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合作与“泛珠”合作比较分析——基于耗散结构论的视角
2013-09-05汤正仁
汤正仁
区域合作是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西南六省区市七方合作是我国最早、历时最长的区域合作形式,“泛珠三角”(9+2)合作是我国范围最广、合作方最多的区域合作形式,本文基于耗散结构论的视角,试图从时空、动因、内容、定位、机制、成效等方面对二者进行比较,以期发现区域合作中的一些规律,对两大区域合作以及其他区域合作带来启迪。
一、耗散结构论视角
耗散结构是指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系统,通过与外界交换物质和能量,在一定条件下形成的一种新的稳定的有序结构。基于耗散结构论分析西南合作与“泛珠”合作,主要有以下几个视角。
开放系统。耗散结构论的研究对象是开放的宏观系统的演化。普里戈金将宏观系统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孤立系统。它与外界不产生物质和能量交换。这种系统的运行服从于热力学熵(系统无序度)增加定律,其内部宏观无序状态随着时间的持续趋于最大值。二是封闭系统。它与外界交换能量,不交换物质。总体上看,其宏观系统运行状态近乎孤立系统。三是开放系统。它既与外界交换能量,又与外界交换物质。开放系统比比皆是,生物细胞、城市、区域均是典型的开放系统。将各省区市作为一个系统,我们这里研究的西南区域合作和“泛珠”区域合作,均以各省区市的开放即开放系统为前提。
远离平衡态。远离平衡态是相对于平衡态和近乎平衡态而言的。平衡态是指系统各处可测的宏观物理性质均匀(从而系统内部没有宏观不可逆过程)的状态;近乎平衡态是指系统处于离平衡态不远的线性区。远离平衡态是指系统内可测的物理性质极不均匀的状态,这时其热力学行为与用最小熵产生原理所预言的行为相比,可能颇为不同,甚至实际上完全相反,正如耗散结构理论所指出的,系统走向一个负熵产生的、宏观上有序的状态。如果将区域合作整体作为一个宏观系统,则可将西南各省区看作近平衡态,其同质性大于差异性;而“泛珠”各省区看作远离平衡态,其差异性大于同质性。
非线性机制。非线性机制是与线性机制相对而言的。系统元素之间的线性关系是成比例的对应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哪怕在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系统场合,耗散结构仍然不可能产生。只有在系统的元素间存在非线性机制,即A的小变化会引起B的大变化的作用机制,耗散结构才可能出现。在生命系统和社会关系中,这种非线性作用可以经常见到。两大区域合作是否存在非线性作用机制,需通过比较分析而定。
“微涨落”与“巨涨落”。涨落是系统的不稳定状态。近乎平衡态的涨落处于收敛状态,不会产生新的有序结构。远离平衡态“涨落”过程并非必然产生出有序的耗散结构,因为由“微涨落”引起的“巨涨落”在系统进化处于分叉区间会引起不止一种结果,它既可能产生有序的耗散结构,也可能产生更加混乱无序的结构。远离平衡态条件下通过“涨落”进行的自组织过程,并不是一个必然性和决定性的过程,而是相当于偶然性和必然性之间、涨落和决定论法则之间的一个微妙的相互作用。
突变和耗散结构。耗散结构是在开放的远离平衡态的条件下,在与外界交换物质和能量过程中,通过能量耗散和内部非线性动力学机制的作用,经过突变而形成并持久稳定的宏观有序结构。西南与“泛珠”各方,均希望通过区域合作,实现自身从无序向有序、低序向中序、中序向高序系统结构的历史性转变。
二、时空和动因比较
(一)时空比较
西南六省区市区域合作始于1984年。1984年初,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视察四川、贵州,提出关于联合开发大西南的设想。1984年4月,四川、云南、贵州、广西、重庆在贵阳举行第一次会议,成立四省区五方经济协调会,确定了该组织的性质;1985年在重庆召开的第二次会议上确定了协调会的若干原则和方针。1986年、1990年先后接纳西藏自治区、成都市为正式成员,1997年重庆直辖,称为六省区市七方经济协调会,2004年,更名为“川、滇、黔、桂、藏、渝六省区市经济协调会”。
“泛珠三角”9+2区域合作始于2004年。“泛珠”区域合作由广东省首倡。2003年8月8日,福建、江西、广西、海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和广东九省、区计委主任聚首广州,达成初步共识:争取中央有关部门支持,推进与港澳的交流与合作,探讨建立政府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区域内资源有效利用和合理共享,合作开拓新领域、新途径、新空间,营造互补互利、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区域经济发展“多赢”格局。2004年4月8日,在广州召开筹备会议;6月1—3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分别在香港、澳门、广州举行,取得了极为重要的成果,会议各方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就合作原则、合作要求、合作内容、合作机制等重大问题达成协议。之后,《协议》进入实施阶段。
