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消费今胜昔
2013-09-27梁发芾
梁发芾
高昂奢华的职务消费问题近来引起了舆论热议。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说,一个地市级副职每年职务消费40万以上,经济好的要100万以上。但许多基层干部反映,这只是职务消费的基本数额,这一级的副职至少拥有三辆车,加上秘书司机、公车私用等,跑车烧油维修人工开支等浪费惊人。
那么什么是职务消费?简单说,职务消费就是在公务活动中的消费。职务消费必然是与职务相关的,是为完成职务而进行的。与职务无关的私人消费不能叫做职务消费。现实中,一些官员千方百计把私人消费转化为职务消费,这是职务消费让人愤怒的根源所在。
职务消费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比如官员办公,你得给他办公室,给他桌椅板凳。
问题在于职务消费应有怎样的程度和范围。在怎样的程度上,在多大的范围内它是合理的?哪些消费可以列入职务消费,而哪些不能?现在我们总说,职务消费中存在超标准超范围的事。超范围是说,本来是私人消费,不该纳税人埋单的,也挤入职务消费中,让纳税人埋单了。超标准则更复杂一些。超标准的职务消费显然是违法的,比如科级和处级单位领导配备专车,这显然是不合标准的。但问题是,不少合乎所谓标准的职务消费,本身也是不合理的。比如什么级别官员可以坐软卧,可以坐头等舱。显然,建立在等级特权制之上的标准本身就是不合理,有问题的。
今日中国职务消费之多之滥之奢华,与历史上比起来,也让老祖宗瞠目结舌。让我们先了解一下历史。
中国从秦始皇开始,就进入一个等级制的官僚社会。国家的治理是通过皇家雇佣的职业官僚而不是封建时代的皇亲国戚治理的。官僚主导的行政管理本身需要一些基本条件,职务消费是不可避免的。不过比起今天的职务消费来,内容要简单很多。这里主要看看职务消费最主要的衙署、交通工具和公务接待几个方面。古代皇帝的宫廷,不厌其豪华壮丽,但是官僚们的衙署,则谈不上奢华,尤其地方政府,长期有“官不修衙”的传统,能凑和办公就可以了。
宋朝以前地方官员可以自行决定修缮衙署,但是由于地方并无独立财政权,经费不容易解决;宋朝开始,地方官员修建衙署需要中央政府同意,违者要受处分,官员也犯不着为公家的衙署而背个处分。明朝无论中央还是地方,都不会大兴土木修建衙署,地方衙署的基本结构、建筑规模和修缮标准,都须恪守建国初期以诏令形式颁布的“规式”,此规式后来又被清朝采用,几百年间并无突破变化。同时,衙署建设的重要性远远落在校舍建设后面。有资料统计显示,朱元璋统治的31年时间,府州卫县新建或重建校舍674所,而地方衙门工程只有26个;永乐年间,府州卫县的学校盖了97所,而地方衙署工程只有5个;宣德正统时期从中央到政府修建衙署55个,而同时学校建设项目则有159个。这些数据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历史上的官员尤其地方官员,是很难以豪华衙署来摆阔气,耍排场,比档次,图享受的。
再说交通工具。古代官员上班,和今天一样,需要出行工具,代步工具。从两汉到南北朝时期,只有高级官员,国家才配给专车,一般官员的车辆只有自备,穷一些的官员只有自己买骡子或毛驴代步。战乱之后的汉初,“将相或乘牛车”,或许是特例。而和平时期的魏晋,达官贵人也以坐牛车为时尚,东晋名相王导经常就坐牛车。唐朝时期要求官员乘马上班,高级官员由国家配备马匹,中低级官员也只有自备马匹骡子。可以想象,那时候的无论是马车还是牛车,都不可能豪华到什么程度,至于骑乘的马匹,也不可能都是名贵的骐骥,更何况许多人骑的是毛驴和骡子。
古代官员的出行工具,在轿子出现后发生巨大的变化。轿子因为抬轿人可以翻番从而彰显坐轿者的威势,得到了官员的青睐。明朝规定,三品以上文官特许乘坐四人抬的轿子;清朝规定,凡是三品以上的京官,在京城乘“四人抬”,出京城乘“八人抬”;外省督抚乘“八人抬”,督抚部属乘“四人抬”;三品以上的钦差大臣,乘“八人抬”等。至于皇室贵戚所乘的轿子,则有多到10多人乃至30多人抬的。逾制坐八抬大轿显威风成为一些官员们孜孜以求的美事。明朝南京太仆寺某卿王赴任时和家人坐八抬大轿3乘,四人大轿4乘,总共用了340个扛夫和轿夫,一天花费差银40余两,从南京到陕西三千里路,浪费差银不下千两。而明朝的张居正回乡葬父,坐的是三十二抬的特制大轿,这种大轿连皇帝都不一定坐过。豪华大轿,需要一个庞大的轿夫队伍以供养之。养一台官轿差不多就和今天养一辆官车一样耗费人财物力。不过在明清时期,尽管国家对于官员的轿子有规定,但除了少数高官以外,国家并不给官员配备轿子。坐轿子和养轿子的钱,还得官员自己想办法。自己掏钱雇人坐轿子,不能算作是职务消费。真正利用轿子耍威风,图享受,摆阔气的,并且作为职务消费由国家或老百姓埋单的,大多数是以巡视或出差的名义,利用国家的邮递馆驿系统而进行的。
