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A的结构与特点
2013-08-29王松林
王松林
(南京政治学院军事信息管理系,上海200433)
《国际编目原则声明》在其引言部分说:本声明以国际上主要的编目传统为基础,同时兼顾国际图联《书目记录的功能需求》(FRBR)所提出的概念模型;期望本声明能够增进国际书目数据和规范数据的共享,同时也为致力于制订一部国际性编目规则的编目条例制订者提供指导。[1]但从目前情况看,基于《国际编目原则声明》编制的编目条例全球还只有RDA(Resource Description and Access)这一部。
1 RDA的结构
RDA的结构与AACR2以及《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的结构明显不同,它不按文献的类型进行排列,也不按ISBD的著录项目进行细分,而是将特定数据元素的说明集中在一起,识别并记录用于描述性编目的数据元素。[2]RDA的正文前有一“导言”(Introduction)。“导言”简单介绍RDA的目的和范围、主要特点及它和其他资源著录与检索标准之间的关系,阐明RDA的基本原则并简要介绍作为RDA基本框架的概念模型。其次,“导言”还介绍了RDA的结构,列出其核心元素,解释用于表现使用说明和示例的惯例,以及涉及语言和改编本时,RDA使用说明和惯例如何调整以适应不同的环境(如某机构的主要使用对象所使用的语言不是英语)。[3]
RDA的正文共由以下十部分组成。[4]其中,RDA的第一部分“载体表现与单件的属性”(Recording Attributes of Manifestation&Item)共有4章(即RDA的1-4章),具体章名为:
1 General Guidelines on Recording Attributes of Manifestations and Items(记录载体表现与单件属性的一般规则)
2 Identifying Manifestations and Items(载体表现与单件的识别)
3 Describing Carriers(描述载体)
4 Providing Acquisition and Access Information(提供获取与检索信息)
RDA的第二部分“作品与内容表达的属性”(Recording Attributes of Work&Expression)共有3章(即RDA的5-7章),具体章名为:
5 General Guidelines on Recording Attributes of Works and Expressions(记录作品与内容表达属性的一般规则)
6 Identifying Works and Expressions(作品与内容表达的识别)
7 Describing Content(描述内容)
RDA的第三部分“个人、家族与团体的属性”(Recording Attributes of Person,Family,& Corporate Body)共有4章(即 RDA的8-11章),具体章名为:
8 General Guidelines on Recording Attributes of Persons,Families,and Corporate Bodies(记录个人、家族与团体属性的一般规则)
9 Identifying Persons(个人识别)
10 Identifying Families(家族识别)
11 Identifying Corporate Bodies(团体识别)
RDA的第四部分“概念、实物、事件、地点的属性”(Recording Attributes of Concept,Object,Event&Place)共有5章(即RDA的12-16章),具体章名为:
12 General Guidelines on Recording Attributes of Concepts,Objects,Events,and Places(记录概念、实物、事件、地点属性的一般规则)
13 Identifying Concepts(概念识别)
14 Identifying Objects(实物识别)
15 Identifying Events(事件识别)
16 Identifying Places(地点识别)
RDA的第五部分“作品、内容表达、载体表现、单件间的基本关系”(Recording Primary Relationships between Work,Expression,Manifestation,& I-tem)只有1章(即RDA的17章),具体章名为:
17 General Guidelines on Recording Primary Relationships(记录基本关系的一般规则)
RDA的第六部分“个人、家族和团体的关系”(Recording Relationships to Persons, Families,&Corporate Bodies)共有5章(即RDA的18-22章),具体章名为:
18 General Guidelines on Recording Relationships to Persons,Families,and Corporate Bodies Associated with a Resource(记录与资源相关的个人、家族和团体关系的一般规则)
19 Persons,Families,and Corporate Bodies Associated with a Work(与作品相关的个人、家族和团体)
