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动物疫病区域化几个术语的理解
2013-09-11马贵平王新武王树成乔彩霞
刘 环 ,马贵平 , 王新武 , 王树成 ,王 昱 , 蒲 静 ,乔彩霞
(1.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 100026;2.国家质检总局,北京 100088;3.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天津 300457;4.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重庆 400020)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rld Organisation for Animal Health,OIE)为了帮助各成员实现控制和根除动物疫病、促进国际贸易这一终极目标,一直致力于动物疫病区化和生物安全隔离区化相关标准的丰富和完善,在每年修订《陆生动物卫生法典》(以下简称《法典》),以推动各成员实施和应用。本文根据《法典》2012版4.3章“区化和生物安全隔离区化(Zoning and compartmentalisation)”和4.4章“生物安全隔离区化的应用(Application of compartmentalisation)”的最新要求,谈谈在动物疫病无疫区建立、维持和认可中涉及的几个术语的应用,供我国在认可国外动物疫病无疫区和国内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时参考借鉴。
1 区域化的相关术语及要求
1.1 区化和生物安全隔离区化
区化和生物安全隔离区化作为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的两个重要概念,均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用于对具有特定卫生状态的动物亚群的管理过程。
区化主要以地理边界为基础,包括天然、人工和法定的边界,目标是实现区域的无疫状态。在应用区化概念时,最重要的是要建立一个“控制区(containment)”;而生物安全隔离区化主要以与生物安全相关的管理和动物饲养规范来确定,目标是实现动物生产单元的无疫状态。
实践中,空间上的考虑和良好的管理,包括生物安全计划在实施区化和生物安全隔离区化时都起着重要作用。生物安全隔离区化由于具有通过生物安全措施把一个动物亚群同其它家养或野生动物分隔开来的功能,拓展了“风险边界”的应用范围,超越了地理学的层面,并且考虑了所有与形成有效边界的功能性隔离相关的流行病学因素,可达到区化(仅仅通过地理分隔)所无法达到的效果。疫病暴发后,生物安全隔离区化尽管地理位置不同,但拥有流行病学关联的优势或共同的生物安全措施,有利于疫病控制和继续开展贸易。
1.2 区和生物安全隔离区
1.2.1 区(zone/region)
区是指以国际贸易为目的,对某一特定疫病以地理边界为基础,采取必须的监测、控制和生物安全措施并且动物亚群卫生状况和界限清楚的区域(图1)。
图1 区的模式图
一个区的范围和地理边界应当由兽医当局根据天然、人工/法定边界来确定,并通过官方渠道公布。
1.2.2 生物安全隔离区(compartment)
是指在相同的生物安全管理条件下,对一种或多种特定动物疫病的健康状况相同的动物亚群构成的单元,根据国际贸易的要求,对特定动物疫病采取监测、控制和生物安全措施。生物安全隔离区将畜禽养殖、饲料生产、屠宰加工等生产环节纳入同一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管理,使隔离区内的生产单元与外界隔离,最大限度地降低动物疫病的传入风险(图2)。
