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经学对汉武帝一朝的影响
2013-08-15王静
王 静
(江苏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1 儒学成为汉朝统治思想的背景及过程
汉初,统治者吸取秦朝二世而亡的教训,采取与民休息、无为而治的自由放任政策。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在黄老思想统治下的汉朝出现了诸多问题。在其影响下,不仅地方豪强和诸侯王的势力日益膨胀,而且匈奴和周边各族的力量也一天天壮大。诸侯王势力过大与中央王朝分庭抗礼,地方豪强和巨贾富商等地方兼并割据势力都给中央集权的封建政府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中央王朝经过汉初七十多年的休养生息有了进一步强化皇权、加强中央集权的实力。这些都决定了无为的黄老思想已经不适应中央集权的汉王朝的发展,要求有能更好的满足统治者需要的思想出现。与此同时,董仲舒等儒者针对当世统治的需要对儒学进行改造,满足了武帝实施积极有为政治的需要,这就为儒学成为汉朝统治思想创造了条件。
思想是权力斗争的政治工具,在儒学成为统治思想的过程中,发生了激烈的矛盾冲突。汉武帝初登帝位,朝政把持在其祖母窦太后手中。建元二年(前139年),“御史大夫赵绾坐请毋奏事太皇太后”[1],结果遭到窦太后反击,将赵绾及郎中令王臧皆下狱,赵、王二人自杀。崇儒的丞相窦婴、太尉田蚡也被罢免。《汉书集解》引应劭曰:“礼,妇人不预政事,时帝已自躬省万机。王臧儒者,欲立名堂辟雍。太后素好黄老术,非薄五经。因欲绝奏事太后,太后怒,故杀之”。窦太后对儒生的这次打击,既是对黄老思想的坚持,更是对其自身既有权力的维护。儒生企图依据儒学中“礼,妇人不干预政事”经义来改变窦太后把持朝政的局面,结果失败了。
儒学真正实现其政治影响是在窦太后去世之后,“及窦太后崩,武安侯田蚡为丞相,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而公孙弘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封以平津侯。天下之学士靡然乡风矣。”[2]儒家经典不仅在学术中处于权威地位,而且成了统治者制定各种政策的理论依据,在汉武帝的诏书和群臣的上书中屡屡引据经书,称述经义,对武帝朝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有重要的影响。
同时,思想是为政治服务的,对于统治者来说,能满足其统治需要、能维护其统治地位、有利于国家治理的思想才是其需要的。所以武帝对儒学和儒生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习先圣之术”的同时要“明当时之务”[3],能用儒学理论来规范官吏的职责和行为,促使官吏更好治理地方,效忠皇帝和中央集权的政府,从而维护封建社会的正常统治秩序。武帝诏书曰:“何行而可以章先帝之洪业休德……贤良明于古今王事之体,受策察问,咸以书对,著之于篇,朕亲览焉。于是董仲舒、公孙弘等出焉。”[4]儒生们必须明当时之务,运用儒学来为当代的政府提供治国良策,解决当世的问题,从而维护武帝一朝的统治。
2 汉武帝一朝对儒家经学的“以经治国”
2.1 儒家经学成为选拔任用、考核官吏的依据和准则
政权的存在、国家机器的运转,都需要有一支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官吏队伍。官员选拔的标准、官员的素质与培养历来被统治阶级所重视。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学成为统治思想与官方学术,成为选拔任用各级官吏的思想基础和理论依据,成为推动国家机器运转的精神力量。
建元元年(前140年),“冬十月,召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两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丞相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5]。这样,治儒就成了入仕的途径,并且限制了治其他学说之士的做官。
