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助推器
2013-10-24李诠林
李诠林
(福建师范大学 文学院,福建 福州350007)
一、海峡两岸的文化产业与文化产业政策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国际社会对“文化软实力”思想的重视,以及全球化与区域化发展逐步走向协调整合的趋势,全球许多地区兴起了利用文化来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新思维,力争在保留本地区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利用各种文化资源,拓展与其他国家、地区文化交流,并借助与经济产业的结合,来促进本国或本地区文化的发展,提升自身文化的“软实力”。在这种世界大环境下,文化产业作为一种新兴的特殊文化经济形态和产业形态也在中国日益得到重视。
2000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第一次在中央文件中正式提出了“文化产业”的概念。此后,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国内加强文化建设的呼声也越来越高。2006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大力提倡并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2011年,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该会议对我国文化改革发展进行了深刻的总结,对研究部署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2012年,中共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把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
由此可知,近年来,文化产业在我国已逐步得到了国家层面的重视。中共十七大以来,国家文化部参与制定出台的有关文化产业政策文件已有19个。从2008年文化部关于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到2012年文化部关于印发《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的通知,其中涉及的内容包括文化产业整体发展的意见、动漫产业、文化产业园、文化产业投融资、文化产权交易等方面。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和鼓励下,中国大陆的文化产业发展迅速,文化产业形态也呈现出了多元化发展的格局。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统计,中国大陆地区当前文化产业增加值已经达到3000亿元人民币。在这一经济大背景之下,许多省份开始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将其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加以建设。如福建省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主体,近年来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福建省创意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关于推动福建省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福建省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等多项政策,同时,省级财政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台湾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比大陆地区起步早,早在1995年,台湾“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就提出了“文化产业化、产业文化化”的构想;2002年,台湾“经济建设委员会”作为台湾当局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又提出了《挑战2008:台湾发展重点计划》,其中有两项与文化发展相关的政策,其中之一就是发展文化创意产业。[1]台湾当局推出这一政策的目的在于希望结合人文与经济产业创造高附加值的效益,增加就业人口,提升人民的生活质量。此后,2003年9月,台湾成立了“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中心”,同年11月又成立了“文化创意指导委员会”。2009年5月,台湾当局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界定:文化创意产业是指源自创意或文化积累,透过智慧财产的形成及运用,具有创造财富与就业机会之潜力,并促进全民美学素养,使国民生活环境提升之产业。台湾当局还同时指出了创意文化产业的具体内容,如艺术产业、媒体产业、设计产业、数字内容产业等都被包含在内。2010年1月7日,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在“立法院”第7届第4会期第17次会议上通过。在上述成体系的一系列政策与措施的推动下,台湾文化产业迅速发展并趋于完善,据《2008年台湾文化创意发展年报》统计,台湾文化创意产业产值在2002年为4353亿元新台币,到2007年即飞速增长到了6329亿元新台币,占当年台湾总体GDP的2.65%,平均每年增长7.7%(台湾整体经济的平均增长率仅为每年3.7%);与此同时,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创造的就业人口也从2002年的16.2万人,提升到了2007年的21.1万人(占台湾总就业人口的2.06%)。根据台湾“行政院”在2008年的计划,台湾文化创意产业预计将在5年内创造上兆元新台币的产值,并再增加20万个就业机会。
文化产业具有双重属性,传统意义上的“文化”属于精神范畴,而“产业”则具有鲜明的经济属性,从长远的发展来看,文化产业不但能使GDP(国内生产总值)和GNP(国民生产总值)得到提高,也能让HID(人类发展指数)得以提高,而这恰恰正是国家发展的最终目标。对于中国来说,发展文化产业,还要立足自身社会政治历史背景的实际,体现“增强国家软实力”的发展目标,特别是要考虑到关涉国家核心战略意义的海峡两岸关系。
二、文化产业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第四代领导集体在总结前三代领导集体的对台工作经验、继承老一辈革命家的“和平统一”的思想的基础上提出并不断系统化的。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关键词作为官方的正式措辞是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2006年提出的。胡锦涛2006年4月1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前来参加两岸经贸论坛的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和台湾各界人士时指出,求和平、促发展、谋合作是时代的潮流。在这样的大势下,更应该站在历史的新高度来审视和处理两岸关系,维护台海和平稳定,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最大限度地为两岸同胞谋和平、谋福祉。两岸同胞要携起手来,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这个主题,推动两岸关系朝着和平稳定的方向发展,使感情更融洽、合作更深化,共同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局面,共同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2]
