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
2013-11-13
激动网称京东商标侵权
4月7日,视频网站激动网发布官方声明,称京东商城侵犯其商标权,对激动网品牌造成伤害。激动网称要求京东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3月30日,京东商城在发布新品牌形象的过程中,多次侵害激动网商标权,对激动网品牌造成伤害,并导致用户对激动网品牌产生误解。京东商城全面更换域名,由原来的360buy.com换成了jd.com,“京东商城”这一官方名称精简为“京东“,公司的logo和吉祥物也变成了一只名为“joy”的金属狗。激动网成立于2005年,是国内知名正版视频门户网站,旗下拥有移动视频等平台业务,激动网声明中提到京东侵犯其商品权存在主要两点:第一点是,激动网认为其拥有“激动”、“激动网”等多个商标权,京东商城利用JD是多个域名的缩写的特点,“JD”可以理解为“京东”,也可以理解为“激动”的首字母,并且京东商城直接在其宣传片中打出“JD=激动” 并大肆传播,严重侵害了激动网的商标权。第二点是激动网认为其域名www.joy.cn是激动网的标志性称谓,且在业界拥有巨大影响力,京东商城却把其标志中的狗命名为joy,给激动网固有用户及潜在用户、行业带来极大的困惑与误导,对激动网品牌造成严重侵害。激动网要求京东商城在宣传时除去和激动网品牌相同和相似的元素,并向激动网公开道歉,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北京一中院审理“农大蜂场”商标行政纠纷案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农大蜂场”商标注册行政纠纷案。农大蜂场(福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从事蜂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2006年3月,该公司负责人肖烈以自然人身份在蜂蜜、食用蜂胶等商品上申请注册“农大蜂场”商标,之后却被福建农林大学提出异议,称“农大”为该校校名简称,农大蜂场公司系恶意抢注其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校名简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异议复审裁定,“农大蜂场”商标未被核准注册。不过阻止“农大蜂场”商标核准注册的并非是福建农林大学的“农大”简称,是因为案外人在先注册的一件“农大神蜂”商标。据悉,商评委在异议复审中裁定称,“农大神蜂”商标于2005年10月7日被核准在蜂蜜等商品上注册,与“农大蜂场”商标申请使用的商品构成相同或类似,而且两商标构成要素上存在近似之处,据此裁定“农大蜂场”商标不予核准注册。肖烈认为商评委的裁定扩大了审查范围,因此将商评委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据肖烈称,既然福建农林大学申请异议复审时主张“农大”是该校简称并有极高知名度,“农大蜂场”商标是恶意抢注并造成混淆,商标就应该围绕此来审查,而非审查“农大神蜂”商标与“农大蜂场”商标是否近似。
近3年法院审理商标案件逾5万
3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称,近3年来,全国法院严厉打击“傍名牌、搭便车”行为,积极维护品牌经济发展,审理商标民事案件、商标行政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共计5.06万件;充分发挥“诉前临时措施”独特保护作用,诉前临时禁令、诉前证据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的裁定支持率高达85%。这些数据显示,商标民事案件近年来年增长率都在50%以上。案件数量的增长,反映出市场主体法律意识增强、商标意识增强、品牌意识增强,也反映出将诉讼作为解决纠纷争议的手段成为多数人的共识,法院解决此类争议纠纷的作用日益显现,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主渠道。 案件审理中,人民法院除了明确相应司法政策、依法明确侵权者民事责任、着力做好调解工作、大力遏制恶意抢注商标行为之外,还积极发挥“诉前临时措施”独特保护作用,及时及早制止可能的侵权行为,减轻当事人举证责任,确保权利人权益得到有效救济。人民法院今后将以净化市场环境、鼓励正当竞争为指引,进一步加强商标权保护,最大限度地划清商业标志之间的边界,坚决制止假冒商标、恶意抢注、搭车模仿等侵权行为,为知名品牌的培育和成长提供良好法律环境。
激动网称京东商标侵权—— 京东商城将域名更换为jd.com并将吉祥物金属狗命名为‘joy’,被激动网指出侵犯了其商标权,京东在广告中打出‘JD=激动’的行为更是引起了激动网更大的争议,作为一个老牌网站,激动网要求京东把一些含有误导宣传的内容去掉,并会诉诸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