图2 生物安全隔离区模式图(禽/猪)
界定一个生物安全隔离区的要素应由兽医当局根据相关标准,如与生物安全相关的管理规范和动物饲养规范来确定,并通过官方渠道公布。
1.1.3 建立区和生物安全隔离区的一般要求
1.1.3.1 出口国兽医机构在其境内建立一个适于国际贸易的区或生物安全隔离区时,应按照《法典》有关区化和生物安全隔离区化所规定的方法,清晰地界定动物亚群,包括对该亚群的监测、标识和溯源,并应能向进口国兽医机构说明,该区或生物安全隔离区具有独特的动物卫生状态的依据。
1.1.3.2 建立与维持一个区或生物安全隔离区独特的卫生状态的程序取决于相关疫病的流行病学状况,特别是是否存在易感野生动物及其对疫病传播的作用、环境因素,以及生物安全措施的实施。
1.1.3.3 兽医机构的职能、组织形式和基础设施,包括实验室设置,应按照《法典》“兽医机构的评估”一章的规定清楚地予以记录,以便增强对区或生物安全隔离区的整体置信度。
1.1.3.4 出口国兽医当局对用于促进相关产品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的区或生物安全隔离区的建立有最终话语权。
1.1.3.5 《法典》在论及维持动物群的卫生状态时,提到的“进口”、“进口过程”、“进口动物或动物产品”等名词均既包括进口到一个国家,也包括进入区或生物安全隔离区。应对这种移运采取适当措施,以维持区或生物安全隔离区的动物卫生状态。
1.1.3.6 出口国应向进口国提供详细的文件记录,以证明该国是按《法典》的相关要求来建立和维持区或生物安全隔离区的。当出口国根据《法典》要求建立了区或生物安全隔离区并得到该国兽医当局的确认后,进口国应予以认可。
1.1.3.7 出口国应对区或生物安全隔离区的建立和维持所需要的和可获得的资源进行评估,包括人力和财力资源,以及兽医机构的技术能力(在生物安全隔离区中还包括相关行业和生产系统的技术能力),如疫病的监测和诊断。
1.1.3.8 生物安全措施和疫病监测是区化和生物安全隔离区化的两大基本要素,产业界和兽医机构应加强合作、合理分工,共同完成各项工作。
产业界的责任包括:生物安全措施的实施、动物移运和人员流动的记录、质量保证计划、措施有效性的监控、纠正措施的记录,疫病监测、快速报告以及以方便查阅的表格形式,并做好记录保存。
兽医机构应提供移运证明并对有关设施、生物安全措施、记录和监控程序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此外,还应当进行疫病监测、疫病报告和实验室诊断等工作或对其进行监督审核。
1.3 保护区和控制区
1.3.1 保护区(Protection zone)
保护区替代了以前缓冲区和监测区的概念。是指为保护无疫国家或无疫区的动物卫生状态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动物状态相区别,采取基于该病的流行病学措施建立的区域,以防止对象病原进入无疫国家或无疫区(图1)。这些措施应包括严格的动物移运控制和监测,也可以包括:
1.3.1.1 动物的标识和溯源,以确保保护区内的动物能与其他动物群清楚区分。
1.3.1.2 对所有动物或有风险的易感动物进行免疫。
1.3.1.3 检测和/或免疫移运的动物。
1.3.1.4 样品采集、运送和检测的特定程序。
1.3.1.5 强化的生物安全措施,包括:运输工具的清洁和消毒程序以及可能的强制性移运路线。
1.3.1.6 易感野生动物和相关媒介生物的特定监测程序。
1.3.1.7 公众或针对饲养员、商人、猎人、兽医的宣传活动。
这些措施可以在整个无疫区内、或无疫区内/外的特定区域实施。
保护区可以在无疫区内沿边界建立,也可以在无疫区外沿边界建立,如果在无疫区内建立,一旦保护区内暴发疫情,在控制区未建成之前,会影响无疫区的无疫状态;如果在无疫区外建立,保护区内发生疫情不会影响无疫区的无疫状态。