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提出了六点建议,进一步丰富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理论体系,为新时期对台工作提供了思想指导。这六点意见包括:“一、恪守一个中国,增进政治互信。二、推进经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三、弘扬中华文化,加强精神纽带。四、加强人员往来,扩大各界交流。五、维护国家主权,协商涉外事务。六、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3]其中的第一点就是要确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而其中的第二点意见“经济合作”和第三点意见“文化认同”则无疑是与文化产业的文化、经济的双重属性相契合的。由此可知,两岸文化产业的交流合作有利于两岸同胞融洽感情,有利于两岸积累互信,解决争议,也有利于两岸经济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在此之前,从2008年5月20日,马英九先生在台湾宣誓就职“总统”开始,台湾政坛出现了重大积极的转变,两岸关系也出现了良好发展的契机。针对马英九等国民党高层官员释放出的和平解决台海问题的有关善意,在胡锦涛总书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思维指导下策划、构思两岸和平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框架,前瞻两岸和平谈判签署协议的有效路径,已成为我们大陆一方的当务之急,成为此后五年大陆对台工作的重要内容。
早在2005年5月1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与亲民党主席宋楚瑜举行会谈时,即曾就当时改善和发展两岸关系提出了4点看法:“第一,坚持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确立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政治基础。第二,推进两岸‘三通’,开创两岸经济交流和合作的新局面。第三,早日恢复两岸平等对话和谈判,求同存异、扩大共识。第四,增进相互理解,密切两岸同胞的感情。”[4]目前看来,胡锦涛主席当时提出的四点看法如今前两点已有实质性的进展。目前需要推动的是后两点内容。要实现这两点内容的实质性突破,中国大陆一方首先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和平统一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能急于求成,否则欲速则不达。因此要从文化、教育、经济交流等软的手段入手,做到“和平渐进”,“软的更软,硬的更硬”[5],“不战而胜”[6]。
从经济交流合作的角度,通过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来推动两岸关系深入发展,近几年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陆经济迅猛发展,2011年GDP世界排名第二;以大陆的经济发展为后盾,最近几年台湾的经济也得到了复苏和发展。但是,2012年12月10日~12日以“强化认同互信、深化和平发展”为主题在台北福华大饭店举行的“台北会谈”学术研讨会上,台湾学者提出了一个令大陆学者震撼的看法,“对于这次会议主题——认同与互信,台湾的学者指出,近年来两岸关系发展主要以经济利益为动力来源,但两岸经济日益密切,无助于彼此的认同,甚至交流愈频繁,台湾主体意识却越强。”[7]在该次研讨会上,中央研究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吴玉山指出,国民党将其政治存续仰赖经济表现,不谈理想与信念;共产党将两岸关系的深化系于让利,却又挤压中国意识在台湾发展的空间,经济杠杆的效用,显然是有其局限的。[7]由台湾学者的观点可以看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增强台湾民众对中国大陆的认同感,并进而实现国家统一,只靠经济上的让利、合作,是难以实现的,甚至可能“养虎为患”,事与愿违。
很显然,单靠经济发展,海峡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无法得到进一步的深入推进,目前最主要的问题是大陆思想文化观念如何能够在台湾逐渐得到认可乃至认同。基于此,在维持两岸经济合作交流的同时,借助有效的文化影响来增强台湾民众的中华文化认同感,已刻不容缓。那么,如何实现有效的文化影响?显然,这种文化影响必须是将丰富充实优秀的文化内容与强劲有力的经济手段结合在一起的。而能够兼具这种经济功能与文化功能,融二者为一体,可以有效地实现文化影响力的产业形态,正是文化产业。
三、文化产业交流合作: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推手
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中国大陆加大了对文化建设的重视力度。目前国家文化部已命名了273个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8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8个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涌现出了一批总资产和总收入超过或接近百亿元的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截至2012年8月底,共有38家文化企业在A 股和香港H 股发行上市;启动实施了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加强文化科技集成创新与模式创新,通过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支持了62个项目,投入经费6.2亿元。[8]国家统计局2011年9月16日发布的报告显示,2010 年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11052 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75%;另据中国社会科学院2011年发布的中国文化产业蓝皮书,到“十二五”末,文化产业增加值有望占中国GDP的5%左右。[9]
随着文化建设的稳步开展,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实力也逐渐增强。以福建省为例,根据中央相关文件,福建省委省政府制定了《福建文化强省建设纲要》和《“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等政策,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2012年以来福建省深入实施文化产业提升工程,扎实推进“310行动”计划,到2012年上半年,福建省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408.83亿元,比2011年同期增长22.5%,高于GDP增速9.5个百分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5.1%。[10]目前,福州、厦门、泉州等中心城市以推动各门类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和建设文化产业综合园区和基地为重点,其他区市则注重发挥历史文化、民俗文化、茶文化、老区文化等文化资源优势,由此在福建省内形成了若干个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文化品牌和产业基地。此外,福建省还大力扶持动漫产业的发展,建立了多个动漫城,支持文化产业园的兴建,大力开展文化产业会展,大力开展与省外的文化产业交流合作等,通过多种措施使福建的文化产业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
