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华裔美国小说《千金》中的华人女性形象
2013-08-15高瑞怡
高瑞怡
(云南大学人文学院,昆明 650091)
20世纪60年代末期,随着美国少数族裔民权运动的高涨,华裔美国文学开始悄然跃起,成为美国文坛的新秀。作为华人到达美国后的产物,华裔美国文学是中美两国文化碰撞与交融的结果,具备了跨国界、跨种族、跨文化的特性,因而显示出更为丰富的阐释空间。林露德是美国80年代新兴的华裔作家,她的作品致力于书写华人移民的传奇经历,为他们平凡而伟大的一生树碑立传。小说《千金》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具有美好精神品质与顽强生命意志的华人女性——腊露(宝莉•毕默斯)。在创作过程中,林露德分两个阶段塑造腊露的形象:前期创作(第一部到第二部),林露德采用女主人公的中文名腊露;而后期创作(第三部到第七部),林露德转用女主人公的英文名宝莉。笔者认为,林露德此举有着深刻的含义:从腊露到宝莉,女主人公的形象发生了飞跃,也显现出比较文学意义上的不同内涵。本文试从比较文学形象学入手,坚持文本的内外部研究相结合,以分析腊露前后期形象的转变、创新及作家主体性的建构。
一 异国形象与集体想象物
巴柔曾说过:“异国形象应被作为一个广泛且复杂的总体——想象物的一部分来研究。更确切地说,它是社会集体想象物的一种特殊表现形态:对他者的描述。[1]121”从巴柔的定义看来,社会集体想象物是全社会对一个集体、一个社会文化整体所作的阐释,那么异国形象作为它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态,自然与它密不可分。当代形象学十分重视对社会集体想象物的研究,认为它是理解、诠释一个文本、一个作家所塑造的异国形象的关键[2]186。许多比较文学形象学家都对二者的关系进行了阐释:莫哈在《试论文学形象学的研究史和方法论》一文中提到:“一个作家(或读者)对异国现实的感知并非是直接的,而是以其隶属的群体或社会的想象作品为传媒的。由此可知对围绕异国文学形象的社会整体想象物进行研究的必要。只有进行了这种研究,我们才能证实作者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复制了这个整体的描述,还是彻底背离了集体想象的框架以进行创作活动,即对现实进行批判。……形象学所研究的形象既可以出自一位受自身文化套话蒙蔽的作家笔下,亦可出自与这些总体描述保持距离的作家之手。[3]28-29”我们用孟华的话进行简单的总结,可以得出:“一个形象与社会总体想象物间的距离越大,就越具有独创性;反之,则被视为集体想象物在某种程度上的‘复制’或‘再生产’。[2]186”所以,作家在塑造异国形象时,如果被自身文化套话所蒙蔽,文学形象的创新力就会大大降低;只有作家对集体想象进行批判,并采取区别行为,异国形象才能显示出独创性。
二 前期创作——中国套话的复制
前期创作主要讲述了腊露在中国的生活及初到美国的遭遇,这段时期的真实记载恰有很多空白,林露德只能在大量的调查研究之上进行虚构:“我阅读了几十本有关十九世纪中国北方农村生活、土匪活动以及华北地区动植物的书籍。我还研究了北方的农作物……日常生活的规矩,北方节日和民俗等等,直到好像我自己在那里住过一样。[4]324”应当指出的是:在这些有关中国的资料中承载了大量的“集体描述”;不仅如此,腊露初到美国时的情况,林露德也参照了许多华裔美国小说的中国叙述。这样,美国主流社会里的中国形象势必构成塑造腊露形象时的前理解。我们很容易发现:腊露前期的形象特征与美国大众视野里的中国形象有着惊人的一致,林露德在自觉或不自觉中受自身文化的蒙蔽,对中国套话进行复制。结果,作家对形象的“创造”与“再创造”就被大打折扣了。
