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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双反”调查特征与影响效应研究

2013-11-23李思奇何海燕

华东经济管理 2013年5期
关键词:双反出口额对华

李思奇,何海燕

(北京理工大学a.管理与经济学院;b.教育研究院,北京 100081)

一、引 言

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面对复杂多变的全球贸易环境,许多国家和地区纷纷采取贸易救济政策与措施,旨在维护公平贸易秩序,保护国内产业安全。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是贸易摩擦与贸易争端的焦点,目前国际社会的贸易摩擦已经由原先单一化的反倾销或反补贴(“单项”)措施向反倾销反补贴(“双项联动”)措施转变,反倾销反补贴案情逐渐复杂。我国作为出口贸易大国,已经成为发达国家联动实施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主要目标国。自2004年至2012年6月,我国已先后遭受来自美国、加拿大、欧盟、澳大利亚、南非等国家和地区的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双反”调查)54起。其中,美国作为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已经成为对我国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最多的国家,共对我国发起32起“双反”调查,占我国遭受全部“双反”调查案件的59.3%①。中美经贸关系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政治与经济的焦点问题之一。本文基于产品类别,系统分析美国对华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的特征与强度,并从贸易限制与贸易转移效应角度,重点分析美国对华发起“双反”调查的实际影响,从而提出结论与政策建议。

二、国内外关于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影响效应的相关研究

(一)反倾销措施影响效应的相关研究

反倾销措施对贸易的影响最为直接。鲍晓华(2007)通过1997-2004年立案且已做出初裁的31个案例数据资料,初步评估了中国反倾销措施对贸易产生的影响效果[1];Jozef Konings和Hylke Vandenbussche(2009)利用双重差分计量方法(dif-in-dif)评估了反倾销措施对国内受保护产业出口的影响[2]。Hylke Vandenbussche和Maurizio Zanardi(2010)采用贸易引力模型,发现反倾销法律的使用对于进口国总进口量有很大影响,但表现出不同的区域特征[3]。

反倾销措施对不同利益相关者的作用方式也不同。何海燕(2009)通过WTO成员方公共利益评估因素的对比,指出各国在反倾销实践中,要对包括下游产业和消费者在内的多方利益进行综合考虑[4];魏瑶(2007)等研究认为,反倾销虽然使生产者剩余和政府财政提高,但不能弥补因此带来的消费者福利受损,从而导致社会整体福利下降[5]。

(二)反补贴措施影响效应的相关研究

反补贴措施与环境要素存在双向作用关系。何海燕(2010)指出政治动因是国外对华反补贴本质的原因,贸易顺差较大、“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与否等也是影响国外对华发起反补贴调查的重要因素[6]。

反补贴措施会对宏观经济产生深远影响。陆业(2006)指出调整和修改中国国家及各级地方财政补贴政策是应对国外反补贴调查的当务之急[7];高永富(2007)指出美国政府对中国产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会使中国国内经济政策发生改变,同时对当前中美经贸关系也将产生负面影响[8]。

企业是反补贴措施的直接承受者,反补贴措施与企业发展存在必然联系。Keithly Jones(2006)等运用CBS(Central Bureau of Statistics)模型和事前分析法研究指出,征收反补贴税会增加没有被征收反补贴税企业产品的进口[9];林孝贵(2006)等构建了补贴与反补贴的博弈模型,指出中国企业是否使用反补贴这一政策工具,可以通过补贴与反补贴进化博弈分析中所占比例的变化结构来确定[10]。

反补贴措施同时涉及公共利益选择问题。Kathy Baylis(2007)运用管理博弈理论,阐述了反补贴贸易争端的政策含义[11];段圣娟(2007)认为,补贴产品出口国的福利水平与补贴、反补贴密切相关,反补贴税额的征收会降低本国福利水平[12];迟凯凯(2007)认为,现实中反补贴通常反映了一种背离自由贸易的意愿,而这将最终会对国内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失[13]。

