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住房公积金缴存进入“千亿时代”
201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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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公积金办公大楼
笔者从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截至2012年10月底,广西历年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突破1000亿元,达到1011.8亿元。广西累计共有近32万户家庭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圆了住房梦。
据介绍,广西城镇职工有248.17万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占在岗职工的95%。目前,已经缴存的千亿元住房公积金中,缴存职工支取使用了502.89亿元,全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439.31亿元,现有余额508.91亿元。
同时,广西累计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补充资金12亿元,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建设。2012年9月,广西南宁、柳州、百色等3个市开始启动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住房建设,进一步盘活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提高住房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
据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广西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督促各公积金中心积极改善服务手段,着力优化办事程序,切实提高行政效能,鼓励各地推出一站式服务、在线业务咨询、自动扣款还贷等服务举措,把服务延伸到缴存单位、职工家庭和售房现场。
与此同时,广西加大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全力推进乡镇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补贴全部到位,逐步扩大乡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鼓励和引导进城务工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利用中央军委深化军队职工管理制度改革的契机,加快军队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市民在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业务
2012年,广西还对全区各地管委会、公积金中心制定的,现行有效的,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增值收益分配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停止执行或修改与国家、自治区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企业做好财务风险的有效控制,不仅仅要关注财务风险理念的创新,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制度作用,发挥其规范作用,并且不断创新和探索有效的企业风险管理方式。在企业财务制度设置中,处理要对财务风险制度单独制定外,还需要把风险管理以及风险的预防和识别、处理等等,有效的纳入到整体的企业财务工作体系中去,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从而给财务风险管理的开展做好基础,不断推动其规范性和科学性发展。另外,要有效的落实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使企业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根本改变,并且有效落实制度,使其发挥规范作用,并且加强企业的激励、约束和奖惩等等机制的运行,这样才能把财务风险管理工作做好。
目前,广西已初步建立起纵向、同级和社会三方面的监督体系。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监察厅等部门共同负责纵向监管,从年度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或非现场专项检查、年度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工作考核、建立监管信息系统、年度专项审计等四个方面实施对住房公积金的纵向监督;各设区城市管委会、财政、审计、监察、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监局等部门也依据各自权限负责对住房公积金进行同级监督,采取审议重大事项、审核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财务检查、年度审计等方式进行监督;缴存单位和职工、社会团体及各相关人士依法对住房公积金实施社会监督;管理中心建立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公告、办事公开、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并接受社会的监督。通过上述三方面的监督,有效地保证了住房公积金的安全,5年内未出现过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现象。
据了解,下一步,广西将继续扩大制度覆盖面,重点在非公经济组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严格执行“控高保低”政策,保证制度公平;加大使用力度,调整方向,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的消费和建设,帮助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同时完善管理体制,抓好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加大监督,完善制度,丰富手段,推进廉政建设,保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