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上消防应急预案实施研究
2013-09-05黄天娜
□ 黄天娜
一、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2010年,我国已跃居成为世界第一位的航运大国,长江作为贯穿我国东西部的黄金水道,其对国家经济的促进作用正日益显现出来。2011年3月,万吨级巨轮已可从长江口直达长江上游最重要的城市重庆,各类沿江工业园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整个长江航运正呈现出欣欣向荣的繁盛景象。据不完全统计,长江干线水运企业约为3 000多家,运输船舶将近10万余艘,其中,约20 %为危险品化学品运输船舶。
长江航运经济带的日益繁荣,给长江水上消防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考验,人们对长江公安水上消防应急处理能力的期望值愈来愈大。同时,随着地方船只营运规模的不断扩大,装运的危险品化学品种类越来越多,沿江危化品企业数量越来越多,企业规模也越来越大,船舶发生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化品企业发生危化品爆炸、泄漏灾害的可能性也在增大。因此,结合长航公安消防工作的热点难点,进一步研究完善水上消防应急预案势在必行。
为此,本文结合长江公安消防安全管理的实际,拟定水上消防应急预案,希望对今后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和应急救援任务有所裨益。
二、水上消防应急预案拟定
为强化对长江公安辖区内企业船只等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防范火灾、危险品化学品泄漏等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拟定水上消防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则
1.指导思想。
构建“反应灵敏,集中领导,运转高效,统一指挥”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切实提高长江公安水上消防应对火灾、危险品化学品泄漏等突发事故的能力。
2.制订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准绳,结合长江公安水上消防实际和辖区内企业船只的消防需求,严格制订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长江公安管辖范围内发生船舶爆燃、危化品企业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危险品化学品发生泄漏等突发事故的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行动。
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依法规范,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防应结合,资源共享,整体联动;科学决策,广泛动员,快速高效。
5.事故分类分级。
1)事故分类:
主要是指由长江水域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火灾、危险品化学品泄漏等事故。
(1)火灾事故
主要包括沿江危化品企业发生火灾或爆炸、水面船舶遭遇爆燃等突发性火灾事故。
(2)危险品化学品泄漏事故
主要包括沿江危化品生产企业发生危化品泄漏等事故。
2)事故分级:
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二)组织机构
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现场指挥部、灭火救援组、疏散引导组、安全警戒组、信息记录组及后勤保障组,来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调度。
1.现场指挥部:
(1)在发生危险品化学品火灾或爆炸事故、船舶爆燃事故后,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
(2)根据危化品事故现场或火灾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分析危险品化学品属性或火灾特性,确定人员疏散和灭火方案;
(3)根据先救人、后扑救和处置的原则,布置救人、疏散、灭火、控制污染等任务,充分利用现有应急设施,在能力范围内组织施救;
(4)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现场事态,上报事故情况。
2.灭火救援组:
(1)侦查火情信息、掌握火势发展,判断灭火救援能力;
(2)将未泄露的危险品化学品转移到安全区域内;
(3)发现被困和受伤人员,以救人为主要目的;
(4)充分利用现有消防设施、装备器材组织灭火和救援,堵截火势或控制危化品泄漏情况的蔓延。
3.疏散引导组:
(1)督促事故发生单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协调,引导受困群众向安全地域疏散转移;
(2)清点人数、核对该单位当班的人数,确定无人员被困或失踪。
4.安全警戒组:
(1)清除路障,指挥一切无关车辆离开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
(2)劝导过路行人撤离现场,维持事故单位或地域外围的秩序;
(3)迎接、引导相关部门到达灾害事故发生地域;
(4)在事故原因未调查清楚前,避免记者、群众等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禁止破坏现场。
5.信息记录组:
(1)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记录,并做好详细登记;
(2)根据事故现场人员描述,如实记录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当事人姓名等。
6.后勤保障组:
(1)对应急物资进行保管和收集,及时提供应急车辆;
(2)保障灾害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络畅通;
(3)护送受伤严重的人员及时去医院进行治疗。
(三)预警预报
1.预警级别。
根据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将辖区内可能发生的事故预警级别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当发生事故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在赶到现场后,应在第一时间赋予事故以响应的级别,并启动响应级别的应急救援预案,为事故调集合适的救援力量。
2.预警级别调整。
