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家园”换新貌
——广西开展村镇规划集中行动
201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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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
一直以来,规划编制滞后,建设杂乱无序、基础设施配套不足,是广西村镇建设的通病,严重制约了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2008—2010年,广西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规划编制,累计完成了自治区连片试点1400多个村屯规划编制和桂林市近1万个村屯规划的编制,但仍有大批农村的规划建设处于无序状态。
为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0年底,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开展村镇规划集中行动的决策部署,计划从2011年起至2013年,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各县(市、区)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以及村委所在地村屯、中心村和交通干线沿线50户以上自然村等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使全区的村镇规划建设依法管理、有序发展。仅2011年,自治区本级投入补助资金1.6亿元,市县筹措1.2亿元,完成75个县域镇村体系规划、322个乡镇总体规划、11704个村庄规划的编制。
走进平乐县桥亭乡大塘口村,宽坦的水泥路顺着山势蜿蜒到农户家门口,一栋栋各具特色的别墅式楼房沿坡而建,错落有致地耸立在茂密的柿子林中,景色十分怡人。
2011年以来,该村结合特色生态农业型名村建设,高起点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科学布局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以及产业发展配套设施,着力改善村庄道路、供水排水、电力电讯、能源和居住等生产生活条件,一个文明、和谐、富裕的新农村脱颖而出。
柳州市太阳村镇上等村河尾屯新貌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吴伟权说,广西村镇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统一编制区域内村庄规划。比如,园区驻地、镇驻地的村庄要按照城镇社区的要求进行规划编制;中心村要突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公益事业的配套;基层村要重点做好村庄整治,安排必要的生产生活设施配套;特色村要因村制宜,突出自我发展能力; 规模较小、位置偏远的弱小村,要逐步向中心村迁移。
侗族的风雨桥、侗族的鼓楼、苗族的吊脚楼……在广西很多民族聚居地,独特的民族建筑与民族传统村落融为一体,成为重要的文化和旅游资源。
吴伟权说,建设中要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历史价值的古镇、古村落、古民居和纪念性建筑进行重点保护和修缮,彰显农村历史文化底蕴。加强村庄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设施的配套规划,要求住宅布局和民居设计充分结合当地自然、 人文、 民族特点,真正体现出聚散相宜、错落有致、风格各异的村容风貌。
为加强长效管理,广西开展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探索建立对农民自愿放弃宅基地的补偿机制。依托“农事村办”、“四议两公开”等制度,探索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相结合的管理新模式。此外,还建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与土地管理联动工作机制,以实现依法统一提供宅基地、统一进行基础建设、统一接入公共设施、统一整理退宅还耕土地、统一推进农业规模种植等,推动农村经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