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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蚀》的几度沉浮

2013-11-29商昌宝

文学自由谈 2013年5期
关键词:茅盾腐蚀

商昌宝

进入1949年后,许多未经历过延安整风和《讲话》洗礼的国统区文艺家们,都在观望和试探,特别是在上海引发的“可不可以写小资产阶级”的论争后,更有些人显得无所适从,然而被养起来吃闲饭或消极怠工,又是文化人所不愿意的。于是,如何寻求艺术发展的切入点和安全性等问题,成为了一个很迫切的问题。哪里是适合切入而又相对安全的地方呢?文艺家们都在苦苦寻觅。

1950年元旦刚过,剧作家柯灵、导演黄佐临拜访茅盾,并提出要改编《腐蚀》的要求,茅盾欣然同意。随后,由香港文华公司拍成的影片《腐蚀》作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电影宣传运动月”的佳片在全国上映,盛况空前,一时间人们争相热议电影《腐蚀》,也为处于饥渴的全国电影市场注入了鲜活气息。无疑,影片《腐蚀》的改编与拍摄是非常应景与讨巧的——既实现了艺术创作,丰富了文化市场,也获取了巨大票房利益,所取材的又是文化部长茅盾的“进步作品”,不但安全而且符合主旋律,真可谓一举多得,皆大欢喜。

面对电影上映的成功,1950年12月,茅盾特意撰写了《由衷的感谢》,对“为什么要写一本暴露特务为题材的小说”的疑问做了解答,谈到当初写作的经过,并对编剧、导演以及各位演员逐一感谢。然而,影片正在热映之际却被突然叫停,且没有任何人说明任何理由。所有的人都懵住了。柯灵1981年在《心向往之——悼念茅盾同志》一文中披露了个中原因:“一打听,出了问题:据说特务是应该憎恨的,《腐蚀》的女主角却使人同情。这理由当然无可訾议,而且牵涉到危险的立场问题:同情特务,还了得吗!”

当时的茅盾是相当尴尬的,刚刚写完“感谢”文章,现在却又突然遭遇封杀,无异于重重挨了一记闷棍。尽管茅盾表面上对“《腐蚀》事件”没做反应,“始终未置一词,若无其事”,但正如柯灵所说:“我不信他心里没有任何想法。”柯灵的判断没错,茅盾意识到自己的旧作已经不适应于新形势的需要,为此,在随后由自己主编的开明版《茅盾选集》中,他没有将《腐蚀》、“《蚀》三部曲”等“敏感”作品收入,而是选了《春蚕》、《林家铺子》以及《赵先生想不通》、《微波》、《夏夜一点钟》、《第一个半天的工作》、《官舱里》、《儿子开会去了》、《列那与吉地》、《脱险杂记》等几篇不知名的小说。同时,在这本选集的“序言”中,他借检查旧作的机会对自己以往的创作思想进行了检讨。他说:“选在这本集子里八、九篇小说都是‘瑕瑜互见,乃至‘瑜不掩瑕的东西。而且这八、九篇的题材又都是小市民的灰色生活,即使有点暴露或批判的意义,但在今天这样的新时代,这些实在只能算是历史的灰尘,离开今天青年的要求,不啻十万八千里罢?”

很多研究者对于茅盾的检讨都持有一种赞同态度,认为茅盾真心、真诚地在检讨自己的思想,也认为茅盾在虔诚地学习和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发奋向延安的解放区作家学习,是告别旧我,塑造新我的开始。但是,历史是否真的如此呢?1954年在人民文学出版社重排《腐蚀》时,茅盾又刻意撰写了长长的“后记”,并不厌其烦地解释此书产生的缘由、经过、结果,以及为何将主人公赵惠明的结局做出那样的安排、如何理解日记体小说等。看得出,茅盾对于人们的误读与误解,显得既焦躁无奈又百口难辨,以至于令人看着都不禁生出些同情来。