古代远程客货运输和客店都相当落后,而国家的文书传递,官员巡视,朝觐,迁转等等,却需要有畅通的客货运输系统,需要客馆接待和食宿的机构和设施。商业化的运输和食宿机构不能满足公务需要的时候,这些工作就由国家独立承担起来。这就是从很早即已相当完备的邮递馆驿系统。官员的出行,住宿,接待,都在这个系统中进行。官员可以完全免费使用这些设施和服务。
中国古代的邮递馆驿系统,一直是国家主办,但国家基本法律上不会拨款投资,一切开支都是通过当地老百姓以直接纳税和服役的方式解决的。驿站的驿夫,由当地的老百姓轮流承当;驿马,由当地老百姓饲养,提供;自从有了轿子以后,抬轿子的轿夫,也由当地老百姓服役充当。至于馆驿中招待南来北往官员所需要的粮食,蔬菜,畜禽等,也是老百姓直接缴纳,或缴纳杂税银两而购买的。这就是说,触角伸向全国各地的毛细血管一样的驿递系统,完全是由沿线老百姓直接纳税服役维持运转的。
既然邮递驿馆完全是免费为官员提供服务的,那么,官员完全可能滥用这种设施和服务。而事实上,官员滥用权力,超标准超范围使用馆驿服务与设施的事,在古代尤其元明清时代,是非常普遍的。对此,历史上有很多措施,比如使用传驿的官员必须提供有关手续,使用勘合等。明朝的朱元璋则要求,“非军国事不得给驿”,并且出台《应合给驿条例》规定加上附加条件共12条,限定了符合用驿马驿船条件的人员,其他人一律不得“擅自乘驿传船马”。
朱元璋不但出台制度,而且以雷厉风行的手段予以执行,为此不惜开杀戒。开国功臣,封为吉安侯的陆仲亨,从陕西返京,擅乘驿传,朱元璋予以斥责,从此不予重用。朱元璋的女婿郭镇,从辽东出差回来,私带三扛榛子,擅自使用驿夫运送,朱元璋知道后,命令郭镇如数补上驿夫的报酬银两,并在驿站张贴榜文,规定此后不许用官驿运送私货。朱元璋另一个驸马欧阳伦,多次违禁用驿递走私茶叶,其家奴强迫驿站车辆为其运货,还打骂执法人员。为此朱元璋处死了女婿和家奴。
史载,朱元璋的严刑峻法“驿递清乐,而里甲不扰”。但朱元璋之后,官员滥用驿传的,就无所不在了。乘传的官员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官员的随从队伍也越来越庞大。朱元璋规定一品官出使的随从不得超过10人,行李不得过200斤,但嘉靖以后,官员出差“夫马仆从动以百数,所供轿或一二十乘,多者用夫二三百名,少者用马四五十匹”。除了必须使用驿马和驿轿,动用大量百姓服役接待外,还往往要求地方好吃好喝大鱼大肉招呼,有些飞扬跋扈的巡视官员甚至要求山珍海味伺候。地方官员穷于接待这些上级来人,迎来送往自是常事,而承担这所有接待费用的当地老百姓,最终只有破产,逃亡。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官员的职务消费,如果是由国家提供经费,那么,一些职务消费往往是有所控制的,因为经费既然被控制,其公费消费也就难以奢华铺张,衙署即是典型。而如果职务消费是由老百姓通过纳税服役直接承当的,那么,官员们无不千方百计,突破规定,加重老百姓负担,直到老百姓无法负担。
今日之职务消费,不过是历史上职务消费的延续。和历史上的职务消费一样,今天的职务消费凸显等级性特权性的特点。因为今天职务消费的标准是严格按照等级划定的,不合乎标准的固然不合法,但是合乎标准的,却也不过是对等级特权的一种确认,往往远超履行职务的一般要求成为面子和地位象征。尤其,今天由于经济和技术的进步,使职务消费具有历史上无可比拟的便利性奢华性。豪华建筑,豪华装修,豪华办公用品,豪华交通通讯工具,豪华会议豪华接待,全世界顶尖的物品和服务都可以履职需要之名享用之。经济和技术进步提供的可能性无穷无尽,享受这种豪华的胃口也是无限膨胀。
(作者系财经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