(二)动因比较
西南区域合作的基本动因是解决发展地位和发展政策支持问题。通过联合抱团发展,引起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获得大力支持。六省区市中的单独任何一方,国家的重视程度是极为有限的。而当六省区市联合行动时,西南各方省区、土地面积、人口占全国五分之一,同时又是边疆区、少数民族人口聚居区,自然会受到高度重视。
与西南合作不同,“泛珠”区域合作的基本动因是解决发展空间、发展腹地、发展资源和发展环境问题。首先是沿海发达地区广东、香港、澳门等省区要解决发展空间、发展腹地和能源、劳动力等发展“瓶颈”问题;其次是其他省区要解决资金、技术、管理等发展资源问题;再次是各方均希望共同合作改善珠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评价
西南六省区市区域合作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均是大规模、大范围的区域合作形式,根本点都是通过合作解决发展问题。它们都体现出合作方各省区之间的开放。但由于各自建立的时代背景不同,要解决的具体问题不同,使得各自的合作范围、合作方针和合作原则均有明显不同。
“西南六省区市经济协调会”建立于改革开放初始阶段,农村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但作为国家经济体制标志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刚刚提出,计划经济体制处于主导,市场经济体制远未建立,国家计划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西南地区要获得大发展,就需要国家大支持、大投入。因此,西南区域合作提出了“自力更生、多方联合、国家支持、共谋振兴”的合作方针;另一方面,计划经济时期国家长期实行的平衡发展战略,使得西南各省区之间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差异化程度低,西南区域合作提出的“扬长避短、形式多样、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也反映了这种现实。
20年后建立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与西南区域合作处于完全不同的时代背景。一是自中央1993年作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以后,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已经建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了基础性作用,国家计划在资源配置方面不再居于主导,除基础设施、国家战略性产业、民生等方面,国家计划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已经很小到可以忽略。二是沿海优先发展的非均衡战略已将中国各区域之间的发展差距迅速拉大,“泛珠”合作中毗邻香港澳门的广东省与港澳一起构成第一梯队,其余各省区构成第二梯队和第三梯队。发展的巨大差异,使得各方的利益诉求明显不同。因此,“泛珠”合作的宗旨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和特色,互相尊重,自愿互利,按照市场原则推进区域合作,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水平,形成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格局,拓展区域发展空间,共创美好未来。确立了“自愿参与”、“市场主导”、“开放公平”三条合作原则,按照这样的原则,各方政府提出了应当作出的努力:一是创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三是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共同推进构筑区域发展的著名品牌,四是共同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定位和内容比较
(一)定位比较
