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
2013-11-13
房山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成立
6月18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正式挂牌成立。于此同时,北京市首支旨在以自身专业知识,为知识产权法官解答涉案专业难题的知识产权审判专家志愿团也在房山法院举行启动仪式,为房山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据悉,房山区法院知产庭成立后,房山法院将作为一审法院,审理发生在房山区内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纠纷案件及垄断纠纷案件之外的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同时管辖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区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近年来,随着房山辖区内国际知识经济示范园,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园建设步伐的加快,房山区内经济类型不断升级,呈现科技化与多样化的趋势。同时知识产权纠纷也随之增加,房山区法院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的。(记者 黄伟 北京报道)
昌平区法院与工商建立联动机制护航知识经济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与北京市工商局昌平分局联合主办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共建联动机制,服务昌平发展”主题研讨会在京召开。会议制定了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联动保护实施方案,以构建区域内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保护的联动协作机制,保障区域经济的稳定发展。
会议经过讨论,确立了相关工作制度。昌平区法院与工商系统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讨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其次,建立信息通报和联络员制度。昌平区法院与工商系统定期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相互通报,并各自确定一人为联络员,负责具体联席工作。最后,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整合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资源,拓宽纠纷化解出口,对涉案商标、特许经营、不正当竞争等纠纷案件,在诉前审查、庭前调解阶段,引入行政调解力量,促成司法与行政合力化解纠纷。
会上还建议建立协助送达等具体工作机制,并各自在工作细则特别是在处罚与判赔依据上的差异进行了沟通。并重点讨论了如何在保证程序公正前提下进行合作。联动工作建立的同时,由于法院审判职能的特殊性,双方确立了相关的回避制度和沟通信息审查制度,保证各自职能履行不受影响。
(记者黄伟 北京报道)
“企业知识产权资产运营和保护”专题国际论坛在京举行
6月14日,题为“企业知识产权资产运营和保护”的三聚阳光2013年国际知识产权论坛在北京举行,会议由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三聚律师事务所举办,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员、地方知识产权局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各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约200人出席。会上,来自中国、美国、日本、欧洲和台湾地区的10余位知名律师、专利代理人和国内知识产权法官就在美国获得专利保护的策略、欧洲地区专利保护和新一体化专利制度、日本专利诉讼策略和中国专利等同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等主题展开研讨,为企业运营知识产权资产和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出谋划策。中国企业在国内知识产权拥有量上已连续几年高速增长,但并不能掩盖中国企业在全球知识产权布局、知识产权资产运营与保护上的弱势地位。所以,如何让中国企业通过更多机会了解国外知识产权环境,学习跨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策略并加以灵活应用,是非常紧迫的,这也是举办此次论坛的初衷所在。
昌平区法院与工商建立联动机制护航知识经济—— 为构建区域内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保护的联动协作机制,两家单位建立起了信息通报和联络员制度以及多元化调解机制,同时双方还建议建立起协助送达等具体工作制度。
知识产权审判应“三审合一”—— 知识产权救济应主要以民事救济为主,而近年来刑事扩大化和权利滥用等问题使得知识产权救济偏离了制度初衷。知识产权案件应该实行刑事、行政、民事三审合一,这样可以使权利人得到充分救济。
国知局发布《2012年全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
6月5日,国知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在京发布了《2012年全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报告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环境等四个方面,采用10个二级指标、40个三级指标,构建了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指标体系,这是首份全面反映我国各地区知识产权发展水平的综合性评价报告。报告显示,2012年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位列全国前10位的依次是广东、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山东、福建、湖北、安徽和四川。分经济区域来看,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呈现出东、中、西部地区逐级递减的趋势,区域差别显著,东部地区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平均值达到73.25,远高于西部地区51.73的平均值。据悉,发展状况报告计划从2013年起每年制定并发布。报告旨在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全面客观反映我国专利、商标、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发展状况,从而引导知识产权事业科学发展,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入有效实施。
知识产权审判应“三审合一”
日前,由京都律师事务所主办的“知识产权刑事风险防控和刑事救济研讨会”在京举行。与会的专家认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是一把双刃剑,尽管在使用中起到了威慑作用,刑事扩大化、权力滥用等问题也较为突出。近几年,国内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成倍增长,刑事保护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保护方式,在维护权利人利益的同时,也产生一些负面效果。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管辖一般是在中级法院,但是刑诉法规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管辖权一般落在基层法院,而往往刑事案件比民事案件更为复杂,需要专业知识才能胜任,这就造成很多知识产权案件的刑事扩大化。民刑法律交叉的情况有三种,一种是必须确定刑事责任才可以确定民事责任;一种是先确定民事法律关系才能确定刑事责任;最后一种是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互不影响,可以民刑并进。为了防止目前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出现的冤案、错案,与会专家多数认为知识产权案件应该实行“三审合一”,即知识产权案件如果涉及到刑事或行政诉讼的,则分别请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的法官与知识产权庭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
第四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长会议在京举行
6月3日,第四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北京隆重举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辞。今年恰逢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十周年,此次局长会议将有助于中国和东盟各成员国的知识产权界同行充分交流经验、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增进对本地区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互相了解和互信,还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中国与东盟各国在科技、文化、经贸等领域的合作。贺化强调,加强中国—东盟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相互交流经验、增进了解、寻求共识,不仅能够促进中国与东盟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健全、完善与协调发展,激励和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区域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繁荣和经贸往来,而且对于巩固、拓展和深化中国与东盟的战略伙伴关系,实现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全方位合作目标,推动本地区的和平与繁荣也有着重要意义。
工信部发布《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评估指南》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组织编制的《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指南》规定了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基本要求、基础管理、运用管理、评价与改进、小微型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等。工业企业应结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实际,有所侧重,灵活运用。《指南》要求,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或委托专业的服务机构代为管理。企业应定期对员工提供必要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企业应提供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经费保障,经费用于企业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登记、维持和诉讼等事务,用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机构的人力成本、宣传培训、设备添置和日常开支等工作。企业应加强合同中的知识产权管理。企业应根据自身需要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根据各类知识产权运用的需要,制定专利战略、商标战略、版权战略和商业秘密战略,明确知识产权运用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