20 Persons,Families,and Corporate Bodies Associated with an Expression(与内容表达相关的个人、家族和团体)
21 Persons,Families,and Corporate Bodies Associated with a Manifestation(与载体表现相关的个人、家族和团体)
22 Persons,Families,and Corporate Bodies Associated with an Item(与单件相关的个人、家族和团体)
RDA的第七部分“概念、实物、事件、地点的关系”(Recording Relationships to Concept,Objects,E-vents,& Places)也只有1章(即RDA的23章),具体章名为:
23 General Guidelines on Recording the Subject of a Work(记录作品主题的一般规则)
RDA的第八部分“作品、内容表达、载体表现与单件间的关系”(Recording Relationships between Works,Expressions,Manifestations,& Items)共有 5章(即RDA的24-28章),具体章名为:
24 General Guidelines on Recording Relationships between Works,Expressions,Manifestations,and I-tems(记录作品、内容表达、载体表现与单件间关系的一般规则)
25 Related Works(相关作品)
26 Related Expressions(相关内容表达)
27 Related Manifestations(相关载体表现)
28 Related Items(相关单件)
RDA的第九部分“个人、家族与团体间的关系”(Recording Relationships between Persons,Families,&Corporate Bodies)共有4章(即RDA的29-32章),具体章名为:
29 General Guidelines on Recording Relationships between Persons,Families,and Corporate Bodies(记录个人、家族与团体间关系的一般规则)
30 Related Persons(相关个人)
31 Related Families(相关家族)
32 Related Corporate Bodies(相关团体)
RDA的第十部分“概念、实物、事件、地点间的关系”(Recording Relationships between Concepts,Objects,Events,& Places)共有5章(即RDA的33-37章),具体章名为:
33 General Guidelines on Recording Relationships between Concepts,Objects,Events,and Places(记录概念、实物、事件、地点间关系的一般规则)
34 Related Concepts(相关概念)
35 Related Objects(相关实物)
36 Related Events(相关事件)
37 Related Places(相关地点)
RDA的最后还有12个附录和一个词汇表及索引。其中,12个附录(附录D和E分别描述书目记录与规范记录的句法,而附录I-L则分别描述书目记录与规范记录中的实体间的关系类型)的名称具体分别为:
A Capitalization(大写)
B Abbreviations(缩写)
C Initial Articles(首冠词)
D Record Syntaxes for Descriptive Data(描述数据记录的句法)
E Record Syntaxes for Access Point Control(检索点控制记录的句法)
F Additional Instructions on Names of Persons(个人名称的补充说明)
G Titles of Nobility,Terms of Rank,Etc.(贵族头衔或等级)
H Dates in the Christian Calendar(公历日期)
I Relationship Designators:Relationships between a Resource and Persons, Families, and Corporate Bodies Associated with the Resource(资源和与其相关的个人、家族、团体间的关系识别)
J Relationship Designators:Relationships between Works,Expressions,Manifestations,and Items( 作品、内容表达、载体表现、单件间的关系识别)
K Relationship Designators: Relationships between Persons,Families,and Corporate Bodies(个人、家族、团体间的关系识别)
