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缺失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2013-08-15张慧
张 慧
(湖北文理学院 经济与政法学院,湖北 襄阳 441053)
近日,众多网络媒体及网络周刊上均刊发了名为“杀人犯被执行死刑,法庭上脸带微笑”的新闻。2012年5月8日上午9点,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公判会,3名2009年劫杀法官的凶手接受审判,21岁主犯林文栋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众人难以想象是何种原因致使这个正值青春年华的青少年作出了如此无可挽回的举动。然而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他们表示自身并不缺钱,亦非因为其他特殊原因,他们所为只是好玩刺激或仅仅因为看不惯法官走姿。暂且不论主犯脸上的微笑所包含的种种复杂感情,仅这一事件使人不禁想起 “李刚”事件,2010年曾轰动一时,并被许多学校作为反面教材学习的“药家鑫”案件,多起子女惨杀父母案件等。这些同属于青少年犯罪的背后,固然集合有众多因素的综合作用,但其中不乏家庭教育缺失的影响,这也是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频发的最关键的因素。
一、家庭教育缺失的界定
家庭教育缺失,是指孩子在某一特定的阶段或在某一长时间段内所受的不完整、不到位的家庭教育,或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不科学不合理。家庭教育缺失并非单纯的指父母由于长时间不在孩子身边起到教育子女的责任而导致的家庭教育缺失,也包括父母在身边却没有很好的分配各自的角色以正确引导子女从而导致子女行为及思想上出现偏差的家庭教育缺失。
家庭教育是子女在其社会化过程中经历的第一种教育,是“父母对其潜移默化的影响教育,是子女接受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1],对孩子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行为方式的形成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家庭教育一旦缺失,必然对孩子的生理及心理造成不可弥补的影响和伤害,这种影响是一生的。
然而,在社会发展的转型时期,由各种原因导致的家庭教育缺失现象仍旧十分严重,由此带来的日趋频发的青少年犯罪问题亦显得尤为突出。
二、家庭教育缺失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因素
(一)家庭结构不完整导致家庭教育功能缺失。家庭教育缺失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家庭结构的不完整。家庭结构的不完整包括家庭结构形式上的不完整和家庭结构事实上的不完整。家庭结构形式上的不完整是指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一方已亡或父母双亡而导致的家庭完整性的破裂,因而导致丧失健全家庭中父母角色的正常功能,“心理学研究表明,健全的完整的家庭对子女的身心发展有着很好的作用,父母之间带有差异的教育(对子女)是一种天然的和谐,而破裂家庭则缺乏这种天然的和谐”[2],一旦失去这种和谐,子女极易在社会化尤其是初级社会化和预期社会化过程出现角色混淆,导致心理及思想上的极大偏差,对日后的行为形成负面影响;家庭结构事实上的不完整是指父母双方并未办理离婚手续且父母双方均在世,但由于工作压力或迫于生计、忙于各自的事业等各种原因,父母双方均不能对子女进行正常系统的家庭教育,使其失去对家庭依赖的安全感,在成长过程中失去正确的引导,为其误入歧途埋下祸根。“家庭结构对家庭成员,尤其是子女的生理、心理和行为有着巨大的影响,健康的、富有弹性的家庭结构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和成长具有正面的影响,反之则亦然”[3]。不论是哪种形式的家庭结构的不完整,均会从不同程度上造成家庭教育的不完整,导致家庭教育的缺失,对子女的生理尤其是心理产生影响,使青少年在社会过程中出现严重的心理偏差,影响人格的健康发展,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亲子关系疏离导致家庭教育时机缺失。“家庭就其实质而言,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在一个正常的一夫一妻制的家庭中,最基本的也是最主要的是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协调好家庭关系有助于家庭及其成员的健康生活和发展。