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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连科的“诗意”(外一篇)

2013-11-29狄青

文学自由谈 2013年5期
关键词:阎连科诗意小说

狄青

李洱说,《为人民服务》是阎连科最差的小说。这话,我同意。李洱又说,在《丁庄梦》里,阎连科小说的诗意获得了丰沛的表达余地——为了救活丁亮,玲玲在冬夜里一丝不挂地出门,把水浇在自己的身上,为的是“用冰冷的光身吸着他的烫”。于是,玲玲被冻死,丁亮自杀殉情。李洱认为这一段落描写包含了阎连科小说诗意所具备的所有元素:身体,爱情,死亡,反常规,奇迹。但是,这些被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捆绑到一起的东西可以算是一种诗意吗?如果说它们属于“诗意”范畴,我只能说阎连科的诗意是剥离了美感的诗意,这些作品中的描写会经得起时间的推敲吗?我是怀疑的。我们不能说小说的描写一定要是“可信”的,但小说的夸张与想象力是需要接地气的。如果说一名中国作家坚持表达受苦人的困境在当下是值得尊敬的话,那么在这种表达的同时,他要有更敏锐的对受苦人外部社会的观察和表述。我同意一种观点,阎连科所展示的当代史有太过简单化的问题,对历史和现实的复杂性反映得并不够充分,尤其是对他笔下受苦人的平行面、对立面的描述有牵强和脸谱化的倾向。

李敬泽说,阎连科的《受活》是属于狂想现实主义的作品。而阎连科显然不认同,他自己的说法却是“神实主义”。阎连科有一篇文章就叫《当代文学中的“神实主义”写作》,文章通篇说的仿佛是当代文学的一种流派,而实际上这种所谓“神实主义”流派中人却只有一个,那就是阎连科自己。阎连科说,神实主义不是通行的现实主义,它与现实的联系不是生活的直接因果,而更多地仰仗于灵神、精神和创作者在现实基础上的特殊臆想来实现。学习阎连科的这些语录,我似乎明白他要说些什么,又似乎完全搞不懂他想说些什么。因为之前我一直认定阎连科的写作技巧来源就是拉美的魔幻现实主义,就像莫言一样,但莫言乐于承认,而阎连科却始终对此表述暧昧,他或许特别需要有自己独创的文学理论来支撑他的创作,于是自己找到了“神实主义”,但一种文学流派毕竟不能只靠名称的标新立异而“立”住。我认为,在现实主义的土壤中,想象的边际有时候是需要看得见的,阎连科对于自己的奇思怪想没有节制不要紧,关键是他所追求的诗意往往是一种在别人看来只有他自己才能领会到的东西。许多人都曾经去过阎连科的老家,也是阎连科几乎所有重要小说所反复描摹的所在——耙耧山区,那里离中原的几座中心城市其实并不远,而我们在那里看到的,与中国北方多数被商品经济和民间资本所侵染的农村乡镇没有丝毫两样——头发染黄并拉直的女孩子,被城市的道路淘汰下来的各种品牌的二手轿车,饭店里大分贝播放着“中国好声音”的录音片段,正面是“耐克”反面是“阿迪达斯”的假冒套头衫……这些东西在阎连科的笔下我们极少看到,而农村穷苦人的一贯悲情也好,基层官员无节制的贪腐也罢,都不该是静态的,更不该全部都是病态的——《日光流年》中的喉堵症,人们活不到四十岁;《受活》中的“绝术团”;《丁庄梦》中的艾滋病……还有《年月日》中死去人的身体化作植物的种子,包括《为人民服务》里的夫人与服务员,其人格及其行为方式都是夸张的、病态的,或许阎连科认为他所要表达的内涵只有通过这些非正常人物的言行方能实现,但有时候这恰恰是考验一位作家能否做到与他笔下的人物一起成长的关键所在。

