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支持研究
2013-09-29王晓婷
摘要:对技术的掌控程度和时效性的把握,将决定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贡献比率,而强大的金融支持是实现其作用的最主要的因素。文章针对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和金融业的发展现状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多阶段性,提出了完善高新技术产业的金融支持相应的策略。
关键词: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支持;企业融资
中图分类号:F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26-0002-03
1 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的现状
2011年山东省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南、青岛、淄博、潍坊、威海各有高新技术企业192、101、90、106、49个,省级共有高新技术企业484个,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14家,实现当年总产值6201.1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接近13.7%,相比2007年的12.1%增长1.6个百分点。
山东省的科技投入呈稳步增加的态势,科技人才的总量不断增加。2010年全省R&D;经费支出607.0亿元,财政科技投入83.7亿元,比2005年增加58.1亿元。企业研发投入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年均增长在30%以上。2011年全省R&D;人员32.7万人,R&D;人员全时当量22.9万人年,比2007年增加11.3万人年。自主创新能力的明显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2010年全省专利申请量为80856件,授权量为51490件,其中发明专利的申请量达到17259件,授权量达到4106件。
数据来源:《中国高技术统计年鉴》(2012)。
2 山东省金融业发展现状
在山东省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金融业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十一五”期间,山东省金融机构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促进了金融服务体系结构的优化,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主体的金融组织已初具规模。截至2009年末,全省银行业机构共有278家;证券业相关机构则包括证券公司2家,证券营业部190家,信托公司3家,资产管理公司4家,财务公司5家,小额贷款公司81家。
山东省的证券市场融资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也有明显的提升。2009年的证券机构经纪和承销业务量分别比上一年增长了86.8%和124.3%,16家企业通过首发、增发、认股权证行权等方式实现了境内外股权融资234.9亿元;保险业一直保持了良好的态势,新增各级保险及中介机构超过600家。
3 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支持的途径
高新技术产业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对资金较强的依赖性,对资金的大量需求必然促使高新技术产业寻找一切可利用的资金。
高新技术企业在萌芽状态时,处于技术研发阶段,没有相应的产品,因此没有收入来源,只有资金的投入,面临的风险主要是技术风险和产品开发的风险。此时的资金需求量相对较小,融资的主要策略是依靠自有资金、私人直接投资以及天使投资者。
进入创业期的高新技术企业面临着样品的开发和推广,投入到广告和其他营销手段上的花费较多,此时企业还不具备大批量生产的条件,所面临的风险由技术转化成市场风险。资金需求量显著上升,加剧了融资的难度,此时企业要凭借产品的创新性和广阔的市场前景去吸引风险投资的加入,用以填补资金的缺口。
当企业进入扩展期,产品的扩大生产使得企业所面临的风险转移到扩大化生产形成的资金缺口以及管理风险。风险投资依然是此阶段的主要资金供给主体,虽然这时一些资金雄厚的商业银行开始愿意贷款给企业,但由于企业此时基础尚未牢固,因此需要提供担保,这就使得所能获得的贷款相对有限。
企业进入成熟期后,知名度已经打响,风险也已经得到控制,资金相对充足。此时为保持竞争力,对资金的需求量当然多多益善,商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会以积极的行动介入到这其中,企业此时的融资方式主要为银行贷款、上市、增发股票、并购、回购等。
4 高新技术产业相应的金融策略
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给予充足的资金支持,结合山东省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四点金融策略。
4.1 加强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资金引导作用
政府要发挥对资金的引导作用,增加对高技术产业投入比重,通过贴息、补助等形式引导各类商业金融机构支持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壮大企业实力,提高企业资信等级,使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到科技创新与开发以及其成果的转化,支持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建设。通过建立高新技术产业投入考核机制,使高新技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得到大幅度的增加。与此同时,政府通过鼓励社会资金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及相应的资金补充和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从而建立多种方式的担保形式,来解决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担保抵押物不足的问题。
4.2 增强银行信贷对高新技术产业支持的力度
商业银行要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积极的支持,改善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要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稳定的银企关系,对创新活力强的企业给以重点的扶持,大力支持自主创新产品的出口,对效益明显、还贷潜力强的产品出口所需要的资金量,要根据信贷原则重点支持、优先安排。同时,政策性银行也要对国家和省级重大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规模化融资、科技成果转化、高技术产业项目等通过提供贷款,给予重点支持。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针对不同行业和发展阶段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产品创新和制度创新,开发出一系列符合高新技术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业务流程,为其提供结算、现金管理、财务顾问等各项服务。信托投资公司要以信托方式募集的资金专项用于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建设。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金融租赁业务,针对生物、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领域中的设备投资较大的特点,选择以融物代替融资的形式,增强企业资产的流动性,从而缓解其债务压力。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也可以尝试开展知识产权权利质押业务。
4.3 积极发展创业投资
通过设立省创业投资基金,以提供融资担保和参股等方式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设立与发展。为了增强创业投资机构持续投资的能力,可以鼓励创业投资机构采用有限合伙的组织形式来引进优秀管理团队,从而吸收到有创新的投资理念。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国内主板、创业板和国外上市。尚未达到上市条件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根据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要求来改制重组,加速发展。具备条件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通过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4.4 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的保险服务质量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通过接受保险中介的服务,发挥保险机构在高新技术企业承保理赔、保险产品开发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保险中介机构可以在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立机构或开展业务,符合保监会和科技部认定资格的保险经纪公司也可以参与科技保险产品的研发与创新,进而享受到有关的优惠措施,达到共赢的状态。
参考文献
[1]陈柳钦.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J].当代经济管理,2008,(5).
[2]周卫东,潘云文.加快发展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问题研究[J].科学与管理,2004,(5).
作者简介:王晓婷,长春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
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