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更多的家庭由原来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单收入家庭形式逐渐演变成双收入家庭,这种家庭发展模式提高了家庭整体的物质生活水平,却打破了长久以来家庭成员在日常交往过程中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关系模式,尤其导致了亲子关系间的疏离。亲子关系的疏离本身就是家庭教育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和典型表现,它使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沟通逐渐减少,最终造成沟通机制失灵或缺失,这时,父母除了能最大限度地给予子女物质上的满足,形成畸形的溺爱,使得青少年“自身并不缺钱”,却在情感上已经弱化了“父母”这两个角色对子女的需求意义,弱化甚至丧失了家庭情感满足的功能,致使子女出现情感上的饥渴,此时,子女要么会自我封闭,减少社会互动,出现性格发育上的缺陷,要么会寻求来自于他人的感情需要(更多情况下是不良群体的感情供给),这些都极易引发青少年本身犯罪或参与他人共同犯罪,然而由于亲子关系的疏离,使父母无法及时发现并纠正子女身上初现的不良行为及行为偏差,最终造成不可挽回的结局。
(三)过高期望值导致家庭教育方法失当。父母对子女期望值过高属家庭教育方式不科学不合理而造成的家庭教育缺失的现象表现。现阶段,综合我国经济的发展及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独生子女家庭的数量不断上升,正因为此,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思更加迫切,对子女的期望值愈加高,甚至超越了子女的能力范围亦不自知,或视而不见,“不少家长往往是站在个人或家庭的立场上来教育子女的,而从未从未来社会培养合格公民的角度来教育孩子,许多家长凭借自己的个人意愿安排子女的命运,众多的孩子在家中没有独立的人格”[5],失去“自由生活”的权力,同时,超出他们能力之外的过高的期望值也会使他们感到压力倍至,无法呼吸,从而产生逃避心理和非常抵触的情绪,此时的他们会于有形或无形之中选择放弃、堕落,甚至产生反社会情绪,在社会化的过程中走向极端,做出诸如惨杀父母等有违人道和法律的事情。
(四)教育结构失调导致家庭教育方向偏离。党的方针政策指出,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这一提倡中,德育被放在首位,由此可以看出德育教育及发展的重要性。然而在当前社会,更多的家庭注重的却是智育的发展,父母将几乎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子女的智力发展上,从婴幼儿时期便开始为子女购置各种营养品,唯怕自家的子女不如别家的聪慧,在智力上落后于其他的孩子,却很少关注自家子女在道德方面发展的如何,在父母的意识里,孩子聪明了怎还会在思想道德上存在问题。殊不知智育并不等同于德育,若不加以足够关注,智力的发展会将道德的发展推向相反的极端。正是由于父母在家庭教育方式上的这种平衡失当,过分看重智育而看轻德育,形成家庭教育内容上的缺失,致使青少年出现严重的价值取向偏离,造成其对是非对错没有一个正确的评判标准的现状,必然会对整个人生造成影响。
三、弥补家庭教育缺失,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家庭教育缺失对青少年的犯罪问题起到了关键性的影响作用,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应先从家庭教育入手,弥补家庭教育缺失,再辅之以相应的措施。具体对策如下。
(一)注重家庭教育,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良好的家庭教育能够使青少年在不知不觉中形成正确的心理认知,从而使心理得到健康发展”[6]。良好的家庭教育源于完整的家庭结构,对于事实上的家庭结构不完整,父母应注意合理分配自身的时间与精力,不可顾此失彼,因为事业或经济的原因就忽视了对家庭的投入,更不可由此而忽视了对子女的教育,忽视了子女在家庭生活及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心理困惑,父母应注重家庭教育对青少年尤其是其在儿童时期的发展影响,使孩子在认知世界的过程中对各种社会现象和整个社会价值观形成正确的认知,拥有一个健康的认知心理;其次,埃里克森的人格发展“八阶段”理论指出,人在社会化过程中(主要是青少年时期)会经历认同与角色混淆阶段,因此,无论是对于完整家庭或是破裂家庭,家人在注重家庭教育的基础上,要正确引导并帮助青少年很好的理解各种社会角色的意义,避免由角色混淆不清现象所带来的各种不良后果;再次,父母在家庭教育过程中还应注重家庭教育方式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在对子女存有适当期望的基础上正确引导,对子女的能力水平有一个客观的认知,不可对子女存有高于他们能力范围内的期望,更要明确青少年(儿童)的世界并不是一个的、以僵死凝固的知性逻辑为基础的、纯粹科学的“客观世界”,而是一个活生生的动态的世界,切不可由此剥夺他们自由的权利,以免孩子产生负面情绪,走向犯罪。
