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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铁腕肃贪及其历史启示

2013-09-12刘立祥

唯实 2013年3期
关键词:铁腕贪官朱元璋

刘立祥

(作者系解放军西安通信学院教授,全军优秀教师,总参谋部信息化部教学名师)

明太祖朱元璋(1328-1398年)以其铁腕肃贪而独领风骚。在中国历代皇帝中,朱元璋肃贪惩腐创造了多项记录:对贪污腐败最为深恶痛绝、用典最重、打击力度最强、杀人判罪最多、营造声势最大、持续时间最长。朱元璋肃贪惩腐的所作所为,对于我们今天惩治腐败颇有启示。

一、朱元璋肃贪惩腐的举措

1.贪腐白银满60两,一律处死

朱元璋生于乱世,出身于赤贫之家,在元朝统治者的残酷剥削压榨下,自幼备尝生活的艰辛,历尽苦难,当父母及长兄死于瘟疫后,为果腹活命,不得不出家当了和尚。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朱元璋对贪官污吏的切齿之恨彻入骨髓。当朱元璋率领农民起义队伍南征北讨之时,便采用严厉手段打击贪官污吏,并暗暗下定决心,一旦大权在握,必竭尽全力,杀尽天下贪官。

公元1368年,朱元璋推翻了元朝的统治,坐上了皇帝的宝座,屁股底下的龙椅还没坐热,便发起了轰轰烈烈的肃贪惩腐运动。他告谕群臣说:从前我在民间时,见州县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漠然,心里恨透了,如今要严立法禁,凡遇官吏贪污蠹害百姓的,绝不宽恕。

朱元璋诏令天下:“奉天承运,为惜民命,凡官吏贪赃满60两者,一律处死,决不宽贷。”并特别强调:上到中书省和中央六部,下到地方府、州、县,一旦发现贪赃枉法者,不管涉及到谁,都要秉公严办,一查到底,决不容任何人逍遥法外。

2.“剥皮楦草”,酷刑震慑

朱元璋雄武盖世,以武力征伐夺得天下,他发起的肃贪惩腐也带有鲜明的战场攻杀特色,带有短兵肉搏出手的狠毒和你死我活的决绝,带有攻城拔寨的不惜血本和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果断,散发着浓浓的血腥气。

朱元璋杀贪官,杀来杀去杀红了眼。他蓦然发现,杀贪官这活儿简直就像割韭菜,你前面割掉一茬,还没顾得上喘口气,后面的一茬又长出来了。面对永远审不完的贪腐案,杀不尽的大大小小的贪官,朱元璋怒气冲天。某日,他在审阅一批被判处死刑贪官的卷宗时突发奇想:百姓恨贪官恨得牙根痒痒,一刀宰掉太便宜他们了!得下猛药。

下什么猛药呢?除了动辄施以凌迟、阉割、诛族等传统酷刑外,朱元璋又发明了新的酷刑:挑筋、断指、断手、削膝盖等等。

朱元璋还嫌这些猛药威力不够,又发明了“剥皮楦草”的酷刑。所谓剥皮楦草,就是将贪官处死后,剥下他的皮,在皮囊内填充稻草和石灰,按照贪官的形象做成“标本”。“标本”做成后即放置于贪官生前办公的公堂之上,以儆效尤,警醒继任官员记取前车之鉴,万勿重蹈覆辙。否则,前任的这个“臭皮统”就是自己今后的下场。朱元璋还下令在全国各地每个府、州、县都设立“皮场庙”,作为对贪官实施剥皮楦草的“加工工场”。我们可以想象,洪武朝的一个官员坐在衙门的公堂上办公,办公桌旁边站立着一个前任剥皮楦草的“臭皮统”,墙上张贴着朱元璋誓要杀尽贪官的语录,隔壁就是张着血盆大口专司剥皮的“加工工场”,这样的场景是多么恐怖,多么令人心惊肉跳、毛骨悚然!一时,官场的贪腐之风为之偃伏。

