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女寺减河德州城区段堤防弃土经营开发设想
2013-10-15赵全洪
赵全洪
(漳卫南运河管理局德州河务局,山东德州 253009)
四女寺减河是海河流域南系漳卫新河上段的一条分支,上起四女寺枢纽工程南闸,流经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在河北省吴桥县大王铺与岔河汇流成漳卫新河,东流入渤海。四女寺减河堤防在德城区黄河涯镇境内总长23.1km,是规划中的德州市南部生态新区的边界,其中左堤15.9 km(桩号为0-15+900),沿河有 8 个自然村;右堤 7.2 km(桩号为5+100-12+300),沿河有 4个自然村,由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德州河务局(以下简称德州河务局)管辖。四女寺减河堤防在黄河涯镇境内弃土资源丰富,两岸均分布着大量宽窄不一的弃土,平均宽度57.7 m,最宽处达120 m,可开发利用面积134 hm2。
1 利用现状
目前,四女寺减河德州城区段堤防弃土有70%的面积种植速生经济林,多为2002年果树采伐后改种的速生杨;有20%的面积种植果树,多为20世纪90年代初林改果时期所种,部分果树在后期进行了更新,品种主要有葡萄、桃等本地乡土树种;约有10%的面积种植农作物。在管理模式上,主要是德州河务局所属的德城河务局与沿河村委会或沿河群众签订承包合同,按约定的比例进行收入分成,承包户具体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德州河务局依照工程管理技术标准在树种选择、种植结构上进行监督指导,并在树木更新采伐时依据工程管理的现实需要进行审批控制。
2 弃土资源开发的必要性
2.1 工程管理的需要
由于历史原因,四女寺减河黄河涯镇范围内还存有遗留下来的违章建筑2 100 m2,主要是个体经营户所建,以经营饭店、废品收购站、加工作坊、预制厂为主,多集中在105国道减河三十里铺大桥、101省道减河黄河涯大桥两侧。虽然德州河务局严格水政执法,不断强化管辖范围内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但受当地社会环境和自身执法条件的限制,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很难在短期内得以解决。
2.2 提高经济效益的现实需要
过去,由于合同签订不规范,很多合同履约期限不明确,而且土地多分散承包给沿河农户个体经营,开发无序,造成合同管理工作难、合同收益兑现难、工程面貌维护难等诸多问题。改种速生经济林后,合同期多为10年,经营收入主要是树木采伐后的价款分成,效益周期较长,加之树木在生长过程中存在的管理不善、盗伐、病虫害、自然死亡等现象,预期的合同效益很难实现。2007—2011年黄河涯镇弃土资源收益统计,见表1。
表1 2007-2011年黄河涯镇弃土资源收益统计 万元
从表1可以看出,2007年之后的5年间,弃土资源收益仅为16.57万元,经济效益明显偏低。
2.3 盘活国有资产的需要
从工程管理的实践来看,堤防弃土作为堤身的外延部分,在满足工程防洪效能和工程管理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发挥这一资源优势,通过发展生态农业、绿化种植等经营方式创造社会和经济价值,增加水管单位和沿线居民的经济收入。德州河务局有丰富的堤防弃土资源,但是这一优势一直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没有形成长期稳定的经济增长点,主要原因还是受传统思维方式的束缚,在经营思路上没有创新,没有采取市场化的经营模式,致使弃土资源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和体现。
2.4 德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009年3月,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关于减河湿地修复治理工程 (山东段)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海建管〔2009〕23号)中,基本同意德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拟建减河治理与湿地修复工程 (山东段)规划方案,即:在维持河道规划防洪功能的前提下,在四女寺闸下(深泓里程0+200)至德州界(深泓里程33+150)减河河道内建设功能性湿地区、生态水质修复区、活水公园展示区以及生态观光区。目前,德州市已先期建成11.5 km,将来还要分别向减河上下游延伸,黄河涯镇境内的河道和滩地也将进行功能性开发建设。如果先期在弃土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做好文章,就可以与德州市政府的治理开发融为一体,取得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 弃土资源开发设想
