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金融的产权特征与治理结构互动机制分析
2013-08-15齐殿淇
齐殿淇
(太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河南 太康461400)
合作金融构建过程中存在很多的制度成本,当前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解决和消除这些制度成本,才能更好的推动金融合作的产权制度改革,从而能够形成完善的合作金融的内部治理机制,对合作金融的健康稳定科学发展产生重要的意义。
一 合作金融产权特征与治理结构互动机制基本问题分析
合作金融当前已经成为农村金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建设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合作金融对其优化治理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相关的历史经验可以看出,不管是从合作冠名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还是从合作基金会角度看,都需要解决金融发展过程中的异构化问题,合作金融通过制度改革和模式升级,逐步转变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筹资渠道,对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实现农村金融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1]。农村金融产权制度建设过程中存在缺位问题,从而能够引起很多不正当的政府干预,产权保障制度的建设需要经过若干年的时间,才能保证其更加完善、科学、合理,从合作金融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优化角度看,需要对产权制度模式进行创新,可以更好的推动合作金融的发展。合作金融的产生,主要目的是区分正规商业金融的制度安排,因此在制度建设方面需要有其自身的特点,对产权结构进行综合治理,解决好制度建设过程中的成本问题,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合作金融产权成本问题,建立完善的合作金融综合治理结构,提升合作金融的整体发展水平。
二 合作金融的产权特征模式分析
合作金融可以看成是合作经济在金融领域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合作金融产权特征实施过程中需要坚持一定的原则,一种是资源与开放原则,实现合作金融的民主管理模式,同时需要坚持一人一票制度的基本原则[2]。社员和非赢利机构参与分配原则,按照自主与不负债原则进行工作组织,可以优化合作金融产权结构,从根本上对金融治理结构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合作金融产权特征研究过程中还需要对培训、教育、信息原则进行全面分析,社会性原则可以提升合作金融的产权管理水平,合作金融的原则决定了产权组织形式,其与现代企业制度下的股份公司存在很大的差异,当前情况下需要从合作金融形式出发对其产权特征进行综合分析。
(一)合作金融产权的均齐性分析
合作金融产权制度建设过程中需要对社员资格进行合理的评判,每个社员需要根据交纳的股金进行处理,无论金额多少都可以获得权利平等的会员资格,对产权均齐性分析产生重要的作用。合作金融的股权既不构成表决权,同时也不能构成有效的利润分配的基本依据。合作金融运行过程中需要采取一人一票的基本制度,从而能够形成民主管理的基本模式,对金融合作产权制度建设和结构调整产生重要的作用。合作金融建设过程中需要保持产权的均齐性,一方面需要保证合作组织能够真正为全体社会谋取利益,而并不是按照股份制模式那样对股东进行服务,从另一个角度看均齐性可以消弱单个社员的管理,从而能够对组织进行有效的管理,从根本上消除一些搭便车的现象。从我国信用合作社的改革经验看,一人一票原则的实施可以导致股东没有了决策权,在缺少相关的金融治理的情况下,容易产生内部人控制合作金融的局面,需要采取合理的治理结构解决产权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二)合作金融产权开放性与不可交易性分析
合作金融在运行过程中需要实行入社自愿的基本制度,同时建立退社自由的运行模式,社员需要根据金融组织提供的服务建立进入和退出机制,从而能够保证合作金融产权更加开放,通过对金融产权的不可交易性设置,可以更好的规范合作金融的运行行为。社员可以根据金融组织提供的服务进行自由推出和进入,退出机制对合作金融中的制度安排会产生重要的影响。推出机制的存在促使社员与合作组织之间形成了重复博弈的模式,从而能够将合作组织变成自我执行的协议[3]。从合作金融的整体发展模式看,合作金融与股份制金融存在相反的关系,社员在退出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自由性,但是没有股权转让的自由,从这个角度看,合作金融在运行过程中不能通过市场进行外部治理,只有完全依靠内部治理结构进行产权结构改进,从而能够促使治理结构更加优化,推动合作金融的全面发展,促使能够更好的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三)合作金融产权主体与服务主体的同一性问题分析