3.重拳“打虎”,一查到底

朱元璋肃贪,不仅广泛撒网,顺藤摸瓜,施以重典,斩尽杀绝,而且不避皇亲国戚、开国元老、中央大员,重拳“打虎”,不管是谁,决不姑息手软。

洪武十三年(1380年),出镇广东的永嘉侯朱亮祖被朱元璋召回,与其子朱暹被活活鞭死。朱亮祖骁勇善战,在追随朱元璋灭元兴明的岁月里立下了汗马功劳,特别是在剿灭陈友谅、张士诚的战役中战绩非凡。这样一位战功赫赫的宿将,经得住战场上血与火的考验,却抵挡不住胜利后灯红酒绿的诱惑,在出镇广东期间收受贿赂,充当恶霸土豪的保护伞,“所为多不法”,终于惹怒了朱元璋,难逃厄运。

洪武十六年(1383年),刑部尚书开济接受一死囚家属贿银万两,用另一死囚做替死鬼。开济还勒索其他罪囚家人钱物,一罪囚家人不堪勒索全家20口人全部自杀。被人告发以后,开济和刑部侍郎王希哲、刑部主事王叔征把检举人抓起来,杀人灭口。朱元璋毫不含糊,将这些人全部送上断头台。

洪武十八年(1385年)又发生了郭桓案。户部侍郎郭桓与户部各司及地方官员结成从中央到地方的庞大的贪污团伙,采取多收少纳、捏报侵欺等手段,贪污国库物资折合粮食达2400万石。朱元璋极为震怒,下令追本穷源,除贪务尽,将涉案贪官统统处死。据《明史·刑法志》记载,郭桓案被处死官员有“数万人”之众。

洪武三十年(1397年),驸马欧阳伦奉旨出使川陕,竟违反禁令,私贩茶叶,牟取暴利。欧阳伦是朱元璋与马皇后所生安庆公主的丈夫,尽管阻力重重,朱元璋还是毫不犹豫地敕令赐死。

朱元璋发起的席卷全国的杀尽贪官运动,不避权贵,重拳“打虎”,寻根究底,对官员们起到了很大的惩戒和震慑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败的蔓延。

4.增设机构,专司监督

为防止各级官吏贪污腐败,朱元璋在中央机构设御史台(后改为都察院),总揽监察事务,编配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等官,其职责是“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下设十二道监察御史(宣德年间改为十三道),其职责是“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

为加大督察力度,朱元璋还派遣巡按御史巡视全国各地,“代天子巡守”。

为对口监督中央六部,创立六科给事中制度。所设六科,每科设掌印长官都给事中为正七品,下有左右给事中为从七品,另还有给事中(从七品)若干。

此外,还有令人闻之不寒而栗的军事政治特务机构锦衣卫。锦衣卫由朱元璋在禁军的基础上创建,并由朱元璋直接管辖指挥。

5.编纂《大诰》,加强教育

朱元璋“施重典治乱世”的思想由来已久。早在称帝以前,他便命李善长、刘基、陶安等人制定《大明律令》颁行天下,又命儒臣对律令进行“直解”,使人人知晓。明王朝建立之后,他更是一手抓惩治,一手抓教育,驶入了肃贪惩腐的快车道。眼看着贪官越杀越多,前仆后继,飞蛾扑火般直蹈法网,朱元璋不但没有丝毫犹豫和退缩,反而像遭遇重压的弹簧一样强烈地反弹起来,重典肃贪的思想更是有增无减。他在《大诰·续编》中喟叹:“呜呼!艰哉!刑此等之徒,人以为君暴,宽此等之徒,法坏而网弛,人以为君昏。”在容忍贪腐做昏君,或是严惩贪腐做暴君的两难选择中,朱元璋作出了抉择:宁肯做一个肃贪的暴君而遭千古唾骂。

