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理据学雏建中的若干基本理论问题
2013-12-04李二占
李二占
(盐城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 盐城 224002)
一、 汉语理据学说略
中西方古代学者所关注的名实之争最终转变为了现当代语言研究里的任意性与理据性(也叫可论证性或象似性)之辩,即怎样给语言符号能指和所指(音与义)的结合定性或定量的问题。对此,以古希腊文化为母体的西方学界有惯例和自然两派。惯例派认为词语的音义结合是任意约定的。自然派坚持名称和其表征的事物之间有发生学上的理性联系。两派观点先后被人们归纳成“克拉底鲁问题(the Problem of Cratylus)”并升华为学理意义上的亚里士多德-索绪尔范式(Aristotelian-Saussurean Paradigm)和柏拉图范式(Platonic Paradigm)[1]。然而亚-索范式一直占据主流地位,因为现代语言学之父索绪尔在继承惯例派的基础上,从共时角度对希腊字母为原始型的印欧语加以研究,从而确立了结构主义语言学的任意性原则。虽然近年来随着心智科学的发展,特别是语言研究的认知功能转向,不少学者借助美国哲学家皮尔斯的象似性理论,从大符号学的视野重新思考语言理据问题,即“人们把理据研究作为一种理论追求,并且以群体的方式进行了系统的探讨”[2]。换言之,语言非任意性研究又开始兴盛起来,[1]但它还是不能与已被广泛接受的任意论相比。这一现象可概括为“说任意性易而说理据性难”。[3]
我国从春秋战国起,名实关系就引起哲学家和语言学家的高度重视。他们对语源和训诂进行不懈研究,作出了各种论述。但历代学者如墨子、公孙龙、许慎、扬雄、刘熙、段玉裁、章太炎、黄侃等,更关心词语的理据问题,而且提供了丰硕的理据知识与材料。尽管今天看来,他们的工作不乏薄弱之处,例如所求的基本是汉语单音词的理据而极少涉及双音词理据;再如大都停留在具体词语的考证上面,没有构建有关的理论体系,甚至也没有明确提出“理据”这一术语,结果是未能在中国产生一部其价值不逊于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的理据论著。可是不能否认,先秦至清末民初的汉语研究一直重视着语言的理据性。不过20世纪西学东渐以来,人们普遍接受西方语言学理论,把语言学的天平由汉语理论偏向西语理论,特别是由理据性理论偏向任意性理论,致使传统的事实上的汉语理据研究发生断层。本来,随同由古代汉语过渡到现代汉语,理据研究也应该由关注古汉语单音词过渡到重视现代汉语双音词(复合词),尤其是从微观的词语理据考证转移到汉语理据学的创建。然而这一过渡却被耽搁了,直至上世纪80年代,相关的论文寥若晨星,专著迟迟未能问世。
所幸近三十年来,国内学界开始复兴汉语理据探索,而且多有新鲜发现。例如索绪尔说汉语是超等词汇的典型,而汉字是表意符号和汉人的第二语言;任意性达到最高点的语言较重词汇,而论证性达到最高点的语言较重语法;任意性和论证性“比例极不相同”,因此“这是我们进行语言分类时可能考虑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4]。他将语言类型与可否论证结合起来的观点,虽然富有解释力却久被忽略。我们认为从当代理据论视角看,汉语的最小理据载体是声韵,而基本的理据载体是单纯符号“字”。“字”有理据,因此汉语被认为是以理据性编码为主的语言。英语的最小理据载体是词素,而基本的理据载体是单纯词。单纯词的理据大都丧失,因此英语被看成是以任意性编码为主的语言。最小理据载体的不同导致英汉语言具有类型上的差异性。[5]但另一方面,随着语言的演化,汉语走上由古代单音词发展为现代双音词的道路,而英语中有内部形式的词语也不断增加,这不但表明两种语言的理据化现如今都体现于合成符号,而且也能解释英汉语言类型目前趋同的原因,即都变为了分析语。