儒学对官吏的考核和职责起到规范作用。武帝根据儒学经义和现实政治需求曾多次下诏申明官吏应尽的职责和赏罚标准。元朔元年(前128年),武帝为举孝廉下诏曰:“公卿大夫,所使总方略,一统类,广教化,美风俗也。夫本仁祖义,褒德禄贤,劝善刑暴,五帝三王所由昌也。……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子雍于上闻也。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将何以佐朕烛幽隐,劝元元,历蒸庶,崇乡党之训哉?且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古之道也”,下令“中二千石、礼官、博士”议不举荐孝廉的惩治措施。群臣依据经义建议:“古者,诸侯贡士,一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乃加九锡;不贡士,一则黜爵,再则黜地,三则黜爵地毕矣。夫附下罔上者死,附上罔下者刑,与闻国政而无益于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进贤者退,此所以功善黜恶也。今诏书昭先帝圣绪,令二千石举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风易俗也。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6]。从群臣给出的赏罚措施分析,不仅是官员的职责被经书框定,就连赏罚的具体措施和内容也都是依据儒家经书的经义,这样知识分子要想入仕必须治儒经,官吏要想胜任职位也必须通经。
2.2 儒家经学渗入法律对武帝一朝法律的影响
儒家经学渗入法律对武帝一朝的法律产生了深刻地影响。其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儒家倡导的“宽猛并施”成为武帝时期法律制定和实施的基本态度。经学反对严刑峻法,但并非排斥刑法,只是主张德主刑辅。《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仲尼曰:善哉!宽政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武帝一方面“兴太学,修郊祀,改正朔,定音律,作诗乐,建封坛,礼百神,绍周后,号令文章,焕然可述”[7],一方面又重用酷吏,崇严刑峻法。汉宣帝在训诫其太子时也说:“汉家自有制度,本霸王道杂之”[8]。汉武帝时期为镇压农民起义而颁布的“沉命法”是严刑酷法的一个集中体现。“群盗起不发觉,发觉而捕弗满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9]。
其二,引经决狱,礼法结合。引经决狱是运用经义解释和运用法律,以经义作为分析案情和定罪伏法的依据。由于汉代的引经决狱主要引用《春秋公羊传》的原则和经义,所以这种形式又被称为“春秋决狱”。“引经决狱”在法律中的运用在汉武帝时期就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吕步舒“执节决淮南狱,于诸侯擅专断,不报,以《春秋》之义正之,天子以为是”[10]。这应该是史书所载的第一例“春秋决狱”的案件,其做法得到统治者的赞许。在刘安事件之后,“春秋决狱”被更广泛地用于法律实践中。武帝时,御史大夫张汤“决大狱,欲傅古义,乃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补廷尉史,平亭疑法”[11]。《后汉书·应劭传》载:“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议,数遣廷尉张汤亲至陋巷,问其得失。于是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动以经对,言之详矣”。
2.3 儒家经学倡导的经济思想与武帝实施的经济政策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儒家经学中的经济思想与武帝时实施的经济政策关系错综复杂,既有互相呼应统一之处更有互相矛盾截然对立之处。二者相互统一之处主要体现在“重农抑商”,抑制兼并保护小农经济方面。儒学之宗董仲舒曾向汉武帝建议说:“民财内足以养老尽孝,外足以事上共税,下足以畜妻子极爱,故民说从上。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汉兴,循而未改。古井田法虽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兼并之路”。[12]武帝接受其建议,下令:“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13]。御史大夫桑弘羊在盐铁会议上论述官营工商业的合理性时说:“令意总一盐铁,非独为利入也,将以建本抑末,离朋党,禁淫侈,绝并兼之路也”[14]。可见在重视小农抑制兼并方面,儒家经学与武帝时期实施的经济政策是一致的。
二者对立方面主要表现在义利观和商业应该官营还是民营的问题上。儒家经学倡导重义轻利,而武帝一朝为保证内外武功多采用重利的经济政策。董仲舒阐述自己重义轻利的观点时这样说到:“夫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尔好谊,则民乡仁而俗善;尔好利,则民好邪而俗败”[15]。而武帝一朝却是重用兴利之臣,实施工商业官营政策,采取各种措施扩大财政收入,遭到贤良文学之士的激烈反对。二者思想矛盾的总爆发是在汉昭帝时盐铁会议上,以御史大夫桑弘羊为首的朝廷官员和贤良文学之士在会议上展开了激烈的争辩,前者兴利主张工商业官营,后者重义主张工商业民营。