阎连科认为他的许多小说创作都与恐惧相关,直接的、最早的构思与创作的原因都与恐惧相关,他说:“我是因为害怕死亡才写了那部长篇小说《日光流年》,讲了一个人与死亡抗争而无奈的故事。一是让小孩娃守尸一夜,不是守灵而是练胆,一个死的仪式转换成了成人仪式,命运的残酷仅此可见一斑。我希望通过写作,在我的后半生中,对无处不在的恐惧形成一种抵抗。我有过许多经历,目睹了太多的爱情的虚假,对虚假的、逢场作戏的爱情感到一种真诚,对所谓崇高的爱情感到一种敬畏和害怕。因为有一种对崇高的恐惧,就写了《坚硬如水》,讲了一个严肃的、革命的‘爱情故事,借以排遣自己对爱情与革命的敬畏和害怕。我因为腰椎、颈椎长年有病,东跑西颠,四处求医,十几年不愈,就总害怕自己会有一天瘫在床上,成为一个残疾人,所以又写了一部有关人类残疾的长篇小说《受活》。还有《年月日》对恐惧寂寞的描写与抵抗,《耙耧天歌》对疾病的恐惧与抵抗,等等。”阎连科的这些说法令我想到了余华,余华曾不止一次地说到,他年少时对死亡的恐惧,他甚至还曾经睡到空置的太平间里,去感受那种临近死亡的心跳……

被许多论者津津乐道的《日光流年》中的那个三姓村,几十年来属地未定,而且也从未接到过上面开会的通知,是乡土社会与外部世界“断裂”的表征。但是在我来看,阎连科多少是用一种“海外奇方”式的写作技巧,板结成水泥的生活情态是作家自圆其说的一种所谓“诗意”。乡土世界与外部世界如果非要说“断裂”,那也是几十年前的事情,我们似乎很难在阎连科的笔下看到真正的当下乡土世界与外部世界的关系。

阎连科对艾滋病等题材的触及,是我赞许的。中国当代作家对真正关乎中国人现实命运的重大题材的回避与暧昧令人匪夷所思。但我们在阎连科的小说里却看不到那些民间正义人士和深入艾滋病人群志愿者的身影,哪怕一个;也看不到丁庄之外城市中艾滋病人群被歧视与被损害的问题,没错,阎连科面对现实的内心状态决定了他写作的方向,也决定了他作品的精神气质。他曾经说过,少年时他崇拜权力、都市和生命三样东西,因此也有了他对这三样东西及其衍生物的恐惧。阎连科的文笔,对于权力、都市和生命这三样东西,尤其在他的长篇小说里往往都是恶狠狠的,并且常常几乎是不留任何余地的鞭挞,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将他曾经崇拜的东西钉在耻辱柱上,常常还会冠以一种冰冷的“诗意”,却没有将更深层、更复杂的背景和事实展开来,让我们看到残酷、冰冷和贫苦里面的更多真相。

阎连科说他的《受活》、《为人民服务》、《丁庄梦》并不受有关部门的喜爱,出版后受到批评。《风雅颂》经过不断的修改,仍然惹来麻烦无数。“别人写这样的小说不会有问题,但如果是我写的,就会认为我有问题。”阎的小说,别的我不好讲,《为人民服务》的确是一部毫无诗意可言的作品,而《风雅颂》呢?校长和男女教授们这样那样的故事,又读得出劳什子“诗意”来呢?

几年前,阎连科花了一百万左右人民币在北京比较靠近中心的地段买了一栋两层二百多平方米的别墅,这是一件“天上掉馅饼”的悬事儿。这些钱即使放到塞外一座地级市中心买一栋别墅,也难说就没有后遗症,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住的时间不长,别墅就面临要被拆迁的命运。在接连带法国《世界报》和美国《纽约时报》记者去拆迁办讲理无果的情况下,阎连科在网上发表了一封“告急信”。这封“告急信”的起因,就是源于这栋别墅的拆迁和邻居们对一位作家的无比信任。各种资料表明,阎连科的这栋别墅并非阎连科所称的手续完备的居民住宅,而是一座在尚没有得到审批的情况下建在北京某公园内的小产权建筑。购买者由于受地产商所宣传或心怀侥幸心理等各种原因,以“园艺爱好者”的名义购置并入住。但是令人困惑的是,阎连科何以不知道自己所购置物业的性质?关键是,他对在北京四环内花如此几个“小钱儿”就能买到建在公园里的大面积豪宅竟然没有感到丝毫怀疑?阎连科说他某天正在写作,突然有人来告诉他,园子的围墙给扒了。阎连科赶紧出门去看,傻了眼,围墙被挖了一个足以通过两辆卡车的缺口,“我整个晚上竟然一点声音都没听到”。据说二三十个拆迁的小伙子用非常不一样的眼光死死盯着阎连科。这让他感到恐惧。那个早上之后,阎连科把灯一关,把门窗一锁,卷着稿子和书,回到了城北的宿舍,整个过程毫无诗意可言。