同时,丁尔苏等还用语言象似论分析汉字的单体与合体符号,[6]认为“汉字大多数都是象似性符号”,而这构成“汉字与其他语言文字的一大区别,即象似性对任意性”[7]。汉字还能通过合体字尤其是会意字间接地证明汉语的理据性。这些新发现从学理辩证的角度冲破了任意论的藩篱,不但有助于理据范式的确立,更能丰富当代普通语言学理论。可见,汉语理据研究可因扎根“古今中外”四维的学术土壤而获得更大成就。其有利的研究条件包括:一是汉语有历史久远、自成体系的理据研究脉络,如《释名》探索词语的音义理据(训释了1710个左右词的理据),《说文解字》重视词语的形义理据(收录正字9353个,重文1163个,从本形本义进行文字理据说解)。二是汉字呼应汉语的结构特点,即“据义构形造字”的机制使得文字的字与语言的“字”呈现出较高的一致性,[8]故汉字的理据能够充分佐证汉语的理据(这两者构成古、中二维)。三是借鉴西方的现当代语言学理论,如动因论、谜米论等新思维与新方法。四是与英语等外国语言的参照对比(这两者构成今、外二维)。现在,国内许多学者如李葆嘉(1987)、王寅(1999)、王艾录(2001)、徐通锵(2008)、胡壮麟(2009)、丁尔苏(2012)等都认为:理据性与任意性皆是语言的重要属性,而理据论是对索绪尔可论证性思想的继承与发展,与其任意论成互补之势。在这些学者的影响下,语言界尤其是中青年学者,逐渐促成理据研究的新势头:一个新兴的学科汉语理据学正粗具雏形。汉语理据学雏建的本体论基础是不少语词的理据得到考释,例如宗福邦等编著的《故训汇纂》收字头近2万个,引用资料50万条,训解了许多单纯词的理据(2003);王艾录编写的《中文有理有据三千词》解释了3000余条复合词的理据(2010)。认识论基础使汉语理据的理论探索日益深入,如王艾录与司富珍《语言理据研究》(2002)、任继昉《汉语语源学》(2004)、王寅《中国语言象似性研究论文精选》(2009)、赵宏《英汉词汇理据对比研究》(2011)等理据学著作的问世。方法论基础是词语理据考证已有较系统的成熟方法,如面向古代汉语单纯词的因声求义与以形求义法,针对现代汉语复合词的分解综合式考证法等。
当然,纵向地看,前人的汉语理据研究是事实上的、感性的和微观的,而今人的汉语理据研究是正面的、理性的和宏观的。前人的研究虽微观,但时间历久,成果丰硕,是今人研究的依据。今人的探索虽是在前人基础上的拓展升华,但力度不够,数量偏少;更重要的是在“说任意性易、说理据性难”的学术背景下,当代汉语理据学还被一些理论问题所困扰。主要有:一是认为单纯词无理据,理由是迄今为止,汉语中许多单纯词特别是原生词的理据已为历史湮灭(例如到东汉《释名》时代已是“百姓日称而不知其所以之意”),现在探求起来极其困难乃至根本不能。二是承认复合词有理据,但又把它和内部形式等量齐观。我们认为这些问题反映出的陈旧观念长期以来阻碍着人们探索汉语理据的步伐,而要使目前新兴的汉语理据学更上层楼直至最终建成,首先急需对它们加以探讨辨明。
二、单纯词有没有理据?
我国历代学者都非常关注汉语单纯词的理据问题,以不同角度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知识和重要的线索。例如从汉代刘熙的《释名》到近人刘师培的《物名溯原》及《原字音篇》,直至今人王云五的《新名词溯源》、张维思的《语源蠡测》等[9]。人们通过因声求义、以形求义的基本方法,求证了大量单纯词的理据,这些宏富的成果早已是汉语理据的深刻展示和有力证明。譬如彗、凳、跟、杈、钗、梳、篦等。彗(篲)——《说文》:“彗,扫竹也”,彗星形似扫竹,故名。凳——源于“登”,《释名》:“榻登,施之承大床前,小榻上,登以上床”。跟——源于“根”,《说文》:“根,木株也”;《释名·释形体》:“足后曰根,在下方著地,一体任之,象木根也”。杈、钗——源于“叉”,《说文》:“叉,手指相错也”;“杈,枝也”,段玉裁注:“枝如手指相错之形,故从叉”;《释名·释首饰》:“钗,叉也,象叉之形,因名之也”。梳、篦——源于“疏”与“密”,《急就篇》颜师古注:“栉之大而粗,所以理鬓者,谓之梳,言其齿稀疏也;小而细,所以去虮虱者,谓之比,言其齿比密也”;篦,王力《同源字典》:“字本作‘比’”。 诸如此例浩若烟海,举不胜举。它们给人的有益启发是:为何能通过声和形去求得义呢? 显然,因声求义、以形求义的实施,有力地证明单纯词的音义之间和形义之间存在着理据联系,否则这些方法就不会付诸实际,而丰富的训诂学成果也就无法产生。