台湾方面,作为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亚洲四小龙”之一,台湾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至20世纪70年代实现了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加工工业及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创造出台湾经济奇迹。经济的发展给台湾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使得台湾在文化建设方面有了坚实的基础。近20年来,台湾政府对于文化的重视和庞大的市场需求相互融合,信息革命带来的巨大变革也彻底改变了台湾以往的经济体制,台湾发展成为以IT 业和其他创意产业为主要经济增长点的经济实体。2009年以来,在世界经济论坛(WEF)全球竞争力排名中,台湾连续3年排名13,被列为发展程度最高的“创新驱动”阶段,其2011年人均GDP为3万1千余美元,超过了英、法、意等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就其文化产业发展特征而言,台湾的地方文化产业发展较快,其中台北市是典型代表——“将台北打造成亚太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领导品牌城市”。未来,台湾地区将从当局介入模式转向地方介入模式,由地方居民与地方产业结合,由居民“自主的力量”去培育地方发展动能,并经过社群动力的互动交流,创造多元价值。
随着“十二五”的到来,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在未来几年里,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也将从初级阶段进入一个稳步发展阶段。在全面加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内,中国大陆的文化产业将更加注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文化艺术精品的挖掘、文化体制的全面改革、文化产业实力的快速提升、文化遗产的保护等几个方面;同时,也将注重文化人才的培养,以完善当前人才队伍,使人才结构更加合理,增加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比重,提高文化创新能力。与此相应,文化产业市场的繁荣,使得最近几年中国大陆对于文化产业专业的人才需求量越来越大,于是,许多大陆高校便顺应这一发展潮流,纷纷开设与文化产业相关的专业,而台湾高校也基本与此同步地开设了文化创意产业学系、课程,由此便催生了通过两岸高校的文化产业专业教育交流来承载的两岸文化产业交流新形态。如福建的厦门理工学院以“3+1分段对接”模式(3年大陆学习实践、1年台湾高校、企业学习见习)模式办学,其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突出体现了闽台合作办学的理念。在以上五个分类中,酒店管理、播音与艺术主持方向都是闽台合作的项目。此外,厦门理工学院数字创意学院还与台湾高校紧密合作,学院中的每个专业都将引进台湾高校1/3优质课程资源,专业课程中1/4将由台湾高校及企业界高管担任。在实践课程方面,厦门理工学院除拥有“文化创意与传播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会展旅游与酒店管理”校极实验中心之外,还安排学生到台湾实习。
基于两岸的地理优势、深厚的历史渊源、相似的民俗风情,两岸文化产业方面的交流合作与借鉴必将进一步推动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台湾的文化产业以其发展时间较长、经验与教训积累多,可为大陆的文化产业的建设提供一定参考。
四、文化产业交流可持续发展: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的重要保证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中,在回顾十七大以来五年的工作时指出,“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文化创作生产更加繁荣,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取得新成绩。”“港澳台工作进一步加强。……推动两岸关系实现重大转折,实现两岸全面直接双向‘三通’,签署实施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形成两岸全方位交往格局,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11]在报告的第三部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中,他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目标,对于文化建设方面来说就是,“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中华文化走出去迈出更大步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基础更加坚实。”“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基本建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形成有利于创新创造的文化发展环境。”会议报告还专门列出一节(第六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来论述文化建设问题,其中对于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提出了如下要求:“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对于台湾工作和两岸关系方面就是,“实现和平统一首先要确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必须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坚持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全面贯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基础,为和平统一创造更充分的条件。”“我们要持续推进两岸交流合作。深化经济合作,厚植共同利益。扩大文化交流,增强民族认同。密切人民往来,融洽同胞感情。促进平等协商,加强制度建设。希望双方共同努力,探讨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作出合情合理安排;商谈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稳定台海局势;协商达成两岸和平协议,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前景。”[11]