按照前面的动因分析,我们可以将西南各省区合作定位概括为“联合开发大西南”。由于“联合开发”的定位,使合作主要着眼于各省区市能够联合的事项,譬如,研究和探讨联合协作中的重大政策和重大联合项目,并向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提出建议;商定联合贯彻实施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联合培育区域性市场体系;联合扩大区域对内对外开放;共同研究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思路和政策;联合加强长江珠江中上游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等。
按照动因分析,我们也可以将“泛珠”区域合作定位概括为“优势互补促发展”。由于“优势互补”的定位,使“泛珠三角”9+2各方根据自身优势,形成各自的不同定位。譬如,香港以其著名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国际自由港等比较优势,将自己定位为“开放的泛珠三角与英语世界联系的‘窗口’和‘桥头堡’,支撑9省区实现工业化的具有世界水平的生产性服务体系”。广东以其全球重要制造业基地、中国第一经济大省、著名侨乡、发达的外向型经济、密集的城市和产业集群等比较优势,将自己定位为“与港澳一起成为泛珠三角区域发展和振兴的龙头,成为联系‘泛珠三角’与港澳和太平洋各国的枢纽和桥梁,成为泛珠三角区域最重要的‘发展极’”。湖南以其农业、资源和人文方面的比较优势以及良好的基础设施和较好的工业基础,将自己定位为“丰富多样高效的农特产品基地,东部产业转移承接基地,大珠三角劳务输出基地,区域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珠江流域生态屏障和旅游胜地”。江西凭借资源、农业、区位和交通网络等比较优势,将自己定位为“三个基地一个后花园”: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基地,优质农产品的加工基地,劳动力输出基地,沿海地区的旅游后花园。四川则以其资源、产业、基础设施、市场等方面的比较优势为依据,将自己定位为“泛珠三角区域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劳动力输出基地,区域性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区域旅游胜地,重型制造业基地和东部产业转移承接地”。贵州以其能源、矿产、生物、旅游、区位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将自己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定位为“南方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大珠三角挺进东南亚和印度洋的重要通道、大西南南下出海通道和陆路交通枢纽,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区域旅游胜地,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基地”。澳门、福建、海南、广西、云南等省区均以自身比较优势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作出了自己的定位。
(二)内容比较
西南区域合作内容。我们可以从西南六省区市第19次(2004)、20次(2005)、21次(2006)经济协调会议纪要及通过的文件,归纳区域合作的内容。第19次会议围绕“联合开放、科学发展、协调推进”的主题,就联合加强与东盟经贸合作、共同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联合发展西南旅游经济、联合创建特色经济区域发展等四个专题进行了深入研讨,达成了共识,形成并通过了《关于充分利用建立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机遇联合加强与东盟经贸合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共建山川秀美大西南的意见》、《关于联合开发旅游资源大力发展西南旅游经济的意见》、《关于创建特色经济区域联合推动西南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意见》等四个文件,向党中央、国务院的报告和专题请示。第20次会议着重对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完善西南主骨架交通运输网络及实施通道畅通工程、加快旅游能源等特色优势产业开发、加大西南地区扶贫开发力度等四个专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就今后联合的重点、加大协调力度切实解决联合与协调中出现的新问题和需要向党中央、国务院反映并请求帮助解决的一些重要问题,达成了新的共识;形成并通过了给党中央、国务院的报告和专题请示;通过了《关于加强合作,进一步推进大西南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意见》、《关于加强合作,进一步建设和完善西南主骨架交通运输网络及实施通道畅通工程的意见》、《关于加强合作,加快旅游、能源等特色优势产业开发的意见》、《关于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促进西南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等四个文件。