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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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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保护决定草案审议:后台实名
本刊讯 日前,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对决定草案作了说明。决定草案在保护公民个人电子信息、治理垃圾电子信息、网络身份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决定草案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终端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之所以有此规定,是由于当前有关主管部门查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过程中,存在突出问题,即实施侵害的行为人的个人和网站身份信息没有登记或者登记的信息虚假,导致违法活动“成本低,取证、查处难”,因此有必要加强网络用户身份管理。此外,草案中明确规定,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对于社会各界关注的是否实行网络“实名制”的问题,李飞在说明中表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网络身份管理,可以实行后台的身份管理办法,用户在发布信息时可以选择使用其他名称。”
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副院长单志龙表示,保证实名制,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机制,这首先需要一些独立的网站进行安全评级。对于拥有大量用户的企业来说,实行实名制的压力会更大。实名制需要的保障机制没有做到,就无法实名。论坛、微博等产品影响较大,并且经常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要求实名后,如果一旦泄漏,相应的企业根本无法担责。
另悉,工信部近日联合其他部门起草的《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将于2013年2月起实施。与从制度上进行监管的《草案》相比,该《指南》是从技术、信息系统上进行监管。
工信部将积极推进国家信息安全战略出台
本刊讯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安全协调司消息显示,积极推进国家信息安全战略出台和宣传贯彻,已经成为该司局2013年的首要工作。该司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在明年将研究建立信息安全审查和重要信息技术产品信息安全检测制度。组织开展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等安全技术研究和标准制订。积极培养信息安全标准化专门力量,实施标准能力提升工程。推动设立信息安全宣传周,支持制作以信息安全为题材的电视节目等。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信息安全技能竞赛。推动信息安全的学科教育和人才培养。
在2012年10月,美国国会通过调查方案,认定华为和中兴可能会威胁到美国国家安全,从而将华为和中兴在网络设备层面“合法”的封闭于国门之外。该事件在我国国内引起巨大反响,众多专家建议我国也应该出台国家信息安全战略和审查机制。
联通明确2013年工作重点
本刊讯 12月26日, 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在北京召开2013年工作会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尚冰、国资委驻中国联通监事会主席孙来燕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联通集团公司董事长常小兵主持会议,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总经理陆益民作工作报告。
会议全面回顾了中国联通2012年的工作,会议提出,中国联通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规模效益发展,加快提升市场份额,持续创新体制机制,大力加强作风建设,调结构、提质量、强支撑、增活力,推动中国联通规模效益发展迈上新台阶。
会议对2013年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一是全力实现重点业务快速发展。二是全力实现网络效能显著提升。面向未来可持续发展,以总量控制和效益优先为原则,科学把控投资方向。三是积极启动面向移动互联网的服务转型。四是持续强化管理提升,实现向管理要发展、要质量、要效益。五是全面增强队伍活力。
民资进入电信业路径:先行试点移动通信转售和接入网业务
本刊讯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权威人士透露,为了进一步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相关部门已初步拟定完成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和接入网业务的试点方案,待完善后尽快出台实施。
此前,有消息称,在2013年6月份左右,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将发放一批虚拟运营牌照给民营资本企业。获得虚拟牌照的民营资本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或者租用运营商网络的方式,经营基本电信业务。但主要的物理网络还属于运营商,因此发放牌照并不会对未来整个电信市场格局有太大影响。
去年,国家研究部署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完善和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之后工业和信息化部也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表明内地将扶持民营资本实质性进入基础电信领域,力争在移动通信试点业务方面推出一批民间示范企业,增添电信市场竞争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