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2013-11-14全时洲章金华鹰潭市政府办公室
◇文/全时洲 章金华(鹰潭市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快鹰潭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近期,笔者对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现状进行了调研,分析了龙头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现状与问题
鹰潭市现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5家,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37家、市级龙头企业87家。2012年,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52亿元,同比增长20%,初步形成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粮食加工、生猪生产和蔬菜种植加工三大龙头企业集群。获得中国驰名商标1个、江西著名商标11个、江西名牌产品6个、国外食品药品认证2个,通过绿色食品认证8个、无公害食品认证28个。但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农业龙头企业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总体规模偏小。 鹰潭市大米加工和生猪养殖龙头企业众多,但产业效益不够明显。到目前为止,没有1家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企业。
2.质量水平不高。 鹰潭市共有125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加工型企业仅有48家,且80%为大米加工企业,而作为全市农业的主导产业生猪养殖和果业生产,加工企业却为空白。
3.融资贷款较难。 鹰潭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多用地为租赁土地或农业用地,不具备担保和抵押功能,企业融资较为困难。
4.土地流转不畅。 县乡两级还没有功能健全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土地流转中介机构以及土地承包纠纷调处仲裁机构。此外,由于缺乏奖补激励机制,农民对土地流转意愿不高。
5.带动能力不强。 鹰潭市龙头企业大多为种养型企业。同时,全市合作社数量偏少,“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还处于发展阶段。
二、对策与建议
1.落实政策,突破龙头企业发展的瓶颈。 一是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市、县财政要合理安排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二是加强信贷融资方面的支持。引导和支持金融、担保等机构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贷款力度,扩大贷款担保抵押范围和品种。三是加快推进土地流转步伐。鼓励和支持农村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流转,同时加强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
2.强化对接,提升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加大对省、市级龙头企业的挂点帮扶力度。坚持龙头企业市直部门挂点帮扶制度,为企业提供种养规划指导。二是加强信息服务。帮助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姻”。三是强化招商安商服务。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优势农业项目。
3.双向互动,促进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协调发展。 一是完善产业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要积极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完善合同、订单等利益联结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标准化生产合作模式。帮助引导龙头企业和合作社推行标准化生产和管理,规范农副产品的生产和加工。
4.加强引导,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一是加大龙头企业品牌的培育力度。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创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农产品等。二是加大市场的开拓力度。鼓励龙头企业发展电子商务、连锁、专卖等现代流通形式和参与各类展销活动。三是加大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加强高新技术的引进和开发,加速优良品种的选育和推广,提高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科技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