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职业健康管理现状及对策分析
2013-11-27范多智李文斌金维斌
范多智,李文斌,金维斌
(天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甘肃 天水 741000)
为了掌握我市职业健康管理现状,摸清我市重点行业主要职业病危害情况,我们于2011年7—9月对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分析探讨我市职业病预防控制策略,以保障劳动者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 调查对象
我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各类企业,特别是粉尘作业行业和有毒作业行业。
2 调查方法
根据职业健康监护工作需要,设计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生产规模、行业类型、生产工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项目。以查阅资料、询问等方式进行调查并填写调查表。调查员经统一培训,熟悉调查内容,掌握调查方法。调查结束后随机抽取10%的调查表进行二次调查,以保证调查的准确率。
3 统计方法
对调查表进行完整性审查,缺项、漏项及调查内容存在逻辑错误的要求重新调查。符合要求的调查表录入电脑采用Excel建立数据库,利用SPSS17.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4 调查结果
4.1 基本情况
共调查210家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有2 967人,其中大型企业6家、中型企业31家、小型企业173家,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各类粉尘、化学有毒物,涉及的重点行业有非金属矿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塑料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采选业、造纸及纸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电力生产与供应业等。
4.2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及职业病发病情况
我市职业病危害因素以粉尘为主,接触粉尘的人数占调查总人数的64.01%,粉尘作业中以水泥尘为主,接触人数居首位。2001—2010年,我市共报告职业病8例,全部为尘肺病,无职业中毒报告。尘肺病病例分布于秦州区、麦积区、武山县、甘谷县,病例主要来自于设备制造、水泥制造行业。详细结果见表1。
4.3 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职业健康监护包括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健康体检及评价,2 967名职工上岗体检率仅为5.09%。大型企业体检率高于中小型企业,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5.856,P=0.000);在岗体检的职工中,小型企业体检率最低,经统计检验,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6.031,P=0.000);离岗体检均未开展。详细结果见表2。
表1 天水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工人分布统计
表2 天水市职工职业健康体检情况统计
4.4 职业健康保障
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措施之一。小型企业的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合同签订率均低于大中型企业,其中不同企业规模的劳动合同签订比例经χ2检验,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 485.220,P=0.000);不同企业规模的工伤保险合同签订比例经χ2检验,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681.812,P=0.000),结果见表 3。
5 讨论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的发展,职业健康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焦点。职业健康监护是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的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并及时地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职业健康检查是职业健康监护不可或缺的内容,是预防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主要包括上岗体检、在岗体检、离岗体检。
本次共调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在岗职工2 967人,参加上岗体检的仅占5.09%,在岗体检的占68.08%,离岗体检均未开展。其中上岗体检、离岗体检均低于我国部分地市的调查结果[1-2]。我市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覆盖面小,健康监护不规范,主要原因是企业对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认识不足,忽视了上岗、离岗体检,在岗体检率也较低。大多数企业把职工在岗职业健康检查等同于普通健康检查,没有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特异性的检查项目。另外,缺乏健康档案管理意识,没有及时将健康检查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企业的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合同是职业健康监护的保障,小型企业两份合同的签订率均低于大中型企业(P=0.000),这说明一方面小型企业对职业病危害预防的控制意识淡薄,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使得劳动用工制度形同虚设;另一方面,劳动者缺乏维权意识和能力,无法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力。
本次调查显示,我市职业健康工作面临的问题有:职业健康管理存在空白,离岗体检没有开展、上岗体检率低、在岗体检不规范;职业健康保障落实不到位,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合同的签订存在阻力;小型企业职业健康体检率均低于大中型企业。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企业对职工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为了追求高额利润,削减了职工职业病防治经费,使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措施无法正常实施;二是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教育不到位,职工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知之甚少,缺乏主动预防意识;三是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发展滞后,职业病防治工作没有形成多方合作,齐抓共管的氛围。针对以上问题,笔者提出了以下对策与建议。
6 对策与建议
(1)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治意识。进一步扩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覆盖面,利用多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向社会各界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预防意识,使政府、企业的各级领导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使广大劳动者掌握职业病预防措施,自觉遵守劳动防护的各项规程;使全社会关注职业健康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全民职业病防治意识。
(2)强化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总体部署,加强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查处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责任体系。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特别是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每一位新工人在上岗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全方位加强职业健康工作。
(3)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队伍建设。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是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职业健康服务能力,规范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各项工作,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开展职业健康促进工作,维护职工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4)加强小型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小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小型企业由于人力和财力有限,预防职业病的经费投入往往不足,措施不力,是职业病防治监管和服务的重点。应探索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小型企业改善职业健康环境,投入专门资金或成立专门机构帮助小型企业建立适宜、高效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提高小型企业职业健康风险的意识和处置能力。并对小型企业提供必要的职业健康服务,开展场所监测,指导职业病预防措施的落实。
表3 天水市不同规模企业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参保情况
[1]李梅,刘之洋.平度市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现状调查[J].职业与健康,2012,28(2):169-170.
[2]马菊红,许银,万国生.资源转型城市职业卫生现状及管理模式探讨[J].职业与健康,2012,28(1):11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