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标准化推动畜牧业发展
2013-11-04徐轩郴张国生江西省畜牧兽医局
◇文/徐轩郴 张国生(江西省畜牧兽医局 )
近年来,全省各地按照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总体要求,以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畜禽粪污处理和综合利用为核心,启动了全省畜禽清洁生产行动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等活动,大力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提升全省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
一、强化措施,全力推进畜禽清洁生产
2009年,省农业厅启动了千场万户畜禽清洁生产行动,把畜禽清洁生产作为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推手,以化解畜禽公共卫生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三大安全”问题,实现疫病清净、产品洁净、环境干净。全省有4100多家规模养猪场完成了粪污治理改造,建设了307家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8%、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2%,全省年减少粪污排放量约2000万吨,规模养殖污染恶化的趋势得到了有效扼制。
二、加大投入,加快标准化改造步伐
从2007年开始,实施生猪、蛋鸡、肉鸡、奶牛等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投入财政资金共6.5亿元,对1529个规模养殖场进行了标准化改造;全省共投入6.2亿元,实施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600余个;将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重点用于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每年的投入占到当年度奖励资金总额的70%以上,累计投入生猪标准化改造资金达1.5亿元。近几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共投入资金达到14.5亿元,用于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等相关建设。各级政府的投入和扶持,有力带动和吸引了金融、外资和民间资金的注入,形成了多元投资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良好局面。
三、积极引导,加强技术指导与推广服务
充分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推广等技术机构和各技术领域的力量,一方面对已有成熟的栏舍建设、粪污排放、污染治理、综合利用等技术进行整合、组装、集成,另一方面积极研究探索适合我省省情的,投资较少、处理效果较好、运行费用较低的其他治理模式。为探索现代畜禽养殖新途径,省农业厅在上高县建立无污染健康养猪试点,充分吸收传统养殖工艺的优点,将传统环保工艺创新改良,逐步示范推广。积极开展送科技下乡、进场入户等活动,结合“阳光工程”培训,广泛开展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与服务,不断优化畜禽养殖场发展环境。
四、完善制度,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
建立储备制度,对标准化示范场、畜禽标准化建设项目、大中型沼气、菜篮子产品扶持项目等进行预审储备,省、市、县三级的储备场数量达到2500余家。鼓励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标准化改造,对利用自有资金主动进行粪污治理建设的养殖场实行“以奖代补”重点支持,其他有关饲养补贴、良种补贴、贴息贷款等优先考虑,有效改变了“等、靠、要”思想,增强了标准化改造的主动性,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同时,建立了约束机制,对未依法登记备案、未建立养殖档案、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未加施牲畜标识的,不安排国家项目和资金扶助,逐步将畜禽养殖场引上规范化管理轨道。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各级政府部门将以粪污治理为重点的标准化建设纳入绩效考核。
五、科学规划养殖区域
严格执行《畜牧法》和《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规定,科学制定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保障畜禽养殖发展用地。督促指导各地畜牧兽医部门,特别是还没有出台畜禽养殖区域规划的地方,要加强与国土、环保等部门沟通协调,根据土地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抓紧制定出台区域规划,合理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畜禽养殖区域规划要报当地政府批准执行。
六、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准入机制
加快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和粪污处理与利用设施建设,对新建、扩建、改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将建设配套完善的粪污处理设施作为准入条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畜禽规模养殖场要依法在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备案后不得随意扩大规模,如确需扩大规模,要求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变更备案信息。畜禽养殖场规划建设,粪污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措施须在畜禽养殖场投入运营时予以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得投入运营。
七、加快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
进一步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科技攻关力度,研究探索适合我省省情的,投资较少、处理效果较好、运行费用较低的综合治理模式,将栏舍建设、粪污排放、污染治理、综合利用等技术组装配套,推行净污分道、雨污分流、固液分离、干湿分开等清洁生产工艺,因地制宜推行种养结合、畜地平衡为主的粪污处理与利用模式,加快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提高养殖场粪污处理和利用水平。加强沼气、沼液、固粪资源利用,推行沼气取暖、发电,沼液还田、浇果,固粪堆沤发酵生产有机肥,提高资源利用率。
八、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
继续抓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大中型沼气工程和“以奖代补”沼气工程等项目实施,加快粪污治理改造进度。建议合理安排畜禽养殖污染处理与利用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农业用地范畴,享受农业用地优惠政策。农田基本建设要充分考虑粪污储存和利用等设施,将储液池、沼液灌溉等纳入建设内容。加大粪污处理和利用机械设备的补贴力度,除沼液运输车、固液分离机、清粪车等以外,建议将固粪搅拌机、喷灌车、洒粪车等其它治污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建立粪肥利用补贴机制,促进粪肥利用。制定适用于畜牧业的新的环评费标准,对合理利用和达标排放的实行排污费减免政策。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投入,建议省财政设立畜禽清洁生产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重点用于以粪污治理为主的标准化改造。
九、强化依法治污手段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借鉴工业污染治理经验,必须依法治理。要针对农业污染现状和特点,加快农业污染防治立法,落实污染防治法律责任。要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备动物防疫条件、环保条件以及登记备案等作为规模养殖场的准入条件和程序,具备准入条件方可投产运营。要严格贯彻执行养殖污染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推进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对于已建立的、排污未达标的养殖场,责令限期改正,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