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价值创造的我国海洋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地图研究
2013-08-29戴华江
张 涛,戴华江
(1.淮海工学院商学院,江苏 连云港 222001;2.Seton Hall University,Stillman Business School,NJ,US 07079;3.中国矿业大学,江苏 徐州 221116)
1 引言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海洋科学技术涉及国家利益中的民族生存、政治承认、经济收益、主导地位、知识产权、世界贡献[1],尤其海洋高科技是一个国家海洋科学技术水平的象征。而海洋高科技企业则是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着力点,是推动海洋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21世纪同时也是知识经济时代。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高科技的成果及利益已经成为衡量一个企业乃至国家科技竞争力的重要标准。随着海洋高科技的发展形成了大量的创新成果,对这些成果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并利用海洋知识产权进行价值创造具有重要意义。
2 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创造的逻辑结构
2.1 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创造的要素
根据价值创造的理论,运用知识产权进行价值创造必须具备三大要素:知识产权价值创新、知识产权成本结构和知识产权溢价可持续性。知识产权价值创新是为市场提供的价值,知识产权成本结构是实现知识产权价值创新的相关成本投入,二者之差为知识产权带来的溢价。溢价持续性则是表明前两个要素在时间上的延续能力。
(1)知识产权价值创新。由于“企业存在的理由位于企业之外”,恰当的知识产权外部价值主张才能获得市场,吸引顾客,从而带来收益。
知识产权的市场与一般产品及服务的市场有所不同。借鉴2009年发布的我国《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中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相关市场的界定,本文将知识产权市场划分为三个:产品市场、技术市场以及研发市场。知识产权的产品市场基本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商品市场,权利以产品或服务为载体。技术市场指被许可的知识产权及其近似替代物的市场,交易的商品是专利技术本身。研发市场包括针对某一特殊新型或改进的产品或方法以及相近替代品的研究和开发。
一项知识产权会涉及应用专利技术生产的产品、专利技术本身以及专利技术成型之前的研究与开发这三个纵向排列的相关市场。知识产权市场的价值创新,也就是在这三个市场上对知识产权的产品、技术或研发在特性、市场需求、供应难易程度、地域等方面的创新。
(2)知识产权成本结构。与流程有关的知识产权价值模块包括三个[2]:①知识产权价值获取,如自主研发、外部购买、合资合作等活动;②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包括许可、授权、转让等活动;③知识产权价值维护,如申请专利、应诉与起诉等活动。除了以上的直接知识产权业务活动外,还有一些业务活动间接影响到知识产权的业务流程活动的开展。包括:与知识产权各项直接活动的人员构成相关的人力资源活动,企业制度、企业文化等。这些直接和间接与知识产权价值创造有关的业务流程活动形成了知识产权价值链。这条知识产权价值链以及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活动安排就构成了企业的“知识产权成本结构”。其中最常见的是通过研发形成知识产权并应用,其流程可以概括为四个:第一,知识产权技术研发环节,形成新技术与新产品;第二,知识产权应用开发环节,形成小批量产品、多规格产品和规模生产技术;第三,知识产权应用推广环节,对其商品化、产业化或传统产业改造;第四,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环节,贯穿于其他三个流程中。
(3)知识产权溢价可持续性。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创新和恰当的知识产权成本结构保证了企业能获得知识产权溢价。对于已经形成的知识产权溢价必须要有延续机制来得到长久维持。溢价持续性机制可以从三方面构建:产业层面、战略集团层面及企业层面。产业层面需要利用知识产权形成行业壁垒,战略集团层需要以知识产权为核心形成彼此间的战略合作关系,另外企业层自身也要有相应机制来保证获得长期溢价。
2.2 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创造要素的层次逻辑