第21次会议就加强区域联动,共同加快交通能源建设、促进旅游及矿产资源开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构建统一开放市场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达成了一系列新的共识;形成并通过了报党中央、国务院的专题报告:《西南六省区市关于共同加强交通能源建设的意见》、《西南六省区市关于进一步联合加强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意见》;各方政府共同签署了《西南六省区市关于共同构建统一开放市场的协议》。从上可知,西南六省区市合作内容主要是:(1)交通建设合作;(2)旅游开发合作;(3)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合作;(4)扶贫合作;(5)对外开放合作;(6)特色产业合作。至于最后一次会议确定的构建统一开放市场,并未得到实施,因为此次会议后西南六省区市经济协调会似乎停止了活动。
“泛珠”区域合作内容。“泛珠”区域合作无需像西南区域合作那样绕一个大圈子才能确定其合作内容。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上通过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就明确了9+2区域合作的内容有10个方面:(1)基础设施;(2)产业与投资;(3)商务与贸易;(4)旅游;(5)农业;(6)劳务;(7)科教文化;(8)信息化建设;(9)环境保护;(10)卫生防疫。按照分析的需要,我们可以将这10项合作内容划分为四大类别:一是基础设施建设类(包括能源设施、交通设施、管道设施、信息设施诸方面)合作;二是要素流动类(包括资金、科技、劳务、信息、原材料等方面)合作;三是产业和市场类(包括农业、工业、旅游、商务、贸易等)合作;四是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类合作。
(三)评价
通过合作定位和合作内容比较,我们看到了西南合作与“泛珠”合作的重大差别。合作定位和合作内容是由合作的初始条件决定的。西南合作各方的初始条件虽有差异但差异甚小,“泛珠”合作各方之间的初始条件则差异巨大,前者处于近乎平衡态,后者处于远离平衡态。以耗散结构论的视角,平衡态和近乎平衡态下的西南区域合作,各子系统要素同质性强,子系统之间竞争大于合作,云南、贵州、四川均有丰富的矿产资源、能源,开发它们所需资金正好是各方所缺,因此,各省区不能给予对方所需要。要通过区域合作获得发展自身的正能量,近乎平衡态各方需要作为一个整体,向外争取,在计划经济体制占主导和国家宏观调控强有力的情形向中央争取,在市场经济占主导的情形向资金技术丰裕地区争取。这决定了长期以来西南区域合作的定位、内容和形式,定位是“联合开发”,内容是共同拥有、共同需要的交通、能源、生态、旅游等方面的合作,形式是达成共识、向中央国务院申请政策支持、项目支持和资金支持。
而各子系统之间处于远离平衡态的“泛珠”合作,各省区之间初始条件的差异性远大于同质性,决定了相互之间比较优势的存在,它们之间的互补性使其各方合作大于竞争。初始条件的巨大差异性决定其合作定位是“优势互补”,合作内容涉及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的10个方面,合作形式不是通过中央的计划而是通过市场机制。云、贵、川有资源能源,缺资金技术,粤、港、澳有资金技术市场,缺资源能源,这样,各省区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将各种资源组合起来,通过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推进合作各方经济系统从低序向中序、从中序向高序、高序向更高序列的演进。
四、机制和成效比较
(一)机制比较
从机构设置看,西南六省区市经济协调会主要运作机构是常设联络处,各方派出三名联络员(首席联络员、专职联络员、兼职联络员)参加联络处的工作。常设联络处设置主任1名,由轮流担任的主席方派出的首席联络员(副厅级)担任,其他各方派出的专职、兼职联络员协助主任工作。
从运作形式看,西南六省区市经济协调会每年召开一次高层例会,各方党政领导参加,各省区轮流担任主席方,下届主席方为应届副主席。各省区市经合办或招商局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会商定事项,并承办协调会的日常工作。大会闭幕到下届大会期间举行三次联络处工作会,第一次工作会主要交流检查各方贯彻大会精神情况;第二次工作会主要交流检查各专题和项目落实情况,通报筹备工作情况,安排各方工作总结;第三次工作会主要讨论修改总结,并商定下届大会有关事宜。
