管理、审核审批占用征收林地和恢复森林植被情况,督促地方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贯彻占用征收林地审核(批)制度,国家林业局每年对各省占用征收林地情况进行检查。这里就2009、2010、2011年连续3年,对西北监测区范围内的山西、重庆、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八省区和新疆建设兵团(以下简称西北监测区)林地管理情况、占用征收林地审核情况、占用林地性质及占用林地类型等方面统计结果分析。
1 占用征收林地审核情况
西北监测区各省2009、2010、2011年度,各地占用征收林地年度定额与审核永久占用征收林地面积见表1。
西北监测区对2009、2010、2011三个年度共检查占用林地项目1 778个,经过林业部门审核(批)同意的项目1 537个,项目审核率为86.6%,实际占用征收林地面积10 970.494 7hm2,审核面积10 072.937 3hm2,面积审核率为91.8%,各年度检查审核情况见表2。
2009年检查占用征收林地项目232项,经审核同意占地项目213 项,项目审核率为91.8%,面积审核率为85.7%;2010年检查占用征收林地项目441项,经审核同意占地项目385项,项目审核率为87.3%,面积审核率为85.7%;2011年检查占用征收林地项目1 105项,经审核同意占地项目941项,项目审核率为85.2%,面积审核率为92.7%。项目审核率逐年有所下降,面积审核率有所提高。
表1 年度定额与审核永久占用征收林地面积统计hm2
表2 年度定额与审核永久占用征收林地面积统计hm2%
2 占地性质与占地类型
2.1 占用征收林地项目性质
根据占用征收林地项目性质统计分析,2009年依法占用征收林地项目占项目总数的84.9%,占总面积的83.1%。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超审核占地、审核未动工等违法违规占用征收林地项目占项目总数的15.1%,占总面积的16.9%;2010年依法占用征收林地项目占项目总数的82.1%,占总面积的58.7%,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超审核占地、审核未动工等违法违规占用征收林地项目占项目总数的17.9%,占总面积的41.3%;2011年依法占用征收林地项目占项目总数的77.4%,占总面积的80.5%,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超审核占地、审核未动工等违法违规占用征收林地项目占项目总数的22.6%,占总面积的19.5%。违法违规占用林地项目逐年在上升,滥占林地情况也越来越严重。
2.2 占用征收林地项目类型
根据占用征收林地项目类型统计分析,2009年工程建设、乡村建设、临时占用林地、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占用征收林地项目,分别占项目总数的37.9%、2.2%、57.3%和2.6%,分别占总面积的85.6%、0.5%、10.0%和3.9%;2010年工程建设、乡村建设、临时占用林地、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占用征收林地项目,分别占项目总数的48.3%、2.9%、45.6%和3.2%,分别占总面积的81.2%、0.8%、17.7%和0.3%;2011年工程建设、乡村建设、临时占用林地、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占用征收林地项目,分别占项目总数的41.4%、10.8%、44.2%和3.6%,分别占总面积的71.7%、1.7%、26.2%和0.45%。工程建设占用征收林地项目占较多数,占用征收林地面积比例也较大。据2009年检查占用征收林地项目的建设性质分析,属于公益性建设占用征收林地项目数占总项目数的31.0%,经营性建设占用征收林地项目数占总项目数的69.0%。经营性建设占用征收林地项目多于公益性建设占用征收林地项目。
2.3 占用征收林地类型
根据占用征收林地类型面积统计分析,2009年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地、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地、用经薪(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苗圃地、未成林造林地、疏灌(疏林和灌木)林地,分别占监测区实际占用征收林地总面积的比例依次为6.2%、32.2%、27.4%、0.3%、1.8%、9.5%和22.6%;2010年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地、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地、用经薪(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苗圃地、未成林造林地、疏灌(疏林和灌木)林地,分别占监测区实际占用征收林地总面积的比例依次为24.8%、7.9%、24.9%、0.2%、2.1%、25.1%和15.0%;2011年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地、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地、用经薪(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苗圃地、未成林造林地、疏灌(疏林和灌木)林地,分别占监测区实际占用征收林地总面积的比例依次为7.8%、10.6%、16.2%、0.2%、3.1%、29.0%和33.1%。
3 森林植被恢复费缴纳情况
2009年森林植被恢复费的项目收缴率为90.6%,费用收缴率为82.1%;2010年森林植被恢复费的项目收缴率为85.9%,费用收缴率为95.5%;2011年森林植被恢复费的项目收缴率为87.0%,费用收缴率为96.5%。影响森林植被恢复费足额缴纳的原因:一是有的占用林地项目无任何审核(批)手续;二是有些项目没有足额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三是有部分项目没有按标准费用计算。
4 占用征收林地造成的经济损失
目前每年国家投入大量资金造林绿化,但是毁林占地现象频繁发生。据统计,近年来我国平均每年有林地转变成非林地的面积大约相当于造林面积的1/10。仅西北监测区每年占用征收林地大约2万hm2左右,造成林地资源的损失与流失。每公顷造林每年投入成本按4 500元计算,每年损失9 000万元。虽然占用征收林地是有偿使用,需要缴纳植被恢复费及补偿费用,但是在西北干旱地区,成林非常困难,造林后仍需要3~5年的补植,再到后期的病虫害防治、防火等管理措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造成大量资金浪费与经济损失。这只是简单的不完全计算,其实林地的价值远不止这些,除了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外,还应该有文化价值。
5 占用征收林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因水利工程、矿产资源开发和交通道路修建等项目,占用征收林地面积的数量也日趋增加,给人们提供物质和能源的同时,也破坏了许多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从西北监测区占用林地情况的统计,多数为防护林。
在对工矿的开发利用过程中,由于森林植被遭到破坏,地表裸露,防护效益减弱,极易造成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如煤炭开采导致矿区土地植被类型、土地利用结构、区域水循环等发生显著变化,往往会导致生态系统失调与环境恶化。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新建城镇和道路系统占用征收林地后,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分割与侵占以及部分珍稀树种的消失,都会造成原始生态系统的改变和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再者由于林地的流失,森林植被的损失,大大降低了森林固定二氧化碳与释放氧气的价值及生态效益。尤其是在西北地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一旦遭到破坏,十几年甚至几十年都难以恢复。
6 结语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林地管理工作十分重视,不断完善管理措施,加强了对占用征收林地的监管与审核审批,使林地安全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但是在目前,各种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在利益驱动下,侵占国有林地、违法占用、毁林开垦、临时占地到期不能按时收回等行为屡禁不止,恢复森林植被项目比例低,林地补偿标准也偏低。今后应切实加强林地管理,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林地资产评估体系,提高使用林地补偿标准,加快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落实林地保护管理责任制。工程项目建设要真正体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筹兼顾。
[1] 国家林业局.中国森林资源报告—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