(一)父权制中国
林露德虚构了一个中国北方的农村家庭:腊露是家中的大女儿,三个弟弟均未成年,三男一女的家庭结构,弱化了腊露的女性地位。在这个家中,“父亲”就是天,他有足够的权威支配一切。腊露从小在这种生存环境中长大,自然被灌输了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的思想。作为家中唯一的女儿,她不止一次地试探父亲会不会把她卖掉,她不敢说出那个“卖”字,只求不停地帮父母劳作,以换取留在家中的价值。所以,腊露对父亲屈从驯顺,心甘情愿成为家庭的牺牲品:当连年大旱颗粒无收时,腊露受过的全部三从四德教育都告诉她:她必须接受这个无法回避的事实,只有把她卖掉全家才能活下去;当腊露的母亲怀孕时,腊露既要像男人一样下田干活,又要承担女性的家务活,因为“父母亲认为家务活不应叫阿财做,因为他是儿子。[4]24”直到腊露被父亲卖了之后,仍然想方设法地从美国寄钱回家,并希望终有一天能回到父亲的身边。长期经受男权思想的浸透,腊露散失了自我意识,心甘情愿成为男人的附庸。以上的例子不胜枚举,林露德在面对潜在的西方读者时,有意识地去表现男尊女卑、父权至上的社会现实,并将许多细节都格外指点出来,使小说显现出刻意雕琢的痕迹。设若中国作家面对中国读者,这一切便可一笔带过,不言而喻。况且,主流社会也限定了林露德对中国社会形象的描绘:“在有关亚洲女性的固定模式中,美国媒体最偏爱的形象便是倍受中国父权制‘龙’的压迫而惟命是从的‘奴隶’和‘小老婆’。[5]137”林露德在当时美国的文化大背景中来解读19世纪中国农村,自然受到了集体描述的限制,她同样将中国描述为一个“吃人”的父权制社会,塑造了一个在精神上和身体上都倍受压迫的女性形象。所以,林露德对腊露在中国生活情况的描写,留下了大量复制中国套话的痕迹,腊露的形象则在父权制阴霾的笼罩下被刻板化、模式化。
(二)拯救神话
据林露德考证,腊露是在1872年进入美国的。在当时的美国集体想象中,华人女性被看做 “泛性”或“性的物体”[6]97。小说中这样描述:腊露刚到美国就被推上拍卖台,赤身裸体,像商品一样被男人买走;到达沃伦斯镇后,又成为当地唯一的一个中国女人,可以将方圆几里的华人男性和白人男性都招引来;腊露的东家洪金不但在见面当天就夺走了她的贞洁,而且还要迫使她从事性服务来赚钱。林露德将腊露再现为一个“性商品”,正是当时主流社会凝视下的华人女性形象。在小说的这一部分,林露德还着重描写了腊露与二个男人(华人男性阿詹、白人男性查理)之间的关系。首先,作为单身汉社会的一员,阿詹是“无性的”,他爱上了腊露,但却没法赎她;其次,阿詹虽然想将腊露救出苦海,但是当腊露受到性骚扰时,他从不敢及时出面,只能悄悄地去请查理帮忙,曾让腊露多次失望。所以,阿詹在以白人为中心的权利世界之下被隐匿、被压抑,成为社会集体描述中无阳刚之气、去势的华人男性形象。反之,查理便成为了具有男性气概、文明的拯救者。从阿詹到查理,小说中延续了美国社会跨国恋情故事中的固定模式:“拯救神话:白种男人与华人女性之间的故事。在这类故事中,华人女性总是需要拯救的形象出现,而西方男子则扮演者白马王子、英雄骑士一类的角色,于是跨种族恋情便成为了一种拯救神话。[7]215”小说中是这样描写查理第一次为腊露解围:“‘把姑娘放下!’……当他掏出手枪向他们走过来时,腊露看到人们马上给他让出一条路,抱她的手也随即松开了。[4]119-120”林露德在还原历史真实的同时,不自觉地隐含了性别、种族与政治的内涵,也不自觉地呈现出主流文化凝视下的刻板形象。赵建秀指出:“华人过客的迷思,怯懦、被动、女性化的华仔之刻板印象,已经成为美国白人男性传奇中珍贵的部分,以致美国不会轻易放弃。[8]213”从以上分析可知,腊露成为了需要白人英雄拯救的弱势女性,林露德又一次对中国套话进行了再生产。
