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我国企业“走出去”遭遇来自东道国方障碍分析
2013-08-15刘德艳
刘德艳
(河海大学商学院,江苏南京211100)
进入十二五时期,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进入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一方面,世界经济逐步复苏,国际直接投资呈直线回升势头,我国企业跨国并购,获取技术、品牌、人才等境外资产机会增加。全球范围内生产要素加快优化配置,有利于我国企业转型,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竞争,整合资源和产值链。另一方面,“走出去”面临的外部环境也日趋复杂,存在诸多的问题和制约。国际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各国发展不平衡,外部压力日益凸显,投资贸易保护主义逐渐升温,中外文化和利益冲突亦不可避免。国际安全形势不断复杂化,境外中资机构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威胁不断加大,我国企业对外投资遇到的阻力不断加大,境外企业文化,社会责任及与当地的融合等问题也亟待解决。
一、我国企业“走出去”主要面临的东道国方障碍
(一)法律障碍
世界各国法律制度不尽相同,经济体制也各具特色。跨国投资可能面临因法律不同而引发争议,有些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尚处于初级阶段,有些国家担保法的不健全可能导致对外投资获得担保品成为困难,还有些国家缺乏有关公平贸易、竞争的法律等,这些因素都可能会成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障碍。
(二)环境与企业社会责任障碍
21 世纪,各国的环境意识普遍提高。几乎每个国家均出具相关法律法规来阻止、控制和约束建设项目对环境的破坏。我国境外投资主要集中于矿产、农业合作和水电开发等项目,项目本身从属性上就容易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这些不良影响不会因投资方变化而改变,也就是说换做本国或其他国家投资者也不能避免此问题。中国企业在海外进行直接投资,必然面临东道国环境法、各种国际环境保护团体、东道国环境保护组织、当地民众等的挑战,甚至上升到人权和生存权的高度。一些发达国家甚至称中国投资者为新殖民主义,借机挑拨中国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关系,有意拿环境保护问题给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制造麻烦。中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已经发生过多起环境保护冲突,给中国的海外投资带来了极坏影响。
(三)政治风险障碍
政治风险障碍历来是对外投资中不可避免的、影响最大也损失最大的风险障碍。虽然二战后和平与发展已成为时代主题,但是全球经济发展不平衡,各种经济危机频发,国家、地区内部的民族和种族冲突,部分国家实行保护主义,国际垄断势力的发展等现象都恶化了境外投资环境,给跨国公司的投资活动带来了很多风险障碍。中国境外投资有很多项目,尤其是石油、天然气等资源项目大都集中在非洲国家,而这里很多国家经济落后,人民贫苦,政治动荡,使中国企业时常陷入危险,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此外,部分国家以国家安全为由,通过政治手段阻挠我国企业在当地正当的投资经营活动。一些当地势力以保护就业和民族产业为名,对我国企业投资加以非难和歧视。而一些国际舆论和媒体的失实报道,也很容易使经贸问题政治化。
(四)文化差异障碍
东道国的语言、风俗习惯、价值观、宗教信仰等多方面的差异会增加企业对外投资的不确定性。文化差异障碍主要表现在:本国与外国消费者在消费习惯、偏好和购买力上的差异,不同文化背景下员工价值观等方面差异,制度、文化差异。一些企业照搬国内经营模式,不善于处理跨文化融合、管理融合等问题,与当地工会、媒体、社区及非政府组织沟通联络的能力有待加强。企业直接对外投资如果不重视多元文化的差异,将会增大投资风险。
二、对跨越中国企业“走出去”障碍对策的思考与建议
(一)加强对投资国法律政策的研究,减少海外投资力度的盲目性
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使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有规可循、有法可遵。目前,我国最缺乏的就是有一整套较完善的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制度。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步法明显加快,调整、规范我国境外投资的行为、法规显得尤为重要。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充分考虑西方发达国家,亚非资源国家、政治动荡国家等国外一切影响我国海外投资的不利因素,同时也要借鉴对方的法律实际,充分考虑国家间的意识形态、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等差异,使我国对外投资的法律法规更具前瞻性和国际适用性。
(二)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加快与当地的融合
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中应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尊重东道国的民族风俗、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保障劳工合法权益,为东道国居民提供就业、培训和再就业机会,促进当地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将环境保护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计划,建立相应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加强企业的环境、健康和生产安全管理。积极参与当地的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宣传环境保护理念,树立良好的企业环境形象。同时,企业应该坚持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加强对外派人员的培训教育,保持经营活动公开透明,与当地各种利益集团和相关部门和谐相处,化解中外利益纠纷和矛盾冲突,降低针对我国企业和人员的安全事件发生概率,实现属地化经营管理,保障当地员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公共关系。
(三)建立健全政治风险评估体系和预警机制
相关部门需对境外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的工作机制作进一步完善,加强对境外安全风险的检测和预警,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走出去”重点国家和地区的信息进行搜集、评价和分析,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和提示。如在国家政治风险分析中,如果一个国家同时具备长期执政、独裁、腐败严重和失业率高等特点,这个国家政治风险处于警戒水平。如果企业要向此类国家投资,对该国政治风险的评估权重也更高。在更加全面的信息监控和专业调查基础上进行系统分析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向企业提供战略风险研究和预警服务。政府部门要加大境外安全保障管理,落实境外安全责任制,加强外派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于跨文化风险,要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
要重视对他国语言、文化、经济、法律等知识的学习和了解,针对不同类型的差异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于文化冲突,只有找到不同文化的契合点,实施平衡管理模式,才能妥善处理好这一棘手的问题。此外,应当重视跨文化培训,包括对文化的认识、文化敏感性训练、语言学习、跨文化沟通、冲突处理及地区环境模拟等。
(五)大力发展境外投资保险业务
近些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重点基本上都是发展中国家。然而发展中国家的法制和投资环境相对而言比较差,有些国家甚至时常发生武装冲突和暴乱,这些因素时刻对海外投资者构成意外的威胁和损失。因此,国家海外投资保险机制的后盾保护极为重要。而我国现有的海外投资保险,主要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利益,对私营企业和个人安危保障不足,有待进一步的倾斜和强化。我国应继续支持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发展,通过财政补贴、补充资本金等方式,增强其实力,扩大对海外投资承保的规模;同时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海外投资保险业务,对因此项高风险业务给商业保险公司带来的损失给予一定补偿。允许没有外汇的商业保险公司自由购汇,从事外汇保险业务,大力支持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保险活动。
[1]《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
[2]王胜文.企业走出去应规避四大风险.经贸观察.2012 第六期.
[3]李毅.制约中国对外投资的不利因素研究.经济观察.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