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创新是价值创造的目的,需要一条与之相配的知识产权价值链来支撑价值创新的实现。而知识产权溢价持续性机制则是长期进行价值创新和保持成本结构的基础。上述三个要素自下而上互相支撑,形成了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创造的层次逻辑。如图1所示。
3 海洋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创造的要素
3.1 海洋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创新
图1 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创造的层次逻辑
(1)突破知识产权市场边界是海洋高科技市场价值创新的最佳途径。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创新的渠道与方式很多。但是,对于海洋高科技企业来说,通过突破知识产权市场边界,而不是在原有市场内进行竞争来进行价值创新是更适当的方式。
首先,这是价值创造逻辑的要求。与传统竞争的逻辑不一样,价值创造要求企业应从价值上追求领先来主导市场的发展,不能被原有资源和能力所限制[3]。
其次,海洋高科技的市场大多是新兴市场。对全球而言,海洋都是科学最后涉及的领域。除了传统的海洋捕捞、海洋船舶产业,更有许多新兴的海洋产业等待开拓,如海洋油气业、海洋采矿业、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生物技术、海洋能源等战略性新兴海洋产业。海洋高科技的知识和技术既可以在传统海洋产业里产生,更多的是在新兴海洋产业里产生。随之而来的是科技新市场。
(2)企业知识产权的市场边界内涵。企业知识产权的市场边界是指企业知识产权的最大化市场扩展空间,即知识产权的最大化市场影响力。它具有多层面内涵:①知识产权地理区域层面:指知识产权产品的消费地域以及消费群体的地理分布状况等。这是知识产权技术市场的边界;②知识产权产品影响力层面:指知识产权及其产品与服务的特征形成的最大化市场影响力范围。这是知识产权产品市场的边界;③知识产权资源层面:指企业知识产权资源的投入能力形成的最大化生产能力空间。这是知识产权研发市场的边界;④知识产权竞争力层面:指企业知识产权的综合竞争能力形成的最大化竞争力空间。这是在知识产权三种市场都适用的边界。
以上四个层面的知识产权市场边界是从小到大递增的。处于最低层面的为地理区域内涵,直接作用于企业的知识产权真实边界。处于最高层面的为知识产权竞争力发生作用的空间内涵,是企业能够扩展的最大化潜力市场,也是最大化的知识产权市场边界。
(3)海洋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的市场边界突破。根据上述对企业知识产权市场边界的划分,我国海洋高科技企业在知识产权市场边界的突破点如下:
第一,突破海洋知识产权地域边界。知识产权的取得及运用是有地理限制的。目前在海洋科技方面,美国、欧洲各国以及日本具有较强的实力,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制度也很完善,因此,我国海洋知识产权要突破地理边界,最好是在美国专利局、欧洲专利局和日本专利局申请三方专利,进行国际专利布局。
第二,突破海洋知识产权产品影响力边界。目前我国主要海洋产业多以资源开发型和劳动密集型为主,海洋产业所形成的产品还主要集中在初级产品阶段,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低,在海洋产业中的国际知名品牌不多[4]。因此,应开发海洋科技新产品、新功能、提高海洋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通过创建品牌,走名牌扩张来发展海洋高科技产品[5]。
第三,突破知识产权资源边界。海洋高科技产业是技术、知识、资本高度密集型产业。人力资源及技术资源是最主要的知识产权资源投入。
海洋高科技需要的海洋人力资源具有非竞争性,并且市场的人才储备少,不能随时从市场上获得。我国的海洋科研机构、高校研发机构的人力资源实力较强,但大多与企业独立,海洋高科技需要的人力资源流动性小。
技术资源上现有的海洋产业存在着核心技术和技术集成能力以及技术基础相对缺乏等现象。与欧洲、美国和韩国等海洋开发装备先进制造国家相比,在一些领域特别是深海资源勘探和环境观测方面,技术装备落后差距较大。如我国主要的海洋仪器依赖进口,几家大型海洋装备制造企业主要生产低端产品,在设计、配套等核心技术上几乎是空白;关键元器件与材料国产化率低,配套设备缺乏稳定性等[6]。因此,突破海洋高科技的资源限制上进行价值创新,需要针对海洋技术特点,一方面,以企业为主体加强科技开发,自主培养人力资源,同时吸引科研机构及高校的部分海洋科技人员转向企业;另一方面,进行产学研合作、国际合作、战略联盟等方案来突破资源限制。如近十年来海洋油气资源的合作勘探开发,使得美国海洋石油资本向东南亚、澳大利亚、巴西等国家和地区流动,加速了高技术、信息和资金的跨国界流动。
第四,突破知识产权竞争力边界。目前海洋高科技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是:①自主知识产权不多;②技术层面以模仿为主、创新为辅;③单一知识产权形成的竞争力远不如多项知识产权的竞争力强。因此,可以采用加强自主创新,取得核心专利,同时建立专利池,设置专利壁垒、专利荆棘等方式来突破知识产权竞争力边界,形成价值创新。
