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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好民字诀 赢得群众心

2013-09-21赵俊涛

当代贵州 2013年26期
关键词: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

文Ⅰ本刊记者 赵俊涛 王 东 张 帆

(责任编辑/霍庆涛)

有这样一个检察院,成立全国第一家生态保护检察局,建立全省第一个乡镇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设立贵阳市第一家乡镇检察工作室。一个又一个“第一”,引起了记者的关注。

这个检察院,就是清镇市人民检察院。

采访中,记者发现,创下上述的一系列“第一”,都源自同一个理由:一切为了群众。

顺民意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清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钧对记者说,“近些年来,由于经济发展迅速,社会矛盾进入了多发期。一些案件,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为此,清镇市人民检察院本着执法为民的理念,突出办案重点、强化诉讼监督、积极化解矛盾、创新预防工作、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据了解,清镇市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在清镇市社会矛盾调处化解中心挂牌设立矛盾纠纷调处暨职务犯罪举报室,形成“办案—说理—回访—共管”的矛盾纠纷综合调处模式。2013年,新设立综合受理接待中心,负责接待群众、当事人及律师等人员。两个机构的建立搭建了检察机关与群众沟通的桥梁,进一步贴近群众,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为强化基层信访工作,清镇市人民检察院每月开展一次下访巡访活动,每年定期开展深入乡镇、社区、学校的“大宣传、大联动”活动,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的法律咨询服务。

为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检察院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民生民利、社会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犯罪、毒品犯罪和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2010年以来,该院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6件59人、要案3人;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27人,提起公诉1607人,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成功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11个,办案准确率达到100%;监督立案41 件,纠正漏捕76人,纠正漏诉24人,就刑事判决提出抗诉8件,民事判决提请上级院抗诉10件,针对违法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司法活动提出纠正意见281份。同时,该院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不断健全检察环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深入探索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案件回访等工作机制;2011年,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定为贵阳市检察系统唯一一家“刑事和解”试点院,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36起,切实防止因执法办案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针对本地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农职务犯罪突出的问题,该院于2011年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基层预防职务犯罪培训中心”,聘请乡镇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员,与相关涉农部门建立了介入重点项目监督的协调制度,并于今年在全省首家建立了乡镇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搭建了“检察机关-乡镇-职能部门-预防联络员”共同参与的预防工作平台。2011年以来,在乡镇开展预防讲座、法制宣传20余场次。对“小农水”项目、“水保林”建设、烤烟房建设、退耕还林工程、农村合作医疗等5个项目开展了跟踪监督或预防调查,向乡镇主要负责人提出了10余条意见和建议,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预防调查建议5份;借助预防工作平台,查办胡某贪污案、李某涉嫌受贿案等乡镇干部职务犯罪案件4件。今年,该院在清镇市四家管委会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室,针对园区管理服务、征地拆迁、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开展交流座谈、预防调查、法律咨询服务、法制宣传教育20余次,发放预防宣传手册700余册,提出意见建议10余条,发出关于预防在生态文明建设和征地拆迁中发生职务犯罪的预防调查建议5份,得到积极采纳。

解民忧把检察院设在农民家门口

2011年初,清镇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卫城检察工作室。这个工作室辐射清镇市卫城、王庄、暗流、新店等四个乡镇,联系六个派出所。“自从成立了卫城检察工作室,当地的老百姓再也不用走远路进城去咨询法律问题,在自己所在乡镇就能得到专业检察人员的耐心解答,大大减少了‘信访不信法’事件的发生。”卫城检察工作室的副主任杨明放说。

据了解,清镇市多数乡镇远离城区,群众对法律法规知识了解甚少,仅靠一两次的法制宣传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于是,延伸检察工作职能,深入乡镇、社区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成为了清镇市人民检察院的重点工作之一。

“这个设立在乡镇的检察工作室,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被农民亲切地称为‘家门口的检察院’,大家都非常欢迎。”来自暗流乡洗米村的村主任李堂文深有感触地说,“有很多次村民遇到事故纠纷,由于不懂法,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幸好有检察工作室提供的法律帮助,才让大伙心中有了谱,也避免了吃亏上当。”

“检察官们经常走进我们村民家中,用朴实的语言进行普法宣传,能让我们普通老百姓听得进去,逐渐地提高法律意识,我们都希望能长期搞下去。”洗米村支部书记王教华说。

检察工作室的成立,使干警变坐等上访为主动下访,定期在各乡镇、社区、村及基层单位、学校开展巡回宣传、宣讲,现场接受处理群众咨询、举报、控告、申诉,不仅掌握了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意见建议,而且增强了干警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独立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现在,检察工作室正逐渐成为便民利民的接访平台、化解矛盾的维稳平台、维护民权的监督平台和检察工作的信息平台,真正做到了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据记者了解,卫城检察工作室成立以来,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46次,参与政府协调处理重大群体性纠纷41起,参与辖区内刑事案件调处21件、民事案件调解35件,促成两名在逃人员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护民利为群众保护好绿水青山

东门河,是穿过清镇市居民生活区的一条河流。为给附近群众一个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2010年,清镇市委市政府专门对沿河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进行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效果。

2011年5月的一天,东门河流上游一企业将有毒化工废液倾入污水沟中,导致相连的东门河等河流中的苯、苯酚、苯并芘超标。2012年6月,这家企业负责人被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根据有关部门做出的水污染治理方案,治理此项水污染,需投资117.3万元。

清镇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贵阳市公众环境教育中心环保志愿者蔡长海有意以个人名义提起公益诉讼,要求该企业赔偿水污染治理费,于是决定支持蔡长海调取有关材料,并出庭支持起诉。2012年10月,法院判令责任人承担30万元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费。该案被媒体称为我国“公民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入选“2012年中国十大公益诉讼案例”。

为加强检察环节生态保护工作,促进生态司法保护体系建设,清镇市人民检察院于今年3月专门成立了全国第一家生态保护检察局,负责办理涉及生态保护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及公诉案件。同时,还在清镇市生态文明建设局和水务局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室。

采访中,检察长李钧告诉记者,“生态保护利国利民,保护环境,从根本上说就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生态保护检察局的成立,就是要用更加严格的措施保护青山绿水、蓝天白云,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为生态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了拓宽生态保护途径,检察院生态保护检察局注重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令等形式督促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生态保护职责,督促有关企业整改污染环境行为。记者了解到,2012年以来,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已办理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件,其中,生态保护检察局先后督促某公司对某职业学院排污情况进行整改;督促金某等8名滥伐林木犯罪嫌疑人补种林木3320棵;督促某磨料公司等6家企业限期整改超标排放废气行为等,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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