三 后期创作——华人女性形象的独创
莫哈曾这样谈到:“一个形象最大的创新力,即它的文学性,存在于使其脱离集体描述总和(因而也就是因袭传统、约定俗称的描述)的距离中……因此,只有在对社会集体想象物进行了必要的检视后,形象的文学性方能显现出来。[3]29”仅管在前期的创作过程中,林露德大量拨用中国套话进行复制,使腊露的形象简单化、刻板化;但是在后期的创作中,林露德采取了强烈的批判意识:“十九世纪美国有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反华历史,包括地区的和全国范围的,其深远恶劣的影响之一,便是书本中根本不提这些地区曾有华人拓荒者出没。我没有受其牵制,没有就此止步……[4]324”这样,林露德拉开与集体形象物之间的距离,使异国形象显现出极大的创新力。我们从小说隐藏的一个细节里可以看到前后期创作中女主人公形象的变化:在《千金》第二章的末尾,阿詹意外身亡让腊露痛不欲生,林露德写道:“她为阿詹而痛哭。也为腊露而痛哭。他们俩都在这片陌生的国土上永远死去了。[4]130”从第三章开始,林露德有意改变女主人公的称谓,预示着一个独立自主、自尊自爱的华人女性形象即将诞生。
(一)千金
林露德为这部传记体小说起名为“千金”,实则,她是要借“千金”表达多重隐喻:一指中国人对女儿的爱称,即腊露;二象征着沃伦斯的金山,意味着财富与欲望。三指华人女性宝莉,独立自主、自尊自爱。腊露的一生将这三个隐喻贯穿起来,经历了:“嘴上的爱称”——“身价千金”——“沃伦斯的金山”——“洪金的财富”——“追求自我价值、建立美好家园”的过程,使得“千金”这一意象也从物质尺度升华为精神的财富。
我们将腊露与一些模式化的华人妇女形象进行对比,可以充分体现出腊露形象的特殊性。林敏英曾指出:“美国亚裔妇女有两种极端的滞定形象:一个是“龙女”(DragonLady),相当于华人男人反面形象——生性狡猾的傅满楚(Fu Manchu);她一边吐着烟圈,一边微笑着诱惑男人,同时也能轻而易举地毒死他们,她既性感又危险;二是害羞莲花(Shy Lotus Blossom)或瓷娃娃(ChinaDoll):娴静、小巧、顺从。她笑时掩嘴,走路总是垂下眼睛,跟着她男人后面足有十步之遥,而最值得称道的是她全身心地伺候他。[9]21”当时的华人女性除了遭受种族歧视之外,还必须要面对族群内部的性别歧视,这使得她们在美国人眼中显现出既性感危险又乖顺娴静的两个极端。林露德正是为了消除白人主流社会强加给华人女性的刻板形象,还原华人女性个性化的形象特征。我们看到,腊露自尊自爱,不甘愿沦落风尘,也不愿唯唯诺诺。腊露从骨子里透露出一种反抗意识,追求自由和平等,她曾说过:“我一生都属于别人:属于父亲,属于土匪,属于洪金。我下过决心,一旦离开洪金,我就谁都不属,只属于我自己。[4]159”作为一个追求自我价值的女性,腊露渴望拥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她用选择诉诸现实,也成为反抗的另一种形式。腊露在面对诸多人生问题时,总是理性沉静、睿智豁达,让人心生敬佩。她的善良幽默、勇敢勤劳,慷慨助人,在沃伦斯地区家喻户晓。腊露的精神贵逾千金,这让沃伦斯镇与萨尔门河地区的金矿都显得暗淡无光,她的形象一直活在人们的心中,不愧是这个地区最宝贵的财富。
