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爱略特小说中的帝国意识——种族“他者”的建构
2013-12-12季文君
季文君
在后殖民主义理论框架下,“他者”的概念主要是基于著名哲学家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和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黑格尔认为无论是奴隶还是主人都不能被视为有完全自为意识的。一个拥有自我意识的人也可被奴役,所以自我意识不是个人的,抑或是自然或基因变异的结果,而是一个社会现象。根据黑格尔的解释,在接近他者时就已经失去了自我,因为自我依赖他者存在。萨特也说,一个人的主观意识不能存在于自我本身,只有意识到他者的存在自我才会存在。黑格尔和萨特认为“他者”与“自我”之间存在着无可避免的联系和持久的冲突。自我—他者的概念被广泛用以概述东西方的关系。换句话说,在西方人的概念框架里,“他者”注定要排除在开化的西方文明之外,而正是这种驱逐才成就了“自我”的主权及独立。后殖民批评理论家爱德华·赛义德也是基于以上论证提出了他的后殖民主义理论。在《东方主义》一书中,他对“自我”和“他者”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指出这一关系被置于特定的殖民话语中,对于保证殖民者对被殖民者的绝对统治至关重要。其目标就是据种族出身,将被殖民者建构为堕落的一族,以便为其统治正名。
乔治·爱略特小说中主要的种族他者包括犹太人、非洲人和吉卜赛人。他们被扭曲成愚昧、残暴的野蛮人,是可怕的食人族,甚至对白人进行精神摧残,沦为致人堕落的道德腐蚀者。西方有理由对这些没有文明可言、没有历史可寻的劣等民族施以援手。这些近乎污蔑性的描写正好迎合了帝国主义者对外扩张的需要。
一、堕落的犹太人:狡猾的商人、小丑、叛徒
为满足欧洲人殖民扩张的需要,在乔治·爱略特的小说中,有很多犹太人被客制化为劣等民族的形象。与生俱来的商业头脑和本领,使犹太人成为狡猾的商贩和店老板的典型代表。
在《丹尼尔·德隆达》中,面对家庭的财政危机,格温德琳不得不将父亲留给她的绿宝石项链典当给犹太老板,以换取现金缓解压力。尽管解决了格温德琳家的问题,但是犹太老板还是免不了被谩骂、诅咒,因为在她们眼中,犹太人就是乘人之危发家致富的。所有这些假定都加深了西方人在面对犹太人强势的金钱能力时,脆弱和易受攻击性的形象。犹太人是谎言家,是骗子,靠抢夺白人的钱物发财。一种针对犹太人的恐慌心理,自觉存在于每一个白人身上。
狡猾的商人形象加剧了白人和犹太人之间的紧张关系。这在威尔·拉迪斯洛与他不可调和的犹太出身的矛盾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威尔的母亲萨拉出生在一个信奉加尔文主义的家庭,她的父亲是一个专门处理盗窃赃物的当铺老板。发现父亲的非法勾当后,萨拉不堪耻辱,离家出走。她父亲找到了新的得力助手米里森,帮他继续非法交易。她父亲死后,米里森为了阻止萨拉继承财产而娶了店老板的老婆。这样一来,继承人就只剩下米里森了。后来米里森的伎俩暴露,他被迫每年支付威尔500英镑的赔偿金。但是威尔却对此不屑一顾,他希望自己的出身不要和犹太人有一丝一毫的瓜葛。
当威尔的真实身份被揭露以后,周围许多人都鄙夷地称“威尔是犹太小偷的孙子”。[5]178一个政见曾遭威尔批驳的托利党成员,得知他的犹太血统以后,如释重负。在白人世界长大的威尔,的确有足够的理由拒绝他的应有继承权。
犹太人还被描述为没有信仰的民族。事实上,殖民化对于一个民族或国家来说,必然带来巨大的无以弥补的损失。人们丧失了原有的生活模式,成为被文化放逐的流浪汉。随着欧洲文化潜移默化的渗透,不信任感逐渐消散,他们的文化成为其他种族争相效仿、膜拜的典范。米拉的父亲就是接受并吸收文化权威——西方文化的典型代表。在《丹尼尔·德隆达》中,米拉的父亲被描绘成没有价值观和信仰的小丑,懒惰、嗜赌。为取悦白人,他经常拿犹太人自己祈祷的样子开玩笑。米拉多次指责他,认为他不懂得尊重自己神圣的信仰。但他只是耸耸肩,一笑置之。抛弃自己的信仰,他最终沦落为被自己民族耻笑和鄙夷的小丑,更不要说满怀优越感的白人。
