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领导重视 措施得力 摸清水利家底
2013-09-13江芳
浙江省水利普查办全体成员会议
国务院水利普查办检查指导淳安县水利普查工作
浙江省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审议普查成果
浙江省各级水利普查机构按照国务院水利普查办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严控质量,圆满完成了水利普查各项工作,全面获取了各类普查对象的详细数据,摸清了全省的水利家底,为进一步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浙江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水利普查工作,将水利普查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民生,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抓手。2011年2月28日,省政府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水利普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全省各级均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水利、统计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逐级明确了普查工作职责,落实了各项保障举措,积极组织人员培训,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广泛动员,为水利普查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保障。
组建普查机构,理顺工作机制。按照国务院水利普查办要求,浙江省本级、11个市和90个县(市、区)均成立了普查机构,制定了质量、经费、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成员单位工作机制,明确了技术支撑单位,落实了普查专职人员601人。省本级根据工作开展要求,成立了综合组、技术组、数据处理组等工作组,确定了工程局(咨询中心)、水文局、围垦局、信息中心、水保中心等单位作为技术支撑单位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开展。全省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了切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取得了明显效果,杭州市下城区由水利和统计两部门联合组成普查办,将统计执法工作贯穿普查各阶段;丽水市遂昌县在全省率先建立工作成果考核机制,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责任书,将水利普查纳入对乡镇政府的年度考核。
浙江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填表上报启动仪式
县级培训GPSS使用实习
注重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浙江省在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国家级培训的同时,详细制定了省级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省级培训21期,培训市、县级普查骨干近4000人次,组织县级培训1167期,培训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约7.46万人次。各级普查机构通过集中授课、上机实习、针对性指导和现场实地指导等方式,在短时间内让普查工作人员对普查内容和工作方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为开展水利普查工作提供了人才和智力支持。
落实经费保障,严格经费使用。浙江省高度重视普查经费保障工作,按照“精确核算、足额拨付、专款专用、严格管理”的原则开展经费使用管理工作。为做好普查经费核定工作,先后召开了水利普查经费预算审查会和经费预算评审会,保障经费预算合乎浙江省工作实际。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共核定普查经费3.49亿元,其中省本级核定普查经费8819.92万元,保障了全省普查工作的有序开展。在经费使用环节,全省各级普查机构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浙江省第一次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经费使用审批和财务报销制度,保障了每一分普查经费都用在实处,发挥最大的效用。
广泛动员,营造舆论氛围。将水利普查动员与水情宣传、节水宣传相结合,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整个普查过程,根据各阶段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普查宣传活动。全省各地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横幅、海报、户外宣传栏、LED广告屏、高速广告牌和农民信箱等形式,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动员,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普查、支持普查的舆论氛围。2011年12月31日,在水利普查时间节点到来之际,省水利普查办联合杭州市水利普查办在杭州吴山广场共同举办了水利普查填表上报工作启动仪式,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普查工作进展,将普查宣传工作推向了新高潮,提高了公众对水利普查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和支持度。
细化方案,严控质量,确保成果真实全面
科学制定方案。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省水利普查办对各阶段任务进行了细化分工,通过召开工作布置会、下发阶段工作安排、制定省级实施方案或技术规定等方式,统一部署,全省各地按时间节点开展普查工作。根据省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增加滩涂围垦专项普查内容,对全省滩涂资源和围垦工程进行全面普查;在堤防工程普查中,将河堤和海塘进行区分,并将海塘按照一、二线分别进行普查。省普查办结合普查工作进度,制定了《浙江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方案》《浙江省水土保持情况普查方案》《浙江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验收规定》《浙江省第一次水利普查省级数据审核实施方案》等10余个契合浙江省情、水情和普查工作情况的技术方案,指导全省水利普查工作开展。
浙江省第一次水利普查灌区专项清查登记培训
水土保持基本情况普查培训现场教学
群众参加水利普查填表上报启动仪式知识竞答
普查员进行野外现场调查
普查员进行野外现场调查
普查员进行野外现场调查
普查员进行飞云江源头定位测量
普查员进行水位站定位测量
严控数据质量。数据的获取是质量控制的第一道关口,省水利普查办分别针对不同数据的获取特点,编制指导意见,将质量控制推进至获取源头。对台账登记、外业勘查测量等工作格外重视。省、市、县三级技术骨干深入一线,参与并指导普查员获取数据,通过现场分析,指导普查员真实、准确获取普查数据,提升数据质量。针对取用水量数据获取和平衡分析难度大的问题,省水利普查办组织开展了经济社会取用水试汇总平衡工作,提前选取试点,对取用水试点县(市、区)进行试汇总平衡,摸索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质量。各地在数据获取上采取了多种措施,余姚市根据水泵的型号、扬程和使用年限等情况,合理制定查询表,确定流量,并现场使用流量计校核,保障数据获取质量。余杭区通过建立实验田的形式,对区域情况相同的农田取用水量数据进行比对,提高数据的合理性。
省水利普查办制定了《普查数据审核验收规定》《省级数据审核实施方案》《数据质量抽查评估工作方案》《数据专家组审核方案》等技术规定,并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2012年2—9月,先后组织进行了数据抽审、预审、审核、抽查、验收和整改,在数据“四上四下”的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定,严把质量关,对普查数据逐条进行了机审和人工审核,县级普查机构对意见进行了逐条复核和整改,提高数据质量。
强化检查指导。省水利普查办将各专项组的检查和技术指导作为提升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有计划、有针对地派出省级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组54次447人次,对基层进行检查和指导,检查指导范围覆盖全省。省水利厅和水利普查办领导利用各种渠道和机会,关注普查数据质量和获取进度,对数据质量较差、进度滞后的普查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省水利普查办还通过工作简报,在全省范围公布检查结果和进度动态。通过多种举措,全面推进水利普查工作。
浙江省水利普查成果展示系统
省水利普查办的技术人员抽查数据质量
省水利普查办的技术人员分组审核水利普查成果
谋划利用,民生为先,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深入进行成果分析。针对普查成果的深度分析和成果发布的数据整理工作,浙江省水利普查本着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针对行业管理需要和民众关注度高的数据,拟定了分析指标体系,制定了《浙江省第一次水利普查省级数据成果分析方案》,对水利普查成果按照专项,分地区、流域、水资源分区分别进行指标统计分析和区域评价。
全面利用普查数据。清查登记和填表上报阶段获取了全省详实的基础水信息资料,为服务行业管理工作,省水利普查办建立了浙江省水利普查成果展示系统,分两期进行开发,全面展示水利普查数据成果。目前,已经完成第一期开发工作,将水库、水电站、水闸、泵站、海塘、堤防、农村供水和引调水等八类水利工程纳入系统,为水利事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提供服务。随后,还将针对除水利工程以外的其他专项进行第二期开发。
谋划数据更新机制。随着水利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施行,水利基础信息将逐步发生变化,水利普查中涉及的数据指标也将逐步发生变化。针对如何确保水利普查成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和民生发展服务,浙江省已开始筹划普查成果数据的长效管理和更新机制的建立,通过统一组织,确定统一时点,对普查成果进行动态更新,发挥水利普查成果在行业管理和改革发展中的长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