然而有人常以单纯词,尤其是原生单纯词的理据难以探求或业已丧失为由否认其存在。单纯词是语言之基,能构成基本词汇的主体并组合生成语言的句段单位,因此弄清其音义联系的性质,即可明白一切语言符号有理据与否的问题。单纯词分为原生词和继生词,故原生词是讨论语言理据的原点。不幸的是,原生词的发生距现在极为遥远,重构其理据的方法不外是拟声、拟形、感叹等,数量偏少且和语言起源等史前阶段的难题缠绕。原生词及其理据类似于亚里士多德第一推动力的概念,它们的价值主要在于为后出的继生词等符号提供发生学上的解释。换言之,排除不可知的原生词,从而将理据问题的出发点由单纯词缩小到其中的继生词部分,这才是语言理据分析的可靠起点和本体承诺。如果说理据论因不能解释原生词问题而略显不足的话,那么任意论同样不能满意解决之。鉴此,当代认知语言学将理据界定为:如果一个语言符号[即“目标(target)”]的部分特征由另一个语言或非语言的源体(source)及独立于语言的因素所赋予,那么它就是有理据的。[10]例如“篦”源于“密”,因此“篦”有理据。可见,既然“在大多数情况下,从词义的引申看,原始词和滋生词的区别还是可以辨认的”[11],而且原生词演变为继生词的过程中存在着理据,那么便可认定单纯词的理据性质,即它们虽无语素组合的内部形式标记,却有自身音义结合的语源学特征。现在,大量单纯继生词的理据已被古今学者考证出来。例如戴淮清(1986)《汉语音转学》训释了一万余条汉语单纯词的音转理据;王力(2002)《同源字典》阐释了3174个同源单纯词的语义理据;齐冲天等(2010)《汉语音义字典》考求了752个词族共计9070个单音节词的音义语源。
古汉语单音词发达,因此它们是古汉语理据研究的主体,但随着原生词演化为继生词,特别是现代汉语复合词的大量增加,汉语词汇的理据化机制已与过去不同。这要求我们在谈论语言理据时要区分单纯词和复合词,否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着眼于单纯符号尤其是原生词的人在强调它们任意性的同时否认或忽视了其理据性,而着眼于合成符号和语句符号的人在强调它们理据性的同时否认或忽视了其任意性。这种片面做法导致单纯词没有理据性而复合词没有任意性的传统观念流行日久。可取的态度是对语言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全方位考察,进而深入地认知单纯词和复合词各自的任意性和理据性,最终厘清贯穿于语言符号整体的任意性和理据性各自的地位与作用。
三、理据是不是内部形式?
单纯词和复合词性质不同,因此它们的理据的内涵、种类与探究方法也不同。谈论理据和内部形式之关系时,必须首先区别对待这两种符号。我们认为造成理据和内部形式密切关联的局面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主观上说,索绪尔认为vingt等词是绝对任意的,因为“在vingt的意义方面,实际上没有涉及整体语言内任何共有的字眼”[12],而“句段的分析越是容易,次单位的意义越是明显,那么论证性就总越是完备”[4]。受他影响,后世学者在论述任意性时均以单纯词为例;而在肯定理据性时都举复合词为证。这就引导我们相信单纯词是绝对任意的即无理据的,复合词才是相对可论证的即有理据的。那么如此判断的依据是什么?其实是语言符号结构的可分析性——内部形式,即词语的透明性(transparency)。人们否认单纯词可论证,是因为它们无内部形式;而承认复合词可论证,是由于它们有内部形式。理据和内部形式之间被划上了等号,例如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语言学名词》认为:词的理据即内部形式,指词的语音形式表示意义内容的原因或根据。