L Relationship Designators: Relationships between Concepts,Objects,Events,and Places(概念、实物、事件、地点间的关系识别)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RDA的结构较之AACR2及《中国文献编目规则》有了颠覆性的变化。即RDA的结构是先分实体和关系,实体之下分属性,属性之下再分文献类型。所有的著录事项都被安排在相关实体的属性之下,如页码属于载体表现的属性,请查Manifestation那一章,插图属于内容表达的属性,请查Expression那一章。另外,RDA也不分著录与标目,统一题名与作品有关,要去Work那一章,个人标目的选取,要去Person那一章。可见,声称“规则应易于理解和使用”的RDA其实操作起来并不那么容易。RDA不容易操作的另一重要原因是,它是一部集描述性编目和主题编目于一体的编目条例。即在使用RDA进行描述性编目和主题编目时,编目员需要在它里面来回往返地查找,无疑这给编目员的工作带来新的问题与挑战。好在网络版的RDA Toolkit是一数据库,它将RDA既按章节次序也按FRBR的实体进行组织,同时还有与MARC格式的匹配。[5]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RDA还有许多“缺失”内容(即仍在研究中的内容)和一些“占位”章节和附录(如上文中的斜体部分)。但是即便存在这些“缺失”内容以及“占位”章节和附录,RDA也较AACR2的内容更加丰富(如其第3章规定的现代载体的属性,第4章规定的获取和检索信息,以及规范控制的说明和相互关系),[6]至少它能解决《AACR2和 <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的结构与特点》一文提到的那一结构性缺陷,即著录以手头文献的物理形式为依据,而标目则以手头文献所反映的作品为依据。[7]
2 RDA的主要特点
RDA的前述十个部分,其实也可像AACR2和《中国文献编目规则》那样粗分为以下两大部分,即将其第一至第四部分作为第一大部分“实体及其属性”(其内容基本涵盖AACR2和《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的主要内容,主要是与FRBR和FRAD实体属性相关的元素),将其第五至第十部分作为第二大部分“实体间的关系”(这是AACR2和《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的隐缺部分,主要是与FRBR和FRAD实体关系相关的元素)。这样就可明显地看出,RDA的这两大部分内容其实与FRBR中的第三章“实体”(Entities)、第四章“属性”(Attributes)以及第五章“关系”(Relationships)的内容非常接近,而FRBR的内容又是基于实体—关系模型(Entity-relationship model,以下简称“E -R 模型”)的。
众所周知,从“事物”到“数据记录”其间需要经历三个不同的世界,即现实世界(指存在于人脑之外的客观世界,泛指客观存在的事物及其相互间的联系)、信息世界(现实世界中的事物反映到人们的头脑中,经过认识、选择、命名、分类等综合分析而形成印象和概念,产生认识,这就是信息,即进入信息世界)以及计算机世界(在计算机世界里,所有信息只能用二进制数来表示,一切信息在进入计算机时均须数据化)。但如果将现实世界中的信息直接构成某种特定的逻辑数据结构,往往比较复杂和困难。为此,陈培生(P.P.S.Chen)于1976年提出了一个E-R方法——实体—关系图(Entity-Relationship Diagram,实体—关系图中所用的E-R方法直接列出所有的实体、实体属性以及实体间的关系,并将实体间的关系用一种抽象的命名来表示),即在逻辑设计过程中,不是将现实世界中的信息直接构成某个特定的逻辑数据结构,而是在这一过程中加入一个中间步骤——概念模型:[8]
图1 含概念模型的逻辑数据结构构建过程
由于E-R方法作为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概念框架具有真实性和抽象性这两大特征,可为准确把握书目记录的功能需求提供可靠的保证,所以前述FRBR首先将它引了进来。即FRBR借鉴开发关系型数据库所常用的E-R模型,从探讨编目的实体及其属性与关系的角度来揭示书目记录的功能需求,其目的一是提供一个清晰定义的结构化框架,使书目记录中的数据与用户任务之间产生关联,二是推荐由国家书目机构创建的记录的基本功能级别。[9]
如FRBR的第三章就将书目实体划分为三组。其中,第一组包括书目记录中所命名或描述的知识产品或艺术产品,包括作品(Work)、内容表达(Expression)、载体表现(Manifestation)和单件(Item);
第二组包括对知识或艺术内容、物质产品和传播或保管负有责任的实体,包括个人(Person)、家族(Family)和团体(Corporate body);
第三组包括作为知识或艺术主题的附加实体,包括概念(Concept)、实物(Object)、事件(Event,含时间)和地点(Place)。此外,一个作品还可以由一个或多个作品、内容表达、载体表现、单件以及个人、家族和/或团体来作为自己的主题。
上述三组11个书目实体之间的关系若用图2来表示即:[10]
图2 FRBR中的实体及其关系