(三)反倾销反补贴双项措施影响效应的相关研究

目前,对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同时实施的相关研究尚处于逐步深入阶段,国内外现有研究普遍从案例分析角度出发,利用数据统计分析反倾销反补贴双项措施实施态势及影响,国内学者对于“双反”问题的研究则集中于中美经贸关系领域。汪苗(2008)认为美国对华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的行为有一定的依据,但美国对华产品同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无法避免重复计算问题,违背了贸易公平原则[14]。苏振东、严敏(2011)以中国输美橡胶和纸制品为例,对美国采取“双反”措施对这两种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进行了定量实证分析,结果表明美方实施“双反”措施对两类中国产品出口额存在显著的负面影响[15]。

综上所述,从研究手段来看,国外学者多采用计量经济学和实证分析的方法,量化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对各自研究对象的影响程度,而国内研究多以定性与描述性统计分析为主,定量分析的空间有待进一步开发;从研究内容来看,世界各国学者对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独立实施产生的影响效应研究较多,而对双项措施同时使用所产生的影响效应研究尚处于逐步研究与积累阶段。

三、美国对华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的现状特征

(一)美国对华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的产品类别特点

目前,中美贸易关系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占据了重要地位。2012年,中美进出口贸易总额为4846.9亿美元,同比增长8.5%,我国对美出口额为3518 亿美元,同比增长8.4%。随着中美贸易合作的不断深入,中美贸易摩擦也愈演愈烈。自2006年美国对我国进行第一起铜版纸“双反”调查以来,截至2012年6月美国共对我国发起32起“双反”调查。在得到终裁结果的27起案件中,仅有3起为否定性裁决,肯定性裁决比例高达88.9%。并且自2006年以来,美国对我国发起的32起反补贴调查均为“双反”调查,说明美国对我国的反补贴措施往往伴随着反倾销措施的联动实施,加大了对我国出口贸易的限制。

按照海关HS 编码统计口径,美国对华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的涉案产品领域比较广泛,共涉及10 大类产品,而又相对比较集中。涉案产品类别见表1②和图1。

表1 美国对华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的涉案产品类别

图1 美国对华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的涉案产品比例

可以看出,美国对我国多个产品类别发起了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但仍主要围绕中美贸易的重点领域,遭受“双反”调查频率较高的产品有贱金属及其制品、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组件和化工产品等,遭受“双反”调查的频率分别占全部涉案产品的43%、16%和11%。其中钢铁制品是我国出口的主要贱金属及其制品,已经成为遭受“双反”调查的重灾区。

(二)美国对华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的产品强度指数

由于不同产品类别的中美贸易额存在差异,因此单纯从遭遇“双反”调查的案件数量来判断不同产品遭受“双反”调查的强度大小存在局限性。本文借鉴Michael Finger提出的反倾销强度指数ADI[16],从涉案产品层面构建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的强度指数ACIj(Antidumping and Countervailing Index)。

其中,j 代表的是涉案产品类别;ACj代表的是美国对从我国进口的第j类产品发起的“双反”调查频率;AC代表的是美国对我国发起的“双反”调查总频率;IMj代表的是美国对我国第j类产品的进口额,IM代表的是美国从我国进口的产品总额。ACIj的统计周期为2006-2011年,如果ACIj>1,说明中国该类产品在美国市场的出口份额强烈受到美国“双反”调查的影响,其数值越大,说明该类产品出口受到“双反”调查的影响越显著。中美贸易数据来源于联合国统计数据库,根据海关编码前6位整理,计算结果见表2。

表2 美国对华发起“双反”调查强度

从表2 可以看出,相对于其在美国市场的出口份额,各类涉案产品均严重受到了美国“双反”调查的影响,“双反”调查指数均远大于1。具体来看,涉案金额最多的贱金属及其制品的调查强度并不是最高的,说明贱金属及其制品之所以受到多例美国“双反”调查,主要是由于其对美国的大额出口。而耐火材料制品的涉案金额虽然只有9391 万美元,调查强度指数却高达117.04,说明我国耐火材料制品出口受到了美国“双反”措施的高度限制,美国“双反”措施的走向将决定我国输美耐火材料制品贸易额的变化趋势。其他重点涉案产品包括纸及纸制品,化学工业及相关工业产品,杂项制品,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组件。木及木制品的调查强度指数相对较小,但也高达8.25。