[13]客观地看,语言的演进促使有内部形式的派生词和合成词的大量涌现,即词语增值由单个符号内部推广到符际之间,而内部形式的出现造成历时的理据存留于共时的符际结构之中,词语理据故得以丰富与显化,如音义结合的理据、内部形式与理性意义结合的理据以及语法结构与语义结构结合的理据。内部形式于是成为观察词语理据的窗口,即人们能从中发现理据求证的一些线索。例如《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中许多复合词的内部形式和理据就都寄居在词语的释义里——泛读:泛泛地阅读,一般地阅读(区别于“精读”);割弃:割除并抛弃,舍弃;过夜:度过一夜(多指在外住宿)。不过,借助内部形式来探索词语理据也有弊端,它易使人们把内部形式和理据相混,进而以内部形式之有无来臧否理据之有无。一言蔽之,单纯词和复合词不是区分任意性和理据性的根据。单纯词和复合词、任意性和理据性是两对不同概念;把两对不同概念对应甚至等同,只会使有关理据性和任意性的理论建设扞格不通。
理据是语言符号生成的动因,由于词语为语言符号之原型,故它一般指以意念性为特点的造词心理。譬如《MIT认知科学百科全书》将理据定义为:影响某一行为之方向、能力或构成的调节性因素。[14]理据自古以来关注名实关系,故它常被俗解为得名之由。例如著作完成为何叫汗青?美国因何称为花旗?生活在南极洲及其附近岛屿上的水鸟为何叫企鹅?据《现代汉语词典》:古时在竹简上记事,采来青色的竹子,要用火烤得竹板冒出水分才容易书写,因此后世把著作完成叫做汗青;指美国,由美国国旗的形象得名;(它们)在陆地上直立时像有所期望的样子。类似这样的解释即词的理据。内部形式则指语言符号的语法结构和语义结构的总和,例如“媚眼”的语法结构是偏正式,语义结构是“娇媚的眼睛或眼神”;“排障”的语法结构是动宾式,语义结构是“排除障碍”。只有具备语法结构和语义结构的语言符号才有内部形式,而结构须拥有两个或以上的组成部分,即其组成部分搭配排列进而形成某种体系。单纯词是独体性符号,无法分出下属的各组成部分,故无内部形式。这可从不同语言之间词语的意译过程中观察清楚。意译词的“意”其实不是词义,而指词的内部形式。例如汉语的“课件”和“超人”依据了英语合成词“courseware(课+零件)”和“superman(超级+人)”的内部形式而意译。当然,有些英语复合词的内部形式无法如此来译,因为与同一概念相配的内部形式在英汉语言里并不相同。譬如the Milky Way、wall clock、stop watch和passport的内部形式分别是“牛奶+路”、“墙+钟”、“停止+表”和“通过+口岸”,而与这些词语概念所对的汉语词汇选用不同的内部形式:“银色+河流”、“挂+钟”、“秒+表”和“护+照”。忽略这种差异性,就会将the poor law错翻为“贫穷的法律”或把“收银台”误译为receive money desk。当然,同样无法用汉语如此而“意”译的还有英语中的单纯词,如be、coin、sun等,因为它们无内部形式。
内部形式反映的是人类创制语言时形成的一种心智结构,其中隐含着一定的理据信息,故仅掌握复合词的概念意义还不够,也应从内部形式切入,求出有关复合词内部的语文知识。理据既是创造一切语言符号的动因,那么也是造成复合词内部形式的动因。理据与内部形式呈因果关系:理据是因,内部形式是果。[15]作为动因,理据只在音义结合的一刹那显身并起作用,之后便逐渐湮没起来因而鲜为人知。内部形式作为语言化石则永存于世,它缩录着有关理据的信息密码。理据与内部形式虽都有不同程度的隐匿性,但二者又有重大区别。内部形式属于物质和语言的范畴,是人类语言创造行为的结果,因此是可感知的。理据属于认知与意念的范畴,是隐匿于结果后面的动力,所以是不可感知的。从理据转换成对它的语言表述,是从认知到物质的过程;而由内部形式解读出它的展现形式,则是从物质到物质的过程。当然,内部形式本身是一种凝练表达式,而其展现形式是一种明示表达式。一句话,复合词既有理据也有内部形式,单纯词只有理据没有内部形式。
四、复合词的理据是怎样的?