图2第一组书目实体(中右栏)是一主线,其中的第一个书目实体——作品是指独特的知识或艺术创作,作品是一抽象实体,必须通过一定的内容表达才能被人感知;第一组书目实体中的第二个书目实体——内容表达是指知识或艺术创作得以实现的方式,如文字、音乐或舞蹈、声音、图像、物体、动作或上述方式的任何组合,一个内容表达可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载体表现;第一组书目实体中的第三个书目实体——载体表现是指一个作品的一个内容表达的物理体现,包括手稿、图书、期刊、地图、张贴画、音响资料、影片、录像资料、CD-ROM、多媒体资料等,作为一个书目实体,载体表现代表了具有相同特征的所有物质对象,无论是知识的内容还是物质的形式,同样,一个载体表现也可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内容表达;第一组书目实体中的第四个书目实体——单件是指一个载体表现的个别范例,等同于前文中的手头文献,如一本或一套专著、一盘或多盘录音带等。
图2第二组书目实体(上右栏)中的个人、家族和团体这三个书目实体与第一组四个书目实体之间存在的关系实为一种责任关系,即一个作品可由一个或多个个人、家族或团体创作,反之,一个个人、家族或团体也可创作一个或多个作品;一个内容表达可由一个或多个个人、家族或团体来实现,反之,一个个人、家族或团体也可使用多个内容表达;一个载体表现可由一个或多个个人、家族或团体来制作,反之,一个个人、家族或团体也可产生一个或多个载体表现;一个单件可由一个或多个个人、家族或团体所拥有,反之,一个个人、家族或团体也可拥有一个或多个单件。
图2第三组书目实体(左栏)中的概念(指客观事物的抽象特征的反映,包括科学知识、学术思潮、理论、技术等)、实物(指物质实体,包括有生命的、无生命的、人工的、自然的)、事件(指活动与事变,如历史事件、历史时期等)和地点(指场所,可以是地球的、外星的、历史的、当代的、自然的、行政的),与第一组书目实体中的作品间的关系为主题关系,即一个作品可以有一个或多个概念、实物、事件和/或地点作为自己的主题,反之,一个概念、实物、事件和/或地点也可以是一个或多个作品的主题。当然如前所述,一个作品还可以由一个或多个作品、内容表达、载体表现、单件以及个人、家族和/或团体来作为自己的主题。
如前所述,FRBR的上述书目实体(包括属性)和关系的确定完全取决于用户在检索和利用书目数据时的任务,即查找(find)、识别(identify)、选择(select)和获取(acquire)或存取(obtain access)书目资源。[11]换言之,是FRBR在其第六章分解的用户任务(User tasks)决定了在书目数据中需要反映的书目实体、属性和关系。
上述FRBR虽然只是一个理论体系而非一个具体的编目规则,但它将E-R模型用于书目记录的功能需求却为我们认清编目的对象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参照系统:从注重文献的物理形式到注重作品的创作内容,并真正开始动摇一百多年建立起来的现代文献编目基石。[12]即基于巴黎《原则声明》的编目条例和/或编目规则以单件确切地说以载体表现作为自己的编目对象,这客观上虽能迎合当时以实体资源为主的文献编目,即有什么样的馆藏就编制什么样的款目及目录,但是随着技术的发展,尤其是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一种作品本身就可以由多种载体来承担,而且许多作品现在一开始就以数字的形式出现即原生数字资源(Born-digital resources)。这些原生数字资源加上数字化后的资源(Digitized resources)没有任何可见的载体(即能看得见却摸不着),但却能把各种载体表现的知识或艺术创作的内容融合为一种内容表达。例如原先某一内容表达的音乐作品存在录音带、光盘和唱片这三种不同的载体表现,因其物质媒体的不同而在载体表现层次上它们具有目录学意义上的差异。但将它们数字化(如将它们都转换成MP3格式)后,其物质媒体的差异已显得不重要,而在内容表达层次上,这三种载体表现的作品却完全相同。[13]因此,当代文献编目的对象不能仅停留在单件和载体表现层次上,而应提升到包括单件和载体表现在内的内容表达甚至作品的层次上。如此也与目录使用者的需求相吻合,因为人们获取信息首先考虑的是其内容,其次考虑的才是其物质媒体,尤其在作品的物质媒体变得越来越模糊的今天。
以上所论述的特点其实也是基于FRBR和《国际编目原则声明》的RDA的最大特点。即作为旨在取代AACR2的新一代编目条例,RDA不求以往AACR2的修订本只对编目规则进行简单的修修补补;同时RDA也不像AACR2以往那样把知识世界看成是一个文献的空间,而把整个知识世界看成是一个相互联系的各类实体的空间,这些实体对象有类型、有属性、有关系等,需要利用实体—关系方法进行建模,以构建一个相互联系的、多维度的网状空间。[14]而上述两点中的后一点则充分反映了RDA是忠实贯彻了《国际编目原则声明》第3部分之精神的,即引进E-R模型中的实体、属性和关系等概念,并以此作为自己的框架结构。这一点,若将RDA的十个部分与FRBR的相关部分进行对应则可更加清楚地看出:
表1 RDA的各部分与FRBR的对应关系
当然,RDA中的实体间关系远比FRBR中的实体间关系复杂,其实体的属性也更具体,在此不赘言。
3 RDA的其他特点