四、美国对华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的影响效应分析

(一)美国对华“双反”调查贸易限制效应的描述性分析

本文将美国对我国发起“双反”调查的前2年、“双反”调查当年和“双反”调查的后3年作为统计时间段,设发起“双反”调查的年份为t,发起“双反”调查的前2年分别为t-1和t-2,发起“双反”调查的后三年分别为t1、t2、t3。将发起“双反”调查当年,我国向美国出口的某类产品金额作为基期,其他年份的出口情况用当年该类产品的出口额相对于基期数额的百分比表示。根据海关HS编码前6位统计,得到2006-2010年美国对我国发起的23起“双反”调查涉案产品出口额变化情况③。

根据对23起“双反”调查导致的我国产品出口额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大多数“双反”调查对我国产品出口产生了贸易限制效应,但也有个别案件并未对我国产品出口产生负面影响。根据“双反”调查后第一年涉案产品出口额的变化趋势,可将23起案件分为4组,如图2至图5。

图2 “双反”调查后涉案产品出口额逐年下降

图3 “双反”调查后涉案产品出口额下降2年后呈回升趋势

图4 “双反”调查后涉案产品出口额下降1年后呈回升趋势

图5 “双反”调查后第1年涉案产品出口额呈上升趋势

(1)涉案产品出口额持续下降,“双反”调查的贸易限制效应非常明显。如图2,这一组的涉案产品包括环状焊接碳素钢管、柠檬酸及柠檬酸盐、油井管、镁碳砖和铜版纸(发起于2009年)。其中,环状焊接碳素钢管、柠檬酸及柠檬酸盐和油井管受到的贸易限制效应非常明显,在发起“双反”调查后的第1年,对美出口贸易额呈大幅下降趋势,下降幅度高达75%~97%。上述4类产品最终均为“双反”调查的肯定性裁决。

(2)涉案产品出口额在“双反”调查后第3年出现回升,但遭受贸易限制效应的程度有所不同。如图3,这一组的涉案产品包括铜版纸(发起于2006年)、薄壁矩形钢管、复合编织袋、新充气工程机械轮胎、环形碳素管线管和未加工橡胶磁,上述产品的出口额均在“双反”调查后第3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回升。

其中,未加工橡胶磁的出口额出现了大幅增长,甚至超过了“双反”调查当年的出口贸易额水平。复合编织袋和新充气工程机械轮胎也分别恢复至“双反”调查当年出口贸易额的86%和76%的水平。相对于上述3 类产品,铜版纸、环形碳素管线管和薄壁矩形钢管遭受了较大程度的贸易限制效应,在“双反”调查后第1年出口额出现了74%~97%的下降。虽然在“双反”调查后第3年出口额出现了小幅增长,但仍然仅占“双反”调查当年出口贸易额的1.6%~10.5%。

(3)涉案产品出口额在“双反”调查后第2年出现回升,逐渐弥补了贸易限制效应带来的负面影响。如图4,这一组的涉案产品包括后拖式草地维护设备及相关零部件、厨房用金属架(筐)、带织边窄幅织带、钢格板、无缝碳钢和合金钢标准管、管线管和压力管、钾磷酸盐和钠磷酸盐、不锈钢焊接压力管。

其中后拖式草地维护设备及相关零部件的出口额在“双反”调查后第2年出现了大幅回升,超过了“双反”调查当年的出口贸易额水平,在“双反”调查后第3年实现了相比于“双反”调查当年38%的出口贸易额增长。带织边窄幅织带和厨房用金属架(筐)也分别在“双反”调查后第2年和第3年,基本恢复到“双反”调查当年的出口水平。不锈钢焊接压力管受到“双反”调查的贸易限制影响较大,出口额在“双反”调查当年已经出现大幅下滑,在“双反”调查后第3年逐渐恢复到相对于“双反”调查当年31%的出口水平。

