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理念 完善机制不断提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2013-08-29丁莉萍青岛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局长
● 丁莉萍/青岛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局长
一、创新监督理念,搭建“大监督”平台
一是进一步理顺监督责任体系。针对青岛市财政部门专职监督机构与业务管理机构存在的职责不明确、沟通协调不够、监督效率较低等问题,青岛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局”)牢固树立全局工作“一盘棋”理念,突出监督检查局的牵头作用,进一步明确了业务管理机构与专职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责,加强沟通协调,以严格落实全局监督检查计划为抓手,落实兼职监督员制度、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等措施,构建起齐抓共管的“大监督”格局。
二是探索建立“上下联动”监督工作机制。针对青岛市监督工作重点不够统一、计划不够同步、监督力量不够整合等问题,监督检查局探索建立了 “上下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市与区(市)财政部门开展同步监督,重点从财政内部监督、专项资金监督、会计信息质量监督等方面开展工作,统一检查计划、统一检查部署、统一检查实施,实现了成果共享,凝聚了监督合力,进一步增强了全市财政监督工作实效。2011年以来,青岛市共组织两级财政联动检查人员416人次,对“十绿”、农业扶贫开发等10项专项资金实施了专项监督检查,对520家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实施了会计监督,对五市三区财政局和119个乡镇财政所、经管中心资金监管情况实施了全面检查。
三是建立财政预算“三位一体”监督机制。针对青岛市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监督之间存在的不够协调、缺乏制衡等问题,结合“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大平台建设等工作,将项目预算评审、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及专项支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各项财政管理系统端口,统一向监督检查局全面开放,预算编制、执行和财政监督各节点间的信息及时共享,财政监督及时跟进,初步建立起财政预算编制、评审执行和动态监督“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四是完善监督工作刚性考核机制。针对财政监督工作考核缺乏约束力,部分监督工作善始不善终等问题,青岛市加强监督工作考核。将局有关处室监督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范畴,督促各有关处室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及时完成年度检查工作任务。对各区(市)财政部门内部管理、监督检查业务、统计工作、信息调研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有效地调动了区(市)财政部门切实有效开展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加强对兼职监督员的管理,对兼职监督员进行年度综合考评表彰,确保兼职监督员认真履行职责,提高监督工作质量。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督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完善财政监督制度规范。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监督检查局进一步完善了《财政检查工作规程》等9项规章制度,从完善检查程序、明确监督职责、改进内部监督、推行信息共享、强化监督考核等方面,对财政监督执法行为进行严格约束及规范。建立并实施了监督检查约谈提醒制度、内部同步监督制度、兼职监督员制度、集体复核制度、整改跟踪制度等,切实保障了财政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制度。针对财政监督成果利用时效性不够强等问题,监督检查局建立并实施了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制度。将监督检查总结报告文书格式统一规范为年度检查总结报告、行业主管部门或专项检查总结报告、被检查单位的具体检查报告三个类别,对报告的范围、内容、用途和流程进行了统一明确,将问题及建议向局领导及有关业务处室进行动态报告反映,为促进各项财政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信息支撑。2012年共编写《财政监督报告》30期,涉及违纪违规资金2.17亿元。
三是严格实施监督检查集体复核制度。检查复核质量不仅影响处理处罚准确性,还事关依法行政工作。为此,监督检查局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复核工作管理,将分散复核改为集体统一复核,由监督检查局领导、各处负责人、业务骨干等统一组成复核组,统一讨论、统一定性、统一处理意见,把集中定性与复核工作有机结合,对统一定性的案例建立模板编纂成册,以备今后检查工作参照,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两年来共组织集中复核会议13次,对182家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检查情况进行了复核,涉及各类违纪违规资金 1.12亿元。
三、拓展监督领域,推动财政监督向纵深发展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促进财政自身规范管理。监督检查局对预算执行实行动态监督,通过前移监督关口、实施预算评审同步监督、事中监督、开展绩效监督等方式,强化对市区镇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工作情况检查,为深化财政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首先,加强内部处室履行职责情况监督,2012年对局内18个处室(局)的审计整改、预算编制执行、内控制度的建立及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其次,实施内部审计,2012年对局属6个单位预算、资产、财务等情况进行了审计,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有效防范了内部财务风险。另外,监督检查局加强对区镇基层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工作的检查,防范财政管理风险,2012年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119个镇、街财政所内部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镇、街经管中心实施延伸检查,提出了加强财政监管、完善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拟写专题报告上报市政府,得到市政府的肯定。
二是改进监督方式,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综合监督。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检查不同事项存在重复检查、监督低效等问题,监督检查局注意整合检查项目和人员,改进检查方式方法,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预算编制、执行、资产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相结合的综合监督,避免了重复检查,减轻了被查单位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2012年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76家,发现违规违纪金额6231万元,已全部下达处理决定并督促整改落实,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是注重绩效评价,探索推行绩效监督。监督检查局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局各业务处室及相关单位组织的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实施同步绩效监督,重点关注了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工作质量、评价结论、报告质量、中介和专家的资质等情况。2012年跟踪并抽查了43个项目,出具了3份绩效监督报告和1份汇总报告,提出了7条工作建议。同时还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仅检查财政资金的合规性,也监督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情况,重点从项目立项、资金分配、项目实施管理、事权部门监管职责履行情况以及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和政策的合理性等方面实施全面监督。
四是将会计监督寓于财政资金管理,增强会计监督工作实效。监督检查局紧紧围绕财政管理重点,将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与财政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监督有机结合,在组织对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时,将单位执行国家财税政策情况、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等情况纳入重点,除发现和纠正单位内部财务会计控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外,还注意发现财政资金管理政策、规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并提出完善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财政管理走向科学化、精细化。2012年青岛市对309家单位会计信息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违规资金3.74亿元,其中财政资金有1006万元。由此可见,这一措施发挥了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