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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野蛮生死

2013-11-26王赫

证券市场周刊 2013年67期
关键词:网贷贷款监管

王赫

“十一过后,平均每天有1家P2P平台倒闭,而现在90%的网贷平台都在亏损,可以说‘倒闭潮已经在门口了。”网贷之家创始人徐红伟在2013年民间资本和互联网创新论坛对P2P平台的现状相当的忧虑。

P2P网贷平台一度被誉为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的突破口,是民间资本融资的新渠道,随着P2P行业乱象的频频出现,其发展模式、监管缺位也开始受到多方质疑。它带给人们的是融资新出路?还是蜂拥而入后的昙花一现?

生猛的P2P

2007年,P2P贷款进入中国。2010年后,随着利率市场化、银行脱媒以及民间借贷的火爆,P2P贷款呈现爆发增长的态势。《中国P2P网贷服务行业白皮书》对21家P2P网贷平台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较2010年,交易规模增长81倍,借款人增加8倍,行业机构数增加8倍。

通过高收益和便利渠道吸引资金,资金投向高风险高收益且供给不足的小贷市场,行业监管空白,没有杠杆和准备金要求,P2P交易规模野蛮增长,利差和监管套利促成P2P平台高盈利,吸引了更多进入者,推动P2P行业加速发展。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和法律约束,P2P平台连续发生恶性事件。

11月2日,铜都贷待收1亿元,老总已被抓捕;11月4日,鹏城贷限制提现,每日不得超过5万元;11月11日,宝式金融资金紧张,暂不提现。多家P2P网贷平台发布公告称,“由于回款逾期造成提现困难,平台决定实行限额提现的措施。”在这些平台提出解决困难经营的方法时,有部分平台打擦边球,涉嫌非法集资,也有个别平台老板“跑路”,致使不少投资者损失惨重。

有统计显示,2013年以来,已有51家P2P网贷平台出现逾期提现问题。面对集中爆发的提现危机,是否暴露了P2P网贷平台发展的风险?

好贷网总裁李明顺表示,“互联网金融行业在中国还处于非常早期的发展阶段,P2P公司2013年有望比2012年200亿元的规模增长10倍到2000亿元的规模,从事P2P贷款的网站也增长了10倍以上,有了数千家。在这个快速增长的市场中,十多家公司出问题,在这个行业中的比例不足1%。”

新新贷市场部高级经理朱捷则表示,这些频频爆发风险事件的公司和业内主流P2P公司存在明显差异,爆发风险事件的公司往往刚成立几个月时间,经营者过去没有互联网或金融行业的从业经验,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倍”的要求,以年化50%以上的利率吸收存款,严重背离P2P平台“借贷交易”的本意。不能因为少部分公司出事了,就把板子打在P2P整个行业上。

艾瑞咨询认为,一方面,由于2012年P2P贷款行业已经暴露出风险,全行业面临洗牌,劣质的公司将被淘汰,并且新的进入者将会趋于谨慎,因此,未来公司的规模增速将进一步放缓;另一方面,未来P2P贷款行业将面临政府监管加强、牌照发放等规范化监管,将导致全行业野蛮拓展的终结,这也会影响从业公司规模的扩张。

多元化风险

目前,国内P2P网贷投资者主要是中端资产净值(10万元以上)的互联网人群,资产方核心需求是小微企业主的短期资金需求。选取投资者人数较多的P2P平台分别是,拍拍贷、人人贷、红岭创投、温岭贷、微贷网。

海通证券认为,中国P2P网贷平台在本土化的进程中,很少采用单一模式的运营,95%以上都是采用电商、债权、保险公司、小贷公司四种模式综合运用的综合性P2P网贷平台。

P2P贷款业务主要针对小微客户的小额信贷,其中较大比例的业务是没有任何担保和纯信用性质的,这种小额贷款风险相对较高,违约率也较大,这对P2P公司的信贷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业内人士介绍,国内的P2P贷款平台几乎都进行了模糊的本金保障宣传。其中,大部分采用了变相担保的办法,主要是通过成立一个有限的风险资金池,普遍是参照银行体系以贷款算的一定比例作为风险储备进入资金池,用于逾期贷款或者坏账的先行赔付。客户按照资质进行分级,分级越高的客户所需缴纳的保证金比例越低,而违约率较高的群体则需要缴纳越高的准备金。

