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一道必须破解的难题
2013-08-22苏原
苏原
在当下的中国,城管惹事不算新闻,不惹事才算新闻。
百度对城管的职责定义有以下几条: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政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外媒怎么看中国的城管呢?同样是百度,却是这么写的:
1.中国地方执法者,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常常会卷入一些公众冲突事件。——《泰晤士报》
2.主要的任务就是驱赶街头无照商贩,以及检查各类许可证。——《印度媒体》
3.一些处理轻微犯罪和无序状态的雇员。——《卫报》
4.一种警察力量。——《每日电讯报》
……
尽管百度对城管的正式定义很官方、很书面,但公众在实际生活中看到的,却只是第1条和第5条。外媒的反应也着重在这两条。从官方的正式定义来看,城管的存在似乎有其合理的地方,对一个城市的发展和运转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为什么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有必要存在的部门却屡屡与公众冲突,如此招公众不待见呢?
首先,城管直面和执法的对象大多是城镇最底层的弱势群体。以与城管发生冲突最多的小商贩为例,他们没有生活来源,靠贩卖一些日常用品为生,但又没有能力在市场或者商场里租个摊位,只能占据人行道或其他城市用地“打游击”。这样的一个群体,如果被城管以粗暴生硬的方式查扣没收剥夺赖以经营和生存的摊位,就很难心平气和地服从管理。于是,各种暴力甚至夹带着血腥的事件就会在城管和小贩之间发生……
其次,城管的素质确实有待提高。
虽然依据不同城市的地方法规,城管部门所承担的工作和职能有不同程度的差别,但总的来看,不外乎市政部门、环保部门、建设部门、卫生部门等。这些部门的专业性均很强,需要相关执法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法律素质。然而我们却很少看到这些专业人员的执法。公众们经常看到的是这样的镜头:城管执法人员或者野蛮追打小商贩,或者强行将小商贩的摊子搬上城管执法车。
城管执法的目的是维护城市市容的整洁,这本无可厚非。但在市容整洁与弱势群体的生存之间难道没有第三条路可走吗?德国的市容是公认的整洁,德国的城市管理也是公认的成熟。他们是如何管理的呢?
对于固定摊点占位问题的处理。一些小商店由于门脸狭小,总是将商品尽量往人行道上摆放。政府在确保人行道通畅的前提下,在商店外墙至人行道一米处划了一条线,允许店主将经营的商品摆放在“一米线”以内,同时要求商品必须摆设整齐、有序,不得影响行人通行,否则令其改正。屡教不改者,才作出行政处罚。
设置形式多样的露天临时集市。临时集市设置形式多样,时间灵活。有定期的周末集市、隔天集市,也有定时的钟点市场等,经营的种类主要有食品和日常生活用品。商贩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需要灵活安排。商贩须事先向经营地的政府部门提出申请,领取“许可证”后才可以摆摊。政府对设摊者收取一定管理费,用于市场清洁、保洁,市政设施维护以及相关管理等。某些集市甚至已经成了当地的招牌和风景线,引得无数游人观赏驻足。
德国地方政府的做法并不深奥,收效却很好。除了政府公务人员、公民和社会整体素质普遍较高之外,就是管理和服务意识强。万事民为先,从点滴细微之处为百姓着想,以解除其后顾之忧为要,而不是生硬地照搬法律条文执法。
真正解决了“以民为本”的问题,城管与公众的关系就会和谐了,社会也就和谐了。所以,为了社会的和谐,城管这道“难题”非破解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