总体来说,海洋高科技企业在进行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创新时需要从上述四方面选择重点进行突破,集中力量进行某一层次的价值创新。目前我国海洋高科技企业特别需要从第一、三层面进行突破。
3.2 海洋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成本结构
(1)海洋高科技的知识产权价值链。海洋高科技的知识产权流程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产业化及产业改造是海洋高科技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最佳方式。因为一方面海洋高科技本身的特点是高风险、高技术、高收益,如果已经成功进行了中试与规模化技术的开发,那么巨大的技术风险已经消除,产业化带来的最终结果就是巨额收益;另一方面,海洋高科技技术的产业化对于资本投入和资产的专用性要求很高,对于知识产权的受让人来说具有较大的进入壁垒。
第二,海洋高科技的研发到产业化过程,一般包括技术的研制、开发与推广、大规模应用这样几个阶段,这几个阶段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每个阶段技术成果都具有商品的性质,都具有潜在的或现实的经济效益,并且与产业化的模式之间存在内在的、有机的联系。
第三,海洋高科技的研究过程往往就是产品的开发过程。这些高科技产品如果不在较短的时间内推向市场,则往往会因转化周期过长而被淘汰。传统做法下先进行研究和开发,再面向市场进行产品化的模式已不适应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要求[7]。
(2)海洋高科技知识产权的关键点。海洋高科技知识产权具有以下关键点:
第一,研发环节的自主创新是关键。一方面是由于我国海洋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直到20世纪90年代才受到重视,与海洋科技先进国家相比,我国海洋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十分薄弱;另一方面是因为在海洋高科技企业的确认条款中,具有自主研发能力是重要的一条。如果企业不能进行自主研发创新,则不能被确认为海洋高科技企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第二,小试环节的产业化观念是关键。海洋高科技研发的成果都是在实验室进行的,对于大规模的产业化来说,从原料到设备到市场都存在与小范围的实验室研发不一样的情形,因此,一个项目要想顺利实现中试到产业化,设计小试工艺的人一定需要具备产业化理念和对产业化的深刻认识,即必须要很清楚什么样的工艺将来能够行得通、什么样的工艺将来行不通。目前,相当一部分海洋产业化项目单纯为了追求技术创新而减弱了产业化理念[8]。
第三,产业化环节的资金是关键。海洋高新技术的研制、开发、转化都需要有大量的资金支持,通常一项成果在应用开发阶段所耗投资是基础研究阶段的10∶1∶10∶100的比例递增。在技术开发成功之后,产业化阶段的资金成为关键问题。
国外海洋高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资金以企业投入为主。如国外的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技术、先进海洋仪器的研制开发等主要以大型企业的投入为主,英国在1994—1995年的海洋研发经费中,企业的投入占整个经费投入额的36%[9]。
我国在研究开发方面以国家及科研机构的资金投入为主,企业投入比重较低。而在产业化阶段的资金必须由海洋高科技企业加大投入。
3.3 海洋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溢价持续性机制
(1)海洋产业技术标准——产业层的知识产权溢价持续性机制。
在众多的海洋产业知识产权壁垒中,最高层面的是以海洋专利技术为核心建立的海洋产业技术标准。
海洋技术标准是针对海洋领域中需要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主要包括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标准等。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一般利用专利技术和标准化工作的特点,通过“专利联营”等手段将技术专利写入标准。与技术标准的公开性和广泛适用性不同,由于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和排他性,一旦以专利技术为核心建立的技术标准得到普及,就会形成一定程度的技术和市场垄断,并可以为保护本国技术发挥技术壁垒的积极作用[10]。
目前,在海洋领域,许多高新技术产品既没有可依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也没有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可借鉴,就只能靠订单及订货合同来确定产品的技术指标。因此,企业应及早参与或形成以自身核心技术为核心的行业标准的制定与形成中去,如在将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时加入我国企业的海洋专利技术。一旦建立了我国海洋产业高新技术标准体系,将贯穿到海洋高技术从立项、产品研制、试验验证、检验验收、产业化生产以及应用推广的每一个过程,以及各个项目的研究、开发、使用等所有阶段,形成强大的行业进入壁垒[11]。
