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部门职责体系的几点思考
2013-08-27刘云广
● 刘云广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部门职责体系”。这是对我国历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践的科学总结,同时也为推进新一轮改革明确了关键环节。部门职责体系是部门职责内容、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方式的总和。健全部门职责体系是贯彻十八大精神、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性任务。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科学确立构建部门职责体系的目标原则
健全部门职责体系需要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统筹推进,切实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总的要求是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是着眼推进职能转变。构建部门职责体系必须始终着眼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通过科学定位部门职能内涵、合理划分职责范围、逐层明确履职重点,切实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从源头上把政府职能转变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
二是着眼实现权责统一。构建部门职责体系必须着眼部门有效履行职责,坚持在合理界定部门职责的同时,具体明确部门责任,通过科学划分权限和责任,为部门职责的有效运行提供基础。
三是着眼提高效率。构建部门职责体系,必须以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能为目标,通过对职能的整合优化、理顺关系,解决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协调困难等问题,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职能运行机制。
二、准确把握部门的职责定位
准确界定部门职责范围是健全部门职责体系的前提和基础。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改革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同时强调要“推动政府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可见,推进“四个分开”是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社会职责范围的方法途径,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部门的共同职责。在此基础上,围绕政府职能“三个转变”逐步健全部门职责体系。
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主要是指政府部门要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包括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人文环境等。这就要求在政府部门职责安排上,必须始终着眼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企业、社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更多地通过经济、政策、法律等手段履行职能,切实把职责重点放在研究制定区域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上,放在加强本地区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上,放在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上,以此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履行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围绕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社会生产、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强化政府在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完善社会管理制度、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职责,以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要是通过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划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政府部门的职责安排应集中围绕收入分配、利益调节、公民权益保障、执法司法等方面展开,着力强化政策制定、收入调整分配、执法监管、扶持弱势群体等职责。
三、切实理顺部门的职责关系
部门职责体系是构成政府各层级、各系统的部门职能和责任的有机整体。只有内外之间、上下之间、左右之间,各级、各类部门的职责相互衔接、关系顺畅,才能相辅相成、高效运行,最大限度发挥部门整体职责作用。因此,构建部门职责体系,必须全面统筹部门外部职责联系与内部职责分担,划清边界、理顺关系、健全机制,保证部门职责运行顺畅高效。
形成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协调的部门间职责关系。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承担,把需要政府承担的各项职能,逐一细化分解为具体部门职责。尤其对于一些需要由多个部门承担的事项,要明确承担部门的主次关系,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确保部门间的职责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形成既责权一致、又便于管理的层级间职责关系。根据各层级政府部门的职责重点,合理划分市、区(县)、(街)乡三级职责和权限,消除“职责同构”;坚持以责定权,保证各级部门责、权统一,切实增强各级部门尤其是基层部门履职的积极性。
处理好其它方面的职责关系。垂直部门与同级政府部门、产业功能区与行政区之间的权责关系,均应纳入部门职责体系进行考虑梳理,具体划定各方职责权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协调配合机制,保证各方面职责履行的顺畅与协调。
四、正确选择构建部门职责体系的路径
近年来,北京市着眼转变政府职能,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完善管理机制,总结探索了职能结构化管理模式。职能结构化管理,就是从职能结构化分析入手,全方位审视各层级、各系统、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和职责关系,以职能为核心,将机构、编制、体制、流程、制度等进行有机整合,科学合理地界定职责权限,优化政府组织机构,高效配置机构编制资源。
从这个意义上讲,职能结构化管理模式与健全部门职责体系的目标思路、内涵要素、功能作用基本一致,都是围绕部门职责优化配置展开,从职责分析入手,科学确定职责范围,合理划分职责边界,全面理清职责关系,形成职责运行的有机整体。为此,可考虑把推进职能结构化管理作为健全部门职责体系的一个“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