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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政策促进居民消费需求的四大机制分析

2013-12-04

商业会计 2013年9期
关键词:居民消费农村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杭州310018)

一、完善收入分配机制: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提高居民消费购买力

收入分配机制调节的失效,集中表现为居民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形成不同收入群体。受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的作用,高收入群体的边际消费倾向要明显低于中、低收入群体。在社会总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越大,收入较多的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社会整体消费倾向就越低。强调收入分配机制的完善,就是要以公平为原则,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充分发挥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尤其是针对各类人群的收入水平进行调节,从而提高居民的整体消费倾向。

(一)调节收入水平的差距

调节收入水平的差距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即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扩大中等收入水平、加强调节高收入水平、加强统筹东中西部和城乡差距。

最低工资标准是助推经济发展的反向条件,也是刺激消费的基础保证。各地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设定明确具体的最低工资标准调节指标,动态监测,逐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允许切合实际的地区差额,但总体原则是确保全体居民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各地利用税收逐年增长的优势,对年增长净额向低收入群体倾斜,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绝对水平。同时,还要注重最低工资标准与社会平均工资的相对水平,并且要求企业等各社会单位切实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逐步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就是要有意识催生我国的中产阶级,充分挖掘他们消费倾向高、消费潜力大的特点,培养稳定的消费队伍。国家统计局根据世界银行认定中等收入群体的标准,将年收入在6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家庭列入中等收入家庭范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主要是工薪阶层,据测算目前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较低。在财政、税收政策方面,一是调整个人所得税制,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在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标准同时,还要进一步探索实施分项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改革。二是鼓励居民自主创业,以出台更多税收优惠政策来支持培育创业环境,如给予新成立创业型企业一定时期的所得税优惠,扶持创业成长,把税收收入实惠让利于民,使更多成为创业者的居民跻身中等收入行列。

加强调节高收入水平就是要充分利用税务征管手段的调节功能,完善对高收入者和非劳动所得的税收征管。健全财产税制度,尽快研究出台开征遗产与赠予税等措施,补充当期个人所得税制度对高收入调节的不足之处,提高收入再分配的调节效果。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将所有收入纳入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将调节的收入用于补贴低收入者、建立社保基金,确实挖掘这部分收入的潜在消费功能。

加快统筹东中西部和城乡差距就是要通过鼓励东部向中西部地区发展的支持,适当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和困难地区人群的财政转移支付和政策倾斜,促进中西部和农村的发展,缩小地区和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提高社会平均消费倾向,扩大消费需求。加强税收征收环节的弹性,试点产品流转税改在消费环节征收,使这部分流转税能够增加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的税收收入。

(二)拓宽取得收入的途径

劳动性收入是占人口绝大多数中低收入群体最为重要的收入来源,扩大劳动性收入占整个居民收入的比重,是改进收入分配的有效手段。加大信贷、财政、税收等政策扶持力度,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充分就业提高劳动性收入。通过信贷政策的支持,金融机构要提供多元化贷款政策,为吸收就业人口多数的个体创业者和中小企业提高生产能力、扩大经营范围服务,重点促进社区服务、餐饮等劳动密集型服务业的发展,努力增加就业岗位与就业机会。财政补助重点倾向于职业培训项目,加强就业困难人群和转行就业人群的职业培训力度,创造更多的免费就业培训机会及就业对接手段,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税收政策重点倾向于减轻劳动者税费负担,给予吸纳就业人数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税费征缴优惠,完善针对劳动性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把劳动者创造的成果更多的留在愿意创造就业与以劳动为谋生创造收入的群体手中。

二、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增强居民消费信心,提高居民即期消费意愿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仍处在不断的完善过程中,居民对自己承担的改革成本和新保障制度的保障程度预期不确定,住房、教育、大病医疗等大额消费超越了他们即期的消费能力,增加了未来支出预期。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相关政策措施,可以让居民对自己未来的利益保障心中有数,提高即期消费意愿。就税收政策而言,尽快出台社会保障税以替代社保费的征收,以税收法律的形式作实社会保障资金,解决居民养老后顾之忧,增强消费信心。

(一)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不断探索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让农村居民也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解决农民保障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要完善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切实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另外,还要加快全国社会保障法制体系建设。建立专家咨询机制以及受保人、企业组织、职工组织等社会各利益团体广泛参与的决策和监督机制,推动社会保障决策体制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增强居民对未来保障的信心,弱化对消费方面的谨慎性预期心理。

(二)完善社会保障内容

继续巩固“两个确保”工作,即继续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及时、足额发放。完善城镇居民“低保”工作,持续完善覆盖全部城市和乡镇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消费。加快构建适应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需要的社会保险覆盖面,妥善解决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提高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的参保率,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同时,完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养老、医疗、就业等涉及城乡居民切身利益的改革,要与时俱进地出台和完善保障措施与明确方案,统筹城乡差距,把握改革进度,避免加重居民负担,降低居民对未来社会保障预期的不确定性,增加居民即期购买力。