根据事故的发展态势、处置情况、人员受困受伤情况,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及时对预警级别作出调整。如果事故情况发生恶化,出现现有救援力量无法完成的情况时,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向上级作出汇报,申请将事故预警级别调整到更高的一级,并调集更多的消防力量参加救援。如果事故特别紧急,现场指挥部可立即将预警级别进行调整,征调救援力量,之后再完成预警级别调整的上报。
3.预警信息发布。
应急救援指挥部对预报预警信息应进行及时的分析评估,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及时进行预警。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按照发布程序和渠道,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发布。在发布预警信息时,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将事故真实的第一手信息公之于社会,并在信息发布时,尽量保证信息的实效性和受众的广泛性,提醒民众做好各种准备,并指出其中的注意事项。此外,还要做好预警信息的及时更新与发布,保证预警信息的及时性,使民众能在第一时间做好各种准备。
(四)信息处理
1.信息的接收。
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24 h值守,接收辖区内消防安全事故的报警信息。
2.报告与通报。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事故报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事故具体情况和位置、附近联动消防力量情况、计划救援出动方案等内容,保证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做好事故的研判,从而能及时做好消防力量的补充和支援。
(五)应急响应
1.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故企业、船舶应立即启动本单位或本公司的消防预案,积极开展救助和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接报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立即对信息进行分析,提出救援行动方案。信息分析主要包括:
(1)事件的类型、原因、现状,已经造成的损害和可能的事故等级;
(2)发生事故船舶的详细资料,所载货物的详细资料;
(3)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正在实施的救援行动及其效果;
(4)事故区域气象、水情现状及趋势;
(5)事故的危险性分析,包括影响范围与危险程度及其发展变化的预测;
(6)事故可能引发的灾害性后果,及可能对公共安全、环境造成的最大危害程度;
(7)应优先保护的目标和优先采取的措施;
(8)应急救援所需要的救援资源。
2.应急响应。
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及时根据事故分析结果启动预案,并根据事故特点制定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报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进行现场指挥,组建现场指挥部,按照应急救援行动方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扩大响应。
现场指挥部应不断对事故现场情况和应急救援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如果事态进一步扩大,应及时向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请求调动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扩大应急救援行动。
4.现场指挥原则。
现场指挥部对火灾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时,应遵循一定原则,保证消防工作的顺利展开。
(1)立足于“救人第一”和尽量避免施救人员伤亡的原则;
(2)立足于准确快速地扑灭初起之火,严防和控制火灾蔓延并尽力避免二次爆炸造成灾情扩大的原则;
(3)立足于依靠受灾船方或企业、运输公司、知情人,迅速、准确地了解和掌握船舶火情或危险品泄漏相关情况的原则;
(4)立足于依靠公安、消防、海事、医疗、企业等相关部门统一调度、指挥,通力协作相互配合的原则。
5.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监测、评估和鉴定,确定事故已得到控制,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总指挥发布终止救援行动的命令。同时,现场指挥部应及时组织各应急救援力量清理事故现场后有序撤离。
(六)预案管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单位的规章制度,在确认事故原因的基础上,对造成火灾事故或危险品化学品泄漏事故,致使单位损失严重的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和追究。
2.对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水上消防应急预案实施研究
实践表明,水上消防应急救援过程中,事故现场情况和消防力量实力是不断变化的。事故现场中,各种不可预测的突发情况更是屡屡发生。因此,对水上消防应急预案进行完善和修订是个动态的变化过程。特别是长江公安辖区内危险品化学品企业较为密集、人员聚居区点多面广、来往船只类型数量较多,这都带来了很多不确定性因素。预案制订完毕后,必须对其经过分析、演练和实施后,才能发现预案中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地方,对不符之处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考虑,再进行慎重的修改完善,这样,才能保证预案修订结果符合实际情况。即应该按照拟定预案——演练实施——完善修改——重新修订的步骤进行,切实增强预案的指导性和针对性。
此外,对消防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时,还应该坚持“随时修订结合定期修订、随时修订结合操作实效”的方针原则。其中,随时修订主要是根据长江公安水上消防干警、企业自建消防队等的变化情况或者通过演练、实际救援任务后发现预案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及时对消防预案进行局部少量的更替和修改;定期修订主要是以季度、半年或一年为时间节点,对消防预案进行一次比较大的修订和完善,针对预案中的总则、组织机构、预警预报、信息处理、应急响应、预案管理等条目进行逐一、详细地评估与修订,确保预案中的各项措施安排能够严格符合现有消防现状,使之能够更加适应辖区内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规律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