1.3.2 控制区(containment zone)
控制区是OIE近几年提出的一个新概念。是指在无疫国家或无疫区内局部暴发某一动物疫病时,为了便利贸易,在发生所有病例的区域周围包括疑似或已感染的动物饲养场建立的区域(图3)。一个无疫国家或无疫区内只能建立一个控制区。
图3 控制区的模式图
控制区的建立应基于如下快速反应措施:
1.3.2.1 通报发现疑似特定疫病并在确认感染后经流行病学调查(溯源跟踪),证明所有疫情都发生在控制区内后,应及时暂停一切动物和其他商品的移运。已确认疫源地,对疫情发生的可能来源已开展调查,且所有病例存在流行病学关联。
1.3.2.2 实施旨在根除疫病的扑杀政策或其他有效的控制策略,且控制区内的易感动物应有明确标识。应对该国或地区的其他地方增加被动监测和目标监测,并不得发现有感染。
1.3.2.3 应采取符合疫病特定章节规定的措施,包括对控制区的持续监测,以防止疫病从控制区向该国或区的其他地方传播。
1.3.2.4 在最后一例疫情扑灭后至少2个潜伏期内没有出现新的疫情。
1.3.2.5 在建立控制区期间,暂时取消控制区外的无疫状态。一旦明确建立控制区,不论该疫病的相关章节如何规定,控制区外的区域将恢复无疫状态。
1.3.2.6 应加强对控制区的管理,保证用于国际贸易的商品是来自于控制区外。
1.3.2.7 控制区无疫状态的恢复应遵照疫病的相关章节的规定。
2 对区域化术语的理解
传染病能够传播,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即:有易感动物、有传染源、有适当的传播途径。从上述OIE《法典》关于动物疫病区域化相关术语的定义及要求,我们可以看出动物疫病区域化的实质就是要建成一个无特定动物疫病的特定区域,而对国外区域化认可的目的就是为了进口该区域内无疫病的“易感动物”,所以出口国应对这些“易感动物”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建立相应的动物标识和溯源系统,满足进口方的识别要求。要实现此目的,核心是通过疫病监测(传染源的识别)和隔离、防控措施(截断传播途径)的实施,确认该区域没有该特定疫病,且毗邻区域的疫情不能传入该无疫区。因此,我国对国外动物疫病区域化的认可要素要紧紧围绕“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来进行。为便于分析研究,对传染源和传播途径的控制分区内和区外进行讨论。
2.1 区内和区外均应达到的要求
首先,要评估出口国的区域化主管兽医机构及政策法规建设情况。考核内容至少包括:兽医机构的职能、组织形式和基础设施、实验室设置;兽医当局对无疫区的审核、督查情况;区域化相关法规、指南的宣贯、落实情况。出口国应有完善的动物疫病防控法规体系,并能得到执行。只有如此,才能有效监控传染源的存在情况和传播情况,才能控制传播途径从而控制疫情。
其次,是人员方面的要求。人是一切工作落实实施的前提,区域化的过程不仅需要监管机构的狠抓落实,也需要区域化涉及的相关人员(养殖业主、饲养管理人员、防疫人员、兽医等)熟悉掌握相关的政策及技术标准。
最后,是记录方面的要求。区域化的建立和维持涉及的相关活动,譬如,生物安全措施(包括移运控制、天然或人工屏障、动物的空间隔离、商业管理和饲养方式)、监测、标识、溯源、通报和其他管理活动都要通过记录来予以证明,因此均应有详细而清晰的记录,并适当保存。
2.2 区内采取的措施
为了实现动物疫病的区域化,维持无疫区的无疫状态,区内应采取如下措施:
2.2.1 区的确定
区域化认可工作首先应明确拟认可的无疫区是否获得了出口国兽医当局的认可以及该区的范围,所以出口国须提供官方认可的相关信息和该区的地理信息。明确用什么标志作为分界,依据是什么,能否有效防止区外疫病传入?
