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公共服务市场化融资模式及其路径选择
2013-09-19张征斌贾玉琛
张征斌,郑 旗,贾玉琛
(山西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 山西 临汾 041000)
体育公共服务市场化融资模式及其路径选择
张征斌,郑 旗,贾玉琛
(山西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 山西 临汾 041000)
运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通过对比BOT、TOT、PFI、体育赞助、体育彩票等融资模式,旨在寻求体育公共服务市场化融资模式的最佳路径。市场化是提高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的重要手段之一。公益性体育公共服务市场化主要是体育彩票和政府通过PFI购买公共服务的融资方式;准公益性体育公共服务市场化可以引入BOT、TOT、体育彩票、体育赞助等融资方式;非公益性体育公共服务市场化可通过PFI和体育赞助融资模式来实现,政府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促进体育公共服务事业的更好发展。
体育公共服务;市场化;融资模式
《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指出:“在群众体育领域,政府提供的体育公共服务不足,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组织体系建立、科学健身指导等诸多方面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已经成为我国在建设体育强国过程中的基础性薄弱环节。”[1]伴随着人们体育需求的不断增加,政府在体育公共服务提供方面出现的供给效率低、覆盖范围小、总量不足等问题不断显露出来。面对目前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中的不足和矛盾,政府应当转变职能,结合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实际情况,借鉴国际融资模式的特点,探索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市场化融资模式的适当路径,利用多种融资手段来提高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一、融资模式的比较分析
表1 融资模式对比分析
国际公共事业中的融资模式具有代表性的有BOT、TOT、PFI,在这几种模式的基础上也衍生出多种项目融资具体操作模式,如BTO、BT、BOO、ABS等,它们在我国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投资建设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体育赞助、体育彩票是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根据我国体育发展实践形成的独具特色的体育融资方式,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与保障。通过比较分析这些融资模式的特点、适用范围、资金的筹集与后期经营投资的风险与责任、项目的管理方式以及回报形式,可以为开拓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市场化融资渠道提供良好的指导(见表1)。
其一,BOT(Build-Operate-Transfer)融资模式(见图1)。这一模式是指私营部门参与公共基础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与政府签订特许权协议,承担项目投资、建设、经营、管理与维护,建成后一定时期内享有对该项目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后将公共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其最大的优势是缓解一些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新建项目融资问题,后期经营可以是私人部门经营,可以是政府经营,也可以是政府与私人部门共同经营。它适用于新建设的基础项目或者改扩建原有项目,它的多种衍生模式在基础公共服务建设中也起到相应的作用。但是BOT一般耗资巨大,项目投资生产的周期相对比较长,这其中不免产生一定的风险。由于其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并且收益周期较长,融资相对于其他方式难。BOT融资模式在我国公共服务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在体育公共服务中涉及较少,我们应当汲取BOT融资模式在各类公共服务中的成功经验,加强其在大型体育场馆与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应用。
图1 BOT融资模式
图2 TOT融资模式
图3 PFI融资模式
其二,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融资模式(见图2)。这一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通过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将已建设运营的公共基础设施、基础服务项目在一定期限内交由私人经营,特许期内收益归私人投资者所有,同时政府可以从私人投资者处获得一定的资金,用于偿还该项目建设贷款或投资建设新的公共基础设施服务等;特许期结束后,私人投资者再将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相对于BOT融资模式,TOT融资模式由于省去了投资建设的环节,从而大大地降低了私营部门的投资风险,同时在一定程度上缩短了政府投资的回报周期。TOT融资模式比较适用于体育公共服务中的体育场馆经营等相关产品与服务,有助于盘活体育公共设施的存量资产,增加体育事业投资总量,带动整个体育相关行业经济增长。同时其相对较低的私人投资风险也大大增加了私人对体育事业投资的热情。
其三,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融资模式(见图3)。这一模式是指政府部门根据大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提出需要建设的项目或需要提供的服务和产品类型,投标给私营部门,由中标的私营部门进行项目的建设与经营,并最终实现公共设施、产品与服务的投资、生产、提供。政府并不直接买入公共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而是最终购买由这些固定资产产出的产品或服务。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将所有权交给私营部门,私营部门与政府签订服务合同,政府只负责监管,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政府承担的资金投入与风险压力,同时其较大的运作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对私人的吸引力,提高了私人的运营效率,实现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的目的。
其四,其他模式。主要包括体育赞助和体育彩票,它们是体育事业的传统融资模式,我国政府结合体育事业的发展不断衍生出独具特色的体育融资模式。其中,体育赞助是“企业(赞助者)和体育部门(被赞助者)之间以支持(金钱、实物、技术或劳务等)和回报(冠名、广告、专利和促销等权利)的等价交换为中心、平等合作、共同得益的商业行为。”[2]近年来,随着体育赞助相关法律政策的不断健全以及体育市场化的发展,体育赞助已经成为各类体育活动组织过程中重要的资金来源与保障(见图4)。尤其是伴随着体育市场化的发展,体育活动组织者的赛事组织能力、宣传能力不断增强以及企业赞助意识的增强,使得体育赞助这种融资变得比较容易。体育赞助无论是赞助形式还是回报形式都多种多样,运用广泛,但回报的不确定性使私营部门承担了相对较高的风险。