(二)家园
黄秀玲曾在《从必须到奢侈——解读亚裔美国文学》中谈到:“在美国主流和亚裔关于迁徙的话语最粗略的比较中,我们可以看到显著的不同:前者,从东至西横贯美大陆的移民运动,通常象征着独立、自由、自我实现的机会以及社会的更新——简言之,是一种精神上的奢侈。而后者,其移民题材的叙述则通常与征服、压迫、自我和社区权利的无法实现相联系——简言之,是一种生存的必需。[10]180”华裔的迁徙必定带来流散,而流散者丧失了对故土的牵挂,对祖居地和现居地两者都没有归属感,不是暂时性地居于由一种文化向另一种文化的过渡之中,而是处于一种永久的、不可解决的漂泊状态[11]13。目前,当代许多学者将华裔美国文学看作是“流散文学”的一个分支,主要关注由于政治、经济、战争、或文化等原因自愿或被迫远离故土来到美国的华人作家或作品。陆薇在《走向文化研究的华裔美国文学》中提到:“他们要在历史、地理状况的改变、文化的错位、情感的疏离……等方面不断在母国(homeland)与寄居国(hostland)之间协商、调整,永远无法融入别人的家园。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在两者之间的协调中重建属于自己的家园。[6]12”腊露作为一个流散者,她的形象呈现出华裔迁徙叙事中对“生存必需”的奋斗历程。我们注意到,小说《千金》中关于腊露的流散者身份及家园意象有着或隐或现的描写,成为刻画腊露形象的另一条线索:
在金山,到处都可以找到这样的男男女女,他们总是在迁移,在流浪……孜孜不倦地追寻自己心中的梦。她的梦,即那根拉紧的绳索的尽头,就在这里[4]221-223。
‘我呢,我的家在哪里?’宝莉曾暗暗自问。不在中国——中国在她的脑子里已变成了模糊的记忆。也不在沃伦斯。更不在格兰治维尔,或布阿斯。那么,她的家究竟在何处呢?……霎时,一股怀乡之情笼罩住宝莉的心头,疑虑与恐惧随着这股感情的浪涛被全部冲走了。她知道自己的归宿 在何处了[4]299-300。
腊露不同于那些回归民族根性的人物形象,她的族裔性被削弱或淡化,势必要重新寻找自己在美国的定位。腊露的归宿是她与查理建立的家园,他们在这里正式结婚,并获得了居住许可证与场权证。这不仅是两人爱情的结晶,也是腊露通过斗争获得自由独立身份的象征。因为生存、因为抗争,因为奋斗,腊露的形象为这段销声匿迹的华裔开拓史增添了光彩,“宝莉宫”这一家园意象也因此被赋予了丰富的意蕴。正如黄秀玲的解读:“但是贝米斯(宝莉•毕默斯)史诗式的高大形象,并不是来自其对主流开拓先锋形象的相似,反之,她在反对法律歧视之余,仍努力开创新生活,因此才成为真正的亚裔美国女英雄。[10]184-185”
四 言说自我——华裔身份的建构
当代形象学关注“自我”与“他者”的互动性,主要从巴柔对“他者形象”的定义中表现出来:“我注视他者,而他者形象同时也传递了‘我’这个注视者、言说者、书写者的某种形象。……这个“我”想说他者(最常见到的是出于诸多迫切、复杂的原因),但在言说他者的同时,这个‘我’却趋向于否定他者,从而言说了自我。[12]157”林露德作为一位注视者,在塑造“腊露形象”的同时也投射了自身的欲望、恐惧与梦想。通过追寻林露德对中国女性形象的表述,可以探知林露德对华裔文化身份建构的思考。