总而言之,在乔治·爱略特的小说中,犹太人被刻画成狡猾的商人、小丑和叛徒,即便他们曾试图融入白人社会,结果也必然是失败。
二、妖魔化的非洲人:食人族、道德腐蚀者
和犹太人一样,非洲黑人也被贴上了“他者”的标签。白人和黑人的共存是源自帝国主义中自我和他者关系的前提条件。著名的黑人文化批评家法农在他的作品《黑皮肤,白面具》(1952)提到对于白人的认同是基于对黑人的否定基础之上的。在他们眼中,非洲是一个神秘的、妖魔化的世界,等待他们探险和驯化之地。在乔治·爱略特的许多作品中,她都提到了动物,尤其是狮子,用以借喻大英帝国对非洲的征服和驯化。
《弗洛斯河上的磨坊》中有多处集中描述动物和猎杀野兽的场景。“狮子”的形象在该小说中尤其得到强调。玛吉说“在狮子王国里——我是指非洲,那里很热,那里的狮子吃人”。[3]34对非洲人而言,他们的土地被霸占,他们的资源被掠夺,他们的人民被谋杀,但小说中,却被描述成侵略者、食人族,被淹没在文明的历史当中。
汤姆是玛吉眼中的英雄形象,他每天专注于打猎以及战争游戏,社会需要的正是他们这样擅长骑马、狩猎、打仗的男子气概的英雄。在《弗洛斯河上的磨坊》中,玛吉更是对汤姆的英勇崇拜到了极致。“你太勇敢了,汤姆,你就像是大力士参孙一样。假若狮子向我咆哮而来,你一定会打败它的,对不对,汤姆?”[3]34汤姆回答说:“我想我会拿出枪,毙掉它。”[3]34玛吉将圣经中大力士大战狮子的故事比作西方人与非洲的对抗,而汤姆,正如期望的那样,充分地施展了作为男子汉应有的气概。
非洲还被视作充满邪恶和神秘色彩的黑暗之地。一旦进入,就很有可能遭到腐化。法农说“黑色灵魂”一词经常用以形容繁殖疾病和堕落的非洲。当然与此同时,就是这样一个充满未知和野性的地方,让西方人得以卸下种种责任和约束。《丹尼尔·德隆达》中的格兰库就是这样一个角色。虽然他的堕落一方面要归咎于对于财富的贪婪追逐,但是殖民地的腐蚀力量才是最应该受到指责的。格兰库沉浸在非洲的狩猎之欢中,最终无法自拔。殖民地是引诱绅士堕落的罪魁祸首。
三、被放逐的吉卜赛人:小偷、绑架犯、巫师
由于自由的生活风格和鲜有人知的起源,吉卜赛人经常被视作被放逐的种族。在后殖民话语中,“放逐”一词有诸多意义,不仅仅指地理位置上的放逐,还指种族的放逐。被放逐的人们离开自己的家乡,舍弃自己的文化,被流放到完全陌生的环境。新环境拒绝接纳、家乡又无法回头的两难境地使他们成为无根的流浪汉。根据法农的观点,文化的疏离和错位使“家庭”很难平稳,这与吉卜赛人的境地吻合。种族的放逐加剧了西方对他们的扭曲和两者的二元对立。
乔治·爱略特的《弗洛斯河上的磨坊》提到了吉卜赛人。女主人公玛吉小时候曾离家出走,来到吉卜赛人营地,希望在这里能摆脱人们的嘲笑和家人的责骂。因为人们总说她长得像吉卜赛人,是个“半野”孩子。玛吉心想唯一的出路就是投奔自己的种族。她以为“吉卜赛人一定会因为自己的知识而乐于接受并尊重她”。[3]304然而她的想法立刻遭到了汤姆的嘲笑和讥讽——“吉卜赛人都是小偷,没东西吃,没车子开,只能骑驴”。[3]297玛吉不以为然,坚持要投奔吉卜赛人。那里才是能够抛开所谓的文明社会所有污秽之地,她甚至已经在想象热情的吉卜赛夫人热情地招待她茶水和点心的场景了。但是现实是,当她一出现,吉卜赛人的眼睛就直盯盯地瞅着她的口袋,将她的银顶针抢了去。随着故事的发展,玛吉的恐惧逐渐增加。吉卜赛人不但是小偷,还是绑架犯、巫师。天色渐晚,玛吉担心自己会马上被杀害,变成吉卜赛人餐桌上的美食。她看到那个凶狠的老男人其实就是魔鬼的化身,“他随时都有可能揭下虚伪的面具,要么变成咧嘴大笑的铁匠,要么就是长出恶龙翅膀的怪物”。[3]310
在帝国主义话语中,种族他者的劣性经过反复地强化,在西方意识里根深蒂固。通过对于种族他者的建构,这些种族被西方预设为典型形象。尽管形式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劣等民族,西方人有能力、义务传播先进文明,教化众生。由此,自我的优等形象也随之建构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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