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例妊娠高血压分娩结局临床分析
2013-09-10崔改莲陕西省合阳县妇幼保健院陕西合阳715300
崔改莲 (陕西省合阳县妇幼保健院,陕西 合阳 715300)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PIH)简称妊高征,是妊娠期出现的疾病,也是孕产妇主要并发症之一,此病严重影响母婴健康,严重时可危及生命[1]。我院于2012年对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对分娩结局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择2012年4月~10月于我院分娩的妊娠高血压患者80例(观察组),正常分娩产妇60例(对照组),年龄22~38岁,平均(28.04±5.18)岁,初产妇 109例,经产妇31例,均是头位、单胎;妊高征80例,中轻度43例,重度37例。两组年龄、性别等一般情况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05),具有可比性。
1.2 诊断标准:根据《妇产科学》诊断标准进行诊断[2]:①轻度妊高征:产妇血压>140/90 mm Hg(1 mm Hg=0.1333 kPa)或者高于基础血压30/15 mm Hg,孕妇无水肿表现,可能伴有蛋白尿。②中度妊高征:产妇的血压 >140/90 mm Hg且<160/110 mm Hg,可能伴有水肿,24 h 尿蛋白量 >0.5 g。③重度妊高征:产妇血压≥160/110 mm Hg,可能伴有水肿,24 h尿蛋白量>5 g。
1.3 方法:对两组孕妇进行定期检查,记录产妇分娩孕周、分娩方式、新生儿体重、新生儿窒息情况、围产儿死亡情况。
1.4 统计学方法:数据采用SPSS13.0进行统计学处理,以均数±标准差(±s)表示,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表1 两组妊娠结局比较[例(%)]
观察组新生儿窒息率、剖宫产率以及围生期死亡率显著高于对照组,两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孕周、新生儿体重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情况见表1。
3 讨论
妊娠高血压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在我国的发病率为9.4%[3],其发病期在妊娠20周以后,临床主要表现为高血压、水肿、蛋白尿等,发病时患者全身小动脉发生痉挛,导致管腔变窄,对管内皮细胞造成损害,同时造成患者缺血、缺氧,严重时损害心、肝、脑的器官,对患者生活质量造成了极大影响,是孕产妇和围生儿死亡率的主要原因。
目前对妊娠高血压病因和发病机制都还无法完全探查清楚,其主要与遗传、免疫和凝血功能等因素有主要联系。根据相关资料显示,27岁以下的产妇妊娠高血压病的发病率约为6.5%,而33岁以上的产妇妊娠高血压病的发病率则为15.5%。可以看出,产妇高龄是妊娠高血压发病率高的一个重要因素。
当前医学还无法完全预防妊娠高血压病的发生,但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治疗干预措施减缓其对产妇和围生儿的影响,从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新生儿的出生率,降低产妇生育危险。因此,对于孕妇,尤其是高龄孕妇,一定要注意规律的产前检查。根据此次研究,笔者发现,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对产妇的分娩方式、孕周期以及对新生儿均有严重的不良影响,并且随着病情加重,母婴预后越差。应当定期对产妇进行产检,尽早发现妊高征并及时干预治疗,可有效降低妊高征,减少其不良影响。
[1]刘棣临.全国妊高征及其并发症的诊断及处理学术研讨会纪要[J].中华妇产科杂志,2003,28(5):262.
[2]苏秀莲.妊娠高血压疾病并发胎儿生长受限的防治[J].中国误诊学杂志,2006,6(13):2631.
[3]万淑梅,余艳红,黄莺莺,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严重并发症的发生规律及其对母儿的影响[J].中华妇产科杂志,2007,42(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