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手”莫“甩手”
2013-10-21刘建明
刘建明
“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电视剧《水浒》主题歌唱的这句词,相信很多人都不会陌生。这里的“出手”作行动解。而“甩手”常指把事情或别人扔下不管,老舍在《骆驼祥子》里写有“啊!以后出去,言语一声!别这么大咧咧的甩手一走!”之语,里面的“甩手”就是这个意思。
前不久,在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中,一位党员干部在学习讨论会上讲,密切联系群众,真把群众放在心上,切实为群众谋利益,党员干部必须在矛盾和问题面前,做到“出手”莫“甩手”,绝不当“甩手大爷”、“甩手掌柜”。听后,笔者深以为然。
“出手”与“甩手”,看似只一字之差,实则含义大不同。对于党员干部而言,面对事关群众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出手”还是“甩手”,往往表明其党性修养的高下和工作作风的优劣。那些乐于“出手”的党员干部,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敢抓善管,克难攻坚,无不体现出勇于担当的高尚品格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那些习惯于“甩手”的党员干部,或奉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为官哲学,自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多干事,生怕担责任,满足于看摊守业,混天度日,碰到棘手的矛盾、难解的问题便腾挪躲闪,无不暴露出不愿担当的自私品格和不良工作作风。
当前,围绕群众利益的诸多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多有挑战和考验,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才能更好地实现群众利益。党员干部作为为群众谋利益的人,应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己饥己溺的感同身受,化解矛盾,正视问题,乐于“出手”,勇于“出手”,大膽“出手”,善于“出手”,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在难题面前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在风险面前敢于作为、敢于承担。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为群众谋好利益;才能凝聚人心、鼓舞斗志、带领广大群众阔步前进;才能在群众心目中树立起可信、可亲、可敬的美好形象。而党员干部一遇到这样的矛盾或那样的问题,就怕担风险,怕负责任,当“弯弯绕”总绕着走,或玩“踢皮球”踢来踢去,“甩手”旁观,其结果只会损害党员干部应有的良好形象,冷了群众的心,伤了群众的情,失了群众的信任与支持,使干群关系遭到不应有的破坏。
党员干部“出手”不“甩手”,既是职责所系,更是群众所盼。而党员干部都能做到这一点,从客观方面讲,要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从而让那些愿“出手”、能“出手”、会“出手”的人受重用、得提拔,让那些爱“甩手”、总“甩手”、善“甩手”的人受惩处、腾位子。同时要加大对党员干部宗旨观、权力观和政绩观的教育力度,使其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负其责,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从主观方面说,党员干部应自觉提升党性修养水平,把群众冷暖记心头,将群众利益挂心间,切实和群众心贴心、情相连。有了这样的情怀和追求,党员干部“出手”不“甩手”,自然就是水到渠成之事了。
责任编辑:戚本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