2.2.2 监测
监测是确定在界定的区内是否存在传染源最重要手段。要控制传染源和传播途径,病原的识别非常重要。提出监测要求就是为更好的识别特定的疫病病原是否存在和传播。区域化的建设过程中,出口国往往需要同时采用主动监测和被动监测的监测策略,在区内采样进行检测。监测的结果应证明在OIE《法典》特定疫病章节规定的一定时间范围内,区内没有该动物疫病。认可的过程就是核查对方是否能提供有效的记录或证据,证明区的动物卫生状态符合无疫的要求。此外,出口国兽医主管机构应指定特定的检测实验室,并提供检测实验室、检测人员的资质证书,方法验证以及一切保证监测过程、监测结果可靠的证据。
检测的方法是保证监测结果可靠的重要因素。对于免疫区,检测方法应能证明没有野毒存在于区内;对于非免疫区,检测方法应能证明区内没有感染或抗体阳性的情况存在。此外,采样数量要能代表特定疫病在种群内的流行情况,监测的持续时间和频率应符合特定疫病的流行特征。
总结起来,考核监测的三个关键点是:方法恰当;结果可靠;监测频率合适。
2.2.3 防疫措施
为了保证区内的无疫状态,科学规范的卫生消毒措施、废弃物处理、预防易感野生动物和相关生物媒介自然进入动物圈舍的措施是防疫的关键点。对于免疫无疫区,疫苗的使用应符合OIE《陆生动物诊断试验和疫苗标准手册》特定疫病相关章节规定的标准,不能导致种群发病,不能导致野毒的反强或潜伏感染,这些措施也是围绕切断传播途径而设计的。
2.2.4 进入区的控制
该项措施也是为了防控区外病原传入区内。区内应建立严格的准入控制制度和措施,包括动物移运控制、人员流动控制、运输工具控制、物流控制等。
2.3 区外采取的措施
2.3.1 区外的分层控制要求
对区外范围分层次提出控制要求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区内动物安全。为此,将区外范围分毗邻区和其它区域。在不同的区域内,需采取不同的疫病防控策略。区外毗邻区是指无疫区周边一定公里范围内的区域,是保护区的一种形式;其它区域是除毗邻区以外的区外区域,主要是指感染区。
2.3.2 毗邻区防控措施
毗邻区采取的防控措施水平应高于感染区的水平。应采取严格的动物移运控制和监测措施;对所有动物或有风险的易感动物是否采取免疫措施,由出口国兽医当局根据该国特定疫病的防控策略来定。毗邻区发生疫情后,疫点周围一定范围内应定为疫区。如果这个疫区与已经认可的无疫区有重叠,应暂停对该无疫区无疫状态的认可。
2.3.3 其它区域防疫措施
其他区域的疫情监测和控制应严格执行该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动物疫病防控措施。
2.4 认可的管理要素和技术要素
为了方便认可工作,我们将区域化认可中须考虑的要素归纳为管理要素和技术要素两类。管理要素主要是指兽医主管机构、法律法规、防疫控制措施等通过制度来实现的要素。管理要素的特点是针对不同的动物疫病大体相同。技术要素是指针对特定疫病提出的监测、流行病学状况和免疫防控等通过技术手段加以实现的要素。技术要素的特点是与特定疫病的流行特征密切有关,大多可以量化。
2.4.1 管理要素
区的基本信息;兽医主管机构、组织形式和基础设施、实验室设置;法律法规体系;动物标识和溯源;移运控制;区域化相关工作人员应熟悉和掌握的政策及技术标准;记录。
2.4.2 技术要素
特定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动物疫情监测;免疫。
3 小结
综上所述,在建立、维持和认可动物疫病无疫区时,首先要明确区的划分,将属于一个亚群的动物在流行病学上与其他动物或存在疫病风险的所有事物清晰地分隔开。应根据关注疫病的流行病学状况,采取措施防止疫病病原传入区或生物安全隔离区,一旦传入也能确保及早发现。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制定的生物安全计划应与特定环境条件相适宜,并考虑特定疫病的流行病学、环境因素、毗邻地区的动物卫生状况、适当的生物安全措施(包括移运控制、天然或人工屏障、动物的空间隔离,以及商业管理和饲养规范)和监测情况等因素。具有有效的动物标识系统是评估区或生物安全隔离区完整性的先决条件,兽医当局应详细记录区或生物安全隔离区内采取的动物标识措施,保障动物在移运中能被溯源。相关动物进出区或生物安全隔离区应详细记录并严格控制。
[1]OIE.Zoning and compartmentalisation[M]// Terrestrial Animal Health Code.21th.Paris,French:OIE,2012.
[2]OIE.Application of compartmentalisation[M]// Terrestrial Animal Health Code.21th.Paris,French:OIE,2012.
[3]Gabarone Botswana.Regional Information Seminar for Recently Appointed OIE Delegates[R].2010-03-09.
[4]郑增忍.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
[5]葛志荣.WTO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区域化文件汇编[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