“泛珠”合作机制。与西南区域合作的纯政府合作机制明显不同的是,“泛珠”合作机制中,市场机制是一个很重要的部分,政府推进的合作也往往是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来实现。这里,我们将“泛珠”合作机制概括为“政府推进、市场运作”机制。
“政府推进”机制,含“行政首长会议”、“秘书长会议”、“各部门会议”三个层面。每年举行的“行政首长会议”主要负责理清思路、确定合作意向;“秘书长会议”主要负责将“行政首长会议”确定的思路和意向形成项目等工作任务,进行落实;“部门衔接会议”主要将“行政首长会议”和“秘书长会议”意向、落实的项目在省区间进行相互衔接。这三个方面的政府磋商机制是保证“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正常运转的重要机制。此外,9+2各方“行政首长率团互访”、共同制定“区域发展规划”、协调“区域发展政策”均是“政府推进”机制的重要内容。
“市场运作”机制主要有两个大的方面:一是基于市场机制作用的合作协议,含多边协议和双边协议。“泛珠三角现代物流发展合作协议”、“泛珠三角外经贸合作协议”、“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金融论坛’备忘录”均属此类;二是基于市场机制作用的“经贸洽谈会”,9+2大型经贸洽谈会,自合作联盟成立以来,一年举行一次,每次都取得了丰硕成果,达成数以千亿计的合作项目。除了9+2大型经贸洽谈会,还有涉及几方甚至双方的中型经贸洽谈会和小型经贸洽谈会。
(二)成效比较
西南合作成效。西南六省区市经济协调会开创和发展了区域经济协作新局面。从1984至2006年的20多年间,促成了“西南地区国土资源综合考察和发展战略研究”;协作修通省际间断头路64条;协作建成南昆铁路、内昆铁路;争取国家启动了昆明、成都、重庆通信枢纽工程和微波、卫星通信工程建设,建成昆明至贵阳、南宁、北海和成都四条连接通道;在昆明联办昆交会,搭建了大西南对外开放大平台;会议达成的长江珠江中上游生态环境联合建设和保护、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联合扶贫开发、西南地区旅游资源联合开发等共识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委的高度重视,获得大力支持。在协调会强力推动下实施了大量协作项目,从1984年至今,六省区市间已实施大中型经济协作项目16500余项,相互间投资金额达3000多亿元。
表1 西南六省区市经济协调会办成项目相互引资表*
“泛珠”合作成效。2004年始,“泛珠”合作9年,召开了八届区域合作论坛暨经贸洽谈会,今年由贵州省人民政府主办第九届。“泛珠”区域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一是达成了全方位的合作共识。各方共达成总体框架协议、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商务贸易、旅游、农业、劳务、科技文化、信息化建设、环境保护、卫生防疫以及其他协议139项;形成“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总体规划1项,能源、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等专项合作规划5项。二是在合作的10大领域开展了广泛的合作行动。如港珠澳大桥、9+2各省区高速公路连接、贵广快速铁路建设、珠江航道建设等基础设施合作行动,贵广电力、云广电力、西气东输二线支线等能源合作行动,云贵桂粤四省区共同努力确保西江清水流、泛珠九省市联手共建珠江流域监测网等环保合作行动,等等。三是通过经贸洽谈会等平台签署了大量合作项目。八届经贸洽谈会签约项目达11750项,协议金额26523亿元。广东在前四届洽谈会签约的项目综合履约率分别达到72%、85.5%、85.61%和86.98%,履约率逐年提高。如果“泛珠”项目履约率以75%计,则在前八届区域合作中近20000亿元的合作项目在建和已建。这无疑极大地推进了“泛珠”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改善。
表2 历届“泛珠”合作经贸洽谈会签约项目和资金*
(三)评价