《大诰》是明太祖朱元璋亲自主持编纂的刑典,是朱元璋主持审讯、判决的一部血淋淋的案例汇编。案例的叙述中夹杂着朱元璋大量惩贪劝廉的说教,以及办案方法和处置手段的陈述等内容,文辞鄙俗,体例杂乱。洪武十八年(1385年)冬刊布《大诰》74条,十九年春刊布《大诰·续编》87条,十九年冬刊布《大诰·三编》43条,再加上《大诰·武臣》,共4个部分,统称《御制大诰》。朱元璋以诰文的形式将一部案例汇编颁行天下,系仿效周公东征前发表《大诰》的典制。

朱元璋将自己的这部得意之作视为至宝。《大诰》编纂完成,朱元璋即昭告天下:《大诰》每户一本,家传人诵;家有《大诰》者,犯笞、杖、徒、流之罪减一等;无《大诰》者,罪加一等;拒不接收者,迁居化外,永不令归。此外,还将《大诰》列为国子监和各级学校的教科书,科举策试也以《大诰》命题。据说其时各地讲读《大诰》的师生来京朝觐者达19万人。朱元璋希望并且相信,《大诰》能够成为大明王朝永久不变的法典。他在《大诰·御序》中信心满怀地宣称:“斯令一出,世世守行之。”

6.发动民众,监督官吏

广泛地发动民众监督各级官吏,形成浩浩荡荡的群众性反贪惩腐运动,是朱元璋铁腕肃贪的一大特色。纵观历代封建王朝,这样的肃贪举措即使不是绝无仅有,也绝对是世所罕见。

充分运用《大诰》发动民众。整个洪武朝,《大诰》共印行了数千万册,成为当时全球发行量最大的出版物。其时,在整个帝国的版图内,从城市到乡村,不管识不识字,家家户户的厅堂上都供奉着一本《大诰》。朱元璋还命人从《大诰》中精选语录,张贴于街头、酒肆、码头等人员聚集处,以期使《大诰》广泛传播,深入人心,使官员读后自律,使百姓读后主动检举和惩罚贪官。

赋予民众充分的检举甚或捉拿贪官的权利。面对杀不尽的贪官、审不完的贪腐案,朱元璋在《大诰·续编》中惊呼:“岂期刑越重,而犯愈多,同谋死罪者又数人,此数人不鉴朝杀者,奸与己同。呜呼!前诛血未干,尸未移,本人已造杀身之计在身矣!”也许是这位草根出身的皇帝回忆起自己身在草莽时,对贪官污吏痛恨到了极点,这时候来了一把移情体验,以为如今他治下的芸芸众生也一定和他当年一样痛恨贪官,便对民众参与肃贪寄予了莫大的期望。于是,他下令所有百姓无分高低贵贱,都可以径直到京城告发贪官污吏,各级地方官吏一概不得阻拦。否则,以犯罪论处。甚至还宣称,民众一旦发现官吏有贪腐行为,可以随时闯进官府,将贪官捉拿归案。

二、朱元璋肃贪惩恶的历史启示

1.出重拳、使狠招,不能脱离法制的轨道

纵观朱元璋发起的铁腕肃贪运动,该用的招数他全用了,不该用的招数他也用了,诸如严刑峻法、酷刑震慑、发动民众、编纂《大诰》、教育劝诫、设专司监督等等,特别是采用了“剥皮楦草”这种惨绝人寰的手段,出手之重、招数之狠、手段之多,达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其结果怎样呢?它对贪官污吏的震慑和警示作用自无需赘言,但它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贪污腐败的蔓延,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贪污腐败的发生,即使是在朱元璋的洪武朝,贪腐的顽症也始终是按下葫芦浮起瓢。随着朱元璋撒手人寰,他发起的铁腕肃贪运动也戛然而止,人亡政息。作为一个从当皇帝第一天起直至生命的最后一息,几十年如一日铁腕肃贪的开国之君,朱元璋留给大明王朝的是一片永远割不绝的、疯狂地滋生着贪官的“肥沃的韭菜地”。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绝妙的讽刺。