与AACR2和《中国文献编目规则》另外不同的是,为了取代前两者中颇有争议的一般资料标识以及为了配合使用E-R模型,RDA还在《RDA/ONIX资源类型框架》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内容类型(Content type)、媒介类型(Media type)以及载体类型(Carrier type)。其中,内容类型,根据RDA的定义,是指反映内容得以表达、人类感官因此可以感知的基本沟通形式;媒介类型,根据RDA的定义,是指反映查看、播放、运行资源内容等所需中介设备的一般类型。与一般资料标识一样,RDA使用内容和媒介类型的目的也是为目录的使用者提供“预警”和过滤机制,帮助标识或选择适合其需要的资源,同时也有助于跨数据库和目录的互操作,以及本地导航与显示的选择。[15]
RDA中用于第二部分“作品与内容表达的属性”的先组式内容类型共25个,用于第一部分第3章“描述载体”的媒介类型共9个,具体如表2所示:
表2 RDA的内容类型与媒介类型
其次,RDA还按《国际编目原则声明》的内容对 AACR2中原来使用的主要术语作了如下变动:[16]
表3 AACR2与RDA主要术语比较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以上主要是从内容角度谈了RDA结构的主要及其他特点。若从形式上看,与AACR2和《中国文献编目规则》区分著录与标目所不同的RDA,已像DC这类现代内容标准那样不再将描述数据元素和检索数据元素分列,尽管2007年前后的RDA还像AACR2和《中国文献编目规则》那样分PART A Description(含“资源著录通用规则”、“资源的识别”、“特殊载体资源的著录”、“各类型资源的内容著录”、“资源获得方式与检索”、“与资源相关的个人、家族和团体”以及“相关资源”7 章)和 PART B Access Point Control(与 RDA Toolkit中的十个部分37章的内容基本一致)两大部分。[17]即初、中期 RDA 的 PART A Description 和PART B Access Point Control的内容在后来的RDA中已被完全融合。如此,更能方便不同的系统自主灵活地定义各自不同的著录内容标识符尤其是检索内容标识符。
〔1〕 IFLA Cataloguing Principles:the Statement of International Cataloguing Principles(ICP)and its Glossary in 20 Languages.Ed.by Barbara B.Tillett and Ana Lupe Cristán.(München:K.G.Saur,2009).http://www.ifla.org/en/publications/statementof-international-cataloguing-principles
〔2〕 蔡惠霞.RDA对我国文献编目工作的启示.图书馆学刊,2012(3)
〔3〕 吴晓静.RDA——资源描述与检索的新标准.数字图书馆论坛,2010(12)
〔4〕 RDA Toolkit.http://access.rdatoolkit.org/
〔5〕 王忠红.FRBR俗解.图书馆杂志,2012(11)
〔6〕 芭芭拉·B·蒂利特.RDA与中国:编目的国际化.中国图书馆学报,2012(6)
〔7〕 王松林.AACR2和《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的结构与特点.山东图书馆学刊,2013(3)
〔8〕 冯泽泗.机读目录的结构、编制与应用.成都: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1992
〔9〕 IFLA Study Group on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bibliographic records.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bibliographic records:final report.http://www.ifla.org/VII/s13/frbr/frbr.pdf
〔10〕 王松林.从FRBR看编目条例及机读目录格式的变革路向.中国图书馆学报,2004(6)
〔11〕 IFLA Study Group on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bibliographic records.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bibliographic records:final report.http://www.ifla.org/VII/s13/frbr/frbr.pdf
〔12〕 王松林.从对AACR2的审议看描述性编目条例的未来.图书馆学刊,2003(1)
〔13〕 王绍平.数字信息资源的编目对象.图书馆杂志,2003(2)
〔14〕 刘炜[等].RDA与关联数据.中国图书馆学报,2012(1)
〔15〕 胡小菁.内容和媒介类型:RDA与ISBD对比分析.中国图书馆学报,2012(4)
〔16〕 刘炜[等].RDA与关联数据.中国图书馆学报,2012(1)
〔17〕 Resource Description and Access.http://www.collectionscanada.ca/jsc/rd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