西南纯政府合作机制与“泛珠”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合作机制的差异,是造成两大区域合作成效存在巨大差异的根本原因。成效上,“泛珠”合作一年的项目签约资金,就能抵上西南合作20多年。在纯政府推动的西南合作中,合作项目往往是各省区市政府能够支配的财政资金,以及联合向中央争取解决重大交通、能源、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资金,这毕竟是相当有限的。“泛珠”合作的市场导向,不仅有政府推动的努力,更重要的是以企业投资、企业合作为主导,各合作方政府共赢、企业共赢的牵引,体现了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机制的有效结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这显然远比纯政府推动的合作更有效得多。基于耗散结构论的视角,我们认为,西南纯政府间的合作机制是线性作用机制,政府间的要素输入只带来成比例的相应变化,共处欠发达区域的这种小的输入(“微涨落”)只带来系统的小的变化;“泛珠”合作的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的机制则是一种非线性作用机制,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政府要素输入不多(“微涨落”),却引致企业间相互合作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由劳务市场、能源市场、资金市场、技术市场、人才市场、生产设备市场等要素市场和农产品市场、工业消费品市场、旅游市场等消费市场驱动的大批量项目合作,是“泛珠”合作中的“巨涨落”,正是这种非线性作用机制造成了“微涨落”向“巨涨落”的转化,造成了“泛珠”合作与西南合作成效的明显差异。
五、结论
封闭系统服从于系统熵增加的热力学第二定律,其趋势和归宿是完全混乱无序的“热寂”状态。这是许多贫困国家和贫困地区“贫困恶性循环”的真实写照。由于没有外界物质、能量、信息等“负熵流”的进入,封闭系统内的人口增加越来越多,有效能量使用后变成无效能量,土地越种越薄,生物资源越采越少,生态环境越来越坏,水资源日益干涸,系统的经济功能日益衰微。
西南六省区市为了改变封闭系统走向混乱无序的趋势,率先在相邻省区市进行大范围合作,倡导区域内各省区市之间的开放,并通过共同的利益诉求向中央争取政策支持和投入支持。中央将西南地区纳入了重要的战略视野,在交通建设、能源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予以重视和支持,六省区市获得了来自中央的物质、能量、信息等“负熵流”的进入,扭转了封闭系统日益走向衰落的势头,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合作各方系统的有序度。但是,由于西南六省区市合作联盟是在计划经济占主导的条件下形成的,合作的定位是抱团发展、向中央争取政策和投入支持,因此,各省区之间的要素流动很少进行;另一方面,六省区市在合作之初和以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各方要素、结构同质性强,处于近乎平衡态而不是远离平衡态,在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的情况下,各方竞争大于合作,均争抢稀缺的资金、技术,与自己的丰富劳动力资源、矿产资源和能源结合。可见,近乎平衡态的这种合作难以使各方形成新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有序结构——耗散结构。这也可以对西南六省区市的合作作出一个判断:该合作联盟抱团争取中央重视和支持的使命已基本完成,目的已基本达到,内部各方之间企图通过更深一步的合作形成新结构、提升有序度的可能性很小。这个判断似乎也可以用近年来该合作联盟几乎停止活动的现实予以证明。
“泛珠”合作与西南合作明显的不同在于:一是合作定位是“互利”而不是“抱团”;二是各方之间差异巨大、处于远离平衡态而不是趋于同质的近乎平衡态;三是以市场为主导而不是以计划为主导。“互利”能够共赢,“互利”具有长期吸引力,“互利”能够提升各方有序度。“黔电送粤”,贵州能源支持了广东发展,广东也为贵州发展电力产业提供了市场和动力;建立“泛珠”共同旅游市场,带动了“泛珠”各方旅游业和相关产业加快发展。合作各方远离平衡态,差异性大,互补性强,竞争性小,各方资源禀赋和发展的独特优势,通过互换能够共享,云贵川等省的丰富劳动力资源、矿产资源、水能资源与粤港澳的资金、技术、制造、港口、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形成互补,相互之间紧密合作能够促进各方发展,提升各方有序度。市场主导机制使区域之间的合作形成非线性关系,它会通过区域关联乘数效应和部门关联乘数效应引致一系列重大变化,从而使“微涨落”转化为“巨涨落”,“泛珠”合作联盟的这种机制,正是其明显优于西南合作联盟的关键所在。开放系统、远离平衡态、非线性作用机制、“微涨落”引致“巨涨落”,这些是形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耗散结构所必备的条件、机制和过程,“泛珠”合作联盟均已基本具备。可以预见,如果没有其他障碍和突发事件,“泛珠”合作联盟,在非线性作用机制的引导下,相互之间大量交换物质、能量、信息达到一定“阈值”时,能够使合作各方从低序向中序、中序向高序、高序向更高序列转变,实现各方通过合作持续提升系统有序度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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