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年财政监督工作的四个关注点:2013年财政监督工作展望
2013-08-29本刊编辑部
◎本刊编辑部
党的十八大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作出了重大部署,其“加快改革财税体制”、“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等要求与财政监督密切相关。2013年,我国仍处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面临经济发展中的各种困难。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乘着财政管理逐步科学化精细化与财政改革稳步推进的良好势头,财政监督部门也将锐意创新,奋发作为,不断提升财政监督水平。新一年,财政监督有四个方面值得关注。
变革:关注财政监督顶层设计,明确财政监督职能定位
近年来,我国财政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作为财政管理体制的一部分,财政监督体制改革也提上了日程。然而,与其他财政改革相比,财政监督体制改革还相对滞后,其深层次的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如职能定位不够清晰、财政监督机构不健全、内部制衡机制缺失、法律保障不足、基层财政监督薄弱等体制性问题,已经影响了财政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制约了财政监督的科学发展。建立起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财税体制改革相适应的财政监督体制已成必然趋势。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财政监督体制改革也应沿着这一方向,以促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为目标,构建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和评价有机结合的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控的财政监督机制。
在财政监督体制改革过程中,首先要明确财政监督职能定位问题。通过落实“大监督”理念,使财政监督职责更加清晰。以此为基础,健全组织机构,优化人员配备,加强“两基"建设,注重预算监督、绩效监督、综合监管、内部监督等关键环节和薄弱部位的监督,构建起保障有力、监督有序的财政监督体制。
重点:以预算监督和绩效监督为重点推动财政监督工作
在近年召开的各种财政工作会议上,“加强预算管理与监督”这一要求被反复强调。与此同时,社会公众对预算公开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财政监督以预算监督为重点,正是其财政管理特色的体现。
强化预算监督,重点在于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控。即将财政业务管理机构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日常监督与财政监督专职机构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监督检查相结合,实现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评价。
强化预算监督,在注重预算资金安全性、规范性监督的同时,还要更加重视预算资金的有效性监督。分析评价是财政监督的一项基本功能,绩效监督正是这一功能的体现。其深层次意义在于从完善财政管理的角度,针对支出进度缓慢、结余资金额偏大等突出问题,提出相应的财政管理对策与建议,从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促进预算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
现阶段,财政支出绩效监督应重点选择资金数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广、具有明显社会效益的部门项目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等专项支出。为充分利用绩效监督成果,还要将预算安排与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充分挂钩。财政监督机构将绩效监督情况及时反馈给财政业务管理机构,财政业务管理机构对检查成果充分利用,以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深入:进一步做好综合财政监督工作
尽管2012年全面铺开的综合财政监管工作有序推进,但专员办之间工作开展仍不平衡,在监管方式、监管手段上的一些不足和问题影响了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成效。在此基础上,2013年综合财政监管工作还将深入推进。
首先是监管方式的优化。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在综合财政监管中效果良好。要既注重现场监管,加大专项检查力度,突出监管重点;又注重运用非现场监管方式,实现对基层单位监管范围的全覆盖,以非现场监管为导向开展现场监管。
其次是监管手段的完善。根据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建立综合财政监管信息系统,实现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基础数据的收集、核对、汇总、比对、查询、报表管理和风险预警自动化。
再次是服务功能的体现。针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管理建议,督促基层单位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规范财政财务管理行为。此外,特别要注意的是,要积极反映基层预算单位的呼声,充分发挥专员办联系中央财政与基层预算单位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保障:夯实财政监督基础工作
财政监督基础工作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要保障。2013年,财政监督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仍值得关注。
在财政监督制度建设方面,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立法层次,适时启动《财政监督条例》等立法工作。二是要及时总结财政监督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将其上升到制度层面。三是结合 《预算法》、《注册会计师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重要法律修订工作,提升财政监督的法律地位,强化财政监督方法与手段。四是积极推动地方结合结合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的贯彻落实,因地制宜,制定财政监督地方法规。
在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方面。要以金财工程为依托,一是要加强信息平台和软件开发力度,包括各种财政检查软件、审核审批软件及日常监控管理软件,实现电子化查账及数据自动分析核查功能。同时,要加大信息平台和软件的培训力度,提高监督检查效率。二是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信息共享。一方面,包括预算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在内的所有业务管理平台都要向财政监督部门开放,实现动态监管;另一方面,与税务、银行、国库等部门实行横向联网,提高监督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