扩大文化交流,增强民族认同是持续推进两岸交流合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而文化产业方面的交流是当今时代两岸文化交流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可持续发展战略是针对于经济发展而提出来的,是一种注重长远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最初于1972年提出,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之一。这一战略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同样适用。现在,大陆文化产业还存在着结构不合理、竞争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而究其原因,是因为没能很好地把文化力转化为经济力,那么,这就要求在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不但要注重管理,更要发掘文化中的内在资源,做到创新、创意,向文化创意产业靠拢。从而既能做到获得经济效益,更能实现文化产业开发的可持续发展。以实现我国不但成为经济强国,也成为文化强国的发展战略目标。它有助于充分发挥大陆的人文地理优势,整合资源,把中国传统文化、特色地方文化的研究与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开发结合起来,实现经济和文化的共同繁荣。
五、区域性的文化一体性:两岸文化产业交流合作空间的巨大潜能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应着重从文化“软手段”上做文章,而文化产业恰恰是最好的文化“软手段”。目前两岸文化产业业界的交往要在保持以往良性互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为两岸和平协议的最终签订构筑良好的文化氛围,以利于“文化搭台,政治唱戏”。
大陆可以通过大力开发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领域等方式进行尝试,比如可以大力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文化建设,推进福建的“两个先行区”文化建设,以人为本,促进闽台文化述祖融合,创新思路,在距离台湾最近的福建先行先试。最近几年,福建省闽台区域文化研究的成果显著、其社会效应也得到了持续提升,对岸瞩目。应发挥福建有关闽台关系的专家学者的智力支持作用,开展调研,形成系列有关海峡西岸经济区文化建设的专题调研报告以及新形势下发展闽台文化产业交流合作关系的意见和建议,为中央制定对台战略提供咨询与参考。福建方面则应该持续营造良好的投资与文化环境,吸引和鼓励更多台胞参加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以闽台区域文化为依托,深化两岸文化交流与融合;进一步解放思想,在“两个先行区”先行先试中取得新的突破,为两岸关系的和平稳定发展作出实质性的促进工作。
文化产业活动(如民间戏曲演出、闽南语流行歌创作与交流、动漫产业、休闲娱乐产业等文化创意产业)在台湾有着比较重要的地位,如前文所述,文化产业在台湾已得到了集约化、规模化的发展。如果中国大陆因势利导,利用好这一台湾方面已经营得较有规模的领域,借用文化产业交流这种软实力形式,海峡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将在短时间内得到较大的促进。
目前,两岸关系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福建建立了国内第一个文化生态保护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为闽台文化交流乃至两岸文化交流构建了一个平台。在萧万长、吴伯雄等以国民党主席的正式身份正式登陆以后,原民进党主席、原台湾“行政院院长”谢长廷也于2012年10月踏上了赴福建漳州东山县的寻根之旅。这些都为两岸和平谈判构筑了立体多元的交流平台。海峡两岸应该将两岸各党派及政府官员的交流设定一种论坛或者例会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其形成定规,将以上述论坛和会展等文化“软手段”活动(如博鳌论坛、“5·18”海交会之类)为载体与依托的两岸最高领导人会谈、对话形成定规,使之成为固定的周期性活动。
此外,要做到今后两岸和平谈判的成功实现与两岸和平协议的顺利签署,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进展,两岸和平谈判就要大胆地超越定式思维,在确保国家统一这一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在措辞、形式上可以尝试采取运用区域文化性的概念来取代敏感的“民族—国家”概念。对于“超越民族-国家”,小约瑟夫·奈曾做过如下总结,“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人们提出过5种“超越民族—国家”的构想,以此作为世界政治的模式:世界联邦主义(World Federalism)、功能主义(Functionalism)、地区主义(Regionalism)、生态主义(Ecologism)以及网络封建主义(Cyber-Feudalism)”[12]。其中的地区主义(Regionalism)给了我们解决民族国家概念之争的一种启示:闽台区域特别行政区,或者闽台经济特区、闽台区域经济贸易区、海峡经济区(在目前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基础上增加海峡东岸,即台湾板块而组成)等诸如此类的回避“民族、国家”的概念为我们提供了解决问题的一个崭新思路。“在许多情形下,地区主义起因于国家对全球和地区挑战的积极适应政策以及政府间的一致与协议”。[13]区域性的概念基于现实追求平衡,能够使海峡两岸双方原本对立的立场得以接近,屏蔽两岸双方以及国际社会均极敏感的“民族—国家”概念,使海峡两岸的利益和愿望得以兼顾,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和谐统一,在两岸均有潜在可接受性。大胆运用区域性的文化一体性的概念,为两岸关系的深入发展寻求突破,不失为一个新颖有效的思路。而区域性的文化一体性的概念一旦提出,便愈益显示出两岸文化产业交流合作,特别是闽台区域文化产业对接合作的空间的巨大潜能。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落实文化强国战略目标,把海峡两岸文化产业交流合作作为特色项目纳入到国家文化建设大局,纳入海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国家宏观布局,其意义不仅是经济文化层面上的,更是政治层面的。我们要重视对海峡两岸文化一体的解释力,努力建设“文化海西”,建构海西的文化核心价值观,加强对台文化研究,大胆创新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形式和业态,大力促进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建成规模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挖掘文化与经济之间的价值链,做到文化影响力与经济影响力比翼齐飞,积累凝聚海峡两岸民众的文化向心力和文化认同感,为祖国的和平统一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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