(4)涉案产品出口额在“双反”调查后第1年仍呈上升趋势,受到“双反”调查的贸易限制效应较小,如图5。这一组的涉案产品包括亚硝酸钠、低克重热敏纸、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用钢绞线、钢丝层板和复合木地板。其中,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用钢绞线和钢丝层板的出口额逐年上升,复合木地板(调查发起于2010年)的出口额在第t+1年呈现上升趋势,未受到“双反”调查的贸易限制影响。亚硝酸钠和低克重热敏纸的出口额虽然在“双反”调查后第2年出现下降,但亚硝酸钠的出口额在“双反”调查后第3年仍接近“双反”调查当年的出口水平,低克重热敏纸则下降至“双反”调查当年出口额的71%。

(二)美国对华“双反”调查贸易转移效应的实证研究

1.变量选择与模型设定

根据数据可获得性,本文针对2006-2010年美国对华发起的23起“双反”调查(均已得出终裁结果)建立面板数据模型[17],对美国对华“双反”调查的贸易转移效应展开实证研究。借鉴Prusa (1999)的反倾销救济效果评估模型[18],重点考察美国“双反”调查对于中国涉案产品对美出口份额的影响,设定方程形式如下:

其中, xi,tj表示的是美国在第tj年从中国进口某类涉案产品i的贸易份额,用美国从中国进口涉案产品i的金额/美国进口该类产品的总额表示。虽然“双反”调查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美国对中国涉案产品的进口金额,但并非对中国涉案产品进口金额的减少会全部被美国国内产品所替代,而很有可能转为美国对其他非涉案国产品的进口。因此将被解释变量设定为中国涉案产品的贸易份额,可以在认定贸易限制效应的同时,进一步考察是否存在贸易转移效应。若从中国进口涉案产品的贸易份额减少,即说明存在贸易转移效应[19]。j的取值为0~3,分别表示发起“双反”调查当年和之后的三年。x1表示发起“双反”调查前一年美国从中国进口涉案产品的贸易份额,可以反映未受“双反”调查影响的进口初始规模;x2表示“双反”调查前一年美国从中国进口涉案产品的贸易份额变化率,可以反映未受“双反”调查影响时涉案产品贸易金额的正常变化幅度;dutya和dutyc分别表示美国对华征收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当案件初裁与终裁不在同一年份时,根据不同年份选择初裁或终裁税率,当案件初裁与终裁在同一年份时,以终裁税率为准);t1、t2和t3为时间虚拟变量,当对应于相应年份时取值为1,其余年份取值为0,可以反映“双反”调查后三个年度美国从中国进口涉案产品的贸易份额变化趋势,用来验证是否存在贸易转移效应。本文相关数据来自于联合国统计数据库、美国国际贸易署数据库以及世界银行的全球贸易壁垒数据库。

2.方程结果与数据分析

本文样本涉及23 起“双反”调查案件和4个连续年度,首先采用Hausman 检验决定是否采用随机效应模型,在5%显著性水平下未拒绝原假设,因此采用个体随机效应模型,得到估计方程结果见表3。

