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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高职院校资助体系构建

2013-08-15陈志杰余忠信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励志助学资助

陈志杰,余忠信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 东莞 523808)

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高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体系重视程度越来越高,资助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大部分高职院校基本都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和广覆盖的资助体系。贫困学生获取资助的渠道明显增多,难度明显降低。伴随高职院校资助工作大环境的改善,部分学生对待资助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出现了一些不良现象,损害了资助公信力,削弱了资助效力。因此构建并完善以励志自强为导向的资助体系,进一步规范助学过程,明确助学目的便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一 当前高职院校受助学生对待资助的态度变化

(一)重视资助的资金,忽视资助来源和渠道

随着国家对高校困难学生资助力度不断加大,覆盖更广,金额更高,学生接受资助更频繁,难度更低,助学体系开始从单一渠道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由于选择余地增多,学生对资金型资助重视程度超过岗位型资助,对资助金额的重视程度超过资助条件和资助目的。

(二)对助学体系的依赖程度更重

相当一部分贫困学生对学校助学体系过于依赖,有其他机会改善求学条件时也不愿把资助机会让给其他学生。部分贫困学生认为学校理所应当为自己争取更多资助,争取到了资助理所应当在最快的时间内、用最便利的方式发给自己。对资助获取的关注度远远大于资助本身。

(三)对资助的珍惜程度降低,资助用途错乱

由于助学体系的不断丰富,学生比以往更容易获得资助,因此对待各种助学方式也不如以往那样珍惜,抱着“天上掉馅饼”心态的学生大有人在。有的在获得资助后将助学资金用于不当消费,损害了助学体系的公信力和励志效力。

(四)奉献意识淡化,功利色彩增多

表现在有些同学为集体工作时,首先考虑的是如何能为自己在获得资助条件上加分;或是帮助老师做事,就希望能获得相应的勤工助学报酬等。

二 当前高职院校助学体系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各院校对助学体系重视及投入程度存在差异

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都设立了专门机构,安排了专职人员负责本校资助工作。但总体来说学校领导和教师层面对资助体系重视程度还存在差异,部分高职院校领导或者认为助学体系应当纳入学生社团管理体系而不加重视;或者因为要涉及到资金投入,而民办高校办学经费紧张,便采取完成指定动作,能通过上级检查考核就行的原则;或者以避免学生投诉为目标,采取“不投诉即不过问”原则,导致各校助学工作的规范性和影响力存在差异性。

(二)助学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细化程度有待提高

一些高职院校在助学制度建设上偏重对国家和省政策、规章的执行,认为只要保证资助顺利发放到学生账户就算完成任务,忽视针对不同类别资助的细化标准,进而混淆各类资助的设计初衷。部分学校把本该“雪中送炭”的资助变成“锦上添花”,资助对象不符合甚至背离资助目标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新形势下对资助目的和导向的强化十分缺乏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长,高校困难学生群体的助学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这为高职院校助学工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弱化了院校对资助目的和导向的宣传。以前因为资助来源少,选择资助对象谨慎严格,被资助人对资助也十分重视和珍惜,自然能最大限度发挥资助的励志效用;如今资助丰富了,资助对象条件放宽,范围扩大,但“重放款轻引导,重物质轻精神”的惯性并未随之改变,被资助人获得资助难度大大降低,资助的励志作用必然打折。

(四)部分资助成为学校个别部门寻求方便,逃避责任的桥梁

例如部分院校用每年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来平衡其不够健全的校内助学体系;个别院校的个别部门让勤工助学者从事本该由部门职员完成的工作,甚至大部分工作交由勤工助学者承担而部门职员做其他私事的情况也不在少数。如此一来勤工助学的资助者成了廉价劳动力,挤占其正常学习时间,资助的励志作用就失去意义。

三 构建高职院校助学体系的建议

(一)加强对高职院校助学工作的领导

高职院校的助学工作需要从单一为困难学生提供资助转变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困难学生提供全面服务,引导和指导他们自信、自立和自强的思路上来。

落实学院领导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分工,形成责任到人的资助机制。成立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资助工作,院系两级领导充分参与,各系由党支部书记牵头,辅导员和班主任纳入管理体系,自上而下的加强对资助工作的领导。通过搭建两级管理体系,有效架起学校、老师和资助对象之间的桥梁,保障国家资助政策执行到位。

(二)健全和细化资助规章制度

重点针对不同类型的资助设置差异化条件,进一步厘清资金型资助和岗位型资助的关系,从制度上保证励志目标的实现。对资助对象学习成绩有明确要求的资助,应当鼓励学校制定选拔细则,力求将获取条件量化并突出对学习成绩的要求;对资助对象学习成绩没有明确要求的资助,学校也应当将学习成绩作为选拔的关键依据,同等条件下向成绩更优异者倾斜;对虽然贫困但成绩较差的学生,资助范围和力度要加以控制。岗位型的资助要严格控制被资助者的工作内容和时间,优先选拔成绩优异者,并且尽可能保证其从事的工作有助于拓展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建立并完善助学档案库,做好访谈与跟踪服务

每学年新生入学后都要对助学档案库进行更新,坚持自愿申请,证明齐全的原则,对每一个申请进入档案库的学生实行两级访谈制度,即系辅导员和班主任对本系所有申请人访谈,学校资助管理中心随机抽取部分申请者访谈。访谈内容除了解申请人家庭情况外,还要向他们讲解国家和省的资助政策,学校资助体系以及资助目标和要求等,便于申请人一开始就明确资助的励志自强导向作用。

资助执行过程中应尽可能让申请人参与各个环节,充分了解资助流程,辅导他们制定相应学习或工作计划。资助到位后还要定期跟进,协调解决资助对象在资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把服务意识,平等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贯彻到资助服务各环节中。

(四)大力开展助学励志的宣传教育,营造励志自强的舆论氛围

学校要利用好宣传栏、网站、微博、报刊和广播电视等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对国家、省市和学校等各级资助政策和制度进行宣传,加深学生的了解。同时要敢于投入资源宣传报道那些自强不息,努力学习,不断奋斗的资助对象。结合班会、主题团日等形式加强对困难学生诚信、成才、感恩、自强等观念的教育,引导他们诚实守信,培养感恩意识。在整个校园内营造励志、自强、积极、向上的资助氛围。

(五)深化资助工作的长效机制,健全校企合作平台

不断探索深化资助工作的长效机制,健全校企合作平台,努力实现助学与社会实践、顶岗实习以及就业的无缝对接。资助只是手段,学生学有所长、学有所用才是最终落脚点。

学校应当不断拓宽资助工作领域,打造更广阔的校企合作平台,让困难学生不仅仅获得资金,更能学到、学好“技术专长”;不仅仅保障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更能获取稳定的收入与职业发展空间,即要“授人以渔”,这才是高职院校助学体系的终极追求,也只有以此为目标,励志型助学体系构建才不是空中楼阁。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励志自强为导向的资助体系构建关系到我国高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资助始终只是手段,每一个学生都能学有所成,学有所用才是目的。只有不断探索助学体系励志导向最大化的途径,才能从根本上为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保障他们更好、更顺利完成学业,成为国家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类人才。

[1]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R],2007.

[2]陈林.高校贫困大学生教育援助实施的伦理策略[J].继续教育研究,2009,(3):130-132.

[3]刘艳.完善高职院校勤工助学体系的研究[J].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2009,(2):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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