朱元璋铁腕肃贪的历史告诉我们,肃贪惩腐,出重拳、使狠招、下猛药,有时确实很有必要,但是当这种“重”和“狠”偏离了法制的轨道,既无法从根本上清除腐败,又极易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也无法避免重蹈人在政在、人亡政息的覆辙。

2.依靠打造“鼠-猫-狗”看守链,解决不了腐败问题

用打造“鼠-猫-狗”看守链的做法来肃贪惩腐,发明权虽不属于朱元璋,毫无疑问是朱元璋把这件事做到了极致。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以谋逆罪诛杀了丞相胡惟庸,一案株连杀掉3万多人,并且气势汹汹地宣称:“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我朝罢相……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有敢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明太祖实录》卷239)自此,朱元璋从后台走到前台,亲自指挥六部等行政机构。他对这些手握重权的行政机构不放心,便在中央机构设御史台(后改为都察院)、十二道监察御史,后又创建锦衣卫,设立专门针对中央六部的六科给事中。结果,不但六部等行政机构的贪污腐败没能看住,户部尚书赵勉、侍郎郭桓、刑部尚书开济、工部侍郎韩铎、兵部侍郎王志、礼部侍郎章祥等,一个个被关的关、掉脑袋的掉脑袋,身负监察之职的御史也一个个陷进贪腐漩涡。更令朱元璋失望的是,他寄予厚望的六科给事中,竟有61人被查出有贪污受贿行为,成了名为监督老鼠实则与老鼠狼狈为奸偷油吃的败类。

这就好像朱元璋派老鼠去打洞,害怕老鼠渎职偷吃,便派一只猫去监督老鼠;然后怕猫与老鼠建立同盟或渎职谋私,便在猫的身后派出狗去实施监督;又在狗的身后派出狼……这个无限延长的看守链虽然也具有一定的防腐功能,但是它必然造成三个方面的严重后果:一是看守链愈是延长,所设衙门与官职愈多,产生腐败的几率和可能也就愈多;二是看守链愈是延长,官僚队伍越是超常增大,机构越是膨胀臃肿,严重加大了行政成本;三是看守链愈是延长,越是机构重叠,越是相互掣肘推诿,必然导致行政效率每况愈下。

3.越是推行人治,越是与建立防腐长效机制的目标渐行渐远

朱元璋在铁腕肃贪的同时,大刀阔斧地对国家机构进行改革:在地方,废除了总管一省行政、军事、司法和监察大权的行中书省,分设布政司、按察司和都指挥使司分管行政、司法监督和军事,使三司彼此独立,相互制约,直属朝廷;在中央,撤销了总揽全国行政的中书省,废除丞相,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理庶政,直接向皇帝负责。经过改革,将全国的行政、军事、司法和监察大权都集中到中央,归于皇帝一人手中,使得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空前强化。朱元璋的政治改革虽然不是基于推动或配合他发起的肃贪惩腐运动,但却在客观上策应和影响了这一运动,使得本来在人治化轨道上运行的肃贪惩腐,拥有了更加畅行无阻的人治化轨道,涂上了更加强烈的人治化色彩。在这样高度强化的集权专制体制下,全国的肃贪惩腐听命于皇帝一人,皇帝个人的喜怒哀乐、情绪涨落,都直接影响和决定着肃贪惩腐的运行和发展。这使得肃贪惩腐运动既无固有的模式可循,更无制度和体制保障,治标已是朝令夕改,东鳞西爪,七零八落,更谈不上治本和建立长效机制了。

朱元璋铁腕肃贪的历史告诉我们,依靠人治肃贪惩腐,虽然也能取得一定成效,但却无法从根本上清除腐败,而且越是高度强化的集权化人治,越是与建立防腐拒变的长效机制的目标渐行渐远。当然,无论朱元璋如何进行政治体制改革,都不可能突破其阶级和时代局限的瓶颈,从而注定了他的肃贪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历史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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