复合词的理据情况比单纯词复杂,因为它们通过组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纯词,形成具有语法和语义结构的句段关系。句段关系的本质即内部形式。复合词的理据分两个层次,即词内每个单纯词的音义结合的理据(原子理据)和复合词整体上的音义结合的理据(分子理据)。故探究复合词的理据,不能像单纯词那样一步到位,而是要先分解后综合。首先是分解,即考证词中每个语素的原子理据;然后是综合,即考证复合词整体的分子理据。例如探究“潮汐”理据的第一步:潮,早上(朝)的河海涌水;汐,黄昏(夕)的河海涌水。第二步:古称白天的河海涌水为潮而晚上的为汐,合称潮汐。实际操作中,原子理据非分子理据考求的必需条件,故分解这一步可省去,而真正有用的是语素义、词结构等。例如“走秀”,若知“秀”是“show”(表演)的汉译,理据就一目了然;“黄瓜”,如晓其结构为“(熟后)黄色的瓜”,理据也不言而喻。不过就探究复合词的理据而言,更重要的是其分类,如语文理据和文化理据,语法理据和语义理据,真实理据和虚假理据,[16]广义理据和狭义理据。下面再介绍几种全新的分类。
1. 客观理据和主观理据
客观理据指从客观事理方面解释词语的由来。例如马刺:骑马时用脚踢(用马靴后跟上的金属钉刺激)马的腹部,促马快跑。倒悬:头向下脚向上地悬挂着,比喻处于异常困苦、危急的境地。白皮书:政议会等公开发表的有关政治、外交、财政等重大问题的文件,封面为白色,所以叫白皮书。主观理据指以主观理解方面解释词语的由来,例如“寒光”:使人感觉寒冷或害怕的光。左迁:指降职,古人尊右而卑左,故谓贬职为左迁。滥觞:滥指水满溢,觞指酒杯,因为江河发源处水浅,只能浮起酒杯,后引申为事物起源。恐龙:使人恐惧之龙,当初发现的巨大恐龙化石,其大者可达三十米之长,庞大可畏。当然,主客观之间无绝对的界限,只是大致的分类。
2. 浅层理据、中层理据和深层理据
浅层理据指词义和内部形式重合,理据可就词而解,无须做专门探究。例如好歹、大雪、打字等词语的理据不言而喻。如把词义、内部形式分别比作x、y两个圆,那么可图示为:
中层理据指词义、内部形式分离,词义居于外层,内部形式积淀于内核。例如“公主”,词义是“君主的女儿”,内部形式是“公侯主婚”。可图示为:
深层理据指词义、内部形式完全脱节,二者在字面上简直风马牛不相及,故理据无法从内部形式推演,而是扎根于社会文化之中。例如“炒鱿鱼”,词义是“解雇”,内部形式是“翻炒鱿鱼”,理据(文化理据)是:烹炒鱿鱼时,每块鱼片都由平直的形状卷成为圆筒状,和卷起的铺盖外形相像,而且卷的过程也类似;以前的人出门谋生,一般都需自备铺盖住在东家(雇主)的后屋,若被辞退,就卷起铺盖(执包袱)上路。炒鱿鱼一词源自新加坡等东南亚国家的华人世界,职员被解雇时,老板先请他吃炒鱿鱼等菜肴,暗示被解雇;吃完,就得卷起铺盖离职而去。可图示为:
显然,由浅层理据到中层理据再到深层理据,理据解释的难度逐渐增大。
3. 内中心理据和外中心理据