合作金融主要是通过社员之间的资金互助形成的金融组织,社员入股过程中具有一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取正规金融不能提供的资金支持,从而能够更好的满足资金的需求。社员在组织中既扮演投资者又扮演使用者,因此在两个角色之间形成一个互动的关系。社员具有双重身份,促使合作金融组织在经营业绩过程中变的更加模糊,社员股东更加重视服务的最多化,同时也会全面关注成本的最小化问题,只有完成这两个目标才能真正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三 合作金融构建的制度成本问题分析
(一)合作金融合作成本分析
合作金融在成本建设过程中需要从多层次进行分析,首选合作金融是一个合作性的组织,因此在经济发展落后、交通信息不发达、农民素质偏低的情况,建立完善的合作金融制度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农村金融人员成分十分复杂,农村地区要本着资源原则,把各个分散的农户组织成一个有效的合作组织,在当前的情况下需要完成这一目标是具有一定难度的。合作金融需要依靠规模效应,从而能够保证合作金融能够产生更多的效益。在合作金融规模效应的带动下,需要最大限度的扩充成员,才能更好的保证组织能够科学合理的运行。合作金融组织实施过程中需要突破传统亲戚朋友关系,逐步转向整个乡镇和村镇,在这样的情况下小农的封闭意识会越来越强,人与人之间会形成一种不信任感,从而能够与合作金融之间产生相应的冲突,因此在产权特征处理过程中需要消除这些不信任感,从而能够统一成员预期,但是在这样的过程中会付出相应的成本[4]。合作金融在实行民主管理过程中需要采取一人一票制策略,人员增加的过程中必然会导致协调更加困难,合作金融通常情况下是低收入群体的权宜之计,如果收入状况产生变化,那么其个体性差异会产生,因此整个的合作成本会增加。
从我国金融合作的实践角度看,合作成本主要是通过政府的介入进行强制降低的,但是在农民眼里政府的信用是可靠的,政府所提供的担保和承诺对消除农民的各种顾虑具有重要的意义,合作金融在构建过程中表现出对政府很强的依赖性,因此需要通过治理结构调整,促使合作金融自身的发展水平能够提高。
(二)合作金融代理成本
从合作金融的具体情况看,其存在比股份制更加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因此合作制下委托代理关系需要具有一定的特征,一方面股权分散会导致代理人的监督存在搭便车的问题,但是在股权不能有效转让的情况下,会丧失相应的外部约束机制,对合作金融发展会产生一定的影响[5];其次由于社员在参与过程中具有双重身份,通常情况下代理人的管理对象是委托人自己,促使代理人的绩效评定标准与一般的股份制企业存在很多的不同,传统的代理人激励机制很难在合作金融中得到合理的使用。
四 合作金融的治理结构策略分析
合作金融的产权特征与治理结构需要建立一种互动机制,从而能够在治理结构中进行优化,解决成本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合作成本和治理成本需要通过完善的治理结构改善产权管理中的分配不合理问题。从总体情况,通过合作组织的所有权分析,可以协调好各个社员之间的管理,从而能够保证合作金融的各种功能能够得到全面的发挥。
合作金融治理问题需要解决恢复初始合作金融组织的基本问题,从而能够成立小范围、低收入农户构成的农村金融合作组织,这种合作组织的治理结构具有一定的特点,剩余的索取权只限于普通社员,对治理结构互动机制建设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合作金融的控制权对全体社员来说都是平等的,社员民主选举过程中很多利益可以由社员分享,分配方式通常情况下是以交易量为基本依据,入社成员在开始时期都存在强烈的贷款需求,因此相互资金融通的需求比较强烈,所以合作的成本相对较低,从代理问题角度看,主要是通过自我约束和社会约束两种方式。社员的退出可以做为一种潜在的威胁进行激励,推出过程中往往会导致合作金融产生不稳定的因素,从总体情况看,代理成本需要在原始合作金融组织过程中进行设定,形成完善的代理制度,对更好的制定合作金融组织产权制度,优化治理结构,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合作金融组织建设过程中需要保证各种资金的稳定性,保证资金投资能够产生合理的收益,保证合作金融组织健康稳定发展。
[1]冯哲芸.农村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问题与对策[J].北方经济,2010,(22):45-45.
[2]吴晨映.河南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优化问题思考[J].征信,2011,(1):34-36.
[3]吴晨映.河南粮食持续稳定增长的金融支持问题探讨[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92-95.
[4]汪来喜.金融支持河南粮食生产能力开发的思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0,(3):61-71.
[5]温修春.我国农村土地银行与借地者间的借贷行为博弈分析[J].农村经济,2011,(1):7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