(2)海洋专利联盟——战略集团层的知识产权溢价持续性机制。
合作共赢是替代竞争获得价值的手段。在战略集团层的知识产权溢价可以通过专利联盟来得到持续。专利联盟 (patent pool)是指由多个专利拥有者,为了能够彼此之间分享专利技术或者统一对外进行专利许可而形成的一个正式或者非正式的联盟组织[12]。
战略集团层的专利联盟的海洋高科技专利组成之间可以有专利障碍、专利互补和专利竞争三种关系。专利障碍指从属专利和基本专利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障碍的关系;专利互补是指覆盖一项发明的若干个不同专利技术之间的一种功能或方面互补关系。专利竞争指专利技术在市场上的彼此替代的关系[13]。
(3)创新激发与风险控制——企业层的知识产权溢价持续性机制。
首先,创新在海洋高科技发展中起到关键作用,包括知识的创新,也包括技术创新。我国虽然是一个海洋大国,但还不是一个海洋强国,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科技创新能力较弱。据统计,我国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只有30%左右,而一些发达国家已达70%~80%。但是,创新是一种基于个人或组织的知识和能力的潜能,并不是个人和组织的常态。激发创新就是海洋高科技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价值创造的关键之一。
其次,对于海洋高科技来说,风险巨大并一直贯穿于各个环节是重要特征。主要表现为:①技术风险。海洋高技术的研发处于科技前沿,技术突破的难度大,失败率高;②市场风险。产品可能不被市场接受;③投资周期长,可能无法按期收回投资的风险;④自然环境风险。一是海洋自然环境复杂多变,存在不可预测的风险,二是恶劣的海洋环境和灾害的频繁发生都导致成功率较低[14]。因此,建立风险控制机制是知识产权价值创造必要的。由于海洋自然风险是无法控制的,因此,技术风险和法律风险应成为海洋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
4 基于价值创造的海洋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地图
4.1 战略地图与知识产权价值创造的关系
战略地图是以平衡计分卡的四个层面目标(财务层面、客户层面、内部层面、学习与增长层面)为核心,通过分析这四个层面目标的相互关系而绘制的企业战略因果关系图。战略地图的核心是描述企业通过运用人力资本、信息资本和组织资本等无形资产,进行创新和建立战略优势和效率,进而把特定价值带给市场与客户,从而实现股东价值的过程。
战略与知识产权价值创造具有密切关系。战略地图可以提供一个框架来清晰、全面地反映出知识产权价值创造的全貌。
第一,知识产权价值创造的层次逻辑在战略地图中得到了很好的演绎。
一方面,战略地图提供了一个框架以逐本溯源的思想描述了企业价值创造的根本驱动因素,用以说明企业战略如何将知识产权与价值创造联系起来;另一方面,战略地图各个层面存在的因果关系链与知识产权价值创造的逻辑层次相吻合。
第二,知识产权价值创造的最终目标在战略地图中得到反映。
战略地图比知识产权价值创造逻辑层次多了一个财务层次,这个层次表明了知识产权价值在财务角度的体现。财务价值是企业价值创造的最终目标,知识产权财务价值也是知识产权价值创造的最终目标。战略地图不仅反映了知识产权价值创造逻辑层次,还进一步反映出知识产权价值创造的最终目标,以及这个最终目标的实现过程。
4.2 海洋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价值战略地图的构建
本文海洋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价值战略地图划分为四个层面,分别是:财务价值层面、市场价值创新层面、成本结构层面和溢价持续性机制层面。这四个层面从基本内涵来说与战略地图相对应,但在对具体层面内涵与外延的阐述有较大拓展。
图2 海洋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价值战略地图
(1)知识产权财务价值层面。财务价值层面定义为知识产权在战略期间带来的对企业财务状况的贡献,是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创造活动的综合反映。
对于海洋高科技企业来说,海洋知识产权的财务绩效可以体现在生产产品、融资等方面,因此,知识产权财务价值层面的外延本文采用了三个方面:资产增加、资本增长和净收益提高。知识产权及投资形成无形资产及长期投资增加,知识产权融资形成债务资本或股权资本增长,而知识产权及其产品与服务的销售带来净利润的增加。