阎连科原本是打算像庄子一样“诗意”地在那座建在公园里的别墅生活和写作下去的。他为此还写了一本书,是一本随笔集,原定名叫《711号院》,副标题是“我在北京的奢侈生活”。听上去有些俗气,肯定缺少诗意。好在这本书出版的时候,书名被改成了《北京,最后的纪念》,封面上有这么几句话,不长,不妨照录——

因为陶渊明,我们忽逢千年的世外桃源

因为梭罗,我们栖居百年的瓦尔登湖

而今,因为阎连科

我们将与711号院隆重相约,然后离开

说实话,这几句话,稍稍有点诗意,尽管它其实与阎连科式的“诗意”风马牛不相及。

《咬文嚼字》给人的失望

《咬文嚼字》是一本有意思的刊物,从去年开始,这本刊物开始给当下一些文学作品“把脉”。进入2013年,更是把“茅奖”获奖作品当作其精准标靶,组织人力“会诊”。我学习了2013年上半年该刊对“茅奖”作品所提出的部分“病相报告”,觉得有点儿失望。失望的原因主要倒不是因为《咬文嚼字》“咬嚼”错了,而是觉得它即使对了,也很难说明问题。因为语文修辞语法方面的错误抑或说歧义甚至争论,对于一部文学作品来说,我的理解是很难简单对号入座。

《咬文嚼字》的操作过程据说大体如下,杂志社提前若干时间公布选题,然后通过电话、信件和邮件接受读者反馈,信息经过编辑部几位成员进行核实、整理,再经专家进行审核、认定,最后才将挑错结果予以公布。杂志社的挑错队伍主要是由老教授、退休语文老师、在职教师、文秘、机关干部、出版社编辑以及在校学生等语言文字爱好者组成。应该说,有些“咬嚼”出来的错误是比较有现实意义的。比如“嚼”出来《暗算》中算盘珠子数不该是一百零一个;指出《湖光山色》中“玉米棒子外侧包裹着白色的膜状物”不能叫做“胞衣”,而应该叫做“苞叶”,这也算是给作家补了补植物课……而质疑《尘埃落定》中写到罂粟果实——“我梦见白色汹涌而来,只是看不清源头是女人的乳房还是罂粟的浆果”中的“浆果”不准确,而应该叫做“蒴果”就有点儿问题,因为即使罂粟的果实不叫浆果,但作为一种文学化的对梦境的描写,在这里如果把“浆果”换成“蒴果”我认为是生硬的,是缺乏表现力的,也是没有必要的;提出张平的小说中的某一句话——“如果你要是说你不知道,只怕谁也会认为你是在装孙子”中的“装孙子”应该改成“装糊涂”,我觉得就有点儿无聊,因为在这里“装孙子”三个字更符合当时的人物性格和小说情境描写,毕竟小说它不是小学语文课文;关于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里的一段话——“我是多么后悔没有劝阻拉吉达跟别人一样驾着滑雪板去寻找驯鹿啊,那样他就不会打瞌睡,我也不会失去我和他在碱场得到的孩子”里面的“劝阻”应该改为“劝说”的“咬嚼”,我就更认为没有纠错的必要了。文学语言的准确,绝对不应是语文课意义上的准确,“劝阻”和“劝说”两个词之间肯定有区别,在这里迟子建用了“劝阻”,正常的眼神儿无法看出来是个错误。书中人物此时此刻或许就该这么说,我们应该尊重作家对这一词汇的选择。

“帮助重构中国文坛严谨、推敲的治学态度”,从这样的话里可以看出一本刊物的责任和担当。但其纠错的标靶一定要更准确。什么是标靶准确呢?我认为那就是要千方百计给作家们找出他们作品里面的常识性和知识性的错误来。就像有一位从网上走红起来的作家,竟然在一部比较热销的盗墓小说作品里,把北非的突尼斯说成是亚洲国家,而把在伊拉克大地上流淌的底格里斯河给挪到了伊朗,这是简单的地理常识错误,作者肯定知识面不够,“三审”制度下某些编辑的水平也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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