事物的命名活动可分为一般命名和特殊命名。一般命名的词是“内中心结构”,特殊命名的词是“外中心结构”。内中心理据指内中心结构词的理据,其命名活动着眼于事物本身,词的内部形式与该事物的某种性质或特点密切相关,在某种程度上或从某种角度反映出该事物的某一性质。例如:发指——头发竖立上指冲冠,形容愤怒;一字眉——一字形的眉毛。外中心理据指外中心结构词的理据,其命名活动从事物外部进行,造出的内部形式与该事物本身的性质无关,所以多数是深层理据。例如“东床”指女婿,它的内部形式是“东边床上”,二者不相关。如果说有什么缘由把二者联系在一起,那也只是出于某种任意性——东晋太尉郗鉴派一位门客到王导家去选女婿。门客回来说王家的年轻人都很好,但是听到有人去选女婿,都拘谨起来,只有一位东边床上敞开衣襟吃饭的,好像没听到似的。郗鉴说这正是一位好女婿。这个人就是王羲之,于是郗鉴就把女儿嫁给了他。因此后来称女婿为东床。“东床”一词中所有的义素与“女婿”中所有的义素没有任何重叠,只是用一个与所指事物(女婿)毫无联系的由一种偶然的情节酿成的内部形式为之命名,形成以具体(具象)借代一般(抽象)的语言修辞效用。其他如梨园(戏院)、绿帽(妻子有外遇的人)、驸马(皇帝的女婿)、老九(教师)、泰山(岳父)、杏林(医界)等。而在用外语翻译汉语词语的过程中,如果是内中心复合词,一般照着它的内部形式直译,例如“一字眉”可译为“形似一字的眉毛”。外中心复合词因为它的特点是意内言外,其内部形式和词义不挂钩,故不能照内部形式直译,而须照词义翻译。例如“炒鱿鱼”不能直译为“烹炒鱿鱼”,而应译为“解雇”;“东床”不能直译为“东边床上”,而应译为“女婿”。外中心结构的内部形式与词义完全分离,所以容易因误解内部形式而导致误解词义,例如把“马勺”误为“喂马的勺子”。取得外中心结构词的内部形式正确解读的途径是借助理据:马为六畜之最大者,故生“大”意,马勺为盛饭用的大勺。理据既明,内部形式的正确解读和词义的确切理解就会得到保证。
4. 单一理据和套叠理据
单一理据指某词理据中没有内含理据。大多数词语的理据属于这类,如“桌子”、“篮球”。套叠理据指某词理据中有内含理据,形成理据套理据的现象,一般有二环三环四环等。例(1)“朝”。第一环——问:“朝”为什么有“朝廷”义?答:朝的本义是早晨,因为朝见君王并议事都在早晨,故产生朝廷、上朝之义。第二环——“朝”为什么有“早晨”义?答:中国古代地图方位是上南、下北、左东、右西,而“朝”字表示月在西方,日在东方草丛中刚刚升起,月落日出即早晨。例(2)“海南省”。第一环——问:位于中国南部,濒临南海,于1987年设置的这个省份为什么叫“海南省”?答:因其主岛海南岛而得名。第二环——问:此岛为什么叫海南岛?答:因地处天南,孤悬海中,故名。例(3)“唐人街”。第一环——问:海外华人聚居的街市为什么叫唐人街?答:唐人指中国人。第二环——问:中国人为什么叫唐人?答:唐朝在历史上是一个强盛的朝代,故海外的华人往往称自己是唐人。第三环——问:李渊建立的朝代为什么叫唐朝?答:李渊之父李虎辅佐北周有功,西魏时被封为唐国公,爵位传至李渊。李渊太原起兵后,自称唐王,后废隋恭帝杨侑而称帝,定国号为唐。例(4)“黄埔军校”。第一环——问:陆军军官学校为何叫黄埔军校? 答:该校1924年创办于广州的黄埔地区。第二环——问:黄埔地区为何叫黄埔?答:源于该地区的黄埔村。第三环——问:该村因何名为黄埔村?答:黄埔原名凤浦,后因黄姓族人多,故改为黄浦,又以谐音,变成黄埔。第四环——问:凤浦村因何而名?答:相传常有凤鸟飞集于此。词语理据的套叠性也叫层次性,不仅见于汉语,也见于英语等外国语言。例如treacle的词义原与野兽相关,后依次演化为医治毒兽咬伤的解毒剂、特效药或糖浆等。bead本指念珠,后分别转指有孔小珠、准星、瞄准、以索取……为目标等。treacle和bead词义的变化过程就很好地证明并演示了理据的层次性。当然,套叠理据也有穷尽性,即它的源头往往是任意而不可知的。
五、 理据性和任意性是什么关系?