图4 1994年—2012年中国体育彩票销售金额与筹集公益金比例
中国体育彩票是政府筹集体育事业发展资金的重要手段。体育公共服务事业在体育彩票的支持下取得了迅速的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了大量的体育健身工程、各类公共体育场地等。通过返奖的方式吸引民众参与其中,融资相对比较容易,政府承担的风险较低。
二、各种模式在体育公共服务中的应用
结合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的特点,将体育公共服务分为公益性体育公共服务、准公益性体育公共服务和非公益性体育公共服务,并选择适用的体育公共服务融资模式(见表2)。
其一,公益性体育公共服务融资选择。公益性体育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公众各种基本体育需求而提供的各种体育产品和行为,具有很强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受益面相对较宽。它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的财政投入,通过市场机制的引入能够达到市场生产政府购买与监管的目的,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参与体育公共服务的生产与供给,从而提高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数量与效率。其主要形式包括体育检测器材、全民健身设施的购买、各类体育信息宣传以及体育社会指导员培训等。体育监测服务中的国民体质监测器材、全民健身设施的购买可以通过政府招标、市场生产、政府购买直接为大众服务,通过竞争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2012年湖北省就进行了这一形式的融资活动[3]。
表2 体育公共服务分类
公益性体育公共服务融资的主要方式是PFI、体育彩票、体育赞助。一方面政府通过体育彩票募集公益金,财政拨款购买体育公共服务,另一方面用PFI的融资方式投标给私营部门,由私营部门建设,政府购买体育公共产品或体育公共服务,只对该项目进行监管。例如政府需要游泳馆来提供体育公共服务,游泳馆通过招标完全交给私人去设计、建设、经营,政府对其进行价格等方面的监管,同时还可以购买一部分使用权在特定时段向公众免费开放或者向特定对象开放,以保证场馆运营的公益性。2011年广西体育场馆公共服务启动活动暨场馆公共体验活动就采取了这一融资方式。[4]
其二,准公益性体育公共服务融资选择。准公益性体育公共服务是介于公益性体育公共服务和非公益性体育公共服务之间,在一定条件下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既要满足大众个性化体育文化需求,也要在一定程度上盈利。虽然具有一定的社会效应,但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是不完全的,既有公益性体育公共服务的特征又有非公益性体育公共服务的特征。
在我国,传统的大型体育场馆建设的融资基本都是政府的资金投入。由于大型体育场馆的建设资金投入大,后期运营维修保养成本高,投资回收周期长等因素,给政府带来巨大的财政负担,因此可以采用BOT的融资方式。例如北京奥运会建造的“鸟巢”、国家体育馆、奥林匹克水上公园等都是通过政府招标,采用BOT融资模式私营企业与政府共同融资建造、经营、管理。[5]准公益性体育公共服务融资方式主要采用BOT、TOT以及体育赞助,大型新建体育场地设施一般采用BOT建设经营;已有场地设施的后期运营主要采用TOT融资模式;体育赛事及体育活动的组织一般采用体育赞助来吸引私人资本。
其三,非公益性体育公共服务融资选择。非公益性体育公共服务是在一定程度上为满足公众个性化体育服务需求而提供各种体育产品和行为,以谋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适合受益面相对比较窄、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投资项目。例如营利性的游泳馆、健身俱乐部以及各类职业赛事等。
商业性健身俱乐部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市场,其运行模式为满足大众健身服务需求,目前我国大部分商业俱乐部(如中体倍力、北京青鸟、宝迪沃等)都采用会员制,俱乐部吸引会员付费加入,会员享有俱乐部提供的一切服务产品,包括顾客健身经历、健身效果等无形服务和良好的健身环境、健身器械等有形服务。职业性联赛的举办(如CBA篮球联赛、中超足球联赛、乒超联赛等),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众欣赏比赛的需求,但是以谋求利益最大化为主要目的,属于非公益性体育公共服务,其主要融资模式是PFI,政府主办、立项,完全交给私人经营、管理、运营,政府只负责监管。非公益性体育公共服务主要采用的融资模式是PFI和体育赞助,一方面政府完全将项目交给私营企业管理、运营,财政压力降低,建设速度加快,运营管理效率高,风险降低;另一方面,通过其他方式来引入私人资本,以满足公众个性化体育服务需求。
三、结语
体育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社会体育发展的新形态,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当政府供给体育公共服务出现瓶颈的时候,市场化作为一种重要的手段被引入到体育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化的改革首要的就是融资方式的创新选择;同时政府需要放下权力,充当掌舵者的角色,参与到管理和监督的行列中,与市场一起共同促进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事业的更好发展。
[1]国家体育总局政法司.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EB/OL].http://www.sport.gov.cn/n16/n1077/n1467/n1843577/1843747.html.
[2]杨晓生,程绍同.体育赞助导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3]体育局支持省直活动暨国民体质监测器材中标结果[EB/OL].http://www.bidcenter.com.cn/newscontent-10930150-4.html.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体育场馆公共服务启动 广西体育馆首个试点[EB/OL].http://www.gxzf.gov.cn/zjgx/jrgx/201111/t20111128_361699.htm.
[5]高扬.北京奥运会新建体育场馆融资模式与赛后产业化运作模式分析[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8(10).
1672-2035(2013)06-0073-03
F810.5
A
2013-06-10
张征斌(1989-),男,山西运城人,山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在读研究生。
郑 旗(1964-),男,山西翼城人,山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贾玉琛(1989-),女,山西太原人,山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在读研究生。
山西省软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山西县域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及其绩效评价研究》(2012041064—03)
【责任编辑 张进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