可以看出,儒家经学中的经济思想虽对武帝一朝的经济产生了某些影响,但总体来看又没被很好的实践,二者存在既统一又对立的关系。
2.4 儒家经学对缓和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安定的作用
儒家经学成为推动武帝一朝有效实施荒政、缓和社会矛盾、保证社会安定的思想动力。随着经学独尊地位的确立,汉王朝已不再把救济灾民仅仅作为一种社会救济措施,而是根据经学中的灾异学说,把它视为能否继续统治的关键所在,把灾异与政治联系在一起。灾异说是汉代非常盛行的一种天人感应论,内容主要是讲天变灾害与为政之间的关系,认为人间的一切都是上天有意的安排,人间统治者一旦有过失,上天便谴以灾异,以示惩戒,统治者必须及时反省自己,调整行为或统治政策,才能免除灾祸。汉代陆贾、韩英、贾谊、董仲舒等诸儒生都对灾异说进行过论述。董仲舒集大成,并将阴阳五行学说与灾异说结合起来,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灾异理论,“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16]。在这种理论的影响下,皇帝往往将统治区域内出现灾祸归咎于自己统治的失误,并积极做出政策的调整。如汉武帝在诏书中将“民或饥寒”归咎为“朕以眇身托于王侯之上,德未能绥民”[17],体现了儒家经学中灾异说对帝王行为的限制作用。
灾异说迫使统治者重视荒政的同时,儒学倡导的“仁政”也成为统治者重视社会救济、缓解社会矛盾的推动力量。元狩元年(前122年),丁卯,立皇太子。赐中二千石爵右庶长,民为父后者一级。武帝下诏说:“朕闻咎繇对禹,曰在知人,知人则哲,惟帝难之。盖君者,心也,民犹支体,支体伤则心憯怛。……《诗》云:‘忧心惨惨,念国之为虐。’已赦天下,涤除与之更始。朕嘉孝弟、力田,哀夫老眊、孤、寡、鳏、独或匮于衣食,甚怜愍焉。”于是武帝派使者“巡行天下,存问致赐”、“赐县三老、孝者帛,人五匹;乡三老、弟者、力田帛,人三匹;年九十以上及鳏、寡、孤、独帛,人二匹,絮三斤;八十以上米,人三石”[18]。
2.5 儒家经学对武帝一朝教育发展的作用
儒家经学推动了武帝一朝教育的发展,设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学校培养了大批人才。儒家自创建伊始就十分重视教育,美国学者杜维明在论述教育对于儒学的意义时说到:“尽管儒家在先秦时期从未跻身少数统治者的决策群体,但是,他们确实成了有力控制文化体系的令人瞩目的社会力量。这方面的成功主要是通过教育取得的。儒家对教育的垄断也许是儒家知识分子在汉代再度崛起的唯一要素”。[19]杜维明的观点反映了儒学对教育的重视给儒学自身带来的发展机遇。
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成为官方学术和统治思想之后,为了巩固既有地位,儒家更是重视教育、兴建学校、培养儒家学说继承者并争取政治地位。同时武帝为实施并维护其统治也需要通过教育系统培养出大批优秀的官员,维持国家机构的运转、对民众实施有效地教化和治理。武帝诏立太学时就公开要求说:“盖闻导民以礼,风之以乐。婚姻者,居室之大伦也,今礼废乐崩,朕甚愍焉……其令礼官劝学,讲议洽闻兴礼,以为天下先。太常议,与博士弟子,崇乡里之化,以广贤材”[20]。
关于发展教育对推广教化实现有效统治的作用,孟子做过精辟论述:“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有王者起,必来取法,是为王者师也”。[21]孟子认为设学校推广教育是实现王道的有效的途径,是可取之法。董仲舒也认为:“夫不素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也。故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臣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数考问以尽其材,则英俊宜可得矣。”[22]从而,武帝时期设立了从中央到地方一整套学校系统。在中央设立太学,置博士弟子。《史记·儒林列传》载公孙弘等曰:“闻三代之道,乡里有教,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其劝善也,显之朝廷;其惩恶也,加之刑罚……古者政教未洽,不备其礼,请因旧官而兴焉。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复其身。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郡国县道邑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者,令相长丞属二千石,二千石谨察可者,当与计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同时,为了更加促进经学的传播和发展,武帝下令仿效蜀郡“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23]。