语言符号的产生是社会共约的结果,自然具有任意性甚或偶然性,但最终约为这样而非那样,必受某种规律之管约。否则单凭“非理性(irrational)”的任意性的操纵而不加限制,语言便会陷入“完全混乱(utter chaos)”的状态。[17]另一方面,这种发挥着管控作用的规律也不可过度理性,否则词语仅是功用有限的象征乃至象似符号之堆积。可见,索绪尔以语言符号与象征符号相较的方式明确了语言的非理性特征——任意性,同时他也认知到了语言有理性的一面——非任意性,故语言应是任意性与其对立面的统一,尽管他特别强调前者。现在,随着语言研究的日渐深入,人们开始关注任意性与其对立面所共构的学理辩证关系,并依从索绪尔,将这种对立面称为“motivation”(理据性)。从这个意义上说,索绪尔不但是任意性原则的创立人,更是理据性理论的启发者。理据性对任意性形成强大的限制力量(这种限制是隐性的,属于索绪尔所说的“联想的方面”,故易被忽视),语言因此并不只受到任意性原则的单向支配,恰恰相反,任意性只能在理据性所规定的范围内运作,离开了这一限制,任意性将变得毫无价值。也就是说,任何语言符号的任意性,不论什么时候都不会超越理据性所给予它的管约范围。汉语中常见的一音多义和一义多音现象就能充分表明二者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例如音“jing”可表示经、径、劲、颈、茎、胫、迳等义,而表示“视”义的音有shen(审)、shu(熟)、sheng(省)、shi(识)等。
可能有人会反驳:难道玫瑰只能叫“玫瑰”而不能有他名吗?正如莎士比亚《罗密欧与朱丽叶》剧中的那句名言所示:名字有什么关系?把玫瑰花叫做别的名称,它照样芳香。答曰:当然可以。任意性保证了包括“玫瑰”在内的任何事物都可有许多名称,但这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假设。事实上由于理据的限制,玫瑰的其他可能有的若干名称必定与玫瑰有着一定的联系,不可能也不可以把它叫做与玫瑰这一事物毫无联系的名称。一句话,某一语义场内的诸多事物的名称可以随便叫——这是任意性原则,但是再随便也不能超越这个语义场所规定的范围——这是理据性原则。[18]可惜长期以来,我们对任意性有过这样的读解:总以为语言符号的音义结合都是在人们的不经意当中盲目进行的,因而赋予任意性概念以似乎无穷的解释力。这实际上是对索绪尔任意论的过激理解。索绪尔曾说“到现在为止,单位在我们看来都是价值,即系统的要素,而且我们特别从它们的对立方面去考虑;现在我们承认它们有连带关系,包括联想方面和句段方面的,正是这些关系限制着任意性”[4]。他认为“限制着任意性”的,其实就是理据;可惜的是,它属于“很少引起语言学家注意的观点”[4]。一言蔽之,理据性与任意性和而不同,对立统一,构成“理据化的任意性(motivated arbitrariness)和任意化的理据性(arbitrary motivatedness)”关系。具体而言,任意性主要存在于造词未然,它使语言符号的生成具备广阔的自由空间;理据性主要存在于造词已然,它确保每一对音义结合都受制于可知秩序。换言之,任意性是触发理据性繁衍生息的前提条件,而理据性是避免任意性恣纵无忌的管约保障。还是语言学大师索绪尔总结得好:在一种语言内部,整个演化运动的标志可能就是不断地由可论证性过渡到任意性和由任意性过渡到可论证性[4]。的确,通过从原生词到继生词,再到貌似原生词的继生词的无休止运动,词语不断地从外界吸取负熵,语言遂成为任意性和理据性共同支配的自组织体,从而保证自身沿着健康有序的方向演化前进。
六、 结 论
我国是理据大国,丰厚的古今汉语理据研究成果给力地证明:作为前景广阔的富矿区,理据值得人们去发掘其潜藏着的巨大价值。这也契合于当代语言学所坚持的研究方向:“语言在其出现和变化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现象总体来说是有理据的,虽然不一定能预测,但是有可能通过反溯作出解释”[19]。现在,如同任意性在索绪尔理论体系中被升华为具有枢纽地位的“任意论”一样,理据性也正在被人们提炼为一个解释力充分的关键概念——“理据论”。作为理据论的分支,汉语理据学的目标是把自身建设为一门属于认知语言学的新兴学科。为此目的,它现在须做的工作主要有二:一是在实践中验证自己的方法论价值,二是在理论上理清体系内的若干重要问题。就第一点来说,人们已将汉语理据学思想用于诸多语言现象的阐释,因此在创造出语音理据、语法理据、语用理据以及认知理据等新术语的同时,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发现汉语理据学对“词汇研究,特别是语素义和词义关系的研究、词源研究、造词法研究、文化词汇学研究等都有重要的意义”[20]。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兴起的“字”本位理论,它在考释复合词的组合理据的基础上,把汉语语法重新定义为理据载体如何组合生成语言基本结构单位的规则,[21]进而将汉语理据学作为重要的立论依据。就第二点而言,汉语理据学建设中最基本的理论问题莫过于本文所探析的这些:诸如单纯词有没有理据?理据是不是内部形式?复合词的理据究竟是怎样的?理据性和任意性形成何种关系?等等。我们坚信,环绕着这些理论议题而展开的任何尝试性工作,不仅能促进语言任意性的认知和汉语理据学的构建,而且更有益于新时代语言研究方法论的拓展与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