同时,也有机构同步引入担保机构对借款人进行担保,对标的负有保证责任。

总体来看,该机制提供了相对完善的风险规避策略,但是在国内信用体系相对不完善的条件下,如何更有效地对客户和项目进行风险评级,是行业发展亟须考虑的问题。

从国内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多数的P2P公司逾期贷款率在2%以内,如拍拍贷、人人贷等,它们所提取的风险保证金基本覆盖了信用风险的发生。而e速贷和365易贷的逾期贷款率则分别达到2.9%和2.4%,超出了信用风险的范围。

此外,P2P网贷公司的前十大借款客户集中度高,中宝投资的集中度最高达88%;其次是全民贷款集中度75%,非诚勿贷集中度60%。集中度普遍偏高的状况易导致大额违约事件的发生,会对P2P平台运行产生致命打击。

此外,P2P网贷还面临着和银行一样的各种风险。2013年6月,重庆对5家P2P网贷模式的公司进行了整顿,这些公司以债权转让、证券化、股权投资等形式经营,因而被要求整改自查,清退业务债权债务。

国内P2P网贷公司的普遍情况是,P2P网贷平台、专业放贷人账户、信用审核及评级机构、投资者服务机构、借款人服务机构都为同一控制人,具有高度的关联性,难以保持其公正性和对客户利益真正负责。

目前来看,P2P网贷平台面临一些操作风险,P2P平台通常不核实借款人提供的信息,而这些信息可能不反映借款人的信用可信度。由于P2P网贷平台掌握的历史数据有限,它们的信用评级系统可能无法正确预测贷款的实际损失。一旦借款人违约,放款人只能依靠P2P网贷平台预先委托的第三方收款机构来取回款项,无法亲自追偿。一旦P2P平台破产,收益权凭证的支付可能会被限制、暂停或终止。

国内存在的债权转让方式P2P网贷公司,借贷双方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而采用的第三方个人先行放贷给资金需求者,再由该第三方个人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的形式。专业放贷人在经营过程中存在错配,相应存在流动性风险。比如,凭证无法流通,仅限于平台上的放贷人之间流转。每个P2P平台都为其成员提供了交易收益权凭证的平台,但是并不保证每个放款人都可以找到收益权凭证的买家。

监管缺位

11月初,一家名为家家贷的P2P公司涉嫌利用伪造借款合同的方式,向股东以及关联方变相融资,该运作已经超出P2P的业务范围,涉嫌非法集资。此外,汇宝信贷等多家P2P网贷公司接连爆发兑付困难,凸显监管缺位。

业内人士认为,P2P网贷平台尚无成熟的监管模式,面临政策法律的不确定性。比如,P2P公司所提供的本金保障或有非法集资的嫌疑;而专业放贷人模式又涉及是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另外,个人信息买卖、信用诈骗事件也时有发生。

P2P网贷平台处于目前无准入门槛、无监管机构、无行业标准的“三无”状态。信托和银行受银监会监管,证券是受证监会监管,保险是受保监会监管,而P2P目前没有受到任何机构的监管,这也是为什么有些投资者在P2P平台倒闭后,找金融监管机构没人理会的原因。

2013年8月26日,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在北京正式对外发布了《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以促进P2P行业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目前,已经有50多家P2P公司签署了自律公约。

从国内经验看,不承担一定行业管理职能的协会、行业自律组织通常对其成员的约束力都很薄弱。国内P2P自律组织多为从业机构自发组织的非正式民间机构,不具备任何行政管理职能,甚至合法性也存在一定问题。

北京安融惠众征信有限公司总经理常胜认为,“自律公约没有强制约束力,执行效果大打折扣,要求会员披露的数据信息真实性也无从考证。从实际效果看,国内P2P自律组织当前对行业的规范作用还十分有限。”

美国的SEC要求P2P公司必须详细地披露贷款相关的具体条款,在接受SEC监管后,平台每天至少一次或多次向SEC提交报告,而且消费者可以在SEC的数据系统或P2P公司网站上获得这些数据。然而,也有业内人士指出,美国的监管过于冗繁,会扼杀行业发展的生命,适度的监管才能带来更多的金融创新。

未来P2P行业如何规范、稳定发展,目前仍处于观察、探索之中。艾瑞咨询认为,政府对P2P网贷行业的监管可以分为行业标准、社会征信体系、牌照发放三个方面。

海通证券认为,P2P模式较多,监管对于不同类型的P2P网贷可以分类监管。监管重点可能有牌照发放、资本要求、信息披露、资金监控、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另外,从实际操作来看,平台通过个人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再通过线上转让借款给投资人,是贷款分销,监管对其定义有一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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