中央与地方的学校系统有机地结合起来,为武帝一朝培养输送了大量人才,是武帝一朝繁荣的人才源泉。马端临在《文献通考·学校》中说:“武帝既兴学校,则令郡国县官谨察可者,与计偕诣太常受业如弟子,则郡县皆有以应诏,而博士弟子始为国家选举之公法也。”[24]郡县学校为中央太学输送人才,这样扩大了武帝时期人才范围,更有利于大批的人才被发现从而为国家所用,扩大了统治政权的人才基础。
2.6 儒家经学为积极民族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和舆论支持
儒家经学为汉武帝一朝拓殖四方的积极民族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和舆论支持。汉初,由于国力衰弱和黄老无为思想的影响,汉朝统治者对匈奴多采取和亲等和平手段,以求安宁。武帝即位一改以往的温和政策,对匈奴等少数民族发起反攻,在北伐匈奴、广开三边的过程中,屡屡引据经书,称述经义,这样儒家经学尤其是儒学倡导的一统观念和复仇理论,成为武帝推行积极的民族政策的精神支柱。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在太初四年(前101年)汉武帝为征讨匈奴下的诏书充分体现了儒家的复仇理论。武帝下诏说“高皇帝遗朕平城之忧,高后时单于书绝悖逆。昔齐襄公复九世之仇,《春秋》大之。”[25]这里所依据的是《春秋公羊传》的经义。《春秋》庄公四年“纪侯大去其国”,《公羊传》说:“大去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襄公?复仇也。何仇尔?事祖祢之心尽矣。尽者何?襄公将复仇乎纪。……远祖者,几世乎?九世矣。九世犹可以复仇乎?虽百世可也”。诏书利用儒家经学中的复仇理论论证了汉中央王朝征讨匈奴的合理性与正义性。
儒家经学尤其是《易经》崇变,也为武帝反击匈奴提供理论依据。元朔六年(前123年),武帝在下议对征讨匈奴有功者行赏的诏书中说:“朕闻五帝不相复礼,三代不同法,所由殊路而建德一也。盖孔子对定公以徠远,哀公以论臣,景公以节用,非期不同,所急异务也。今中国一统而北边未安,朕甚悼之。日者大将军巡朔方,征匈奴,斩首虏万八千级,诸禁锢及有过者,咸蒙厚赏,得免、减罪。今大将军仍复克获,斩首虏万九千级,受爵赏而欲移卖者,无所流貤。其议为令”[26],诏书中认为实施的统治政策应随着时代不同、所急之务不同而相应地变化,也就为武帝改变以往的和平民族政策而开展反击战争找到了经学支持。
3 结论
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经学成为官方学术和正统思想。儒家经典不但在意识形态领域具有很高的权威,而且成为统治者制定和实施各种统治政策的理论依据,对武帝一朝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都有深刻的影响,研究汉武帝时期的儒家经学对全面了解武帝一朝的历史有重要的意义。
[1][3][4][5][6][7][18][26]班固.汉书·武帝纪[M].北京:中华书局,1962.
[2][10][20]司马迁.史记·儒林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2.
[8]班固.汉书·元帝纪[M].北京:中华书局,1962.
[9]司马迁.史记·酷吏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2.
[11]班固.汉书·张汤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2.
[12]班固.汉书·食货志[M].北京:中华书局,1962.
[13]司马迁.史记·平准书[M].北京:中华书局,1982.
[14]桓宽撰,王利器.盐铁论校注·复古[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3:74.
[15][16][22]班固.汉书·董仲舒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2.
[17]司马迁.史记·封禅书[M].北京:中华书局,1982.
[19](美国)杜维明.道、学、政:论儒家知识分子[M].钱文忠,盛勤,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17.
[21]孔子,郑玄.十三经注疏·孟子·滕文公[M].北京:中华书局,1980.
[23]班固.汉书·循吏传·文翁[M].北京:中华书局,1962.
[24]马端临.文献通考·学校[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
[25]司马迁.史记·匈奴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2.