(二)家庭教育要结合社区教育。随着我国社区的迅速发展,社区教育也随之而起。“所谓社区教育,指的是在一定区域内,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开展的旨在提高区域内全体社会成员的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教育活动。”[7]一方面,家庭教育要主动结合社区教育,打破传统的单一的家庭教育模式,尤其是对由于形式上的家庭结构不完整而引致的家庭教育缺失情况,在家庭教育不能尽善其职时,主动利用社区中的各种可利用资源对子女起到教育的作用,使社区教育与家庭教育形成互补,弥补家庭教育的缺失;另一方面,对于已经在行为及心理上出现偏差的青少年,社区教育可以介入家庭教育,帮助家长或暂时代替家长起到教育的责任,通过集中教育或单独教育的方式帮助这部分青少年纠正认知观和社会价值观,使他们回归到正常的学习与生活,从而预防犯罪。
(三)建立并维持稳定的亲子关系模式,完善沟通机制。由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可知,人作为社会化的人,不止有最基本的生理需求,还有更高层次的社交需求,即归属与爱的需求,精神方面的需求,故此,父母应在家庭生活中通过亲子关系的建立,最大限度满足子女的情感需求,使其拥有完整的情感世界;其次,青少年时期是青少年正处于心理快速发展的时期,他们一方面接受着来自外界各种事物与现象的冲击,另一方面各种心理特征尚不稳定,因此极易受到外界的影响。父母应与子女建立并维持稳定、良好的亲子关系,加强与子女之间的沟通,完善沟通机制,防止家庭教育缺失;再次,在亲子关系建立的过程中,父母可根据子女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特征,随时观察子女的言行,以及时发现子女在家庭生活及社会生活中遇到的问题,通过沟通的方式协助子女很好的解决,使其在家庭及社会中得以健康生活发展。
(四)德育智育并重,培养青少年健康人格。俗语云,少年强则国强,孩子是社会未来发展的希望。诚然,青少年的智力发展关系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但不可因此而忽略德育,青少年道德品质关系着整个国家文化内涵的传承,关系着一个社会整体的精神面貌和价值体系的构建。因此,在注重青少年智力发展的同时,更要注重青少年道德层面的发展,培养青少年正确的道德观、是非观和社会价值观,引导青少年客观正确对待各种社会现象,培养健康的人格,做一个德智健全的人。远离犯罪的深渊才能更好地实现个人的社会价值,真正为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外,弥补家庭教育缺失所导致的青少年犯罪,还可以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效的相结合,利用学校及社会中的各种资源和力量,为青少年构建多层次多体系的家庭教育缺失体验教育新模式,加强对家庭教育缺失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以帮助青少年健康、和谐发展,远离犯罪。
青少年作为正在成长的一代,不论是自身、家庭亦或是社区、学校都应该给予其足够的重视,在青少年的整个社会化过程中,家庭教育显得尤为重要,故此,家庭教育不可缺失,这才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之所在。
[1]秦艳艳,闫军印.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及对策分析[J].沈阳大学学报,2009-12,21(6):109.
[2]张静.家庭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及预防措施[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1):22.
[3]张文霞,朱东亮.家庭社会工作[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4):17.
[4]魏伟.浅述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A].法制与社会,2010,(10):249.
[5]付敏.家庭教育缺失现状分析及对策[J].科教信息,2009,(7):657.
[6]白晶.浅析家庭教育与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发展[A].东方企业文化·策略,2011,(8):113.
[7]娄成武,孙萍.社区管理学(第二版)[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