说起来,《腐蚀》的命运也真是叫人哭笑不得。因为早在1949年前,它已经有过一次被禁的遭际了。1945年抗战结束后,左翼文化界为了揭露国民政府的腐败统治,抢占文化界和舆论界的阵地,《腐蚀》在重庆被高调推出,随即又遭到“政府”查禁。当然,在非政府控制的边区和“政府”尚未来得及接管的敌占区,作品还是被大量出版、散布和翻译。韦韬、陈小曼在《我的父亲茅盾》中称,《腐蚀》“是当前政治有力的诤言”,“是胜利后一本最受欢迎的书”,并成为茅盾国内版本最多的一部长篇小说。

熟知历史的人都知道,《腐蚀》是以1941年国民政府发动的“皖南事变”为背景,通过失足女青年赵惠明的日记形式,不但揭露了国民党残酷的法西斯统治,还记录了周恩来在《新华日报》上的题词,赞誉《腐蚀》为“抗战期间以现实为题材暴露国统区政治黑暗的最重要的一部作品”。这样不和谐的作品,在那个时期的大政治环境下,其命运可想而知。关于《腐蚀》具体如何被禁,现有的资料和研究,尚不足以呈现其中的细节。不过,当年与《腐蚀》有相同命运的茅盾的另一部作品《清明前后》被禁,可以为我们提供一种逼真的历史现场感。据茅盾回忆,国民党中宣部为封杀《清明前后》,曾下发一密电,原文如下:

准中央文化运动委员会张主任道藩十月卅日函,“为茅盾(即沈雁冰)所著之《清明前后》剧本,内容多系指摘政府,暴露黑暗,而归结于中国急需变革,以暗示煽惑人民之变乱,种种影射既极明显,而诬蔑又无所不至,请特加注意”等语。查此类书刊发行例应禁止,惟出版检查制度业经废止,对该剧本出版不易限制;因特电达,倘遇该剧上演及剧本流行市上时,希即密饬部属暗中设法制止,免流传播毒为荷。

阅读这一电文真是令人感慨万千。一方面,在“党国”专政体制下,进行文化钳制和思想控制,是那个变态的可诅咒的时代特色,也是人类文化和思想史上的黑暗时代,这一点历史已经有了公正的审判;另一方面,值得品味的是,包括张道藩等在内的执掌文化生杀大权的“党国”要员们,为了查禁一部并不怎样了得的文学剧作,竟然这样处心积虑、优柔寡断,既要顾及和维护“党国”利益与形象,制止那些不和谐的因素,又要想方设法寻求法理依据,以获得公众的认同,在不得法理依据后,又只能采取小偷小摸、鬼鬼祟祟的方法,这种唯唯诺诺、小心谨慎的做派,很是不符合传说中的国民党中宣部形象的。茅盾晚年回忆说,张道藩在其“背后露出了狰狞的面目”,其实是很有些用词不准确的。因为,张道藩等虽然谈不上正人君子,但也没有显现出凶神恶煞的摸样。或者设身处地地换位思考一下,他们这样的“党国”体制的参与人和维护者,既要顾及饭碗而不得不去工作,又要在工作中照顾情面维护形象,也真是勉为其难了。特别是,相比于那些没文化、少教养的“党国”要员及其惯用的简单、野蛮、卑劣手段,这样为历史嘲弄的人和为人不齿的工作方式,也算是一种进步和安慰了。

话说回来,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彼时茅盾是一个普通的自由创作人,在“党国”体制下《腐蚀》等作品遭禁也算正常,而此刻的茅盾是一位共和国文化部的部长,作品无故被屏蔽,被禁止,这其中的酸甜苦辣不说也罢。而经历过这一戏剧性的变故,电影艺术家们自然也是大开眼界、增长见识了,他们应该明了,原来,文化部长的作品也不保险。

那么新中国的艺术之路该如何走呢?这个问题不仅困扰着1949年后的文艺工作者,也着实令茅盾这个所谓的文化界最高长官摸不清脉络,于是,改创作为评论,或者干脆将笔束之高阁,便成了茅盾的无奈选择。也因此,茅盾在1949-1981年间,除了晚年完成自传《我所走过的道路》和大量评论文字、应景宣传外,没有任何可以称作文学创作的作品。有道是世事无常,此番遭际不是又添一注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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