基于以上分析,结合弃土资源利用现状,可以把德州河务局自身的资源优势与地方政府的组织管理、招商融资等优势相结合,对弃土资源采取联合开发的经营思路,以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
具体经营运作方式包括:一是在投资管理方面,德州河务局以弃土资源的使用权作为投入,地方政府负责招商融资、项目引进以及经营开发的资金投入。二是在种植结构方面,引导地方政府发展附加值高的现代观光和生态农业,与德州市南部生态片区建设相融合,将减河堤防打造成以生态观光旅游为特色的绿色长廊。三是在工程管理方面,将河道堤防工程的维修养护与弃土资源开发相结合,引导项目开发方按照工程管理的技术标准修复堤防断面,恢复堤身设计尺寸,整修堤顶行车路面,维护好堤防面貌。同时,借力项目开发,清除堤防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逐步规范堤防管理秩序。四是在项目实施方面,德州河务局负责提供弃土资源现状资料,依据工程管理技术标准对资源开发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资源开发满足河道功能,服从防汛和工程管理的需要。地方政府、项目开发方在德州河务局的监督指导下负责资源开发的具体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迁占、矛盾纠纷处理、违章建筑拆除、安全生产等问题由地方政府协调解决。五是在合同签订方面,德州河务局把堤防分成若干土地单元,每个单元作为一个开发单位,由德州河务局与项目开发方签订经营合同,地方政府负责项目招商并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人。
4 效益分析
按上述思路对弃土资源进行开发,可以取得显而易见的经济、管理和社会效益。
4.1 经济效益
对弃土资源实施统一开发经营后,变小农户为主的零散经营方式为单一的集约化经营方式,按市场价格确定合同金额,可以有效避免过去管理过程中曾出现的承包费收取难、不能足额收取、合同单价低、无限期合同多、合同约定不规范等问题。按最保守的效益分析,以每亩每年收益100元计算,黄河涯镇境内的减河弃土资源每年可收取承包费20万元,而且该项收入在合同期内是稳定的。
4.2 管理效益
在弃土资源开发过程中,通过协调,可借助地方政府之力,有效克服自身执法能力不足的限制,解决好管理范围内历史遗留下来的违章建筑、环境整治、合同管理欠规范等一系列难题,工程面貌也将得到极大改善。
4.3 社会效益
按照开发设想,减河德州城区段 (黄河涯镇境内)堤防发展现代观光和生态农业,与德州市南部生态片区建设的城市总体规划相融合,将成为生态旅游、近水亲水的观光休闲长廊,成为德州市近郊的一处水利风景区,德州河务局作为减河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自身的管理形象将得到明显提升。
5 保障措施
为保证开发的质量和效益,德州河务局应采取如下措施。
5.1 严格开发方案的审核
严格审核弃土资源的开发方案,必要时纳入行政许可程序,使资源开发首先满足河道功能,服从服务于防汛和工程管理的需要;当项目开发与河道行洪、治理、防汛通道建设等工程管理工作相冲突时,优先服从工程管理需要,满足河道既有功能。
5.2 加强开发过程的监管
成立专门的组织,制定监管措施,加强对开发过程的监管,保证工程维修养护、绿化种植、附属设施建设等环节严格按照工程管理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一旦发现违约行为,应立即责成整改,使之满足工程管理技术标准和要求。
5.3 规范开发合同的签订
在签订合同时,认真咨询法律顾问,严格审核合同文本,保证合同约定严谨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同时,德州河务局可与当地政府加强协调与沟通,共同规范项目开发方的经营活动,以保证合同效益的实现。
5.4 建立沟通协商机制
在合同期内,德州河务局可与地方政府建立定期沟通协商机制,相互沟通情况,协商解决项目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项目开发顺利实施、实现合同效益创造条件。
5.5 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项目开发符合工程管理要求,并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可要求项目开发方先期交纳一定数额履约保证金,一旦对方有违约行为,将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以此来约束对方正常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