表3 模型估计结果

其中,除x1的系数满足10%的显著性水平外,其他变量系数均满足5%的显著性水平,方程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方程结果表明,美国对华“双反”调查不仅存在贸易限制效应,而且确实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贸易转移效应,具体反映在t1、t2和t3的系数均为负值,并且在1%的水平下显著,说明“双反”调查后三年美国对中国涉案产品的进口贸易份额呈下降趋势,依次减少7.7、10.2 和10.6个百分点,证明美国“双反”调查对中国涉案产品的进口起到了限制作用,并且对其他非涉案国产品的进口份额增加,在第三年达到最高水平。dutya和dutyc表示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其系数分别在5%和1%的水平下显著,但系数较小且为正,说明如果对涉案产品单独征收反倾销或反补贴税,并不一定产生贸易转移效应。但dutya与dutyc的交叉项系数为正且数值较小,说明如果对涉案产品同时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会产生贸易转移效应,但影响不是特别显著,这与上文的描述性分析结论是一致的,即部分涉案产品在“双反”调查后,对美出口金额仍呈上升趋势,未受到贸易限制效应的影响。变量x1和x2的系数均为正值,说明未受“双反”调查影响的美国对中国涉案产品初始进口规模和年度变化率会正向影响“双反”调查后中国涉案产品贸易份额的变化,并且初始进口规模的影响更大,如果美国对中国某类涉案产品的进口依赖程度较高,那么将在一定程度上抵消由于“双反”调查所导致的涉案产品贸易份额的下降幅度。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从产品类别角度,系统分析了美国对华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的特征。从遭受“双反”调查频率来看,贱金属及其制品、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组件和化工产品是遭受美国“双反”调查最多的产品类别。根据计算的美国“双反”合并调查强度,耐火材料制品在美国市场出口份额受到美国“双反”调查的影响最大,其次分别是纸制品、贱金属及其制品、化学工业及相关工业产品,杂项制品、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组件。从“双反”调查后涉案产品出口贸易额的变化情况来看,美国“双反”调查并未对所有涉案产品产生贸易限制效应,如亚硝酸钠、低克重热敏纸、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用钢绞线、钢丝层板和复合木地板的输美贸易额在“双反”调查后仍呈上升趋势。通过对“双反”调查贸易转移效应的实证分析,可以得出美国“双反”调查的确产生了贸易转移效应,美国对中国涉案产品的进口贸易份额在“双反”调查后三年呈逐渐下降趋势,并且同时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是产生贸易转移效应的主要原因。

本文提出的政策建议如下:

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维护我国公平贸易权益。我国应该充分维护自身的公平贸易权益,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对国外“双反”调查的不公平行为进行严厉抵制,避免“双反”措施成为新的不公平贸易壁垒。

建立与健全“双反”措施的预警机制,特别加强对反补贴措施的研究与应对。目前,我国对于如何联动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合理维护自身贸易利益缺乏相关的实践经验。特别是我国到2016年将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因此目前对于“双反”问题的研究不应仅局限于对双重计税与合法性问题的研究,更应关注未来反补贴措施所带来的挑战,通过规范政府行为与调整产业政策寻求“双反”问题的应对策略。

优化出口贸易结构,增强区域经济贸易与技术合作。当前,我国遭受“双反”调查的主要产品仍集中于我国具有成本优势的传统产业,未来应进一步鼓励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升产品附加值,使出口产品从“以量取胜”转变为“以质取胜”。同时,应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扩大对新兴国家市场的出口,提高市场多元化程度,减少对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出口依赖。通过区域合作增强在国际贸易中与发达国家的谈判能力,营造公平良好的出口贸易环境。

注 释:

①案件数据来源:Bown,Chad P.(2012)“Global Countervailing Duties Database”“Global Countervailing Duties Database”.

②由于一例“双反”调查可能涉及不同的产品子类,因此将涉案产品分为大类以便于统计描述,分类标准为HS 编码综合分类目录(HS编码前2位)。其中:化学工业及相关工业产品代码28-38,橡胶及其制品代码40,木及木制品代码44,纸及纸制品代码48,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代码50-63,耐火材料制品代码68-69,贱金属及其制品代码72-83,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组件代码84-85,车辆及其零附件代码87,杂项制品代码94-96。此外,根据HS编码分类,同一例“双反”调查可能涉及不同的产品大类,*和#代表涉案产品同属一例“双反”调查,因此涉案产品遭受“双反”调查频率大于“双反”调查案件数量。

③数据来源:联合国数据库http://comtrade.u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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