三、稳定“三农”机制:增加农民收入,挖潜农村消费市场

“三农”机制是指当前及今后时间内,有利于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政策总称。我国农村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消费水平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与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密切相关。挖潜农村消费市场的重点,仍然需要深入解决“三农”问题,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对农村实行的“多予、少取、放活”政策和对农业的扶持政策,逐步确立稳定的“三农”机制。

(一)重点是增加农民收入

当前除了继续贯彻各项惠农政策,遏制农民负担反弹,做到把农民增收和减负的同步结合外,更重要的是寻求增加农民收入的长效途径和根本。减轻农民负担,给予各项补贴,只是为农民增收创造环境,农民收入的长效途径和根本是支持和发展农业生产、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季节性失业”问题。

支持和发展农业生产就是要促进农业产业结构有序调整,大力发展现代化、产业化农业,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价值,持续出台和更新财政、税收扶持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优质、高效、高附加值农业。改变生产经营方式,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一县一品”、“一镇一品”甚至是“一村一品”工程,扩大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效应。对真正为农服务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流转税及其附加、所得税等更加全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加税收实惠。调整出口退税政策,加大对农产品出口退税力度,鼓励推动农产品尤其是深加工、附加值高的农产品出口,让农民充分获得高质量农产品的增值利益。保证扶持农业的政策连续性,继续实施对副产品的最低限价收购政策。由此,使农民收入不断迈上新台阶、达到新高度,实现较快增长,夯实促进消费需求的经济基础。

解决农村劳动力“季节性失业”问题就是要扩大就业,实现非农增收。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强化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技能培训,促进对这部分劳动的就业转移。以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农民创业,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就业安置,保障就业安全和基本生活。继续推动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序地把一部分农村人口转化为非农产业人口。清理和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政策。另外,挖掘农民储蓄的消费转化率,增强农民消费意愿,必须建立完善对农民子弟教育的资助和大病医疗的救助等投入体制。

(二)关键是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增加对农村水利、电力、道路和通信等农村基础设施方面建设的支出财政投入力度,改善农村消费品市场流通的渠道和条件及依托的基本硬件设施,使各种消费品可以顺畅地进入农村消费市场,使农民有条件进行消费。改进对农村消费的服务水平,增强农民消费的满意享受度。增加农村消费商业网点,推广农超对接,发展“新网工程”,实施连锁经营,方便群众消费,提高对农村消费市场的全方位服务水平,使农民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消费服务。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村消费市场的执法力度,大力整治和规范农村消费市场,防止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农村消费市场,严厉制裁商业欺诈行为,维护农民消费权益。加快城乡一体化和城镇化进程,实现农村市场和城镇市场有效接轨和同步发展。

四、形成消费结构升级机制:拓展消费领域,培育消费新的增长点

消费结构升级是指通过拓宽消费领域,使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逐步脱离在传统消费领域的限制,形成新的消费热点和新的增长点。

(一)创造消费条件

促进投资消费良性互动,把扩大投资和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最终需求。改革政府投资方向,积极引导市场投资,努力把投资重点放到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如为居民的刚性住房需求、基本出行需求的消费升级,增加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交通基础建设的投资;为培训教育、休闲旅游、文化娱乐、体育健康、保健卫生等服务消费,增加完善基础设施,创造消费条件。降低消费品尤其是生活必需品的间接税税率,促进物价下降的同时,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消费购买力。

(二)出台消费政策

完善鼓励消费的政策,适时出台鼓励消费相关的财政、税收政策。比如对居民刚性需求和保障性住房消费,给予财政贴息政策;对居民的出行消费需求,制定财政、税收政策的导向,支持绿色出行、安全出行;对文化、体育等新兴消费产业发展给予财政、税收政策引导,为扩大文化、体育消费创造条件。

(三)扩大信贷方式

积极稳妥地支持扩大信贷消费,满足居民对日常大型消费品支出的消费需求。推动商业银行不断扩大消费信贷范围,拓宽消费信贷领域,丰富信贷产品,优化消费信贷服务,确定合理的消费信贷利率,延长贷款年限,简化贷款手续,规范消费信贷的收费,使更多的消费者利用信贷消费方式。尤其是居民生活紧迫需求的住房消费,在发展住房贷款的过程中要体现优化结构的原则,重点针对中低档住房刚性需求的贷款,优先满足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贷款需求。

(四)培育消费热点

完善市场竞争,降低服务价格,重点扩大居民对通信、旅游、教育等新型消费增长热点的消费。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服务型消费需求正逐步扩大,居民在通信、旅游、教育类等服务型消费支出逐渐增加。要充分利用财政、税收政策调控职能,发挥财政、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促进打破通信服务垄断,降低通信服务价格,提供高质量通信服务产品。二是促进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全面发展国内、外旅游项目,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三是促进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大力发展家庭教育与培训等特色教育服务项目,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服务市场和经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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