(2)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创新层面、知识产权成本结构层面和溢价持续性机制层面。这三个层面是海洋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创造的三个逻辑层次在战略地图中的应用。海洋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创新层面的突破点在于可以细化为新产品、品牌、名牌、商誉等。成本结构层面的关键点是海洋高科技的自主研发、小试、中试及产业化。这些关键点需要海洋高科技企业自主完成,或者是合作完成。溢价持续性机制层面的三层结构分别是海洋产业技术标准、海洋专利联盟以及创新与风险控制。
由此,基于价值创造逻辑的海洋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地图如图2所示:
5 结论
首先,海洋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价值战略地图从四个维度来描述基于知识产权价值创造的知识产权战略,明确了海洋高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创造的最终目标,揭示了海洋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价值战略的市场价值创新、成本结构优化和溢价持续性机制这三个要素及其进行价值创造的逻辑层次。
其次,基于海洋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特点的战略地图从上到下的推行把海洋高科技知识产权价值创造的最终目标层层分解为市场价值主张、成本结构优化及溢价持续性措施,展示了海洋高科技企业实现知识产权价值创造的途径。
最后,在实践中,根据具体海洋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的实际情况对“细节层”和“颗粒层”进行具体和细化而形成的战略地图可以使企业管理者明确知识产权价值战略实施所需的特殊人员、信息和组织,帮助管理者更好地管理海洋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创造战略的执行。
[1]林岳夫.对我国海洋科学技术发展的看法[OB/OL].中国海洋报,2006-01-17.
[2]张涛,孙成亮,张阳.基于价值理念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09,(7):61-62,66.
[3]W.Chan Kim,W.Mauborgne.R.Value innovation:the strategic logic of high growth[J].Harvard Business Review,1997,1 -2.
[4]王宏.加强管理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N].中国信息报社,2009-09-10.
[5]白锟.我国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模式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0,(21):401-402.
[6]仲雯雯,郭佩芳,于宜法.中国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对策探讨[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21(9):163-167.
[7]于谨凯,李宝星.我国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策略研究[J].浙江海洋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2007,(12):11-15.
[8]洪专.海洋产业化研发中若干重要问题的探讨[J].海洋开发与管理,2009,(11):55-58.
[9]于谨凯.我国海洋产业可持续发展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10]刘如顺.从海洋科技创新角度看海洋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关系[J].海洋开发与管理,2009,26(6):35-37.
[11]姚勇,雷富.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中产品标准的作用[J].海洋技术,2003,(12):92-96.
[12]CARL,S.Navigating the patent thicket:cross licenses,patent pools,and standards setting[A].Innovation Policy and the Economy,Volume I,Adam Jaffe,Joshua Lerner and Scott Stern,eds[C].MIT Press,2001.
[13]李玉剑,宣国良.专利联盟:战略联盟研究的新领域[J].中国工业经济,2004,(2):48-54.
[14]于谨凯,张婕.我国海洋高科技产业风险投资基金发展研究—以山东省为例[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8,(2):4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