“我要用笔,为华人树碑立传。”这是当代美国女作家林路德(Ruthanne Lun Mccunn)在1985年12月16日去广东省台山县采访时,满怀深情地说过的一句话[13]273。林露德对华人有着深厚的感情,源自于在香港16年的成长经历。她是个混血儿,母亲是香港人,父亲是苏格兰裔美国人。由于受到母亲家族中女性的感染,林露德从小就对中国妇女充满了敬意,她曾说:“我是在香港长大的,抚养我成人的都是一些坚毅刚强的中国妇女。[4]23”林露德笔名中的 “林”(即Lum),即她母家的姓。当她看到美国主流文学将中国女性写成温和、顺从的玩物时,她便决定将华人妇女真正的形象展现出来:赞颂腊露,也就是从另一个侧面向人们诉说母亲家族中具有顽强精神的中国女性。
林露德不但思考华人女性的地位、生活、命运,也从她们身上反观自己的华裔身份。让她苦恼的是,她和这些华人女性一样,始终处在中美文化的夹缝之中,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林露德将这些苦恼融入创作之中,希望得到美国主流社会的关注和思考。小说中有这样一个不可忽略的细节:腊露经常被一种落寞、孤独的情绪所煎熬。因为即使她入乡随俗,熟悉当地的风土、人情、法律,乃至西方人的烹调习惯,并与当地居民成为朋友,但“对于他们来说,她依然是陌生的外人。就如同她在李迪和沃伦斯唐人街的华人男子的眼里一样,他们无法体谅她的过去,对她选择查理为伴侣更不能谅解。”[4]176腊露始终处于唐人街与白人社会的夹缝之中,无法融入其中任何一个世界,深深地感到孤独与疲惫;她执意不生孩子,不把受到的双重歧视延续到孩子身上,她曾说过:“我知道人家把娶印第安女人为妻的男人叫什么——西夸子,他们既不住在镇上,又不和印第安人住在一起。他们无家可归,他们的孩子也一样,白人不睬他们,印第安人也不睬他们,两边的人都把他们视为外人。[4]208”事实上,林露德虚构的这个细节言说了她幼时的经历以及对华裔文化身份的思考:林露德从一岁起就居住在香港,5岁前只会说广东话。从像貌上看,林露德没有华人特征,对邻居的孩子们来说,她是 “白人洋鬼子”;等6岁时爸爸把她送到英语学校读书,在那里她又成了“中国佬”[14]176。这种特殊的经历让林露德的童年十分孤独,对她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所以在创作中,她将自己童年的经历投射到腊露的形象上,以表达对种族歧视的反抗,对华裔身份危机的呐喊。林露德认为,只有通过书写才能在双重文化中进行沟通,《千金》就是为了:“希望沟通美国人与中国人的心愿”[13]275。她从自己的华裔身份出发,努力在中美文化中寻求一个平衡点:华裔美国人能像腊露一样融入美国社会,开拓属于自己的家园,重新建构自己的文化身份。林露德以自己的华人血统,通过书写华人的经历,践行了对中国文化的崇敬之情,正如黄玉雪所说:“作为少数民族的一分子不等于低劣,除非你愿意如此。相反,你要使它成为你著名的标志。[15]240”
《千金》使腊露得以重生,林露德用她的笔塑造了美国历史记载中被销声匿迹的华人女性开拓者,这既是人性化、个性化的创造,也是对主流社会“刻板印象”的有力反抗。从腊露的形象中不仅可以照见林露德幼年时的经历,也言说了林露德对华裔文化身份建构的思考。作为一名华裔作家,林露德始终对华人充满了关切之情,她默默地书写华人的足迹,为他们传奇的一生树碑立传。
注释:
①即萨尔门河附近的峡谷,此时腊露已决定和查理结婚,将在河谷附近开辟农场。
②即“宝莉宫”,腊露和查理在萨尔门河河谷附近精心耕耘了28年的农场,但在一场大火中化为灰烬。此时查理已去世,腊露一度伤心欲绝,四处游走.后来,她仍然觉得自己的归宿在那里,并在河谷地区重启炉灶,过上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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